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绿化委员会《市20xx年城乡绿化实施方案》和《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广大师生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师生绿色、生态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城市绿化美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营造四季常绿、优美整洁,温馨高雅、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师生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所有学校自创建年度起要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并长期保持。到20xx年,3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7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10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明确,层层落实。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将绿色学校创建与学校长远规划、工程项目建设、学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规划校园及周边绿化美化区域,围绕创建指标层层落实、层层细化,全面发动师生员工,形成校校创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功能,打造特色。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开展工作,打造“一校一景、一校一品”的绿色校园文化,同时要将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等环保行为融入到创建工作中,发挥校园绿化工作的育人功能。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绿色学校创建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以绿色健康校园文化为引领,形成密切协作、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主体
以绿色学校为创建对象,教育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是推进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推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绿色学校创建项目的创建指导工作。各学校是创建工作的行动主体,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
四、创建内容
(一)强化绿色科学管理。各学校要建立以一把校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校的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精心规划设计,保障场地及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有效提高校园能源与资源的利用效率。(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党委办公室、秘书科、财审科、法规科)
(二)加强绿色环境建设。各学校要科学规划校园及周边绿化美化区域,坚决做到“应栽植尽栽植、应绿化尽绿化”。将绿色学校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按照生态环保和节约型校园、教育发展的要求,积极采用低碳、环保、节能、节水、节粮、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引导校园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着重加强建筑节能、新能源利用、非常规水(雨水、再生水)资源利用、可回收垃圾利用、材料节约与再利用等方面工作,通过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让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文化延伸到校园之内的各个角落,使校园绿色更多、形象更美、环境更优、品位更高。(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基础建设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三)引导绿色行为养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绿色学校创建,提高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行动力,培养绿色行为习惯的养成,自觉树立绿色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价值观,遵守和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实践者,通过“小手牵大手”和“大手促小手”巩固成果,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会,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责任部门: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法规科)
(四)提升绿色发展理念。各学校要结合课堂教学、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垃圾分类、勤俭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培养孩子从小树立尊重自然、热爱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爱护校园环境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利用广播、板报、LED屏幕、条幅等广泛宣传绿色学校创建的意义,动员全校师生共同参与。(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
(五)注重绿色人才培养。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绿色科技发明创造;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搭建平台,为学生提供与绿色环保有关的社会实践平台,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参观实践等活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式教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责任部门: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市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学校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学校作为创建单位,要成立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确保绿色学校创建和持续开展等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创建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创建进度,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发展阶段和自身特点,开展定位科学、务实高效、特色鲜明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将创建目标实现情况纳入专项工作考核,以健全的工作机制推动创建行动规范实施。
(三)严格组织实施。各学校要统筹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的时间进度要求,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到20xx年底前3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底前7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底前10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
(四)加强安全管理。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开展创建实践活动前要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学校要在20xx年2月26日下班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xx年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和20xx年绿色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明细表,20xx年和20xx年2月末前上报年度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和当年绿色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明细表,并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典型经验,11月30日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典型经验、工作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照片、视频报电子版,其他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为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xx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覆盖。新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执行,严格施工质量把控。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要求。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应在项目相关招标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内容。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区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绿色建筑各项标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形成绿色建筑执行情况的闭合管理。
(三)推进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利用全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按照省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要求,强化既有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
(四)稳步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以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逐步提升装配率。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
(五)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探索市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鼓励各项目主体合理选取建筑外遮阳、节能门窗、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等改造措施,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六)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能效水平。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能耗建筑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七)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加大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绿色建材应用力度,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宣传,指导建材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
(八)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明确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建立民用建筑能效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住宅绿色性能信息及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要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开发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认真执行绿色建筑政策标准。
1.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立项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在编制建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要有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将有关成本纳入投资概预算。建设单位在组织分部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应复核绿色建筑施工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绿色施工要求执行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2.设计单位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绿色建筑设计理念,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在编制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说明,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篇。
3.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进行专项审査,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明确注明结论意见。
4.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详细的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绿色施工要点,明确绿色建筑施工措施,确保绿色建筑实施质量。加大对优质、诚信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企业的宣传。
5.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
(二)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
区住建局将把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绿色建筑工作的落实。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现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情况、专项监理编审情况等,严格执法,督促各项标准和规定的落实。
(三)做好宣传培训
认真贯彻《方案》内容,大力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面向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重点围绕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工作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成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培训。加强行业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典型案例。
根据《县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八斗镇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八斗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标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等六大要素,大力实施六项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遏制回潮反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整治目标
对全镇文明创建和市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现道路平整畅通、卫生干净整洁、市容优美靓丽、绿化品质提升、街景靓丽美观、镇区文明和谐、设施完善便利,推动乡镇面貌显著变化,市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市容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农贸市场市场整治提升行动
1.重点加强传统集镇的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保持农贸市场内部整洁有序;显著位置有展示诚信主题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相关的内容。(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分局、镇城管中队)
2.加大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取缔流动摊点,有效管控车辆停放;依法整治和取缔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的骑路、露天等临时市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二)老区政府和镇政府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对老区政府和镇政府要切实有效解决院内车辆乱停、乱搭乱建、乱挂乱晒、乱涂乱贴、毁绿种菜、乱扔垃圾等重难点问题。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及时修复整治破损路面、楼道内墙面、楼梯、玻璃等。(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三)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
1.依据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取缔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摆设摊点、兜售物品。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逢集期间在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由城管部门引入到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摆摊设点。进入特定路段摆设摊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内经营,配备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管理顽疾,城管部门要突出执法手段,彻底打破以往“教育——整改——再教育—再整改”的无休止循环。探索以“一次教育劝导——二次立案处罚——再次加重处罚”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新突破,使经营者对出店经营行为从“不惧”到“不敢”转变,自觉养成文明、规范的经营习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严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的违规行为,对违反《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乱悬挂、乱张贴的,城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清除,并按照《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使用人应当协助城管部门追查违法行为人,及时清除乱涂写、刻画、张贴造成的污损。(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3.严厉处罚并彻底解决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占道设摊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四)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常态化开展主干道交通秩序提升的基础上,将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提高管控的覆盖面和成效。集中优势力量,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主要道路出入口、公交站点、施工路段等区域,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通办、镇城管中队)
2.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三轮车、低速电动车各种乱象,要建立交警、城管、交通办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客运站、学校、集镇等区域为重点,运用现场摄录、视频监控等取证手段,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联合行动的要求,有力打击非法营运乱象,及时消除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交通办、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
3.加大对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含盲道)乱停乱放、设置广告等阻碍通行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路权,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的工作目的。(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交通办)
(五)“三小”整治提升行动
1.“背街小巷”环境专项提升工程。及时梳理、摸排不达标“街巷”底数,及时维修、更新街巷两侧公共设施和标识(路名牌、指示牌等),保持整洁、美观、完好。加大背街小巷维修、改造和提升力度,重点解决路面坑洼不平、露天排水沟渠、井盖缺失破损、架空缆线等问题;落实网格化管理,全面清理乱涂乱贴、乱丢乱放、损毁绿化等乱象。全面推行环卫规范作业,街巷深度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道板砖等,完善无障碍设施,按要求漆画道路交通标线,保持路面平整清爽、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民政所)
2.文明养犬提升工程。加强对主次干道、集贸市场的日常巡查管理,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相关主管单位在机关、学校、医院、饭店等明令禁止携带犬只的公共场所设置提示牌,严查严禁携犬出入。将“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将道路和绿化带内犬粪纳入清扫保洁范畴。以《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加大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力度,畅通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镇宣传办)
3.“小广告”专项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乱发小广告专项整治,以集镇范围内的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宾馆饭店、公共停车场等场所为整治重点,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散发、张贴小广告等行为。广泛开展小广告“牛皮癣”清理行动,采取同色覆盖等形式,清理建筑物立面脏污问题,倡导志愿者参与清理净化立面行动,对单位围栏、建筑物立面等小广告进行集中清除。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立广告便民信息栏,引导市民依法依规服务信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宣传办)
(六)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重点整治市民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在医院、学校等禁烟场所吸烟,在公共场所争抢不排队、躺卧公共座椅、占用公共休息区域打牌赌博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卫健办、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加强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突出综合性、注重适用性,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责任单位:镇文化站、各社区)
3.发动群众推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完善帮扶制度,加强荣誉称号的管理;运用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文艺创作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卫健办、镇工会、镇城管中队)
4.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妇联、镇残联、镇扶贫办、镇派出所、镇卫健办、镇司法所)
四、实施步骤
提升行动从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动员大家迅速参与到提升行动中来;同时广泛宣传六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整治内容、实施步骤,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支持、配合镇级做好此次六项提升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对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绿化带等卫生死角、盲区全面开展卫生大扫除以“治脏”;对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扔垃圾、乱设广告、乱穿乱行等行为全面开展秩序大整治以“治乱”;对部分街巷基础设施差、道路慢行条件差、绿化缺损管养差等问题全面开展设施大检修以“治差”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底)。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分析,认真总结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对整治过程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加以整改,通过落实责任的精细化、日常督导的精细化、解决问题的精细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属地有责、主动担当、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强大合力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全镇文明创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乡镇环境关系到乡镇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全镇改革发展大局。各部门、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六项提升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此次提升行动由镇城管中队总牵头,负责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研究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疫情期间爱国卫生活动。经研究决定,定于4月份,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开展社区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月”活动,重点整治村居“脏、乱、差”问题,全面改善和整体提升各社区市容市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增添风采。
一、“集中攻坚月”目标
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按照“乡镇主抓、社区负责、居民主体”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水边、路边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坚持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压实楼栋最小单元格责任,充分发动居民主体力量,严格保洁及物业公司履行合同要求,全域全员开展环境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攻坚月”,实现市容市貌显著提升,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
二、“集中攻坚月”内容
聚焦“脏、乱、差”突出问题,针对性地开展“五清”:
(一)全面清理辖区垃圾。重点清理道路沿线散落垃圾;清理城乡结合部随意乱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居民楼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对各类物资进行归整,摆放整齐。
(二)全面清理辖区塘沟。重点清理河湖岸坡生活垃圾,打捞村内水体内的白色垃圾、枯枝败叶,加强小水塘、小河沟、排水沟、污水沟等清淤治理,做到岸坡无生活垃圾,水体清澈干净。
(三)全面清理辖区内毁绿种菜。重点清理道路两侧、居民小区内部绿化带农作物,严禁毁绿种菜,空地种菜,定期清理杂草;严禁辖区内饲养家禽家畜。
(四)全面清理废旧广告标语。重点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和破损的横幅、墙体画等,提升市容市貌。
(五)全面清理违章建筑。重点清理辖区内各类违章搭建。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2日)
镇、社区要层层动员部署,制定社区清洁行动工作方案,倒排工作计划,以社区为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划片到人、包干到人,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各社区要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等,采取广播、微信、宣传手册、主题党日活动等宣传形式,自觉投入到社区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月”中来,共建美丽社区。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4月3日—4月30日)
围绕“五清”任务,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分管领导、分工社区干部要加强调度,统筹组织好机械、人员、物资,对全域水边、路边和社区范围内环境进行全面排查;要压实保洁及物业单位责任,督促保洁及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好合同要求。社区要以楼栋为基本单元格,压实楼栋长责任,充分发动居民主体力量,逐门逐户开展集中整治。
镇纪委加强督促指导,不定时随机对各社区“集中攻坚月”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组织不力、行动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任部门(社区),要及时加强调度和跟踪督办,确保“集中攻坚月”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集中攻坚期间,各社区于每周五下午3时前,将本周工作台账经社区领导签字后,报镇行政执法所。
(三)自验抽验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
5月15日前,各社区根据《镇社区清洁行动考核验收标准》,完成对辖区内环境自验,报送社区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月”自验评分结果(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5月下旬,成立社区清洁行动考核验收组或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各社区清洁行动成果进行考核验收。对整治不彻底、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开展积极、整治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评选表彰。(表彰细则另行制订)
(四)持续提升阶段(20xx年6月1日—12月31日)
6月上旬,转入常态化维护阶段,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形成“镇、社区、户”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巩固“集中攻坚月”成果。要全面建立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包联、工作会商、督查调度、考核评比等制度,压实各级责任,统筹人居环境整治各类检查考核,建立人居环境整治统一督查考核机制。
各社区要全面建立人居环境整治“四个一”工作责任制,即“一名牵头总负责人、一支专业整治队伍、一个整治方案、一套长效管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常态抓好清洁行动。社区要建立完善以楼栋为基本单元格,楼栋长主责、居民主体的长效保洁机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和小区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制度。要持续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居民清洁卫生意识,培养居民良好卫生习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统筹推进社区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月”。镇纪委、党政办、规划建设办、民政办、综治办、文明创建办、物业办、爱卫办、农办、外宣办、环保办、执法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集中攻坚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社区要以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月”为突破口,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社区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月”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有检查、有验收。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担任“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内清洁行动;楼栋长是“清洁带头人”,切实担负起发动群众、带领群众共同开展清洁家园的责任。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身先士卒、自觉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坚持群众主体。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结合疫情防控,掀起爱国卫生运动,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扎实推进青春助力活动,开展“人居环境大清洁”“洁净家园・从我做起”等为主题的志愿服务,积极倡导文明新风。精心组织各级妇联、广大妇女当好“美丽庭院”的创建者,以“小家美”促“社区美”,以“社区美”助“美”,调动群众全面参与到社区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月”中来。
(四)注重宣传报道。各社区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在社区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要主动在“学习强国”、“先锋”微信公众号和电视、报纸上推介宣传清洁行动示范典型,打造社区清洁行动靓丽名片。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精神,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根据《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xx〕3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事管发〔20xx〕8号)以及《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入节能市场机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过程中做出表率。
二、创建对象、目标要求及职责分工
(一)创建对象
科技局机关及各中心、股、室。
(二)目标要求
20xx年底,科技局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职责分工
办公室牵头负责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中心、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局各中心、股、室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工作。
(二)推进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实行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充分发挥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确保各类垃圾规范处置;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系,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创建期限,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审核。要加强对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进度。核查验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标审核,确保创建质量。
(三)注重营造氛围。各中心、股、室要及时挖掘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加快创建县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打造建筑特色彰显、公共空间完善、传统文化传承、社区治理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村民住宅小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xx〕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6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市区)、集镇环境整治、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名单及成效要素(建设指引)的通知》(闽建村〔20xx〕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镇小区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为主体,因地制宜,开展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工作,实现建管并重,建立完善农村住房规划、设计、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新时代农村社区。
二、目标任务
围绕提升宜居水平,以缔造“共谋、共建、共评、共管”模式,通过2年努力,将镇小区打造成为村民全程参与,有本土特色建筑风貌,有优秀文化传承,有完善公共空间,有现代社区完备功能,有良好邻里关系、居民满意度高、可复制、可推广的村民住宅小区。
三、主要工作
1.保障新时代农村社区用地需求。镇人民政府明确小区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需求,县自然资源局根据需求做好村庄规划和统筹用地计划指标,县林业局做好林地报批工作,确保落实用地保障。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2.完成新时代农村社区规划设计。镇人民政府精选确定设计单位,委托高水平建造师团队进行规划设计,确保设计质量水平。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3.落实共同缔造成效。村民全程参与共同缔造:
共谋:村民全程参与规划设计过程,尤其是户型、室内功能布局、公共空间配套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会议进行记录,决策过程体现民主。
共建:村落建设过程中的部分工作,如景观绿化等工作可采用村民投工投劳方式,强化主体感,增进邻里和睦关系。
共评:对村民与父母同住的,经村民老人代表评议认定。
共管:成立村民建房管理理事会,承诺建设过程配合、入住后共同管护,并建立相应自治机制。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4.严格实施建设管控。镇人民政府委托高水平建造师团队开展陪伴式服务,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由优秀施工团队或工匠负责施工,实施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过程中对原有树木、植被能留则留,对环境最小干预。陪伴式服务团队应随时协助解决村庄规划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并总结出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设计理念和思路(含室内功能布局、公共空间配置)、材料应用、工作法。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xx年4月上旬前,根据住建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县镇小区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方案,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县、乡镇、村分别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镇人民政府需召开1-3次征求意见会,梳理村民需求,形成意见报告。
(二)组织实施
20xx年:完成用地和项目审核、“三通一平”、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定并交付使用。
1.20xx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发改科技局)
2.20xx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挂网,精选高水平设计团队,完成设计合同签订。(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3.20xx年8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及施工图审定并交付实施。(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4.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林地报批、用地审批,落实用地指标。(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5.20xx年12月前,完成“三通一平”。(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20xx年:基本完成小区一期项目建设,完成40栋房屋主体建设和建筑立面装饰,完善居民停车场等小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周边景观资源接入设施,小区公共空间满足居民休闲、交流、民俗活动和文化等生活需求。(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验收总结
20xx年12月,对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成效要素》对建设成效、共同缔造成效、设计团队成效、居民满意度等成效要素进行自查、总结,迎接省、市住建部门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对接项目具体实施,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镇人民政府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到人,加强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融合对接,促进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工作推进扎实有效。县级支持设计单位探索创新,加强协调服务,并选派1名技术人员常驻现场指导。
2.落实资金筹措。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新时代农村社区资金筹措力度,统筹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资金,县财政配套前期启动资金200万元,镇人民政府自筹100万启动资金。同时,积极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如景观绿化等工作可采用投工投劳方式,强化主体感。
3.严格督查问责。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对镇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考评督查并通报。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遏制回潮反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整治目标
对全乡文明创建及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现道路平整畅通、卫生干净整洁、市容优美亮丽、绿化品质提升、设施完善便利,推动乡容村貌显著变化,市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卫生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农贸市场整治提升行动
重点加强社区、三官社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及巡察制度;加大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管控机动三轮车、电动车及车辆停放。
(二)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
全面取缔占道经营、店外店等现象,对不接受整改的商户,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严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建构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乱涂乱画的违规行为,行为严重的将按照《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乡村两级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图和综合性、注重实用性,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利用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实施步骤
根据《县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提升行动行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印发实施方案并落实工作任务,动员全乡乡村干部迅速参与到提升行动中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其中。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按照《方案》的部署要求,各职能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针对各项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力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底)。对完成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分析,认真总结行动中的成功经验,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城市环境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各镇直单位、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六项提升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此次六项提升行动由乡文明办牵头、乡城管中队负责督导,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直部门要根据要求明确负责,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之间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
3、健全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通过不定期督查、通报、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行动迟缓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被上级通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问题迟迟不整改的社区及个人,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精神,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根据《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xx〕3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鲁事管发〔20xx〕8号)以及《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入节能市场机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过程中做出表率。
二、创建对象、目标要求及职责分工
(一)创建对象
科技局机关及各中心、股、室。
(二)目标要求
20xx年底,科技局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职责分工
办公室牵头负责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中心、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局各中心、股、室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工作。
(二)推进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实行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充分发挥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确保各类垃圾规范处置;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系,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创建期限,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审核。要加强对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进度。核查验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标审核,确保创建质量。
(三)注重营造氛围。各中心、股、室要及时挖掘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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