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吸取“1.4”绿晶花园火灾事故教训,防止火灾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上级领导工作部署,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20xx〕1号)和《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消联〔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切实解决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防控水平,促进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全力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疾”、“痛症”,为我街道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
三、整治范围及参加人员
(一)辖区老旧小区。
(二)社区挂点领导为牵头人,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局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为成员。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6日)。根据《关于成立街道消防及其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工委〔20xx〕5号)。各社区(村)挂点领导、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宣传,明确任务、落实分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7日—2月5日)。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及标准,整合力量,攻坚克难,在2月5日前完成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约谈责任人、行政罚款、停业整顿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落实,确保在2月5日前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清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开展验收,并结合街道督查情况,分析问题,找查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巩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成果,确保辖区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消防设施。一是排查老旧小区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以及数量是否达标,灭火器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容量),已配置的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指针在绿色范围内),确保正常运行;二是排查消防栓配置情况,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水管、枪头安装情况,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被遮挡、埋压、圈占。
(二)排查消防通道。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开展排查整治,实现辖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且有明显标识。配合城管、交警、消防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停车压力大,重新施划停车位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要积极协调老旧小区周边社会单位和公共停车资源。
(三)排查小区乱象。一是排查小区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现象;是否在公共空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居住三合一场所。二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的整治力度。三是要提醒居民严禁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督促物业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四)加强日常管理。各社区(村)要注重发挥社区楼道长、平安巡防志愿者的作用,每栋住宅明确1名楼长(低层多栋小区可连排设置),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求业主单位或物业公司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组织实施小区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六、报送要求
各社区(村)按照《街道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表》(附件)每日下午4点前将当日排查情况报送街道防火办。(联系人:朱莹,电话:8850380)
七、强化督查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要严格执行整治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整治效果不明显,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街道消防安全专项督导组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各社区(村)上报的整改内容,从整改进度、整改效果、整改质量、干部工作纪律等方面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并予通报。对督导中发现问题却仍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被市、区级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将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为认真贯彻关于“522”白银景泰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突发事件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公共安全三大当前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学区、一所一校,覆盖所有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系统事故隐患“大起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损失、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及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忽会强为组长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制度、保卫值班、课间活动、食品安全、电器设施、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监控设备管理等情况以及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做到全县各学区学校全覆盖。安全生产方面,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督查检查与自查自改相结合,突出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震减灾、校园欺凌、防溺水教育等重点领域,紧盯制度制定执行、三防建设、防范措施落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员培训等重要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自然灾害方面,以监测预警预报、防汛减灾、地震灾害防范等为重点,以转移避险、应急预案落实、灾害风险防治除险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灾害防御水平;公共安全方面,围绕校园周边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大型活动组织等重点内容开展排查,通过整治全面提升设防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针对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本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重点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4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对清单台账进行完善,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6月9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学区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学区学校要对督查发现问题设定整改期限抓紧落实,同时,各学区要对辖区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管控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研判总结阶段(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于6月16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台账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学区学校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学区学校要重视实地、现场检查,坚决克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扎实、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对大排查大整治中非法违法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帮助解决。排摸和整治工作,每周要给局包抓科级干部汇报,整治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分管或主要领导汇报加以解决。
(三)及时报送资料。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负责,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整改台账,于6月2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及台账报县教育局,所有的排查和整治资料要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上报。以后每周报送1次整治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报和协调联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要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电话第一时间接听,指令第一时间下达,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到底,对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为深刻汲取人员伤亡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4月5日在全乡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内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以及周边地质安全,同时必须具备建设手续完备、无安全风险隐患等条件。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供电所、乡消防办、各村
房屋及工程施工,包括各类房屋和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在建工地。
(二)整治内容:房屋安全方面,坚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先查先治,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整治。聚焦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从即日起至4月5日,严格按照乡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抓好(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板房等),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去年余存未处置的安全隐患房屋等类型,对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学校、医院、养老院、幸福院、厂房、行政办公楼等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指导。
在建工程方面,全面排查整治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未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绝不允许居住使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两违”整治,坚决排查整治农村建房安全问题。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心小学、中学、乡民政办、乡企管站、乡公路站、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农技站、乡水利站、乡安办、供电所等,各村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商场所及企业、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
(三)整治内容:全面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学生及教师宿舍、食堂、礼堂、文博单位、实验室、学校老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仓库、配电室、在建工程、围墙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指挥协调、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现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到位;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对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流;是否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是否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是否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场所内部工作人员是否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景区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影响人员通行安全的隐患。
牵头领导:
1.乡党委副书记牵头养老机构场所排查整治,
2.乡党委组织委员牵头商场及商贸企业排查整治,
3.乡党委宣传委员吴利武牵头各类学校(幼儿园)、旅游、娱乐场所等场所排查整治,
4.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牵头各类卫生医疗场所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食安办、乡民政办、乡公路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乡安办,各村
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燃气等。
(四)整治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重点整治涉危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危险物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新标准重新分级评估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审批等问题。重点整治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环保站、乡企管站、乡建设站,各村
(五)整治内容:民爆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和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是否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人员进出登记是否完整一致;销售单位库房存放零散民爆物品现象是否存在;视频监控、消防、防雷、报警设施等是否有效运转;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是否按规范实施。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各村
(六)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单位: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安办,各村
工矿企业,包括非煤矿山。
(七)整治内容: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整治地下矿山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非法改装车辆及无轨胶轮干式制动器车辆,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不规范放矿,尾矿库回采作业未经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汛期排查整治尾矿库浸润线、坝体稳定和安全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尾矿库的防排水设施运行不畅,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汛期日常值班观察分析无记录等问题。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类工业企业厂房、员工宿舍建设合法性、质量安全性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内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自然资源所、乡环保站,相关村
交通运输、交通安全。
(八)整治内容: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电动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货车违法载人、校车严重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九)整治内容: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及事故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加强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客车的行前检测、途中检查,落实车辆、车站消毒通风,严控客座率,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设置、车辆技术状况(尤其是车辆轮胎、制动转向系统等安全装置)、槽罐车罐体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智能视频监控车辆情况。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十)整治内容:继续深化开展打击河道违法采砂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取缔从事违法采、制砂点。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乡安办、各村
消防安全,包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整治、消防通道整治、高层建筑整治“回头看”、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村居住宅“小火亡人”等。
(十一)整治内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管控治理,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和老旧住宅小区近期火灾多发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深入推进“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全面开展“六个集中整治”活动(即: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检测维修室内消防火栓系统、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集中查处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和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坚决纠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摸清涉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农房改造内容,明确消防安全的改造标准,重点解决消防设施损坏、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要深刻吸取村居住宅“小火亡人”事故教训,检查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挂村包户、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消防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民政办、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卫生院、乡安办,各村
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火灾等。
(十二)整治内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公路站、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三)整治内容: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乡镇、村、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生态林、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以及护林人员巡查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牵头领导:乡党委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林业站
责任单位:乡安办、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四)整治内容: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林业站、乡建设站,各村
其他行业领域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方法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1、各村先自行排查;2、各相关部门联合检查;3、做好长效机制管理。各村、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监管执法。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对各自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让安全执法长出钢牙利齿。
(三)全面落实整改。把隐患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录入已建成的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治理双控平台管理,区分轻重缓急,立行立整,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乡安办要建立大排查大整治统计、分析、通报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办具体组织,乡、村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同步推进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要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定期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组织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村、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严肃追责问责。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对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部门排查后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全镇冬季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镇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冬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这一时期发生的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地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补短板、堵漏洞,切实从根本上筑牢安全防线。
二、全面强化防范措施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立即全面排查水库、河道、湖泊、江面、沟渠、水塘、公园人工湖、矿坑等重点区域冰面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要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特别是在节假日和双休日要增派人员,加强人员、车辆活动管控,严禁在涉险冰面上驾车、骑车、行走、滑冰、冬钓、玩要等不安全行为。要以村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城镇周边和农村重点危险冰面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险情,迅速消除隐患,要完善落水应急处置办法,做到分工明确、常备不懈,确保落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三、全面强化监管力度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主动作为并全面落实水域冰面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将冰面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依法处理非法经营冰面娱乐活动、冰面行车、行人等行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冬季水库、湖泊、河道安全隐患和非法经营行为。水利部门要做好全镇湖泊、水库、河道等水域及其岸线安全管理,明确划分各水城安全管理单位职责,督促責任单位在各个水城冰面路口设立清晰、醒目的“禁止车辆通行”安全警示牌等有效手段,杜绝落水事故发生。公安部门要做好冰上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在开江前安全公告,在安全公告规定的禁行期内禁止任何车辆或行人在水库、河道冰面上通行;依法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向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所备案的经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配合镇政府排查、整治冬季水库、湖泊、河道安全隐患;做好大型群众性冬季冰上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文旅部门要严格冰雪娱乐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各种冰雪娱乐场所和有组织的冰面娱乐项目,要严格对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冰面监测,确保相关安全措施到位。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库区水域冰面安全管理,设立醒目安全警示牌,加大巡查密度、频次,及时制止、劝阻和疏导垂钓和游玩者。
四、全面强化安全教育
要以防冰面落水等为重点,深入广泛开展冬季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现代宣传媒介,逐单位、逐村屯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每名群众、每名家长及每名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的社会氛围,坚决防止类似亡人事件发生。
五、全面强化隐患治理
当前,暴雪冰冻、大风寒流、团雾等极端天气多发,路面积冰易滑,冰雪旅游升温,人流车流物流增多,安全形势严峻。要加强冬季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超前采取防范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冰雪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控,强化取暖、燃气使用等各环节监管,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近期我县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当前火灾防控,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决定自现在开始至4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依法监管、落实责任、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企业、不漏车间的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
为保障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有序,成立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高新区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4日前)。高新区和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25日-20xx年4月5日)。扎实组织开展春季火灾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6日-20xx年4月10日)。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治理范围
(一)开展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对垃圾、杂草、杂物等可燃物进行清理。
(二)开展电路、设备、电器火灾隐患整治。1、对企业内配电线路和通信设施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老化脱落、私拉乱接、电线连接不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等引发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治。2、开展企业生产设备和电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生产设备和使用电器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燃气火灾隐患整治。1.液化石油气使用企业: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2.天然气使用企业: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违规使用LNG储罐等。
(四)“三合一”场所检查治理:1.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工业类场所及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在生产经营场所同一防火分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直接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员工的;2.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等问题;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损坏、挪用或者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防火分隔不当、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违规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
(五)闲置厂房安全整治。闲置厂房房屋排查。重点排查电源线路设置情况,电源线路是否老化,房内储藏物资防火情况,院内及周围杂草和易燃垃圾清理处置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张贴标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人人知晓。
(二)做好信息反馈。各分包人员和各企业要将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情况,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牵头负责人、联络员名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高新区安监局备案;以后每天15点前报告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搞形势、走过场、排查不全面的、落实工作不利的严格按照威安委[20xx]3号文件追究责任。
为深刻吸取省市县“8·29”重大坍塌事故和我省梁宝寺煤矿“8·20”爆燃事故等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就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所有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改、有效管控,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在县安委会组织领导下,按照专业分工,以各专业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2日)
1.制定方案。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与市安委会专业委员会沟通,结合实际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县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8·29”坍塌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行文安排部署,于9月12日前印发实施,要明确专项行动整治范围、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将专项行动传达到基层相关部门和企业,动员广大职工深度参与行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宣传,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浓厚安全氛围。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13日-10月中旬)
1.自查自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汛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集中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针对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操作、重点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等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和清单管理工作的意见》(阳安发〔20xx〕12号)要求,建立《企业隐患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全面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确保每一个行业领域、每一个企业(单位、场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
3.集中整治。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确保不出问题。对各类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整改落实。
(三)总结工作,巩固提升阶段(10月下旬)
1.开展“回头看”。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
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进行复查,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总结工作情况,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会商研判,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
三、任务分工
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任务分工如下。
(一)公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限运输、铁路设施建设与维护、旅客组织、铁路运输、运营调度等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三)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农村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农村饭店、旅馆、澡堂、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违法建设,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及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有限空间作业,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城镇燃气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四)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五)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建设施工活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六)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校园、校舍、校车、学校实验室等方面隐患排査治理和监管防范。
(七)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违章载人以及组织实施跨地域大规模耕播、收割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洽理和监管防范。
(八)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九)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油气管道占压、泄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医院、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电梯、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施器材物品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桥梁隧道、高风险路段,各类道路路面安全管控,“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危险驾驶、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加强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三)县化工专项行动办重点加强对化工行业、化工园区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十四)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加强对危化品行业领域“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期间,各专业委员会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深入研判分析形势,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抓好本行业领域拉网式大排查的组织推进。各专业委员会主任要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具体抓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各专业委员会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组织抽查。县安委会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做好有机结合。各专业委员会要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汛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集中行动有机结合,将其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效载体,立即组织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整合力量,统筹推进,强化风险管控,狠抓整改落实。有关隐患排查情况一并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计范畴。
(四)实行“四张清单”管理。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强化督查落实。各专业委员会要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重点检查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执法检查,举报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四张清单”建立等情况。
(六)加强情况调度。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于9月12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调度统计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专业委员会主任,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隐患情况分析于11月2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为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防控风险、遏制事故,根据区安委会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在全乡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区工委管委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所有行业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治、有效管控,推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任务分工
(一)制定海上运输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超限运输等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以渔港码头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
(二)制定海洋渔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出港渔船适航性、船员持证上岗、救生消防和通讯等安全设备配备,海洋牧场平台、渔业养殖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三)配合相关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农村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农村饭店、旅馆、澡堂、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违法建设,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工地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等高风险部位和作业环节。加强燃气运营、管理、使用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四)配合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五)配合医院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医院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施器材物品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六)配合消防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老旧小区、民宿、“渔家乐”、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属地监管防范。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30日前)。乡政府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作出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30日-10月15日)。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大排查,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每个行业领域、每个企业(单位、场所)、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摸清问题隐患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31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限时整改、执法促改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整改、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大排查专项行动由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以各专业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我乡、村、各单位全力配合,做好属地监督管理工作。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抓好本村、本单位拉网式大排查组织推进,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开展隐患排查。
(二)强化隐患整治。要坚持“专业委员会牵头、属地配合联动”,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要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按照翻箱倒柜起底查的要求,统筹抓好自查、排查,真正做到查深、查细、查全,确保把所有隐患全部查找出来。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建立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完成一处、销号一处”。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单位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发动群众、职工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社会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调度总结。各村、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指导协调和调度统计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要注重总结经验,固化行动成果,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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