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政办〔20xx〕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范围、方法
评估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和派出机构的用语用字。
评估方法:采取定点抽查、抽样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
1.学习部署。召开全局迎评工作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暑迎评工作。
2.成立机构。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领导小组(简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对本部门迎评工作进行部署、指导、检查、评估并督办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语言文字达标和评估的日常工作。
3.制定方案。由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目标。
(二)组织实施(20xx年3月-5月)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要结合普法工作,组织各股室、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开展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简称“双推”)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展板展示、发放资料等形式,精心组织“推普周”宣传活动;并开展“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诵读中华经典名篇,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局办公室要组织各司法所和窗口单位制作“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标语、标牌,制作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墙报、专栏,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营造“人人都说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的浓厚氛围。
2.开展业务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县语委办、组织部、人社局将牵头对县直各部门(单位)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力争培训率达到100%,测试合格率达到80%以上。局政治处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以达到相应等级,做到持证上岗。
3.进行自查整改。由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我局各部门的名称牌、公文(文头和正文)印章、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公众号、印刷体标语(牌)、板报专栏、印刷体报头(名)、刊名用字、封皮用字、报刊标题、栏目名称、内文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等问题的部门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我局网络、印章、公文、宣传资料等用字规范。
(三)自查自评(20xx年5月)
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股室对照《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必检(备)单位主要任务细则及评估形式表》,按照“以查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认真对照迎评标准条目,分类收集相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组卷,做到格式统一,内容详实,无遗漏,无语法、文字、标点等差错,做好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认真撰写自查总结报告,连同工作台账报送至县语委办。
(四)正式评估(20xx年6月)
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要组织各部门加大迎评宣传力度,为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xx年6月,我县将接受上级部门的评估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尽其责,团结协作,严格按照我局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贯彻落实,确保我县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勇当排头兵”目标定位,把城市体检作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学构建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收集和监测城市运行数据,评估城市健康状况,系统梳理城市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找准“城市病”病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城市体检任务。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围绕“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等6个维度开展城市体检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10月31日前完成相应城市体检报告并上报。
(二)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体检试点任务。我市已列入20xx年省级城市体检试点城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市建设管理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8个方面进行体检,11月30日前完成相应城市体检报告并上报。
(三)探索建立城市体检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客观评估城市运行状况,编制年度体检报告,分析城市发展优势和短板,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参考。在充分总结城市体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和“体检评估—问题反馈—决策调整—持续改进”的闭环式工作模式,建设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健全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常态化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构建年度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推荐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为基础,立足城市发展阶段,紧扣商贸物流、宜居、精神、书法文化等城市特色,重点关注人居环境、交通拥堵、基础配套等城市问题短板,征集展现特色的个性化指标,以“基础指标+特色指标”形式,构建贴合我市实际的规划建设管理体检指标体系。
(二)开展城市自体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委托专业技术团队相对独立开展城市自体检工作。通过收集20xx年统计数据、人口七普数据、遥感影像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疫情防控数据、12345热线数据等资料,建立城市体检数据库。一是组织数据填报和数据分析。各有关部门要根据20xx年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深入开展数据调查、采集、汇总工作,通过座谈、政府信息平台等,按时、准确提报基础数据资料。二是实施分析论证。针对各项指标数据,按照定性与定量、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分析论证。通过与微信人口热力图、高德路网、共享单车等大数据对比分析,形成信息分析结果。三是科学形成城市体检结果。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队伍,通过召开专家咨询会、成果汇报会等方式,综合平衡自体检数据,确保体检结果客观、科学。
(三)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第三方体检机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制定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组织人员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通过线上问卷调查、线下访问等方式,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职业的人群进行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城市建设管理现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配合第三方体检机构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力量,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问卷调查结果客观、真实、有效。
(四)编制年度自体检报告。综合各项体检指标分析结果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形成年度城市自体检报告。全面、客观分析评价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数据,研究完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明确城市问题严重等级,科学判定城市发展弱项和短板,提出“城市病”治理对策。年度自体检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按要求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自然资源厅。
(五)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数据库。参照20xx年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指标填报数据、第三方团队体检数据、城市大数据、社会满意度调查数据,搭建城市体检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对接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动态监测各项指标,强化城市体检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评估预警。
(六)科学运用城市体检结果。建立“以城市体检发现问题、以城市更新诊疗问题”的成果转化机制,将城市体检成果作为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和城市更新项目清单的重要依据。体检结果高度关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道路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对症下药,优先解决,确保城市体检成果落地见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协调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城市体检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组织专业培训。积极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相关视频培训,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以及第三方城市体检团队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进行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学习培训,掌握统计范围、指标含义和数据来源,确保指标真实、准确,不断提升城市体检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报送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工作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于每月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要求、责任分工和实施主体。
(四)注重公众参与。在政府网站设立城市体检工作专栏,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宣传城市体检工作进展情况,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营造城市体检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经费保障。做好城市体检购买技术服务的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建立标准化的城市评估体系和信息化平台,确保城市体检顺利进行。加大对城市体检评估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吸纳更多专业化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参与到城市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城市管理工作,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根据《县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让城市管理成果为人民所共享,让城市治理效能体现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增强上。
二、工作目标
坚持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责任化管理方式,以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巷综合整治为重点,充分发挥“三长三员”作用,全力落实各项整治项目和整治任务,建立“发现及时、调度有力、解决有效”的问题销号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自我约束、共建共管的城市管理体制,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精致县城。
三、工作举措
(一)主次干道设立“三级街长”,发挥街长作用
1.一级街长。为总街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承担总指挥总督导职责。
2.二级街长。由镇班子成员担任,承担街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日常督查职责,协调解决网格内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3.三级街长(街长)。以网格路段为基础,按照“一路段一街长”原则,由社区干部担任,引导督促沿街商家、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在每个网格路段树立街长公示牌,街长名单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二)按照“一巷一人”,落实“巷长”制
按照社区网格责任,社区网格员担任小街巷巷长,负责小街巷的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该网格的镇城管队员上报,由城管分局制定解决方案。同时对保洁员的工作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巷内居民的宣传动员,发动群众爱护环境,主动参与城市创建。
(三)开展“门前三包”评比,落实“店长”制
广泛宣传发动沿街店铺参与到街道整治活动中,与商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具体内容附后),明确门前三包范围和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义务,加强商户自我管理。每家店铺悬挂“店长”公示牌,店长由本店的负责人担任,根据“街长”每日巡查情况,实行每月一评比,对“门前三包”落实到位的,授予“文明示范店”称号。
(四)问题“处理员”,确保问题及时处置
问题处理员由网格内的镇城管队员担任,负责“街长”“巷长”上报及市民反映问题的协调处置。同时,加强网格内的巡查排查。对于能在现场处置的问题,及时予以现场处置;对于不能在现场处置的问题,通过微信“随手拍”平台上报,并跟踪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五)建立交通“协管员”制度,宣传引导文明通行
主要路口安排交通“协管员”执勤。负责宣传、引导文明行路,劝阻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扶助老、幼、残疾人员安全通行,热情为不熟悉县城路线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等。
(六)发挥群众“监督员”作用,强化社会参与
群众可通过微信“随手拍”平台上传发现问题,也可向“街长”直接反映问题,以便“街长”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具体内容
按照高标准、精细化、具体化的原则,结合《市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办法》、《数字城管事、部件问题大类、小类、子类分类及标准》及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内容,制定了我镇城市管理“街长制”具体内容,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问题的巡查和解决:
(一)环境卫生。有无生活垃圾、废弃垃圾、装潢装修垃圾;有无卫生死角、污水;保洁是否及时;绿地有无明显垃圾(纸屑塑膜、果皮或其它垃圾)、杂物等脏乱现象;垃圾桶是否干净整洁完好;有无乱倒乱排污水;公厕设施是否完好、干净。
(二)宣传广告。是否合理设置公益性广告;有无随意设置招牌(灯箱)广告、桁架广告、护栏广告、灯杆旗广告;工地围挡广告设置是否规范;有无“一店多招”、违规楼顶店招、破损残缺店招、脏污招牌;有无非法小广告;有无各类条(横)幅、彩虹门、空飘、彩旗、布幔;有无流动广告。
(三)街面秩序。有无违规经营;摊点群经营是否符合管理规范;有无占用公共场地乱堆放物品、材料等行为;有无公共区域晾晒衣物及腌制品等行为。
(四)交通秩序。有无车辆及行人不按交通秩序行驶;有无车辆乱停乱放,包括道路乱停放、占绿地停放、人行道乱停放等;有无随意设置护栏(或栏杆)用于圈占场地停放车辆、堆放货物或其它用途行为。
(五)城市设施。各类井盖、箱体(柜)、立杆、路灯、户外健身设施等公用设施是否整洁完好。公交站亭(牌)、交通标志牌、路名牌、地名牌、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有无破损脏污。绿化树木有无折断、倾斜、枯死等现象;行道树树池是否脏乱,池内有无砖瓦、垃圾、杂物;绿化护栏是否整洁完好。
五、工作流程
“街长制”实行“巡查、反馈、处置、督查”四步工作流程。
(一)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原则上二级街长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三级街长每日检查不少于1次,其他时段、节假日安排值班巡查,问题“处理员”在网格内循环巡查。巡查内容包括:部件问题的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并及时上报权属部门;事件问题简易处置(制止、劝阻等)。
(二)反馈:不能现场处置的问题,通过微信“随手拍”平台上报,迅速反馈部门网格处置人员,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将通过数字城管平台逐级反馈至各级街长、县直部门、县“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
(三)处置:在乡镇层级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镇城市管理“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制定解决方案,处置完毕后及时向平台反馈结办;需要县直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将问题上报给县直部门、县“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
(四)督查销号:对照问题清单,镇“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督查,对没有及时处置和处置不到位的,再次通过平台上报,对处置完结的进行销号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镇“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分管城市管理的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镇城管分局、宣传办、纪检办、组织办、村镇规划建设办、环保所及各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各类复杂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分局,主任由城管分局负责人兼任。
(二)完善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整改、反馈问题,及时处置或上报,对于疑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会商,拿出解决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建立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小问题不过夜,大问题有回音。
(三)明确责任。各级街长、巷长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本级街道管理措施,定期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层层落实目标责任。镇“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清单销号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抓细抓实。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区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市区20xx年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区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共建共享、城乡融合、务实创新,重点开展“六提升、三整治、三聚焦”行动,防反弹、保成果、促长效,推动文明建设由“创建模式”向“建设模式”转移、由“精准对标”向“全面提标”提升、由“文明城市”向“全域文明”迈进,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文明风尚提升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时代新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进”活动,组织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唱响“好人之城・文明”。二是认真落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社区制定具体落实的细则,引导市民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三是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常态化、制度化,培育和扶持志愿服务项目。四是持续开展文明养成教育,在辖区广泛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系列教育活动,推进“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上网”等实践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培育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五是加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做好辖区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加强创建工作协调和指导。深化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向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延伸,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六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传承红色基因,完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结合第十届省艺术节、第四届市艺术节,打造更多文艺精品。
责任科室:科教文卫办公室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二)开展公共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加快城市“双修”“三疏”,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一是实施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和缓堵保畅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路、二马路提升改造工作,完善城市道路微循环,打通外贸巷“断头路”、畅通城市路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护,及时修补道路破损及塌陷。二是抓好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工作,硬化道路、维修破损路面、更换破损路灯、饰新墙面等,确保改造到位。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三)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务服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套餐集成服务模式,落实“一窗办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二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信用修复。三是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树立行业新风,不断提升窗口人员文明素质。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街区、诚信经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
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相关办(站、所)牵头,各社区负责落实
(四)开展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树立生态环保理念,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控制环境污染,增强城市宜居性。一是全面推进漆水河七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做好河道巡查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城市声环境治理,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75%。二是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区域化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三是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结合城市“三疏”抓增量、打造精品抓提升。强力推进拆墙透绿、破硬增绿、拆建还绿,建设开放式街区,开展增绿、补绿、添绿行动,美化城市环境,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相关办(站、所)牵头,各社区负责落实
(五)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行动
现固提升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成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一是积极发挥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家长学校作用,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活动,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活动室提质升级。二是建好用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科室:科教文卫办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六)开展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公共安全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大力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公共安全监测预警防控处置机制,健全完善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和应急管理体系,规范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力量,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责任科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安监站、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抓好环境卫生长效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提升改造城市公厕,落实公厕管护经费,提高公厕管理水平。二是开展春季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三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力度,倡导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八)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行动
以市场、社区、背街小巷、车站、校园、医院等周边老旧小区为重点,积极争取中、省、市政策支持,针对整体环境较差基础设施落后、物业服务缺失等难点问题,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计划,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集中解决小区环境卫生差、楼梯脏、设施陈旧、野广告多、架空线缆凌乱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谐、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
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九)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落实长效管护措施,规范市场环卫秩序、安全秩序、交易秩序,配合做好大同桥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对路面、地下排水、公共设施等进行修缮维护,对车辆乱停、出店经营的行为进行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市场内外环境。开展“五小门店”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整治,监督引导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开展夏季早夜市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摊点占道经营、卫生脏乱差、未落实“五统一”标准要求等问题。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宣传倡导“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杜绝市场内野生动物销售、活禽宰杀行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科室:市场所
(十)聚焦三项重点工作
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聚焦停车乱、停车难的难题。盘活城市空闲场地,鼓励社会投资参与,研究制定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探索潮汐停车机制,推行机关单位、沿街小区停车场对外开放。加大宣传教育,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努力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逐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二是聚焦物业服务水平低、不规范的难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即将制定出台的《市物业管理工作办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开展优质服务物业评选,每季度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淘汰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发挥文明单位共建帮扶机制,宣传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教育群众自革除陋习,共同维护生活环境。责任科室:经济综合服务站、科教文卫办公室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各社区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办(站、所)、各社区要保障人员稳定,协同配合,抓好落实。完善联创联建包片包抓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区级领导包抓镇办、社区,区级部门单位包抓路段、社区。要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社区要对照测评指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制度,明确完成时限。结合《20xx年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常态化做好资料上报工作。经常性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倾听群众心声,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问题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坚持常态化督查督办,构建测评、反馈、整改的工作闭环,形成常创常新、长效常态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街道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工作成效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落实不力,实行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标准化、精细化、服务化"的工作思路,拓展网格管理,加强常态管理,彻治城市管理顽症,探索建立精细化、标准化、法制化城市管理体系,努力打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城市环境。
二、总体目标
加强城市常态化巡查,加快建立城市管理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构建"大城管"格局。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细化相关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使城市管理工作内容具体、流程清晰、标准统一、行为规范,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三、工作任务
树立标准化城市管理理念,按照规范、服务、便民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的原则,精心制定城区道路分级管理、城市容貌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将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一)市容市貌管理
1.开展建筑物、构筑物整治。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残破等进行整治。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建筑物、构筑物,其屋顶、阳台、窗台、观景台、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市容貌的物品;不得擅自改变外立面结构;外立面不得搭建雨棚、遮阳棚帐,安装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得擅自设置外置式烟道、防护栏(网);不得使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或者树木拉绳、搭架晾挂物品。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2.开展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按照规格统一、美观大方的标准,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告牌匾进行集中整治,达到整齐划一、视觉美观的效果。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3.开展"空中蜘蛛网"整治。按照"三线入地"相关要求,实施城区主要街道强、弱电入地工程,进一步消除"空中蜘蛛网"。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4.开展占道经营整治。探索城市道路层级化管理,量化店外经营管控标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实现临街商店无店外经营和跨门经营,无未经批准的店外促销,无非法占路修车、洗车。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交巡警大队
5.开展小广告小张贴整治。加大对公园、广场、主要街道、住宅小区、背街小巷、报刊亭、早餐车、路灯杆、电线杆、各类专用变电、弱电等城市设施小广告、小张贴管理力度,整治小广告、小张贴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6.加强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对擅自在城市道路设置路沿斜坡、台阶等现象进行整治。对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设置商亭、候车站棚、固定摊点的,拆除或者降低路缘石、道路开口的,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私设户外电梯、步梯或者封闭临街一楼敞开式走廊的,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7.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对在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市政设施管理
1.修缮城区道路设施。及时对破损街道路面进行修补、罩面,确保城区道路平整完好;及时更换街道两侧破损路牙石和便道砖;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加强对街道两侧市政设施的巡查,对各类破损的市政设施,应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确保无道路积水,窨井设施无破损、无丢失、无污水外溢。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
2.提升城区亮化水平。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设置路灯,推广使用节能灯及太阳能灯;及时清理灯杆广告和悬挂物,及时更换破损路灯,确保亮灯率达到98%以上;采取分控照明方式,增加街道照明时间,主要街道实现"智慧照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提升公共设施及清洁维护水平。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提高公交车运行效率,加强公交站牌、候车亭、道路指示牌、护栏等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干净整洁、完整美观;建立公共设施定期擦洗制度。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发投公司
4.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在县城所有主次干道路口合理规划设置交通信号灯,规范完善标志、标线,方便人车出行;增加电子监控装置,加强交通违章监控。
责任单位:县交巡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5.保持城市河道、人工湖等景观水系干净整洁。净肠河、玉带河、龙兴湖等景观水系水面保持清洁,水体无发绿、发黑、发臭等污染现象;岸坡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垃圾,无定置渔网、渔箱,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安全、整洁、完好;各类临水建筑保持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三)环境卫生管理
1.规范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延长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主要道路保洁"以克论净",每平方米浮尘不超过10克,垃圾落地10分钟内清理;作业标准达到"十净十无"。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规范垃圾分类管理。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已打造完成的垃圾中转站、农村村庄、公共场所智能环保吧、乡镇所在地分类回收中心等示范试点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形成试点引领、序时推进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林站、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3.规范垃圾清运管理。加强生活垃圾收运闭环式、密闭化管理,完善垃圾清运制度,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周围清洁无外溢,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4.规范公共厕所管理。加大公厕管理力度,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及精细化服务水平,做到"六净五无",即地面净、墙面净、门窗净、隔断板净、便器净、洗手器具净;无便迹、无尿垢、无水锈、墙面及隔断板无积灰、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杀保洁,逐步配置完善手纸、洗手液、热水等。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
5.严格建筑垃圾和渣土车运营管理。严格渣土车辆标准,严禁黄标车、无密闭条件等不合格车辆运输渣土。严格渣土车运行时间、运行路线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沿街门店、住宅小区、居民户、市政工程等"零星"四小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严查不按要求密闭运输渣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行为,严厉打击渣土车无核准手续、未密闭运输、沿途遗撒、私拉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巡警大队
(四)建筑施工管理
1.严格市政施工审批管理。每个施工项目必须严格完善施工手续和作业流程,并有完备可行的实施方案、施工图纸等资料;挖掘道路下埋管线施工要提前规划,并经县住建局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变更位置、扩大面积施工;对每条道路的占用、破路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未批先挖、超面积和超期限开挖、施工现场不符合要求等现象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2.严格建设工地施工标准。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砖砌体、彩钢板等硬质材料设置围挡,进行封闭式施工。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在周边工地设置围墙(挡),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设置"文明城市创建"有关标语。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3.严查违法施工行为。加强各类建筑工程手续监管,对违法使用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等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五)交通秩序管理
1.加强运营车辆管理。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营车辆管理,杜绝不合格车辆运营;严厉打击非法出租客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按照《城市治堵工作实施方案》,遵照"边使用、边建设"原则,科学规划设置机动车位、停车场,从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及时疏导交通高峰期车流,解决车辆拥堵问题;加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商场、超市门前停车管理,专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等现象。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巡警大队
3.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通过设置道路隔离护栏、特殊时段限行、取缔店外经营、增加人员疏导交通等措施,对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学生平安顺畅上下学。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教体局、县交巡警大队
(六)园林绿化管理
1.提升公园游园建设水平。完善公园、游园的配套设施,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保持园内清洁,符合观赏标准;广场绿地建筑、道路、游乐设施及园林设施完好;植物、草坪修剪合理,养护到位;地面、路面和服务设施周围无垃圾污迹;坐凳、公厕、健身器材等设施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提升道路绿化水平。主次干道绿化普及率达到100%,根据植物生物习性合理修剪,达到自然、大方、美观的效果;绿地内无裸露地面、无枯黄,无杂草、无杂藤攀绕树木,无树木死亡、倒伏、枯枝,树木保存率99%以上;按照标准规范栽植绿化,当年植树成活率达到98%;绿地环境卫生整洁,无污物、垃圾,无焚烧垃圾、树叶、草皮等现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对各住宅小区绿化进行提档升级,达到市级以上园林式庭院标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4.提升绿化养护水平。加强公园游园、古树名木、行道树、树木植被、街头绿化的维护管理,按时做好浇水、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清理绿化带死株,开展补植补造,确保整齐美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七)专业市场管理
1.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加大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力度,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消防设施完善、地面硬化平整、保洁及时到位,加强市场内车辆管理,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市场畅通有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
2.加强集市、马路市场管理。对自发形成的集市、市场进行规范化整治,在集市日安排人员疏通人流车流。统筹设置临时集贸市场、特色经营区、早市、夜市、经营摊点等,规范经营行为,保持经营场地整洁,不影响群众出行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危害公共安全。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强马路劳务市场管理。对城区迎宾大道、文化路、君文路等散乱劳务集中点进行整治,采取蹲点把守,宣传教育、疏通引导、合理谋划指定临时劳务市场等措施,规范劳务市场非法占道乱象。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餐饮业管理
1.加强城区餐饮业管理。对城区范围内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单位(包括机关、企业、宾馆、酒店、茶楼、餐馆等)的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必须安装并使用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洁维护保养,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加强露天烧烤管理。按照全部入室规范经营的原则,对在政府规划设置的临时餐饮经营摊区外的露天烧烤进行取缔。临时餐饮经营摊区的露天烧烤和大排档,应使用无烟烧烤设备或油烟净化设施,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九)单位小区管理
1.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公司管理,制定出台物业服务标准,突出抓好小区卫生清扫保洁、设施管护和环境美化,做到垃圾清理及时,车辆停放有序,治安防范措施到位,健身设施完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
2.拆除小区私搭乱建。及时清理小区内私自建设的车库、车棚、储物间等违章建筑,按照创建要求,巩固精品小区、根治脏乱小区,杜绝私搭乱建现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3.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完善沿街单位、小区硬件设施,设置"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宣传栏和信息张贴栏;整治破墙开店、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堆乱倒行为;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教育宣传,提高居民素质,营造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十)噪音污染管理
1.环境噪声污染管理。整治城区建筑工地、企业生产活动等方面的噪声污染,确保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住宅楼及其配套商业用房、商住综合楼内、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机关等周围)从事金属切割、石材木材加工、开设卡拉OK等商业经营活动和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3.商业经营活动中设施设备噪声管理。对沿街商店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住宅楼及其配套商业用房、商住综合楼内、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机关等周围)举行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促销活动等行为进行整治,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4.公共场所噪声污染管理。对在邻近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含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街道)等公共场所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进行控制,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十一)烟花爆竹管理
1.依法查处和打击违法生产、储存、经营、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消除安全、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隐患。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林站、办事处)
2.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督促单位和个人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林站、办事处)
(十二)畜禽、犬类养殖管理
1.严禁在城区住宅小区、庭院内养殖鸡、鸭、猪等家畜家禽,提高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2.坚持"宣传整治并进、联合联动推进、长效治理跟进"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对因违规养殖造成扰民、伤民的行为,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十三)"八小"单位管理及病媒生物防治
1.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法对"八小"单位(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食品作坊、小旅馆、小理发店、小浴池、小酒吧、小网吧)实施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爱国卫生事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防治人员、防治措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区防鼠、防蝇设施,铲除"四害"孳生地;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确保"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鼠、蟑螂密度达标,蚊、蝇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责任单位:县爱国卫生事务服务中心
(十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1.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在学校开辟文明创建专栏,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每学期举办两次文明创建知识班会或知识竞赛,以学生带动家长的方式宣传创建理念,组织学生开展"环境卫生义务清扫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爱国卫生事务服务中心
2.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在城区医院和街道、社区标准化卫生室内设置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医务人员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对住院病人及家属进行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把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医院常规工作制度,每年组织街道、社区群众开展健康卫生教育知识宣讲。
责任单位:县爱国卫生事务服务中心,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十五)深入开展文明创建
1.加大文明创建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手机台等媒体开辟创建宣传栏,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力度。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城市文明公约、"文明行为在身边"等宣传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城市居民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创建意识。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2.组织开展城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十六)实施城市现代化管理
1.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我县城市管理由数字化向智慧化升级。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
2.理顺智慧城管涉及的应急、公安、交通、市政、环境等工作机制,依托智慧的城市智慧运营管理中心,实现物联网络与信息沟通渠道的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
3.实施网格化管理,以辖区为单位进行及时、主动、高效的城市社会治理,促进城市社会治理从被动应付到主动解决、从粗放管理到精确管理、从处理滞后到快速敏捷、从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从单兵出击到协同作战、从冗员浪费到精简效能的转变。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
4.创新改革城市治理机制,打造城市治理新体制,有效发挥智慧城管作用,对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及渣土管理等功能进行拓展和扩容整合,切实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理顺层级权责,合理划分管理边界,解决和避免职能交叉等问题。在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共同巡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互为见证等多位一体的城市管理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二)完善考评机制。建立"月考核、季奖惩、年总评"的督查考核机制,县委城市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乡镇、社区考评1次,并设立城市管理专项奖补资金,根据日常考评情况排出名次、兑现奖惩,并在媒体进行通报,将考核结果纳入"党建引领,比拼四季"擂台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启动问责程序。
(三)加大经费保障。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加大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支持、鼓励外来资本与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各类资本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新格局。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示范引领、逐步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道路""标准化示范社区""标准化示范岗亭"等示范点位,组织专家组对城市管理标准化示范点位实施阶段性验收。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及时曝光卫生死角、管理盲点等脏乱差现象,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泉委办发〔20xx〕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0.5万户。分批分期实施161个建设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南片区等3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实施成片区改造,重点推动繁荣片区、站前西片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等3个棚户区成片改造;深入开展玉霞片区、华塑厂片区、高山古民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延陵三期、锦美二期、金泰花园二期、爱国路安置房等4个安置房项目。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北门、石崎等2个菜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广引入市场运营商等多种模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打造购物环境超市化的市场,提升群众购物体验。鼓励规模小、设施旧、交易量低的农贸市场整体改建为小型便民超市。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深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区城市危房改造、规范房屋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责任单位: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品质提升
5.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加快打通中环城路,开工建设繁荣大道(笋江-内环路)段道路工程、站前大道南延伸(池峰路打通)等江南新区重要主干道;配合推进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延陵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跨江通道扩容增效,提升环湾区域跨江能力,促进晋江流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延陵配套道路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福中路打通、许厝埕南段拓宽、站前西片区规划六路等3个“断头路”项目新开工建设,畅通片区微循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6.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盘活停车资源,加强配建停车位建设,利用机关、学校、广场等区域打造地下停车场,推动枢纽配套建设P+R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共享停车。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推动实施平水庙智能停车管理综合体项目、市供销大厦立体停车场、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宾馆停车楼等一批停车场项目,确保年底前全区新增35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7.慢行系统。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完善山线、水线,加强山-城-水连接线建设,开展街道全要素整治、优化人行道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依托现有骑楼系统的完善,串联古城主要绿地公园、景点、商圈;积极融入跨江通道慢行系统项目前期研究进程,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对接《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规划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城区主干路的非机动车路权提升,倡导绿色文明出行。重点谋划站前大道两侧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实施主干道街区改造,推进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警大队,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动实施江滨南路、江南大街、荔春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推进古城29条街巷提升,完成8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包括开展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路面沥青化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等,提升道路品质和平整度。结合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项目实施,打造P+R换乘中心,建设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占道经营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区管桥梁要推进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9.排水防涝。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恢复、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竖向,依山就势建设湖体等滞洪区,建设雨水滞渗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快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着力推动乌石山滞洪区、仙堂滞洪区等重大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区内涝整治。结合滞洪区规划,打造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繁荣大道、池峰路打通、林荫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项目,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住建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城市供水。推进供水管网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二次供水建管合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适合我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管方式,确保规范运行安全供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完善8个街道管网,结合实施古城29条街巷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古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风貌品质提升
12.城市园林绿化。以江南新区山体、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开工延陵体育公园建设,推动江滨南路(笋江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实施绿地建设5公顷以上。深化晋江南岸(段)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滨江福道不少于5公里,打造1个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启动新建改造世茂云璟东侧节点提升、海西二手车市场停车场节点整治、江南古榕公园改造等10处以上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年底前完成5处节点建设。结合古城29条街巷U型面提升工作,策划并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小区建设,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设绿色家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3.城乡建筑风貌。推进江南新区新一轮城市设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设计工作。配合市级启动并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4.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水局、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配合市级推进临漳门环岛、北门街等重要节点的夜景改建提升,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6.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攻坚世遗大会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迎接世中会、世遗大会考察路线重点提升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陈光纯故居等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新门街-涂门街、新华路等2项古城街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管理品质提升
17.“两违”整治攻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两违”整治攻坚部署,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开展治违部门履职督查。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违”整治、科技控违等五大攻坚战,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功能,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连通省市平台,形成“一张网”管理,构建统一协调指挥、高效监督的城市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街道、社区、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谋划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将海滨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0.新区(组团)建设示范。深入谋划江南新区城市建设,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以繁荣片区改造为试点,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1.老城更新示范。着力推进西街南片区改造试点项目,对片区内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旧小区及街巷进行更新。结合古城申遗工作,推动实施西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个街区改造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2.花漾街区示范。重点推动中山路(打锡街-钟楼)段绿化布置项目,策划实施街区绿化、花化工作,充分利用街区、广场等公共空间,植入特色树箱、花箱等设施,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示范。策划实施站前大道段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启动沿线两侧景观带建设,打造江南新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4.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策划实施江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针对主干道可视范围道路条件、交通管理等全要素整理,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以市区联排联调为抓手,实施辖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启动八卦沟、霞洲引港、玉田渠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内河道水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2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示范。结合中山路业态提升工作,启动中山中路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街创建工作,争取打造为省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进度安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区直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区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中央投资方向提前谋划项目,精准对接专项债券支持投向,储备好城乡建设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全区“十四五”规划布局,特别是片区更新布局,策划对接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路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及收益回报,形成项目可持续的规范运作机制。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财政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察访核验范畴。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区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央政法委提出分批次在全国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市申报参加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简称“创建试点城市”),获得中央批准。为全面推进全市创建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同意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具有亨通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平安亨通建设在上新台阶,为我镇创造更家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镇域社会治理此种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县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思维。将镇域社会治理放到镇域经济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镇域社会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xx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
为全面推进城市公交运营改革,加快推广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缓解县城交通拥堵,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64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和《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突出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统筹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资源配置,建设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强化公共交通路权保障,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社会吸引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全力构建安全、便捷、绿色、经济、高效的公共交通运行体系,提升城市品味和人民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经营。要将县城公交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坚持政府主导运作、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健全政府在资源配置、政策支持、财政保障服务监督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土地方面的支持力度。
(二)以人为本,优化供给。以满足人民出行需求为目的,以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为出发点,大力推广纯电动新能源车的投放使用,打造低污染、低排放、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为人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三)科学谋划,分步实施。抓住现有公交车辆运营期限即将到期的时间节点,按照资源节约和环保要求,参照市区和周边县区运营模式,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编制公共交通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三、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先行投放新能源车20台,开通城内1路、2路、3路公交线路,进行试运营;20xx年12月底前,再投放10台新能源车,开通东外环等2条线路;20xx年6月底前,补充投放10台新能源车,总计投放新能源车40台,运营总里程达70公里,实现5条线路全天候正常运营,达到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90%以上的目标。
四、线路规划
根据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大县城建设实际,此次线路规划主要覆盖学校、医院、机关单位、规模居民小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以及县城周边村庄。线路与线路之间实现互相接驳换乘,公交站点基本达到500米覆盖标准,解决县城及周边村庄居民出行问题。
根据群众出行需求及公交试运营情况,结合大县城建设、胜利路改造、黎霍高速连接线建设进度,进一步对现有线路进行调整和优化,适时增开其它线路。
五、运营模式
(一)择优选用运营企业。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5号)规定要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实行特许经营。我县公交运营采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择优选用特许经营企业,试运营时间为1年。经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城市公共汽车客运3年以上运营经历,且未发生重大安全及服务质量事故;
(2)经济实力强,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良好;
(3)运营经验丰富、服务质量上乘,国有企业或获得过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企业优先;
(4)社会信誉良好,无矛盾纠纷,法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获得经营权的企业必须实行公司化管理,禁止倒卖公交线路和公交车经营权,要自行出资购买车辆、招聘人员,并进行日常管理,聘用的所有人员应全部缴纳社会保险,特殊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并具有至少不低于三年的工作经验,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及其他管理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公交运营模式和各项考核指标,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可靠、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高标准建设场站。由供电公司牵头,引进国有电力能源企业投资,在闫寨村建设10个充电桩及箱变、雨棚、监控、后台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在河西村规划新建接驳换乘枢纽站一座,计划用地10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区、停车区、维修区、生活区、充电区等,首批建设充电桩20个,基本满足当前日常运营需求,并预留后续建设桩位。建成后,基本形成集换乘、休息、养护于一体的多层次、多方式的现代化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体系。
(三)科学配置运营车辆。根据省、市、县要求,公交运营改革后的公交车辆全部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根据县城道路状况合理选择8米、6米等车型运行。选用的新能源车辆应全部选用国内正规厂家生产、行业内信得过的企业产品,具备质量上乘、安全可靠、乘坐舒适等条件,电池、电机、电路等关键部件应具有较长的质保服务期限;车辆需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各类设备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装置;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能及时解决汽车维修保养需求。
(四)合理制定运营票价。按照《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第22条规定,我县县城公交运营票价暂定为1元,即所有线路车辆乘客上车实行1元定额票价,车辆安装投币器、刷卡器、流量器等,用于刷卡投币和测算人流量。要鼓励和支持非现金支付,实现通过扫码、公交一卡通、身份证、生物识别等新媒介验票乘车,方便公众出行。65岁以上老年人、1.2米以下儿童、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可根据相关政策办卡免费乘坐,学生凭学生卡实行半价优惠。
(五)统筹发放运营补贴。县政府及主管单位制定公交考核办法,县财政采用定额补贴制为运营企业发放运营补贴,具体补贴方法和金额如下:
除去票款收入和利用公共客运设施或者车辆取得的广告、租赁等其他收入外,参照周边县区并结合我县实际,经初步测算,暂定每车每年给与15万元定额补贴,免费乘坐和半价优惠等原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县财政每年另外补贴150万元,40辆车每年补贴750万元,其余支出由运营企业自负盈亏。实际运营中因执行抢险救援等指令性任务原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财政酌情另行给予补贴(不含在正常补贴范围内)。
运营补贴根据试运营情况,由交通、审计、财政等部门核定后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顺利推进县城城市公交运营改革工作,成立县城市公交运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协副主席、交通局局长
成员:政府办副主任
县工信局局长
县发改和科技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住建局负责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市监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县交警大队指导员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供电公司经理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推进县城城市公交运营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府办负责沟通、协调、联系等工作;交通局负责推进县城纯电动公交运营方案起草、线路设计、运营监管等工作;工信局负责公交企业成立、监管等工作;发改和科技局负责立项、票价审定、监管工作;财政局负责政府招标采购和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住建局负责公交站点设置、建设等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场站建设用地的规划、报批工作;应急局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人社局负责劳务纠纷、社保等工作;行政审批局负责各类所需手续审批工作;审计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审计工作;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工作;市监局负责企业注册和车身、站台广告等管理工作;信访局负责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群众信访工作;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公安局负责维护推进过程中的社会稳定,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交警队负责道路安全监督和公交线路安全评估等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充电桩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电力保障工作;镇负责所涉及村的协调工作。
(二)公开公正,严格程序
要严格按照运营需求和方案要求,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守信、讲求实效的原则,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公开公平竞争程序,选用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信誉良好运营企业。规划线路要在一定范围内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注重意见的可行性和科学性,逐步对线路进行优化和调整,合理投放运营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要服从服务于大局,优化乘客换乘条件,科学选用运营车型,尽快完善各项功能设施,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确保高标准、高效率运营。
(三)妥善安置,平稳过渡
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创优营商环境,制定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公交企业发展,同时要妥善解决鸿运捷安公交公司的清产核资和人员分流安置问题,保证新旧企业平稳交接,确保城市公交运营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6月底,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目标。到20xx年,全县“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配合省、市完成“无废城市”验收工作。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推动源头减量。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促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开发区)。扎实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要求,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到20xx年底,完成清洁生产审核8家,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经信局)。
建立健全分类贮存收运体系。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收集、转运规范化体系,合理布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和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鼓励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建设。到20xx年底前,建成1座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点,到20xx年底前,至少建成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转分拣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探索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管理模式,采用密闭车辆收集运输,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牵头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警大队)。建立实验室废物统一收运模式,利用危险废物平台,加快推进全县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转运规范化管理。到20xx年6月底,全县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一般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强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废泥掺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石材污泥10万吨/年、建筑垃圾50万吨/年)建设并投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20xx年底前完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固废处置项目(危废3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10万吨/年)和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项目的建设,并完成约4.9万吨飞灰的填埋,确保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县国投集团,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桐君街道)。
加快固体废物环境整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实施绿色开采,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尾矿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其余部分制砂或作为建筑原材料处置(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石材加工行业石粉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石粉污泥历史堆场综合治理。20xx年年底前,钟山乡、莪山乡4个石粉污泥堆场全部完成整改(牵头单位:钟山乡、莪山乡,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利用
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对垃圾总量考核要求,分解落实各乡镇(街道)、重点单位垃圾减量任务,将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核。到20xx年6月底,实现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光盘行动”;县内所有超市、商场全面推广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购物方式,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应用范围,削减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全县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并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县城3个街道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到20xx年底前,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全面推广“两定四分”投放方式,提升垃圾分类投放质量。县城区、四个中心镇住宅小区按标准配置垃圾厢房,用于“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定时定点的分类投放。到20xx年底,全县生活小区垃圾厢房布点建设完成率10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支持配套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设施,到20xx年6月底,完成一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国投集团)。推进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置,建成完整的有害垃圾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实现全县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减少有害垃圾危害性,到20xx年6月底,建成1个有害垃圾转运点(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城区由物业公司、小区工作人员或环卫工人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小区集置点,再进行统一转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到村集置点统一转运[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高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确保稳步进行。20xx年6月底前,完成易腐垃圾末端处置项目(50吨/天、预留50吨/天)建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国投集团)。加快县垃圾焚烧厂项目(处理能力500吨/天)改造并投入运行,确保到20xx年底,实现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城投集团)。
探索绿色快递包装减量化与资源化。注重源头管控,减少快递包装废物产生,全面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物。推广快递使用电子面单,降低运单纸张耗材用量。到20xx年底,主要快递品牌协议客户电子面单使用率达到90%以上。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箱、环保袋和环保胶带,20xx年底前,全县邮政快递企业力争实现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以上。开展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70%(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推动落实邮政快递绿色包装整治,要求寄递企业对其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并重复利用。推广包装物循环利用,鼓励包装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扩大产能。20xx年底前,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0%(牵头单位:县邮政管理局)。
(三)推行绿色建筑,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行绿色建筑设计。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设,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推进绿色施工示范。加快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绿色建筑提标。20xx年6月,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保持10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分拣、分类装修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木材、塑料、废纸、废金属,由废品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再利用,装修废油漆桶等作为有害垃圾处理,其他不可再生利用的如废皮革、织物等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利用相关设备对建筑垃圾粉碎、加工再资源化利用,将生产出的不同粒径的再生骨料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砖类产品以及道路基层材料,循环应用于市政、交通、城市建设和装配式施工等领域。到20xx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
规范运输管理体系。明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收费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县建设工程类散装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做到“四统一”,并到县城管部门备案及核查,符合资格的予以核发《工程渣土准运证》,根据准运路线实行密闭化运输。成立建筑垃圾整治专班,实现固定队伍负责查处建筑垃圾产、运、消环节的违法运输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
加强过程管理。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贮存、分拣、转运及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系统管理全县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置情况。协调乡镇属地范围内建筑垃圾临时贮存与分拣工作,加强农村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理的登记备案监管[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
(四)推进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深入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方。推广使用有机肥,施用作物专用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示范推广用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统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项目,推进免费测土配方服务,完善县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构建规模生产主体信息和土壤养分数据库,打造“一户一业一方”的精准施肥模式,推进精准减量。到20xx年底,对全县104个规模生产主体开展测土配方服务,完成落实22个田间试验,实现规模主体、乡镇(街道)智慧施肥APP软件县域全覆盖。20xx年完成农药减量10.3吨,推广有机肥1.8万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积极落实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途径,示范推广秸秆机械粉碎翻耕还田技术、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秸秆加工有机肥、加工生物质燃料等适合县的秸秆利用技术,建立健全秸秆收贮运服务体系,建立秸秆收储场所,实现秸秆产出大户就地自行收贮或处置利用秸秆,到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建立“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政府财政支持、相关部门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农资经营企业集中存放运输、有处理资质单位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构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废旧农膜分类回收方式。对于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二次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建立规范化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偏远地块或农膜集中使用区域由村民委员会设置必要的废旧农膜回收站点(临时堆放点),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到20xx年底,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做好设置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持证排污工作,确保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规模养殖场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稳定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继续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补助经费保障,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财政补助。20xx年6月底前,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稳定保持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五)健全回收处置体系,落实医疗废物智慧监管
推进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全县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可回收医疗废物分类体系,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统一收集处置,其他类别废物分类收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补齐医疗废物转运短板。持续全域推广“小箱进大箱”,合理制定回收费用标准并由政府专项资金统筹支付,建立“大箱”单位回收、凭证登记回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政府监管,补齐“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转运短板,配备数量充足的转运车辆,确保每2天到基层中小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到辖区定点中转站(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财政局)。
促进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合作。探索与周边地区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合作可能,形成竞争机制,缩短盐水瓶、袋回收周期,确保辖区可回收医疗废物及时、高效回收处置(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实施全流程智慧监管。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医疗废物信息采集运输终端,对医疗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采用视频监控、数据跟踪的方式,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对接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省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平台,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六)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结合“五水共治”,继续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狠抓工业污水防治,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工作。20xx年底完成镇、镇、镇和街道4个镇街“污水零直排”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镇、街道)。
整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建设管理短板,健全排水管理体系,填补排水户管理空白,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规模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到20xx年底,完成富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3万吨/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七)坚决落实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落实蓝天保卫战。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20xx年实施计划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推进“扬尘灰气”治理,全面加强工地、工程、矿山、砂场、码头等扬尘防控,对暂不开发的场地实施绿化覆盖,工地拆除实施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密闭化。[牵头单位:县八清办,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力争到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稳定达到95%,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与20xx年相比保持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污染防治“八清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全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与出台“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落实职责,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积极联动,根据指标体系和建设任务分工做好具体落实;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落地,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评价考核。依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承担的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全程跟踪、动态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三)加大要素投入。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无废城市”建设。
(四)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各部门与各乡镇(街道)的联动监管,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与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五)加强宣传引导。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紧密结合新媒体技术,构建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培育“无废”文化。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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