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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总体方案

2022-01-09
方案范文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方案范文: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总体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总体方案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增强乡镇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厅字〔20xx]37号)文件和全市“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电视电话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撤销乡划归镇调整组织实施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构建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这一目标,着力优化结构布局,着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乡镇区划调整,促进全县乡镇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发展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高效、服务更加优质。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优化布局。要立足实际,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调整后的乡镇行政区划要产生“以强带弱”“优势互补”的效应,进一步提高乡级行政区的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制定撤并方案时,既要考虑优化乡镇规模,又要考虑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群众意愿、规划发展等因素,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三)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在乡镇区划调整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管理体制,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理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精简机构、降低成本、激发活力、提升效能。

(四)依法办事,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的变更,要依法有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等政策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乡镇撤并”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三、调整重点

县,位于省东北端,隶属于省市。地处晋、冀、蒙三省(区)交界处,东临河北省县,素有“鸡鸣一声闻三省”之称。国土面积1716平方公里,人口22.56万人,县人民政府镇5个镇,乡、卅乡7个乡。

按照省民政厅相关文件及市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我县乡镇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为:撤销乡,与原镇组建新的镇,行政区域为原来两个乡镇的行政区域,镇政府仍设在原镇镇政府驻地。

四、实施步骤

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从20xx年8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10日-9月30日)

1.成立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及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民政、编办、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统计、教科、公安、人社、档案、卫体、审计、林业、水利、文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县拟撤并的乡镇规模和发展现状、自然条件、资源分布、历史沿革、群众意愿等情况组织进行深入调查,坚持“实事求是、自上而下、反复论证、集思广益”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详细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办理,上报批准手续。

第二阶段:开展调查论证、资料报批工作。(10月1日-10月31日)

涉及乡镇就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行调查论证,并收集各种申报资料上报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初审后上报县政府,再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和省政府审批。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和开展新建镇组建工作。(11月1日-12月15日)

申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材料,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复后,由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新建镇的具体筹建方案,并组织实施筹建新镇的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搭建和工作人员调配、划分行政区划等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和检查验收工作。(12月16日-12月31日)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结束后,县政府组织人员对所涉乡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将材料逐级上报和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乡镇撤并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需撤并的乡镇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政治、讲原则、顾大局,把乡镇撤并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确保该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乡镇撤并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尊重群众意愿,为撤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三)凝聚合力,稳步推进。县有关单位在乡镇撤并工作中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切实解决乡镇撤并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财务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进,对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要予以政策优惠,真正实现压缩数量、提高质量、减员增效、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乡镇撤并后要留有过渡期,对原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服务站点可保留的予以保留,需要撤出的逐步撤出,给群众一个适应阶段。要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主动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四)从严要求,杜绝违规。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中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等各项纪律,要加强财务和国家集体财产管理;要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变等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私分、贪污、侵占国家集体财产以及挥霍浪费、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要加强被撤乡镇政府驻地的集体财产、土地管理,防止借机非法转让或转卖土地。对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过程中违反财经纪律、擅自处理集体财产、违规办理户口和违规建房手续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从快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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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87号)有关精神,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xx〕16号)、《关于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评估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划定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会安排部署,结合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战略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底线思维开展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立足全县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发展要求,统筹各类空间和资源要素优化空间布局。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权威性、基础性、可操作性。

二、工作依据

(1)《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8号);

(2)《关于建立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晋发〔20xx〕35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87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xx〕38号);

(5)《关于印发省深化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52号);

(6)《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规办〔20xx〕1号);

(7)《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xx〕16号)。

三、工作原则

底线约束,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优先划定不能开发建设的范围,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国土安全底线、粮食安全底线和历史文化保护底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有外沿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上下联动、自上而下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坚持城乡协同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县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促进城镇密集地区城镇之间的空间协同。

多规合一、全域覆盖。落实市级空间规划战略和制度,充分融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耕地、林地、草地、矿产等各类要素布局,实现自然资源和空间规划管理合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的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通过“留白增绿”等方式适当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形成环境优美、宜居舒适、方便快捷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坚持“开门编规划”,强化公众参与,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的标准。

明晰事权、权责对等。落实省及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批什么就报什么”的原则,改进审批程序,提高审查审批效率。提高规划韧性,允许规划“留白”,给地方规划事权留有弹性空间,提高规划应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县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注重规划时效,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四、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5镇7乡,土地总面积1709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xx-2035年

规划基期年:20xx年

规划近期目标年:2025年

规划目标年:2035年

远景展望年:2050年

五、规划目标及重点内容

规划目标: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依据上位规划,在科学研判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提出2035年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统筹全要素国土空间布局,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做好规划编制基础工作。本次规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按要求整合多源异构数据形成统一标准,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和基础。

二是开展现行相关空间规划综合研究和实施评价及重大问题专项研究,在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未来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前期研究,如农业空间优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空间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风貌塑造、村庄布局,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供理论支撑。

三是在市级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县实际统筹划定“三区”(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确定“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及管控要求。

四是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要结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做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同时,落实经济、社会、产业等发展目标和指标,为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五是按照国家和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关技术要求编制规划成果,建设规划数据库,成果满足县“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一张图”,逐步建立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评估、预警新方法、新模式。

六、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领导组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组,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成立本单位工作专班,各单位一把手为工作专班负责人,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调整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原则上包括中心城区666K㎡以外的乡村学校教职工。

㈠中心城区666K㎡以外的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㈡区教育系统到中心城区666K㎡以外的乡村学校

交流支教的教师。

二、补助标准和执行时间

按照岗位学校所在地距离城区远近、交通状况、生活和工作环境、条件艰苦和边远程度等综合因素,重新确定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一档每人每月300元、二档每人每月400元、三档每人每月500元、四档每人每月600元、五档每人每月900元等五个档次标准(见附件1)。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因办学规模需要,开办新的乡村学校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中洋中镇村级学校按二档每人每月400元、洪口乡按四档每人每月600元,三都镇三都本岛村级学校按四档每人每月600元、其他海岛学校按五档每人每月900元标准执行)。未纳入本次调整标准的其他学校仍按《关于印发

三、补助原则

㈠坚持分档发放的原则

紧密结合我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档次标准,重点向村小、教学点,特别是条件艰苦的边远学校倾斜,杜绝平均主义。

㈡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

1.教师在岗时享受补助,离岗(包括退休、辞退、辞职、病退、调离、死亡等)后次月起取消补助。该补助不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

2.教职工请病假、事假等按当月实际在岗时间比例发放。

3.在规定产假和法定假期内补助照发,延长产假期间不发放补助款。

4.若遇学校布局调整、教师借出、轮岗支教、校际交流、跟班学习或调动等变动的,从调整(变动)的次月起按新岗位补助标准核拨相应补助。

5.新到实施范围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从当月起发放该生活补助。

㈢坚持实名制管理原则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行实名制管理,全年按12个月计发。

四、发放程序

1.单位考勤。各学校根据教职工出勤管理规定,在每月1日前对教师上月在岗情况进行考勤。

2.摸底公示。学校按照政策确定补助对象,实名填写《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3.汇总送审。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提供学校公示证明,于每年7月份审批当年1-6月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次年1月份审批上年7-12月份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并将《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附件2)和《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核定表》(附件3)送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4.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按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核并盖章的《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和《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汇总表》,以学校为单位将生活补助款按时足额核拨至学校,学校按档次标准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区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己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把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这项惠师政策落实到位。

2.坚持程序,阳光操作。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确保平稳有序实施。

3.加强监督,严肃追责。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要对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范围、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精准、规范。要建立问责制度,对提供虚假数据,存在冒领、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方案范文: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汇编


一、农业农村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面积9236平方公里。海拔2089—1136米,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年降水量300mm左右,蒸发量2000mm。全县县辖10镇10乡,有251个行政村、6个社区、148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6.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2.59万人。全县现有耕地面积365万亩,年平均气温9.2℃,无霜期200天,日照时间2600小时,光照条件充足,农业基础条件良好,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

二、项目目标

为确保粮食安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全县范围内的撂荒地全部耕种,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20xx年完成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面积8.3334万亩。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区指全县范围内的全部撂荒地、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已经耕种的不列入补助范围),包括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范围内的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粮食作物生产的机耕(根据本县农作物实际耕种时间进行机耕)。

(二)制定标准。一是服务组织农机设备具体标准为: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5台,机耕农业机械每台具备日作业90亩以上能力,必须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二是服务作业标准:机耕: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一是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服务组织。二是补助标准。为防止“政策垒大户”,接受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结合我县当地实际服务价格,补助具体标准如下:机耕环节服务补助36元/亩(机耕地是撂荒地、高标准农田生地熟化的给予补助,不是的不补助;费用短缺部分由接受服务方自筹)。

(四)优选服务组织

1.遴选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对20xx年参与服务表现较好的组织应优先考虑,由服务组织总体负责项目实施,原则上每乡镇承接服务组织不少于2家(农机合作社和种植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对于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只选一家),服务组织确定后进行项目具体实施。

服务组织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②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③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④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报。20xx年5月27日前,各乡镇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上报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查备案(附件2)。6月7日前,农业农村局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逾期不予受理。

3.公示。20xx年6月10日前,由县经管局将确定列入补助范围内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监督项目实施。农业农村局、经管局和项目实施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检查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经管局要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工作。各项目实施乡镇具体抓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对象和内容的,需经农业农村局同意。

(六)检查验收

1.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服务项目完成后,服务组织根据实际实施服务情况,将托管服务合同(附件3)、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4)、经村委会盖章、村负责人核实的服务情况登记、公示表(附件6),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提供照片),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服务组织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

2.乡镇验收:乡镇收到申请后,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填写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5),同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县经管局。实际服务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5%以内的按照实际面积补助;误差在5%-10%的,按申报面积80%补助;误差超过1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县级核查:农业农村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材料复核后,对当季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服务面积、补助金额进行统计汇总。

(七)兑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乡镇和实施服务组织向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申请,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如绩效评价和验收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评价验收合格,再拨付补贴资金。

(八)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各乡镇形成本区域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8),以正式文件上报农业农村局,乡镇对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照《县级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7),收集整理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5月17日至5月25日)。项目涉及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合理选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区域和实施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签订服务合同(20xx年6月15日至20日)。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补助标准、绩效验收和违规责任等。乡镇要对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监管,对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充分调动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竞争性。

(三)组织实施(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11月15日)。项目实施乡镇按照项目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托管服务工作,并根据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总结验收(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作业后,项目实施乡镇要组织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共同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9)》,并签字加盖手印或印章,经农业农村局核实后,填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资金核算表(附件10)》,以此作为项目验收凭证和资金结算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经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协调推进工作。项目实施乡镇是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要把项目实施工作当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强化资金管理。财政局要会同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农业农村局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方案范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范本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重点解决全镇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党员队伍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力有新的增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有新的进步、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有新的进展、改善民生工作有新的成效、科学发展有新的跨越,为建设生态、幸福、和谐的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党组织班子坚强有力。农村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先进党组织得到进一步巩固,一般党组织得到有效提升,后进党组织得到明显转化,“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率不断提高,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年龄、学历结构不断优化,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彰显,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引领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改善。流动党员纳入有效管理,能够正常参加党内活动。

(三)村级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总结创先争优做法和经验,每个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机制。加大对基层的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一好双强”村党支部书记要求,培养树立一批“王家元”式村党支部书记,逐级上报提高村级运转经费、村党支部书记补贴和建国前老党员、离(卸)村干、困难党员生活补贴标准。党组织和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基层组织办公条件有效改善。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以选派“党建指导员”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从乡政府后备干部中,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相对薄弱的村和“两新”组织中担任“党建指导员”,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帮助后进党支部配齐配强班子,培养一批村级后备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党组织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抓好后进薄弱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实行党委书记、科级干部一把手包最困难的村,担任“党建指导员”,带头抓好集中整顿工作。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等民主制度建设,规范村级工作程序。以“双培双带”为目标,加强以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农村干部教育培训,采取座谈交流、集中培训及上党课等形式,对村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提高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实行乡村干部联动,分级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一般性事务,由村干部全程,做到小事不出村;对需要乡行政审批、协调解决的事务,由包村的科级干部归口办理,做到有事找对人;对涉及特困、特殊群众、村级经济发展等重要情况及科级干部处理存在困难的群众问题,由乡领导干部协调处理,做到难事有盼头。在科级干部中推行“双包双访”。每名科级领导要帮包一个支部,帮扶一个最贫困薄弱的村;定期到所帮包村接访,到帮扶的难点村进行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乡政府驻地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集中在大厅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在村级干部中推行“开门办公”,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以实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实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重点抓好多年未发展党员、35岁以下党员偏少、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村、村干部中党员数量偏少和后备干部配备不足的重点村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每年培养3-5名入党积极份子,确定1-3名发展对象。开展好“双培双带”活动,加大在村级能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青年、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力度,解决农村和“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难、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探索在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地方成立党支部,开展好组织活动。加强对党员特别是“80后”、“90后”党员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提高个人修养。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信仰、信念、信心”教育,引导党员亮身份、兑承诺,以党员的创先争优带动全社会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发挥好党员关爱基金作用,关爱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为正常离退职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消除其后顾之忧。

(四)以实施规范管理为重点,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水平。以基层党组织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推广“乡党委会到村召开、村干部集中办公、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双承诺双公示”等四项工作制度。以“建、管、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处标准较高、发挥作用好的村级活动场所。开展好评先树优活动,“七一”前进行创先争优专项表彰。

(五)以建组织、扩覆盖为重点,切实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采取“联建”、“带建”、“挂靠建”等方式,加快“兼合式”党组织建设步伐。积极组织动员“两新”领域党组织和党员职工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让党员职工在创先争优中真正成为技术革新、企业文化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急先锋、领军人。同时,选好树好一批“两新”领域党建工作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乡党委召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制定下发基层组织建设年相关文件。

(二)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底前结束)

1、各村支部、乡机关各单位,要在动员会后搞好调查摸底,摸清村级组织、党员队伍、阵地建设和集体收入等底数,为建立村级情况和支部书记电子档案做充分准备。充分利用会议等宣传乡党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和各村党组织、党员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

2、“党建指导员”要按照职责深入农村党组织开展工作。记录民情日记和调研信息,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党支部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每月清理一次账目,公开一次村务财务,规范村级议事决策程序,村班子成员每周三在村级活动场所集中办公,处理村级事务。

(三)深入实施阶段

1、以转变干部作风为重点,深化“挂、帮、包”,“两个派驻”和深化群众工作等活动。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村级理清发展思路。同时,根据实际,适时上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新建一批、修缮改建一批、规范提高一批,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达到标准的活动场所。完善场所阵地功能,做到有办公设施、有学习资料,并做到制度上墙。

2、结合百件实事解民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干部送温暖、双培双带双增收”活动,每个支部要为群众解决1—2件生产生活难题,每个村要选择2—3名致富能手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按照技能特长分类培训,不断提高“双带”能手的技能水平和“双带”能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大力开展“百优书记创佳绩”活动,鼓励各村党组织书记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带头致富,“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村党组织和个人。

3、各村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大会,传达上级党组织精神,总结上月作,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乡党委将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远程教育等形式,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学习。

4、进一步加大乡干部学藏语和村干部学汉语的培训力度,推行35岁以下乡干部必须学藏语和鼓励村干部学习汉语活动,建立乡“双语”干部信息库。

(四)检查验收阶段

各村支部、乡机关各单位对照年初工作目标和党员干部承诺、践诺情况,组织开展党员评议和群众评议。同时,乡组织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验收,作为评先树优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乡党委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全面指导。实行科级领导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在统筹抓好分包行政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同时,督促指导好包村干部的包村工作。乡党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党委书记要上一线带头抓,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搞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谋划指导、调研示范;组织委员要发挥具体责任人职责,具体组织实施,抓好工作任务落实。乡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督导,严格考核。乡党委将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季度选择一个支部召开一次调度会,乡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指出不足,改进工作。按照基层党建“五有”的目标和我乡党建目标要求,对各村党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与村干部的绩效补贴挂钩,作为对村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支部、乡机关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中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新闻宣传与专题、专栏宣传并进的方式,保证宣传的密度。同时要加大向上宣传力度,及时将我乡的典型做法推广出去,积极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

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1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20号)要求,规范我县赋予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市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工作的复函》(司函〔20xx〕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将70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赋予我县乡镇实施。

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简约

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的文件精神,紧紧结合我县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实际,进一

步明确了赋权原则,细化了工作任务。

(一)坚持“成熟一批,赋予一批”

《实施方案》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沉的工作要求,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首批70项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实施,确保乡镇对于所赋予职权真正放得下、

接得住。

(二)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步骤

已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13个乡镇,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辖区内集中行使相关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其余乡镇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后,再行实施本方案。

(三)加强县乡两级执法协作

县直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与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管理信息提供给各乡镇,及时转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执法解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动态信息。乡镇人民政府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县直主管部门认定、技术鉴定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县直主管部门应根据《关于建立县乡(镇)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尽快给与答复。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环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并可会同县直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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