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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

2022-01-09
实施方案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方案精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巩固脱贫攻坚、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保护农民利益和支持农业发展,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完善条款设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投保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四)协同推进。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和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协同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利益,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又注重融入农村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财政补贴品种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保险。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苹果、设施农业、奶山羊保险。

3.省级传统品种:核桃、花椒、仔猪、种公猪、农房保险。

4.省级创新品种:苹果气象指数保险。

5.市级品种:生猪价格指数、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鸡蛋期货、樱桃保险。

(二)试点规模

根据《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下达我县的20xx年省级补贴资金规模,结合20xx年工作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市级《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和召开市县两级级联席会议,确定20xx年度农业保险试点计划和承保机构(详见附表2)。

(三)保费保额及财政补贴比例

20xx年,奶山羊品种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保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保费由40元提高到60元,费率保持5%不变。

省级财政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或11元(附加地震责任)的补贴。市、县财政参照省级补贴范围,对参加农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元的补贴。农房保险按照愿保尽保的原则办理。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参照《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奶山羊羊乳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樱桃保险按照《20xx年市政策性樱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鸡蛋期货的目标价格以期货市场盘面价为准,保险费率不高于6%。

(四)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各保险品种的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其中,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区县农业、林业、果业、气象等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辖区内保险品种承保数据和自然灾害的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扎实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结算工作,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资金。气象部门应面向保险机构和投保户及时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帮助投保户减轻灾害损失。县金融办应加强基层保险监管,不断提升保险机构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各乡镇政府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数据和资料初审要严格审核、要进行实地入户走访核查。

(二)规范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台账,对上级预拨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分级次单独记录核算。承保机构按季度(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报送经乡镇审核确认后的补贴资金审核确认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在行政村村委会公开公示的险种承保规模相关信息资料)。承保机构申请手续不全的,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应在承保机构提交齐全申请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承保机构应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与承保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在承保机构提交申请后及时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三)明确时限要求。各保险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并按照《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20xx年保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承保险种完成时限:小麦四月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五月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玉米为五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六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核桃为三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四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公益林和商品林为八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九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为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苹果为四月份完成成保险险种任务五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市级险种生猪价格指数和奶山羊价格指数九月份完成承保险险种任务十月份报送资金申请资料。

以上险种未在规定期限月底内完成承保任务并报送资金申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规范经营行为。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服务规范,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要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合理化,建立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做到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水平。从今年起,各承保机构资金申请资料要附乡镇政府签字盖章证明承保险种资料。

(五)将绩效考评、灾后赔付与次年承保资格挂钩。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机构的指导督促和监督管理,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承保进度以及能否按时完成、险种承保是否真实发生、险种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是否一致、险种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险种审核环节是否按程序进行、险种承保是否合规性、理赔是否及时;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保险机构的承保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竞争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手段,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险种、保费标准、赔付标准和理赔事项一一宣传到位,全力打造积极参保、保障有力、助推脱贫增收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七)严肃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将联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成员单位不定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检查,对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的各项承保业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具体包括险种规模未完成、险种承保资料与实际完成不符、参保群众未真实参保投保或是群众对承保险种相关政策条款不掌握、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承保资料弄虚作假、承保资料审核不严格等等现象,按问题严重程度叫停、整改、取消各承保机构承保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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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模板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患有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需求,依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修订)》(政发〔20xx〕119号)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补助的通知》(医保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原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待遇的要求实施。

1.坚持以收定支、适度保障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规范管理的原则;

3.坚持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

4.坚持分病种、按比例和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补助范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范围为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实际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高龄医疗补贴是指参加了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没有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的80周岁及以上人员。

三、补助病种和标准

(一)补助病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病种为四大类50—2—种。I类(6)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II类(16)种:慢性肾脏病并发肾功能不全、膜性肾病、恶性肿瘤免疫治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乳腺癌靶向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活动性肝炎抗干扰素治疗(含乙、丙型肝炎的抗肝素治疗)、重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焦虑性抑郁症、耐药性结核病、结缔组织病并肺间质纤维化、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重症肌无力、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III(19)种:脑出血及脑梗死后遗症、颅内外血管狭窄血管内治疗术后、颅内外动脉血管中重度狭窄、癫痫、重症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征、老年痴呆症、血管性痴呆、高血压病(II级及以上)伴并发症、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冠心病冠脉介入治疗术后、类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源性心脏病、血友病、糖尿病伴并发症、紫癜。IV(9种):痛风、骨关节炎、布鲁氏菌病、黑热病、包虫病、砷中毒、普通肺结核、支气管哮喘、甲亢。

(二)补助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在相应确定的病种年度补助限额内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报销。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报销比例为90%,其它病—3—种报销比例为80%,超过年度限额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各病种年度最高报销补助限额:I类疾病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0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60000元,其它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0元。Ⅱ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Ⅲ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Ⅳ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元。经鉴定患有两个及以上规定病种的参保职工,在单一病种年度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可在其它病种中选择一个病种增加限额,其中,I、Ⅱ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2000元;Ⅲ、Ⅳ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三)高龄医疗补贴高龄医疗补贴每人每年度补助3000元。

(四)待遇享受期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医疗费补助待遇享受期限为三年,期满后重新报备并复检。不申报的,待遇自动终止。对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通过申报、鉴定,符合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的人员,可连续享受待遇不再复检。

四、申报程序

(一)在市参保的职工慢特病门诊补助可随报随备。原则上由本人或近亲属持社保卡复印件和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资料,填报《市职工基本—4—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表》(附件1),向市民中心医保经办大厅窗口报备。

(二)高龄医疗补贴。高龄医疗补贴免个人或单位申报程序,由市医疗保障局于每年11月从职工现运行信息系统提取符合条件数据并由工作人员核查生存状态及缴费信息,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发放。高龄医疗补贴与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五、准入原则和鉴定程序

对提交申报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资料,市医疗保障局聘请二级以上医院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精良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组成鉴定小组,鉴定小组每月集中时间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资料依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并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表》中签署鉴定意见。医学鉴定专家组一般为3-5人,鉴定结果须科学真实,专家独立签字确认,并负有鉴定责任。鉴定结果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申报联系人。

六、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

1.当年鉴定符合的从鉴定符合之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2.鉴定为I类和Ⅱ类疾病的,其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于当年11月1日至12月5日前持就医购药检查治疗等费用发票及病情诊断和处方,统一到市民中心医疗保障局服务窗口审核报销。所提供发票须为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机打发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票不予报销。

3.鉴定患有Ⅲ类、Ⅳ类病种的人员,每人每年按照病种定—5—额补助4000元、3000元,于每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由市医疗保障局通过职工医保就医结算信息平台一次性划入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4.患有多种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须带病历资料或者诊断证明提交医保局,经鉴定符合后增加病种并增加补助限额,其中,I、Ⅱ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2000元;Ⅲ、Ⅳ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5.慢特病医疗费补助范围为确定补助病种治疗相关的药品、检查、治疗和相关材料费用。

6.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的人员,未达到年度最高限额的,次年不累加。出现以下情形的终止享受资格:未足额缴费、中断参保的;死亡的;其他不应享受慢特病医疗费补助情形的。

7.鉴定为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的人员,期间变更备案病种的,需重新申报备案。

七、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

1.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参保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凡伪造病历,骗取医疗费的,取消待遇享受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已享受待遇的追回补助资金。

2.医学鉴定专家小组的医务人员在填写专家组审核意见及建议时,应结合参保人的医治经历,做到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享受对象而骗取医保基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治疗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的人员,治疗处方或者所购药品须与确定的补助病种相符,购药量与药品所规定使用—6—剂量相符,且一次购药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剂量;凡在治疗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基金一律不予支付,且严肃追究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责任。

4.市医疗保障局要认真审核处方和药品目录,不得将不符合治疗病种的药品等费用进行结算。

5、各单位应积极宣传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补助政策,尤其是要向退休职工宣传解释好医保政策,确保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95号)同时废止。已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95号)享受门诊医疗费补助的人员,享受起止日期按原确定的期限享受,患有多个病种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申报增加病种。

精彩方案: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卫生健康工作转型发展,深化优质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根据省、市、县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群众卫生健康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证件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实行首接责任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办证满意度达100%。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孕期、产后、术后随访到位率达100%。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二、主要内容及宣传对象

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全面两孩”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生殖健康、健康素养66条等。宣传对象包括期内出生、在孕、新婚、节育对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四证”办理对象,流入人口对象。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镇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组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全面收集宣传对象的手机号码。电话获取方式为:①期内出生对象、在孕对象、新婚对象、节育对象,通过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人口信息交流平台确认在统计年度内发生出生、在孕、新婚、节育行为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20xx年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③“四证”办理对象,统计年度办理计划生育证件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④流入人口对象,全员流动人口系统中省内跨县流动且已采集手机号码的对象。培训师资力量。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方法和要求,加强镇、村卫健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素养66条等内容的培训,为提升卫健服务水平提供坚实后盾。

(二)全面实施阶段。各村要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强化宣传。要树立“宣传就是服务”的理念,认真谋划,多措并举,力求在宣传方式上多渠道、在宣传内容上全方位、在宣传对象上全覆盖,着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村要不断拓展计生阵地宣传、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利用公开栏、宣传单、宣传品、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健康素养66条宣传要结合问答的方式,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如20xx年市政策知晓电话调查内容有:预防感冒的办法是服用消炎药是否正确,有病后首先选择输液治疗是否正确等。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积极做好育妇的孕期、产后、术后随访服务工作。不断简化计划生育四证办理程序,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全面落实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等便民措施,让群众“少跑腿”“少走弯路”。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三)调查验收阶段。釆取电话调查方式,对各村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效果进行调查验收。调查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整改巩固阶段。查摆问题,进一步巩固成果。各村根据自查情况、镇调查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工作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调度。镇卫计办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进行专项调度,限期整改。

精选: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xx〕55号)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査、细查、严査、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面提升全县农业安全发展水平,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农机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农机安全源头治理。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推进反光贴使用,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立与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各类台账与清单。三是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充分发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作用,加快多功能拖拉机淘汰报废,争取到20xx年全省多功能拖拉机保有量减少70%以上,四是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各类违法行为。五是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重要农时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六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农机应急演练"等。七是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县级部门与乡镇农机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在乡村推广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

(二)饲料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贵任。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闽农厅办〔20xx〕142号)要求,督促健全完善制度,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整改。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管理、设备防护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做到全程留痕备查,实现闭环管理。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治理。以α-淀粉、鱼粉、血粉等生产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全面推进《规范》在全省范围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分批次有序推动企业根据《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制定双重预防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引领我省饲料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三)沼气安全整治。一是推动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数量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积极探索转变功能和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确实无法盘活再利用的,按程序及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填埋等安全性处置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沼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制度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建立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12316农业平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不间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扩大和夯实沼气安全生产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土肥站

(四)农药安全整治。一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査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二是开展企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等方面突出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整治。突出高风险企业、重点监控点、搬迁改造企业和新改扩建项目,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植保站

(五)屠宰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纳入部门监管服务和对象,督促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屠宰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备检査检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规范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秩序。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整治,如实做好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措施记录等。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

(六)农业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整治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实验室不按安全规范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生产、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以及违规充电等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农机中心

三、进度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4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20xx年6月上旬前)。各有关科室(站所)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城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12月)。结合20xx年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排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査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做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业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农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成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分年度汇总总结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总结材料报送局综合科,并按照省市处室要求同时报送给上级对应处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贵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重业务轻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局成立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农业消防等6个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及各专班班长,局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担任成员,协调推动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细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着力整出实效。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改进工作方式。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建立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或移交有关部门执法,督促各类涉农涉安企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服务相结合,通过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或上门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査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肃追责问责

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负责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方案范文:年度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年度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24号)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通知》有关要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原则,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科学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考虑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状况、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规模及各用人单位需求、行政村数量、旅游业发展情况、乡村振兴及生态保护任务等,20xx年度共开发三类公益性岗位595个,拟安置595名就业困难劳动力上岗。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具有户籍、有劳动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愿望的以下人员: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户籍在就业局办失业登记证的男:16周岁-60周岁,女:16周岁-55周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

(二)未实现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9+3”毕业生;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有就业意愿的城镇户籍人员所在乡镇或社区出具证明);

(四)牧区无业青年(年龄:16周岁-45周岁);

(五)脱贫人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脱贫人口:男16周岁-60周岁,女16周岁-55周岁;县扶贫移民局出具相关证明)。

二、岗位种类、数量及职责

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应根据本地就业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就业专项资金承受能力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因素,坚持量入为出、总量控制、类别合理原则科学设置。

(一)公共管理类岗位(68个):社会保障协理员22个、城管市容协管员29个、交通协管员17个。

1.社会保障协理员:协助乡(镇)政府或社区开展社保、就业、劳动保障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有关劳动保障、新农保金征收、就业服务管理等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村(社区)。

2.交通协管员:协助县交警大队开展县城区域内各街道、巷口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及停车点车辆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涉及乡、镇。

3.城管市容协管员:协助县城管局开展县乡城镇基础设施和县城街道绿化日常管护。责任单位: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场监督管理。

(二)公共服务类岗位(483个):设施维护51个,保洁432个。

4.设施维护:负责城乡公益设施管理维护、应急排除等工作,兼劝导员、疏导员及交通维护等职责。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乡(镇)、场及村(社区)。

5.保洁:负责开展卫生宣传教育,集中处置所在辖区生活垃圾;负责旅游景区、213线、209线沿途环境整治,负责饮用水源卫生管理、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等。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景区管理局、县第二政务服务中心、县粮油和物资储备中心、县惠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县信访接待中心、县公务服务中心、县残联、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场及村(社区)。

(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4个):疫情监测14个。

6.疫情监测:负责做好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按照安排,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及体温监测工作等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务服务中心、各乡(镇)、场及村(社区)。

(四)其他类(30个):经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公益性岗位(30个)。

7.经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县域内26座寺庙环境保洁30个。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场及村(社区)。具体岗位职责由相关乡(镇)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20xx年公益性岗位安置中,如遇用人单位找不到符合条件人员上岗或自愿放弃安置计划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本单位的计划退回县人社局和就业局,县人社局将根据其他用人单位的需求,在年度总计划内进行调剂。

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0xx年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三、岗位申报程序和所需资料

(一)岗位开发

用人单位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岗位数量、招用条件、岗位待遇等,填写《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纳入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统筹管理。

我县公益性岗位实行按年度开发,上岗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同一符合条件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不超过三年。

(二)人员招聘与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自愿报名和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现场招聘的方式公开进行,招聘人数不超过县人民政府当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用人单位确定招聘时间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并报县就业局审核,就业局审核通过后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录前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乡村两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用人单位应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以当年公益性岗位安置时限为准。对考核合格、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人员,可按程序继续聘任,但累计不得超过3年。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日常管理,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持证上岗(佩戴袖章和上岗证),由本人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由他人顶替,杜绝“人岗不符”“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上岗人员相关安全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及时将人员减少情况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花名册》报县就业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出现空岗需要补充人员的,按上述程序重新招聘,用人单位自行补充人员上岗的,不予拨付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已实现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3.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有违法行为的。

(三)用人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时向县就业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2.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3.《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4.《20xx年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拟上岗人员花名册》(公示)。

5.《20xx年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6.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7.《公益性岗位管理承诺书》;

8.用人单位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情况及公示图片(盖章);

9.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区域、考勤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等;

10.从业人员中“9+3”毕业生需教育局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脱贫人口户需提交乡镇和扶贫开发局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

11.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2.从业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13.从业人员本人银行卡(社保卡)复印件;

14.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从业人员1寸彩色照片1张;

16.经县就业局调查并建档有就业意愿的牧区无业青年:必须是就业局已登记建档的人员《20xx年无业青年入户调查登记表》;

17.回县未能实现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9+3”毕业生:另提供县教育局出具的“9+3”学生身份证明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农业户口的“9+3”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8.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本县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需另提供非农业户籍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村社和乡镇出具的无一人就业的证明.

强调:各乡镇及用人单位于5月10日前交齐开发全套资料的单位从5月起开发,5月10日后未交齐全套资料的单位从6月起开发。

四、待遇、补贴、申报资料及公示制度

(一)待遇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资金来源及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来源于国家每年下拨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只能用于上岗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后对其用人单位给予的补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补贴。

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目的是鼓励用人单位在开发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不是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环卫费或其他补助。

20xx年补贴标准暂按(阿州人社办〔20xx〕133号)文件规定的全州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月执行。岗位安置时限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共计6个月。补贴时限为上岗之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三)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向县就业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表》;

2.《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名单》;

3.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支付凭证(银行鲜章);

4.经用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发放公示表》及公示结果、公示图片;

5.经用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

6.《公益性岗位上岗证》复印件;

7.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用人单位出具的领条、非经营发票;

8.公益性岗位每月工作开展情况;

9.公益性岗位工作总结;

10.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工作的考核情况(领导签字加盖鲜章,考核情况为合格、不合格)。

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县就业局各1份。

(四)就业专项资金拨付公示制度

1.公示内容:申请者的名称、申请补贴项目及简要申请理由、审核意见、拟补贴金额及补贴期限等。

2.公示程序:第一步:由用人单位在所在辖区内公示(申请补贴时将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报就业局),乡镇公益性岗位必须村(社区)、乡镇分级公示;第二步:县就业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由县就业局予以公示。

3.公示方式: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在县就业局所在场所和街道、乡(镇)、场、社区等地点,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

4.公示期限: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反馈意见的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提出资金划拨意见并及时支付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就业局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规处理。

五、工作要求

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来源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生命线,和社保基金一样,是高压线。为杜绝上述现象发生,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与完整,20xx年公益性岗位安置时,由用人单位“一把手”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管理承诺书》。各用人单位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六、监督检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用人单位岗位使用、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的上岗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律不拨付补贴。对虚报冒领、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除追回所有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各用人单位每季度要书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局上报公益性岗位工作开展情况,申报补贴时上报工作总结(此类材料将作为是否拨付公益性岗位依据之一)。凡不按要求申报、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上报相关材料、公益性岗位发挥作用不明显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整、削减或收回相关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计划。

备注:本方案主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通知》制定,具体以州局下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正式文件为准。

【荐】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39号)要求,切实做好市政府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政策落实,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制定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落实全省"三件大事",围绕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拓展"双创双服"和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凝聚强大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解读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全市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帮扶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以及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等。

(二)大力发展"四种类型经济"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市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园区经济和生态经济等"四种类型经济",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经济治理效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等。

(三)坚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化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和健康扶贫,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政策。打赢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退倒十";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污水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栾城、赵县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等重大政策。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国资国企、政府债务、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等重大政策。

(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的重大决策。重点宣传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激发金融活动,畅通金融血脉,促进金融与现代产业、民生建设、科技创新、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重大政策。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开展重大项目招商、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特色园区招商,实施招商引资攻坚行动的重大政策。深度挖掘传统消费潜力,积极拓展新兴消费领域,进一步扩大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推动消费市场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的重大政策。

(五)深化改革开放实施创新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行政体制、综合执法体制、国资国企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打造"诚信"城市品牌等重大政策。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综合创新体系,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协同创新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六)抓好城市建设管理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我市新地标塑造,城市会客厅规划建设,文化街区修复,正定古城保护,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城市管理,以及巩固提升国家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重大政策。

(七)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三农"工作全面进步的重大政策。

(八)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民生实事、就业优先、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教育质量、建设健康、增强文化涵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重大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权威政策宣传解读平台。规范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重大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市政府公报全文刊载重大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市政府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宣传解读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各部门)

(二)建设专项政策宣传解读平台。推行"互联网+政务",建设政策宣传专栏,集中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省政企服务信息化平台为我市预留的端口,分类推送、宣传解读各项政策,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和政府公报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解读重大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召开新闻会。对涉及全市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文件,必须以例行新闻会、政策解读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市政府各部门承担新闻首要责任,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新闻年度计划,并向市政府新闻办报备。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市政府部门,要严格落实新闻"4+2+1.N"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市政府新闻办进行新闻。(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各部门)

(五)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宣传解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单位联系行业企业作用,在重大政策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将有关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传达给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工商联,由其在各自平台及时宣传。在文件实施后及时邀请起草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开展政策解读,为联系企业建立起了解政府政策的"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政府各部门)

(六)探索开展重大政策集中宣讲。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政策,起草部门要进行集中宣传解读。积极探索组织政策法规宣讲员,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把群众和市场主体实现突破的切入点、统筹发展的结合点、促进经济的增长点讲透彻,帮助群众和市场主体把政策用足用好。(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年度宣传解读方案,确保宣传和解读与政策文件出台等相关环节有序衔接、有机融合。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协作,明确专人联系对接。

(三)提升业务能力。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政策宣传和解读培训,积极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推广,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宣传解读专业素质。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探索组建由新闻发言人、专家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宣传解读队伍,重点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高质量宣传解读。

(四)强化监督考评。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政务公开专项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定期对各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情况和单位负责人参与宣传解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方案精选】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方案合集


为了有效缓解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县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

2、就业确有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下岗、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

3、长期失业人员(失业一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复退军人、两劳(劳改、劳教)刑释解教人员;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的申报与调配

凡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必须填写《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表》,向就业机构及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掌握的岗位需求信息,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公益性岗位的数量、类型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必须填写《公益性岗位调整情况表》,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人员进行统一调配。

三、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就业机构及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

1、公开报名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则取消其资格。

3、面试考核

通过面试和调查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符合条件人员情况。

4、集体研究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公益性岗位的安置人员。

5、双向选择

研究决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根据各单位的空缺岗位选择自己的岗位,空岗单位根据需要选择自己所用人员。

四、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凡被聘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对有创业意愿的,县劳动就业中心可按政策规定提供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2、工资待遇。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县人社局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如遇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省政府调整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

(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4、工龄计算。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合同期内或期满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工龄合并计算。

5、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和合同权限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放弃岗位的,不再提供就业援助。

五、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1、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权限管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调整其它公益性岗位。二次被退回者,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安置。就业人员在从业期间自动离职的,以后不得再享受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待遇;

2、用人单位将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调整至不属于原招收的公益性岗位工种范畴之内的,不得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按单位进行备案管理,就业机构应建立基础档案及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并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起始时间等情况在其《就业创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

4、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检查,对出现弄虚作假、人岗分离、把就业资金挪作他用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5、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方案范本_县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县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整合〔20xx〕5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为实施好20xx年县休闲农业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效、有序实施,结合我县休闲农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为目标,推进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生级、文化升级、管理升级、推动全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建设,创建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引领全县休闲农业持续全面提升,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持续快速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重点支持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休闲农业示范点中涉及农业生产的内容。主要用于完善提高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改善示范点基础设施条件,包括示范点种养基地面积扩大、种养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新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建设田间道路或栈道等农旅结合设施。

(二)项目设施及承担主体

1.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

2. 项目承担主体

项目承担主体:石埠乳业生态观光牧场有限公司

(三)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四、实施地点条件

项目实施地址:县镇村。距离县城16公里、南宁市50公里、吴圩国际机场32公里、市62公里,高速公路贯通全程,交通十分便利。渠黎镇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工、农、牧、渔业协调发展的综合型乡镇,地广辽阔,物产丰富,适合发展养殖业。

五、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是提升养殖设备改造,提供先进的饲养工艺。通过饲料的合理配方,达到奶牛营养均衡、降低疾病发生率、提高奶质和产量;节省饲料成本、节约劳力时间,大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设备改造总投资55.5万元,其中TMR搅拌车-25立方,1台,31.5万元;TMR搅拌车-12立方,1台,17万元;物料输送系统:2套,每套3.5万元,计7万元。

六、资金筹措及使用方向

购置1台TMR搅拌车-25立方31.5万元,上级部门补助资金23.5万元,其余企业自筹。

七、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在20xx年7月底前建设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有关业务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业务站所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使用和项目质量管理

加强与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资金监管管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推进项目设施,确保项目取得实效、资金使用到位。项目建设要合理组织、精心安排,坚持质量第一,严把每道工序质量关。休闲农业示范项目要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有关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强化对“大棚房”的监督管理,杜绝项目出现中央明令禁止的“大棚房”内容。

(三)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项目承担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要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我县有关单位专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于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束后,及时拨付资金至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主体。

【精选】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我街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全面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全街食品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明确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街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街道与各村签订《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对各村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明确。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

按照市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协调组织有关办、站和所的工作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要对企业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要以全街群众饮食安全为己任,求真务实,不断探索我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安全树立起坚强的后盾,促进全街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节水农业发展,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快推进农业用水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通过优化调整结构、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品种、配套改建设施等途径,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到20xx年,全区初步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节水农业体系。

1.农业种养更加优化。在稳定粮食产能的前提下,逐步调减高耗水农业种养面积,全区水稻、淡水养殖、莲藕面积分别调减0.68万亩、0.53万亩和1.19万亩。

2.农业灌排设施更加完善。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配套完善灌区灌排体系和水产养殖区进排水体系,推进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实施池塘节水工程。20xx年启动5.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力争20xx年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比重提升到85%以上;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0.13万亩,改造提升养殖池塘面积0.15万亩。

3.农业节水成效更加明显。因地制宜发展节水农业模式,大力应用微灌、喷灌、循环利用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示范推广节水农艺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以上,重点渔业企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50%。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农业种养结构。根据水资源禀赋条件,优化配置水、土、种子等资源,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优化农业种养结构,推进适水种植、节水养殖、量水生产。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逐步调减水稻、莲藕等高耗水作物面积。鼓励种植低耗水的杂粮、甘薯等耐旱耐盐碱作物,有序引导耕作条件好的稻田改种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加大渔业养殖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发展设施渔业,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模式,积极推进名特优品种工厂化养殖。推进退藕还湿、退渔还湿,严禁耕地新开挖藕池和鱼塘。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遏制耕地撂荒。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二)加快节水工程体系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水源保障条件,配套田间节水基础设施,推进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河道“一河带库”的作用,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积极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推广池塘护坡、覆膜等防渗工艺,完善进排水处理设施,降低养殖用水损耗。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三)推进水肥一体化应用。在设施农业、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区,重点推广应用滴灌、微灌、喷灌技术。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规模化大田作物区,完善水源到田间管道输水管网,根据水源条件、种植作物、面积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积极引导应用高效灌溉、精准注肥、水分养分自动监测等设施和技术,实现水肥资源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四)推广农艺节水技术。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模式,大力发展低压管道灌溉,提高田间灌溉水利用效率,推进传统粗放式灌溉模式向高效节水灌溉新模式转变。推广节水作物品种,筛选推广优质、高效、耐盐碱耐旱作物品种,推动由改良土壤适应种子向种子主动适应土壤转变。实施保护性耕作,采取深松镇压、划锄、覆盖保墒、合理施用生物抗旱剂等措施,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水利局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五)推进农业循环水利用。充分利用水库、池塘等收集天然降水,依据水稻等种养对象耐盐碱能力,选择微咸水(二河水)、沟渠水进行科学生产,提高节水能力。示范推广“三池两坝”、人工湿地等养殖尾水处理模式,充分利用排水渠、闲置塘等,构建集生态净化渠、沉淀池、生态塘等于一体的净化系统,对养殖尾水进行生态净化处理。积极推广种草、套养等多营养层级养殖模式和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科学调控池塘水质,实现高效集约养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六)强化节水示范引领。加强节水技术推广创新,完善农业节水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通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效益,示范带动节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现代农业园创建、农业生产托管,健全农业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示范培训。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完成时限:20xx年底取得明显效果;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节水农业对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优化调整种养结构,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农户,加强技术推广,合理确定区域节水目标、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节水农业发展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要统筹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水肥一体化、耕地轮作休耕、现代农业产业园、渔业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节水农业,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节水农业发展水平。(区财政局牵头,区科技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三)强化科技支撑。坚持产学研结合,建立政府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企业示范推广、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机制,加强农业节水技术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强化教学、科研和推广对接,加快现代高新技术的应用,研发推广简便易行、经济实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发展节水农业提供科技支撑。(区科技局牵头,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四)广泛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开展节水农业宣传,增强群众的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节水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科技下乡、示范观摩等方式,宣传普及节水农业技术,促进节水农业可持续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水利局、区海洋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

【方案精选】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城市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减少灰霾天气产生,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治理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三、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着力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实现“六个百分之百”治理目标到位:

1.施工现场实行100%封闭管理,城市主干道采用不低于2.2米,次干道、支路不低于1.8米硬质围挡。

2.严格按照场地施工条件设置过水沟槽、冲洗平台和三级沉淀池,安装冲洗设施,出入口车辆冲洗率达到100%。

3.建筑垃圾及余土清运实行100%密闭运输。

4.施工现场出入口及施工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100%覆盖或临时绿化。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必须配备洒水、喷雾等降尘设施,100%实施湿法作业。

6.工地出口两侧各30米路面100%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四、治理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工作职责。按照“谁建设、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完成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立即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施工扬尘治理细化标准。各工程项目须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扬尘治理施工管理水平。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细化为工地围挡、裸土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车辆清洗、密闭运输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打造扬尘治理示范工地。按照质量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每年度建设1-2个扬尘治理示范工地,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学习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规范,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识和技能,加强示范引领。

(四)强化施工扬尘前期监督。从严把关,加强监督,在建设项目招标时,应把达到施工扬尘治理标准作为要约条件写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承诺。项目开工前,县质监站将对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五)严控施工过程扬尘污染。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施工过程扬尘监管。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

20xx年年底前,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开展建筑扬尘治理专项督察行动,重点督查施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项目,按照扬尘治理规范要求进行督察,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

(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扬尘治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处理,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加强动态监管,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并进行现场核验。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年度内因扬尘治理问题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的,取消施工单位评选省、市优质工程资格,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建设单位采取约谈告诫、通报批评、公示违规行为等措施;对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中工作迟缓、推进不力、责任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警示、公开约谈等措施,依法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成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筑业管理股、质监站、施工管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各工程项目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扬尘治理进展情况至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有关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并整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抽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推动扬尘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规范管理,从严执法。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实施本系统执法检查,与县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防控执法监管体系。

(四)鼓励公众监督。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网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参与监督的权利。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受理扬尘污染监督举报信息,及时回复,限期办理。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1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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