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xx〕12号)以及《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及运行方案的通知》(水农〔20xx〕24号)要求,结合20xx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工作安排,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做好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工程管理维护,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二、建设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区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429.7万元,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54处,覆盖人口48.4万人。区水利局组织编制、印发了《区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对辖区内54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包括更换取水泵、送水泵、配水管道、闸阀、入户水表、消毒设备、电气设备及其他供水设备元配件等内容,概算总投资498.07万元,受益人口128.8万人。
三、资金筹措
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概算总投资498.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区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429.7万元,区级财政投入68.37万元。
四、实施步骤
1.分解落实维修养护任务。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xx〕85号)要求,结合下达各地中央财政补助维修养护经费情况,省水利厅确定了有关县(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清单(含维修养护处数、覆盖供水服务人口数)。区对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xx〕1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的要求,严格按照维修养护任务清单分解至具体供水工程。区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分配与水费收缴工作挂钩的规定,对未收水费或水费收缴率低的,不安排维修养护经费。
2.编制年度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区水利局根据目标任务清单分解情况,组织编制《区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4月份印发执行。《实施方案》包括农饮基本情况、具体项目范围及存在问题、维修养护主要内容(分供水工程详细说明维修养护内容、工程量及资金情况)、实施阶段(含实施进度等)和预期成果等。
3.抓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区水利局督促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12月10日前形成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总结报告,上报市水利局汇总。
五、工程管理
区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等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完善农村饮水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规范化运营管理,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供水保证率。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不断提高水费收缴率,落实工程运行维修经费。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净化消毒,强化供水水质检测,提高水质达标率。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认真研究谋划,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做好投资计划审核下达。水利部门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及运行管理,财政部门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开展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绩效"原则,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落实好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发展改革、水利、财政、环保等部门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3.严格项目管理。区压实压紧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责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成审查审批,有序组织实施。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质量监管和监督审计,注重跟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发挥效益。
4.完善管护机制。区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将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作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前期重点工作抓实抓紧,夯实工程管护基础。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建设,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良性运
5.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积极强化对农村供水保库完成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区水利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考核评价等挂钩。
20xx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切实做好全年全域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增强旅游产品的对外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把建成宜业、宜居、宜游的全国知名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品牌形象宣传为重点,以文化旅游活动、康体旅游业态为依托,创新宣传方式,加大营销力度。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的原则,树立政府推形象、旅游出产品的理念,按照“巩固基础市场,拓展周边市场,培育发展潜在客源市场”的工作思路,开展全民营销活动,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机制,形成大密度、高强度的宣传营销态势,进一步提升“纯净”品牌形象。20xx年,全县旅游接待人数突破5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过30亿元。
二、宣传主题
大觉胜境,纯净
三、宣传营销方式
(一)旅行社营销。一是邀请全国各大旅行社、旅游企业、户外俱乐部来我县考察踩线,宣传推介特色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二是加强与重点客源地旅行社的合作,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政策奖补等方式拓宽营销渠道;三是鼓励本地旅行社做大做强,发挥其在宣传推介、线路规划、地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纯净文旅公司、面包旅行社)
(二)活动营销。一是继续办好面包文化节、白茶文化节、新月畲族民俗文化节、大觉山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等传统赛事活动,新举办观鸟、滑翔伞等赛事活动;二是鼓励各旅游企业自主开展节庆活动,做热做旺人气,对上规模、效果好的给予政策奖励扶持;三是注重突出市场性,减少财政资金投入,丰富节庆业态,以活动带人气,以活动树品牌。(具体活动及责任单位见附件1)
(三)客源地营销。一是鼓励各景区企业“走出去”,对到主要客源地开展宣传营销活动的进行政策奖励扶持;二是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赴南昌、福州等主要目标客源地开展2~3场旅游宣传推介会,发展和巩固潜在旅游客源市场;三是结合“智汇”活动,加强与高校学生会等社团组织合作,拓展高校学生旅游市场;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国内知名旅游产品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纯净文旅公司)
(四)新媒体营销。一是在南昌机场、地铁站等人群聚集地进行传统媒体营销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新媒体营销;二是持续做好文旅抖音、纯净视频号、旅游微信公众号、早安图片推介,继续开展“我为代言”宣传活动;三是加强与腾讯、携程等知名公司的合作,进行“纯净”旅游品牌营销;四是发挥数创中心作用开展本地网红孵化培育计划;五是组织本地网红赴长沙、杭州等地开展“遇见”推介活动。(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纯净文旅公司)
(五)单位部门营销。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对接工作,争取引进上级部门以及所辖协会的会议、培训、团建等活动;二是加强与所对接高校联系,做好高校学生的引流工作;三是与省内外等大中型企业对接,引进企业团建、年会等业态;四是加强与户外徒步、骑协、广场舞、写生帮、摄影等社团协会的联系,积极引进文化、体育活动赛事,以活动聚集人气。(责任单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
(六)民宿营销。一是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民宿的服务和文化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整合县内外媒体资源加大对民宿整体宣传推介力度;三是将民宿纳入旅游团队备案住宿单位,并实行单位挂点扶持机制;四是注重发挥民宿主的作用,推出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精品民宿。(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纯净文旅公司及相关单位)
(七)融合营销。一是加强县内景区资源整合,相互联合,相互合作,形成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游客体验感;二是加强与武夷山、龙虎山等周边景区合作实施联合营销;三是在南昌、南平等地面包直营店中设立“纯净”空间,引导面包门店与县内旅游企业开展营销合作;四是结合打造最美竹空间宣传旅游产品,依托竹产业高峰论坛,推进竹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招商服务中心、面包办、工业园区、纯净文旅公司、文广新旅局)
成立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担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两位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旅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旅游宣传营销工作联席会,协调相关企业,引导整合产品串联成线;梳理拓展各种销售渠道和模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全方位、立体化有效销售产品;制订规范各种市场营销激励政策,并督促跟踪、落实到位;制定落实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区地震易发地区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国开发〔20xx〕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建村〔20xx〕83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的通知>》(晋建村函〔20xx〕19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农民自愿、区级指导的原则,以抗震改造与危房改造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抗震改造机制,高质量完成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逐步提高农村房屋抗震能力。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区财政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镇镇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所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同志兼任。
三、任务范围
全区7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xx〕115号)文件精神实施,本次原则上以信义镇为改造试点先行开展,其他乡镇、街道后续开展。
四、任务对象
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的对象是住房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户。农房抗震改造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镇(村)汇总上报、区级审批的程序,优先支持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农户实施改造。已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列入抗震改造试点范围。
五、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50户。
六、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2种方式为主。农房抗震改造尊重农户意愿,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
七、工作流程
农房抗震改造,按照下列流程开展:
1.农户申请。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一户多宅的不予改造、认真填写《省农房抗震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身份证、房屋现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村(居)乡镇、街道公章。
2.评议公示。村(居)委员会对收到的农房抗震改造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各有关乡镇、街道。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核准上报。区住建局对各相关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由设计鉴定单位作出设计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房每户享受1.4万元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政策,个户工程量计价不达1.4万元的以实结算,改造工程验收达标后予以一次性补助。
4.组织实施。建设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对象认定、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
5.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房屋证明、农房抗震改造协议等材料,资料要全面、真实、有效。
6.年度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全部开工;20xx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省市区党委、政府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地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严密组织。农房抗震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规范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将个人申请、政府审核、竣工验收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农户自建,但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区住建部门可根据晋建村函〔20xx〕387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采取“三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统一建设,确保改造质量和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三)强化监管。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区住建局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改造户,待验收合格后,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严格对象认定、档案建立建筑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监管,确保符合规定、群众满意。
(四)落实责任。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农房抗震改造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监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拨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房抗震改造住房宅基地计划指标及相关事宜;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负责对抗震改造农户的资格申请把关,并负责本区域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切实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宣传惠民政策,对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泉委办发〔20xx〕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0.5万户。分批分期实施161个建设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南片区等3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实施成片区改造,重点推动繁荣片区、站前西片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等3个棚户区成片改造;深入开展玉霞片区、华塑厂片区、高山古民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延陵三期、锦美二期、金泰花园二期、爱国路安置房等4个安置房项目。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北门、石崎等2个菜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广引入市场运营商等多种模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打造购物环境超市化的市场,提升群众购物体验。鼓励规模小、设施旧、交易量低的农贸市场整体改建为小型便民超市。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深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区城市危房改造、规范房屋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责任单位: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品质提升
5.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加快打通中环城路,开工建设繁荣大道(笋江-内环路)段道路工程、站前大道南延伸(池峰路打通)等江南新区重要主干道;配合推进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延陵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跨江通道扩容增效,提升环湾区域跨江能力,促进晋江流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延陵配套道路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福中路打通、许厝埕南段拓宽、站前西片区规划六路等3个“断头路”项目新开工建设,畅通片区微循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6.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盘活停车资源,加强配建停车位建设,利用机关、学校、广场等区域打造地下停车场,推动枢纽配套建设P+R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共享停车。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推动实施平水庙智能停车管理综合体项目、市供销大厦立体停车场、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宾馆停车楼等一批停车场项目,确保年底前全区新增35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7.慢行系统。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完善山线、水线,加强山-城-水连接线建设,开展街道全要素整治、优化人行道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依托现有骑楼系统的完善,串联古城主要绿地公园、景点、商圈;积极融入跨江通道慢行系统项目前期研究进程,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对接《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规划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城区主干路的非机动车路权提升,倡导绿色文明出行。重点谋划站前大道两侧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实施主干道街区改造,推进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警大队,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动实施江滨南路、江南大街、荔春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推进古城29条街巷提升,完成8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包括开展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路面沥青化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等,提升道路品质和平整度。结合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项目实施,打造P+R换乘中心,建设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占道经营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区管桥梁要推进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9.排水防涝。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恢复、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竖向,依山就势建设湖体等滞洪区,建设雨水滞渗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快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着力推动乌石山滞洪区、仙堂滞洪区等重大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区内涝整治。结合滞洪区规划,打造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繁荣大道、池峰路打通、林荫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项目,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住建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城市供水。推进供水管网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二次供水建管合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适合我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管方式,确保规范运行安全供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完善8个街道管网,结合实施古城29条街巷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古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风貌品质提升
12.城市园林绿化。以江南新区山体、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开工延陵体育公园建设,推动江滨南路(笋江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实施绿地建设5公顷以上。深化晋江南岸(段)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滨江福道不少于5公里,打造1个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启动新建改造世茂云璟东侧节点提升、海西二手车市场停车场节点整治、江南古榕公园改造等10处以上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年底前完成5处节点建设。结合古城29条街巷U型面提升工作,策划并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小区建设,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设绿色家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3.城乡建筑风貌。推进江南新区新一轮城市设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设计工作。配合市级启动并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4.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水局、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配合市级推进临漳门环岛、北门街等重要节点的夜景改建提升,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6.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攻坚世遗大会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迎接世中会、世遗大会考察路线重点提升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陈光纯故居等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新门街-涂门街、新华路等2项古城街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管理品质提升
17.“两违”整治攻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两违”整治攻坚部署,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开展治违部门履职督查。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违”整治、科技控违等五大攻坚战,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功能,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连通省市平台,形成“一张网”管理,构建统一协调指挥、高效监督的城市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街道、社区、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谋划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将海滨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0.新区(组团)建设示范。深入谋划江南新区城市建设,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以繁荣片区改造为试点,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1.老城更新示范。着力推进西街南片区改造试点项目,对片区内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旧小区及街巷进行更新。结合古城申遗工作,推动实施西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个街区改造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2.花漾街区示范。重点推动中山路(打锡街-钟楼)段绿化布置项目,策划实施街区绿化、花化工作,充分利用街区、广场等公共空间,植入特色树箱、花箱等设施,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示范。策划实施站前大道段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启动沿线两侧景观带建设,打造江南新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4.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策划实施江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针对主干道可视范围道路条件、交通管理等全要素整理,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以市区联排联调为抓手,实施辖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启动八卦沟、霞洲引港、玉田渠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内河道水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2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示范。结合中山路业态提升工作,启动中山中路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街创建工作,争取打造为省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进度安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区直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区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中央投资方向提前谋划项目,精准对接专项债券支持投向,储备好城乡建设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全区“十四五”规划布局,特别是片区更新布局,策划对接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路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及收益回报,形成项目可持续的规范运作机制。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财政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察访核验范畴。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区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根据市文旅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公服〔20xx〕3号)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财政部及我省相关部门关于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送戏进万村、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文化惠民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考察对民生工程提出的要求,围绕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建议内容,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实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全县农村应急广播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服务效能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目标任务
1.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完成“送戏进万村”演出任务不少于153场,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实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所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场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体育服务。
4.全县应急广播系统基本建成,农村应急广播终端覆盖所有行政村,并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实现对接。
三、实施内容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民间文化传承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4.美术馆免费开放包括:举办展览及公益性讲座,开展公共教育和观众体验拓展活动等。美术馆基本展览实行免费参观(少数特殊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低票价)。
5.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包括:常设展厅、临时展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开展免费讲解以及讲座、宣讲、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免费提供包裹寄存柜、参观路线图、宣传资料等。
(二)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
由县文旅体局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三)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1.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2.县体育中心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全年免费开放。
3.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4.县体育中心体育馆每年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四)农村应急广播建设
全县按照省广电局批复的应急广播建设技术方案建成县、乡、村三级前端,部署应急广播户外终端,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加强灾害易发生区域等重点区域覆盖,实现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应急信息机制,发挥应急广播在政策宣讲、乡村振兴、灾害预警中的重要作用。
四、资金筹措
1.20xx年,全县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美术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21个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经费,由中央、省级、县级财政按照6:2:2比例承担。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2.全县153个行政村,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省以上和市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
3.20xx年,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馆补贴标准为每馆每年100万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县财政按照5:5比例承担。
4.全县农村应急广播建设,由省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财政统筹资金解决。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县文旅体局成立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文化惠民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文化惠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明确职责。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县文旅体局负责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及运营管理养护、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各乡镇政府须根据上级指示安排,精准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严禁挪用文化惠民项目资金,对违规使用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强督导。要依据《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xx〕66号)和《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xx〕13号)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加强监管。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使文化惠民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民生工程。
为稳定建莲种植规模,持续做强建莲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xx年莲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构建“50个百亩点、10个千亩片、1条万亩带”种植格局要求,我乡稳定建莲种植面积7100亩,建立莲子良种繁育基地700亩,莲田冬种紫云英500亩,莲田立体种养200亩(任务详见附表1)。
二、工作要求
1、稳定种植规模,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以省道、乡道、景区、乡、村驻地所在村(组)、“美丽乡村”建设点等为重点的“百亩点、千亩片”建设。划定里元村、龙溪村、中畲村、水尾村为县级重点种植区域和建莲种植专业村,形成以龙溪、中畲和水尾等三个村相连的千亩片,建立百亩点3个;中畲村、张溪村、村为乡级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严田村、里源村、湾坊村、水尾村、龙溪村为延伸区域。各村要侧重抓好省道、乡道、景区公路沿线100米可视范围内的莲子种植,面积要占沿线区域40%以上。
2、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健全建莲标准化生产服务体系,按照《地理标志产品建莲》、《建莲品种》、《建莲栽培技术规范》、《建莲加工技术规范》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监管,实行防伪溯源,严格控制有害有毒投入品进入莲田,规范莲子加工、严格产品检测,继续打造区域品牌,努力提升产品质量。
3、建立莲子良种繁育基地。按照《子莲种藕繁育技术规范》(DB35/T1457-20xx)做好种藕基地管理,防杂去杂、护藕越冬,确保来年就近供应纯正优良种藕。一是根据种植任务面积进行合理规划,按不少于20%面积比例择优留足种藕田。二是建立莲子新品种建选31号、建选35号纯种繁育基地。选用上年未种植莲子且便于取藕的田块、每个点相对集中20亩以上。三是各村要设点示范,由专人负责,树立示范牌。
4、示范推广莲田冬种紫云英技术。种植紫云英有利于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莲子质量。各村重点选择在优质品牌创建核心区域内种植,于10月上中旬播种。
5.示范推广莲田立体种养技术。利用莲田养殖虾、蟹、鱼、泥鳅等,杜绝化学农药和化肥,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养殖莲田务必在种藕移栽前做好田埂加固、开挖鱼沟、鱼池,设置防逃设施等。
三、扶持措施
1.涉莲经营主体建基地补助。鼓励县域内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实行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收购价格、收购标准由收购经营主体根据市场行情以让利给莲农为原则自主确定并公布。根据基地建设规模、收购等情况给予相应项目资金补助。
2.家庭农场或种莲大户流转土地成片种莲补助。鼓励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集中成片承包种莲,实施标准化生产并按种藕基地要求管理。流转土地相对成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奖励1万元;100亩以上的,奖励2万元;200亩以上的,奖励3万元;300亩以上的,奖励5万元。未享受相关项目资金补助的公司(合作社)流转土地种莲可参照申报补助;同一家流转土地的不得折分数家申报;当年有享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种莲大村奖励。积极推行村企(合作社)合作整村推进建基地的模式。以村为单位,种莲总面积在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百亩示范片2片以上,每个村奖励6万元;种莲总面积在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百亩示范片1片以上,每个村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作为村级组织的莲子基地建设经费。
4.莲子种植保险保费补助。20xx年莲子种植保险费继续提供财政补助,鼓励莲农积极参保,化解种植风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建莲种植工作。一是乡村二级分别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领导机制。组织制定种植工作方案,绘制种植布局图;乡级专职莲子技术员由农技站王立洪负责,各村要明确1名专职莲子技术员。二是建立考核责任制。按照“年度有计划,项目有目标,进度有跟踪,效果有评价”目标,加强对工作情况的考核考评。
2.建立扶持机制。鼓励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村合作建立生产基地、示范点,作为向上申报相关项目的优先条件;鼓励技术与劳务承包,针对建莲生产现状,面向社会招聘不同专业人员,组成技术承包实体,在种植、病虫防治、采收加工等环节提供技术和劳务服务。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建莲种植的投入。开展莲子种植保险、购机补贴、商品有机肥补助等扶持机制。
3.抓好示范点建设。各村要抓好建莲种植标准化生产示范点的建设,推广新品种、建立优质种藕繁育基地,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莲田立体种养、莲田冬种紫云英等技术,实行可追溯体系建设。
五、考核办法
各村建莲种植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评。按100分制标准进行考核后再折算考评分(见附表7)。
1.20xx年11月25日前,各村报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计划,含负责的村主干1名和工作组名单、村莲子技术员名单、工作和技术措施、具体田块地点、任务分解等,乡建莲种植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村落实20xx年建莲种植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20xx年4月25日前,报实际种植落实情况,同时如实上报列入县奖励补贴种植面积;20xx年7-9月由县、乡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
2.20xx年11月10日前,各村对全年莲子生产工作目标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乡考核小组。
3.20xx年12月上旬,乡考核组对各村进行效果考核,提出莲子生产工作考评意见,经乡领导小组复核后报考核小组审核。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5号)和《省20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精神,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面试对象
符合《省20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岗位条件,参加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且入闱面试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闱人员持毕业证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省统一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有报考设置应届毕业生及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根据公告和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用提供教师资格证)于20xx年6月21日到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资格复审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对资格复审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岗位及调剂到本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现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入闱的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入闱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录用,取消招聘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xx年6月26日
(二)面试地点:县第一中学博大楼。面试入闱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省统一笔试准考证于6月26日早上8:00前进入面试地点。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各科具体说课内容见附件),说课时间为10分钟。美术考生除说课外,增加静物素描(考生自带素描工具,素描纸由考场办提供)。
面试分组
1.语文、历史、道德与法制组;
2.数学组、地理组;
3.英语组;
4.美术、信息技术组。
(五)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美术类说课和素描各占50分。
各学科面试组设评委5人,评委从外市聘请。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下一个考生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
(六)面试考点管理。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入闱人员、面试评委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后均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监察人员统一管理,隔断与外界的联系。考点开通高考专用视频监控并全程录像。
(七)面试流程。
1.抽签与候测。面试对象须于6月26日早上8:00前,凭有效身份证、省统一笔试准考证到一中博大楼的相应学科准备室集中点名、抽签,并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面试。候测期间,面试对象不能无故离开准备室。
2.备课。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课题后独立撰写说课稿,写说课稿时间为1小时。面试对象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进入备课室,备课所用教材、备课纸均由面试组织者提供,考生在规定的备课纸上书写学科组、抽签号和说课课题,不得书写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说课室,说课时间在10分钟以内,结束前一分钟,由监督员提醒面试人员注意时间,超出规定时间由监督员及时宣布终止。说课结束后须将说课稿交给主考官。面试结束后,面试对象由联络员引领至候分室等候。
4.评分。每位评委对照《面试评分标准》对面试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其他评委评定分数的平均分确定面试对象的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候分:面试分数确定后,由联络员引领至说课室听取宣布分数。之后考生离开考场。
(八)面试工作纪律
1.面试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2.面试者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说课室,备课所需教材、纸张均由县教体局统一提供,面试者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面试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单独或私自接触评委。
5.凡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五、预录与体检
1.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美术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20xx年6月28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中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前两项均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
2.拟聘对象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参照《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六、审核与报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审核(拟聘对象必须及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审核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对因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未预录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审核合格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如有自动放弃者,不足名额则按成绩排序依次替补,不服从分配者按弃权论处。新招聘教师按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工资从20xx年9月1日起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发放。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政府副县长黄双龙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吴杰、县人社局局长陈荣宝、县财政局局长刘晓平、县委编办主任涂红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吴亮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吴亮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本招聘方案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根据20xx年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xx﹞2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各级各部门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为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补足缺口短板,结合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确保实现“一年有明显成效,三年基本完善”的目标。现制定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范围
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要求和各级各部门无障碍建设标准,对我县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并组织改造。
本着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思路,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福利、养老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单位的公共场所;
(四)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交通服务场所;
(五)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
(六)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城市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
二、改造任务
(一)排查摸底、制定计划(20xx年4月27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参照“任务分工”的内容,负责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情况实施排查摸底,撰写情况报告,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具体改造要求为: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年内全部改造完毕;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提出补救措施,原则上应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无障碍情况报告和三年改造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4月27日前报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住建局)。
(二)实施集中改造(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按照改造方案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20%;20xx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60%;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保证基本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底前)。各县直有关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建立日常巡查维护机制,尤其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维护管理力度,确保改造工作成果,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贯彻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建筑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城投公司)
(二)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
(三)牵头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的汇总调度,牵头编制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并指导各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的台账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民政局)
(四)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要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推动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
(五)推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六)在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公共建筑的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七)推动社会福利院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八)推动康复、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县残联、卫健局、民政局)
(九)推动学校、特殊教育、幼儿园等单位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十)推动医院等医疗公共场所及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十一)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二)推动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城管局、城投公司)
(十三)推动景区、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四)推动城区公厕等城管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十五)做好政府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县级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组织领导,成立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全面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共同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二)建立通报制度。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要求向县品质提升办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每月汇总情况,每季度通报完成情况,根据改造任务时间节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改造要求的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及时反馈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工作目标。从20xx年起,逐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精准施策,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城9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完善、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
(三)改造范围。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是对2000年以前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具有合法产权、且居住环境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房屋老旧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建全、群众反映强烈,尚不具备整体拆除重建条件的住宅小区以及与老旧住宅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原则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将补短板、惠民生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重功能、重实用”,完善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立面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三)集中连片,稳步推进。从实际出发,摸清老旧小区底数,按照“集中连片、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并优化改造方案,坚持“一区一策”、“一楼一策”,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改造工作品质化。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可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四)创新机制,管治并举。充分发挥社区和老旧小区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兼顾居民生活需求,创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实现小区后续管理正常化、专业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改造计划
经摸底统计,目前我县城区老旧小区共有95个,涉及居民户数3557户,改造面积36.3057万平方米。具体为四个片区。总体思路是先搞好试点工程,探索经验,分板块、分片区、分年度逐步稳步推进。20xx年,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程,涉及居民户132户,改造房屋面积10855平方米。20xx年改造小区35个,涉及居民户1500户,改造房屋面积16万平方米。其余的58个小区,将纳入20xx-2025年改造计划。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
四、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及居住环境改优四个方面。若居民有出资改造强烈意愿的,可自行增加部分改造项目一并实施。
(一)改观小区面貌。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等环境污染现象;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统一规范;对小区围墙进行修复和改造。
(二)改善房屋功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维修屋面防水;
对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进行维修改造;修复楼道灯;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和雨棚进行修缮。居民群众有出资意愿的,可加装电梯和设置门禁,可同步对居民室内老旧的上下水管网和老化的电路、供气、供暖设施进行改造和加装。
(三)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建;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车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等;维修和更换老旧污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以及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设置自行车棚;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四)改优居住环境。改造或配套建设养老、托幼、便利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与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可纳入改造范围,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遴选项目
1.全面摸清底子。由县棚改办组织对全县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2000年前建成小区的数量、面积、户数、居民改造意愿等。
2.广泛发动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目的、意义和内容。
3.居民提出申请。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向县棚改办提出书面改造申请。
4.制定初步方案。以居民意愿为主,结合小区实际,组织制定初步改造方案,报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改造方案包括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案、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
5.确定改造小区。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因素,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二)确定方案
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小区现状、居住需要,聘请设计单位,完善小区改造设计施工方案,向居民征求意见后,确定改造方案。
(三)组织实施
由县棚改办按县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包括立项、设计、财评、招标施工、结算审计等)。在组织项目实施时,可根据规定简化项目审批,采取灵活方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改造工作高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中应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水、电、气、弱电等管线单位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
(四)验收考评
项目完工后,由县棚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移交归档工作。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改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五)长效管理
改造小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加强宣传指导,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并形成长期机制。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等,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企业积极性,多条渠道、多种方式筹措资金。
(三)强化项目管理。坚持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督和验收严谨规范;项目责任单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小区内统一的设计方案要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工作推进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巩固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巩固改造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社区兜底、居民自治等多种模式,加强日常管理;对有业主委员会或实施自治的小区,引导其自主选择专业化社区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模式;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为扎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4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全面实施小区改造、重要街区精准改造、片区综合提升,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配套齐全、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贯彻党的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精神,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政府统筹、部门指导、属地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回应需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完善养老、托育、助餐、购物、文化、医疗、家政、快递等服务设施。
(三)成片改造,注重特色。鼓励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要兼顾传承历史、完善功能和保护利用,落实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修缮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街道、社区的作用,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探索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创新,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三、目标任务
(一)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前(条件允许可放宽至2005年前,比例不超过15%)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类型,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智慧安防、环卫、消防、道路、排水、照明、绿化、水电气、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充电桩、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和养老、托育、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工作实际,我县计划用3年时间(20xx年至20xx年),全面完成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金溪社区、棋盘社区、中解社区、建光社区、东门社区、城南社区、和勤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楼栋263栋、户数6713户、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在“十四五”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四)工作计划。20xx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金溪社区、棋盘社区、中解社区、建光社区、东门社区等社区,楼栋79栋、3039户、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金溪社区、棋盘社区、建光社区、城南社区、和勤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楼栋94栋、1850户、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片区)涉及:城南社区、和勤社区、北门社区等社区,楼栋90栋、1824户、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建立县政府、街道、社区分级负责工作体系。县政府牵头各部门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社区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具体工作。相关业主单位可以根据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二)计划申报。县住建局和双溪街道密切配合,组织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和时序,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和分年度计划。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涉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管线改造计划的单位,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
1.征集改造需求。县政府统筹安排,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城管、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党组织、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长效管理模式,形成改造项目清单。
2.制定初步方案。优先推进水电气路网、雨污分流、消防等基础类设施改造,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在此基础上,完善和提升养老、健身、家政等服务设施,做到量力而行、能改则改、应改尽改。要按照“一小区一策”的原则,结合我县财政承受能力,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企业同步制定初步改造方案。
3.确定改造计划。街道办事处在项目范围内对初步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下一年度改造项目清单,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改造计划项目清单报送县住建局汇总。
(三)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落实项目方案审查、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等具体工作。
1.简化项目审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经相关部门组织联合审查后,可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一次报批,分批实施。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的,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增设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参照旧区改建标准适当调整。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发包前无法准确确定施工图预算的项目,可采取暂定预算价下浮方式先行组织施工发包,按实决算。对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住建部门可公布一批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信誉优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供建设单位择优选择。
2.加强施工管理。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鼓励分片区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鼓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确保质量。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
3.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同时邀请居民代表参加。涉及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验收的,可由专业经营单位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工程决算,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四)健全机制。物业主管部门可公开征集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资源库。街道可结合实际,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街道、社区可委托准物业服务机构实行托底过渡管理,开展环境卫生、门卫等基本物业服务,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费缴交率,实现改造小区物业服务自主管理。建立健全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
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落实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居民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维护管理。
(二)财政资金支持。县财政部门应将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符合中央、省级奖补范畴的改造项目,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统筹使用。
(三)管线单位出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的管沟、供水、站房及箱柜设施改造,土建部分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燃气改造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上述管线(除燃气外)的迁改、规整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50%。非供电企业产权的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完成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中供电企业投资部分纳入供电企业有效资产。小区供水、供电改造已经明确费用分担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
(四)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和运营。鼓励以“平台+创业单元”创新模式,结合夜间经济、户外经济等新需求,依法依规统筹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房屋、存量用地,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物流、便民服务、物业服务、商旅文创等新业态,打造特色街区街巷,注入创新动力,推动旧城复兴。
(五)金融税收支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依法合规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全县老旧小区改造有关问题和事项,完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成效,营造改造方案群众认可、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群众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统筹使用各类公共房屋、闲置房屋,清理违建、临时建筑腾退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社区统筹。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停车场等,发展社区服务,扶持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
(四)完善社区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小区相关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管,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后期管理养护机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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