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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2022-01-06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对于想要达成某一目标的人来说,我们必然需要编制一份完整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写实施方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荐】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提高全区地震易发地区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国开发〔20xx〕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建村〔20xx〕83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的通知>》(晋建村函〔20xx〕19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农民自愿、区级指导的原则,以抗震改造与危房改造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抗震改造机制,高质量完成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逐步提高农村房屋抗震能力。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区财政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镇镇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所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同志兼任。

三、任务范围

全区7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xx〕115号)文件精神实施,本次原则上以信义镇为改造试点先行开展,其他乡镇、街道后续开展。

四、任务对象

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的对象是住房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户。农房抗震改造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镇(村)汇总上报、区级审批的程序,优先支持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农户实施改造。已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列入抗震改造试点范围。

五、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50户。

六、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2种方式为主。农房抗震改造尊重农户意愿,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

七、工作流程

农房抗震改造,按照下列流程开展:

1.农户申请。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一户多宅的不予改造、认真填写《省农房抗震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身份证、房屋现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村(居)乡镇、街道公章。

2.评议公示。村(居)委员会对收到的农房抗震改造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各有关乡镇、街道。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核准上报。区住建局对各相关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由设计鉴定单位作出设计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房每户享受1.4万元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政策,个户工程量计价不达1.4万元的以实结算,改造工程验收达标后予以一次性补助。

4.组织实施。建设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对象认定、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工作。

5.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房屋证明、农房抗震改造协议等材料,资料要全面、真实、有效。

6.年度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全部开工;20xx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省市区党委、政府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地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严密组织。农房抗震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规范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将个人申请、政府审核、竣工验收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农户自建,但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区住建部门可根据晋建村函〔20xx〕387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采取“三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统一建设,确保改造质量和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三)强化监管。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区住建局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改造户,待验收合格后,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严格对象认定、档案建立建筑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监管,确保符合规定、群众满意。

(四)落实责任。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农房抗震改造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监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拨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房抗震改造住房宅基地计划指标及相关事宜;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负责对抗震改造农户的资格申请把关,并负责本区域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切实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宣传惠民政策,对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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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提高农村住房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市住建部门《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继续做好脱贫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确保新增危房及时排查和保障安全,逐步提高金川区农房抗震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危房改造成果

区住建局要统筹做好全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组织工作。以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监测户)为重点,将宁远堡镇白家嘴村六七组、新安村和双湾镇天生炕村等存在较多生土住房的重点区域作为关注对象,兼顾区域内其他农户住房安全,组织镇村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农村住房安全状况。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初排、区住建局组织认定鉴定,持续做好新增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确保新增危房排查鉴定及时准确、不错不漏。坚持实行危房动态监测月报制度,由两镇于每月23日前向区住建局报送《20xx年金川区农村新增危房动态监测统计表》,区住建局建立农村新增危房动态监测统计台账,经认定(鉴定)确认的新增危房,由两镇、区住建局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逐户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分类建立整改台帐。由镇村及时组织实施,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其中:

1.经鉴定为C级的农村住房,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两镇配合区住建局制定维修加固方案,其中重点对象的危房由两镇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维修加固;其他农户的危房由两镇指导农户自行维修加固;对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采取直接拆除、拆除重建或置换的方式进行。对本人无意愿进行重建的,另有安全住房或经子女同意可搬入子女安全住房的,督促农户拆除整宗旧宅后,可按照《金川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残垣断壁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字〔20xx〕2号)文件中关于拆旧不建新政策对旧宅拆除进行补助。

2.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农村房屋,采取直接拆除、拆除重建或置换方式改造。短期内不能拆除也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按暂停使用或在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后改变用途,确保不再居住。有保护价值的D级传统民居及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等,专门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3.对自筹资金不足或经济条件差的困难农户,可采取入住扶贫周转房、幸福互助院、村内闲置住房等方式解决农户住房安全,并督促农户拆除整宗旧宅。

4.对因灾导致的危房户,要做好统筹,通过争取灾后重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等项目,保障其住房安全。

5.协调推进宁远堡镇白家咀村六七组等成片老旧生土住房规划重建工程。宁远堡镇、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等部门要持续沟通协调,全力推进白家咀村六七组等成片老旧生土住房的规划重建工作,区住建局要全力做好建设中的技术指导。

对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确认程序、改造方式、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参照《省社会救助条例》、《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及20xx年《金川区农村危房“冲刺清零”筛查问题整改方案》(脱领办发〔20xx〕9号)相关规定,实行差异化补助。

(二)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根据省市住建部门支持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政策,稳步有序推进我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1.确认程序

将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的农户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范围。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两镇审核、区住建局鉴定、区政府审批的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以户为单位,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一卡通”复印材料及《农户家庭住房基本情况登记表》。

(2)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的申请材料后,尽快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农户拟改造房屋是否为唯一住房进行审议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核认定,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核实原因后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3)审核。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对议定对象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上报区住建局组织鉴定。

(4)鉴定。区住建局接到镇政府的初审认定材料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进行认定鉴定。其中:对已鉴定为危房、生土承重结构、砖土混杂结构、建成超过40年及拟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拆除重建的房屋,无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可直接认定为不满足抗震性能要求;拟加固改造的房屋必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

(5)审批。对拟改造加固的房屋,区住建局根据鉴定结果,按照《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制定加固方案,报区政府审批,经同意后组织两镇实施。

(6)验收。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竣工后,两镇组织各村、包村部门按照《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上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质量验收,形成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方可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2.建设方式和标准

针对待改造房屋的具体情况、农户意愿、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引导农户采取维修加固等方式进行抗震改造。改造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xx)、《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标准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两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支持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统建农房。区住建局协调设计单位编制符合抗震标准的农房设计推广图集,引导农户选用规范通用图集或有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积极推广适合我区农村特点的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新型节能建造保温技术材料和新型装配式农房,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3.质量安全管理

区住建局通过采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督促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做好农房建设合同管理等措施,探索加强农房建设质量与安全的有效办法,以此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指导。特别在农房抗震改造施工过程中,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要求,适时到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建房户落实农宅改造“上下圈梁构造柱”的基本抗震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和施工安全检查,建立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巡查制度,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告知建房户并提出整改建议,做好记录。

镇村要主动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并制止农户在农房抗震改造过程中不良行为。

4.补助标准

对被确定为抗震改造试点对象的农户,视情况进行差异化补助。其中,仅有一套住房且未曾享受过农村危房补助政策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

(1)新建房屋并拆除原有整宗旧宅的,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2)加固改造的房屋,由区住建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量,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按审核值的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

5.档案管理

区住建局要指导两镇做好农房抗震改造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档案应包括农户申请、审核审批、抗震鉴定、施工协议、竣工验收意见和资金拨付等材料,加固改造的还应包括加固技术方案或设计图纸等材料。对集中连片统建的,可按整体建设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三、工作保障

(一)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在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过程中,补助资金由两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改造对象,或在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二)强化工作调度。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改造对象审核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同时,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指导调度督促制度落实。两镇负责做好改造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工作。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原则上应于当年年底前完成,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的最晚不得超过次年6月底前竣工。

(三)加强培训管理。区住建局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力量,组织村镇管理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水平及业务素质。两镇要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并指导农户与工匠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和公示制度。由工匠按责任书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施工方责任并纳入“黑名单”,切实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作用。

(四)严肃监督问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区住建局和两镇要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改造对象,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截留挤占、挪用变相使用补助资金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须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精彩范文 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要求,科学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根据全县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要求,经调研评估后决定,我县20xx年农村户厕建设改造项目以整村推进改造为主,重点在沿黄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农村户厕改造事关农民生活质量和品位、文明和健康、权利和尊严,把农村户厕建设改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并统筹谋划,切实把农村户厕建设改造这件为民利民的好事办好,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中农户改厕这块短板,为建设美丽夯实基础。

二、改厕任务

20xx年全县农户改厕任务1000座。

三、实施范围及任务分解

以我县确定的沿黄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为重点,以整村推进兼顾分户实施的原则,在镇实施改厕任务400套,在镇实施330套,在镇实施220套,在镇实施50套。

四、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分级负责。

(三)因地制宜,建管并重。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自主选择改厕类型和模式,建设改造适合当地又能更好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卫生厕所。坚持“为用而建”,对验收合格的厕所建档立卡,强化管理。坚持群众的事群众办、村级的事村级管,抓好管理运行、维护维修等工作。

五、实施办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确定改厕项目村和改厕任务。此项农村改厕工程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由中标公司统一对项目范围内农户改厕进行施工,按照招投标相关程序进行,建立改厕台账,实行挂牌销号,施工时要有前、中、后影像资料(人像作为参照物)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五统一”:统一标准、统一图纸、统一施工、统一调配、统一建档立卡。

六、改厕类型及标准

(一)改厕类型

结合我县实际,农村改厕项目建议农户以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为主,宜水则水、应改尽改、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从本地实际出发,大力创新改厕模式、产品、工艺和技术。

(二)改厕标准

1、化粪池、厕具及配套材料须坚固、耐用、结构安全,坚持质量第一,要求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

2、化粪池一定要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厕所包括地下部分化粪池、便器、厕屋地面(坑面)水泥硬化、排气管等,由工程队具体实施;老厕所地下部分瓮体清理、地上墙和顶的建设、地面和墙面的彩砖铺砌由农户自筹解决,便器水泥台面积不小于1.5平米。

七、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职责:负责全县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工作的工程招投标、宣传培训、监管督导、建档立卡、验收评估、资金发放等工作;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材料质量、工程质量和工艺流程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

乡镇政府职责:确定本区域改厕示范村,并对改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本区域内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机构、专人管理、协同做好检查、验收及各类表格的上报工作;要强化“厕所革命”政策宣教和改厕技术使用,确定一名农村改厕“明白人”和“技术人”,使其成为本区域农村户厕改造建设的质量监管员,建档立卡负责人。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农村厕所后期管护服务的长效机制。

村委会职责:负责本村农户改厕登记、施工排序及施工队的住宿安排;配合县、乡两级督导、检查及验收工作;要确定一名农村改厕“明自人”和“技术人”,使其成为本村户厕改造建设的质量监管员,建档立卡负责人;各行政村要因地制宜,可以“一村一策”,探索建立完善的农村户厕管护服务机制,做到有人员,有制度,可持续、规范化,做到设施坏了有人修,管道了有人疏、粪污满了有人抽,确保厕所正常使用。

八、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确定示范村和任务数,召开协调会、培训会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建设改造,定期召开改厕工作推进会,加强督导考核,对已建成的农户分批进行验收。

第三阶段:开展检查考评、资金发放等工作。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调度、督导、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农村改厕作为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统筹协调,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督导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要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改厕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完善调度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

(三)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的新进展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

【荐】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汇编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8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xx〕40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区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可持续改造模式,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二、改造范围

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区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拟对小区进行拆迁改造、棚户区改造、单位平房家属院不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三、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家园”。

四、工作标准

(一)改造类型

1.基础类改造。主要解决基础设施缺失和老化问题,以水、电、暖、气、道路、安防、屋面防水、雨污分流八项内容的改造为主,辅以拆违拆临、公共照明、环卫、消防、绿化等。

2.完善类改造。以完善老旧小区功能为主要目标,在完成基础类改造的前提下,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重点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内容。

3.提升类改造。以提升老旧小区品质为主要目标,包括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二)改造原则

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主要侧重于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同时在广泛听取业主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进行改造。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老旧小区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针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走访入户、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改造内容、改造意愿、改造方式、改造建议等内容书面征求本小区居住群众意见。

(二)汇总上报。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征求意见情况,在保存好原始征求材料的基础上,梳理汇总后报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牵头单位,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信息按照改造内容分类处理,制定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表。

(三)制定计划。各专营单位接到改造任务后,自行到住宅小区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改造意愿程度确定改造顺序,同时,认真了解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积极征求上级专营单位意见和支持,结合上级专营单位任务安排,确定改造任务和年度计划,并上报至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和专营单位根据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确定拟改造项目名称时序和年度改造计划。

(四)组织实施。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对区域内的老旧小区联动改造,统一设计、招标、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支持专营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或管理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管理模式。建立分类施策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副主任、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及专营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县城区内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改造过程中要同步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完善业主自治组织。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制。加强专营设施设备管理。水、电、暖、通讯等专业经营单位要按照职责,对完成改造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专营设施设备,担负起承接、维修、保养等责任。执法职能向小区延伸。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房地产服务中心等涉及物业管理相关职能的部门要将执法职能向小区延伸,公布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对小区内违法搭建、侵占绿地、无照经营、污染环境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建立物业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工作专班的安排部署,协调物业管理涉及各方共同抓好小区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筹集和管理。坚持“政府补贴、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及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拓宽筹资渠道。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改造;从住宅、商服用地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探索政府债券方式的融资及金融机构的可持续金融支持等资金筹集形式,整合各类涉及住宅小区的专项资金,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参与改造。

(四)加强项目监管。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整治提升项目施工、监理、验收的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确保整治提升项目符合各项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对整治提升资金及补助资金的核算、划拨和使用进行跟踪审计。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涉及到的老旧小区具体改造方案要在小区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居民意见。要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给居民群众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提升后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范本_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同政办函[20xx]20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目标,以“生物质能引领农村能源革命”为抓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解决农村秸秆焚烧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户数3000户,计划在卅里铺乡孙家店村实施600户、谷前堡镇袁才庄村实施320户、南河堡乡南河堡村实施625户、王进堡村255户、季冯夭村400户、东沙河村800户。

三、补贴政策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资金补贴主要用于炉具和燃料补贴,按照户均2898.3元实施,主要由市级奖补资金承担,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每户补贴1台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以及2—2.5吨生物质燃料,同时配备一个CO报警器。

四、确村确户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以整村推进为主,优先在秸秆资源丰富、贫困村实施。生物质取暖改造确户对象为在村常驻农户,户在人不在村,长期在外生活的农户不得享受生物质取暖补贴,已享受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要把生物质取暖与乡村提质工程相结合,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提高政治站位,争当能源革命尖兵。推进生物质清洁取暖,是进一步贯彻践行关于能源革命重要论述,推进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我市争当“能源革命尖兵”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作为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协作推进改造工作。为更好地推动全县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安洪涛为组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张策、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林为副组长,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县能源局负责推动规范生物质清洁取暖的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生物质燃料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各乡镇负责确村确户和补贴物资的发放。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有序推进,齐心协力,完成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任务。

3、加强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工程。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参与意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演示,专题宣讲,把清洁取暖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提升全民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革氛围,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能源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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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落实"20xx年不能有人在危房中居住"的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居住在场地危险房屋或居住在C级(局部危险)D级(整体危险)危房中,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其他农户危房改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住建部门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农户实际居住唯一住房和由各镇认定身份为其他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虽然符合上述(二)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扶持补助范围:

1.实际拥有车辆且正在使用的(农用车的除外);

2.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3.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4.农户身份是村干部的(由财政拨付工资的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和妇女主任,对于村会计或妇女主任,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实后可列入补助范围);

5.征地拆迁得到拆迁补偿款足以改造危房的;

6.长期无人居住,房屋闲置的(具体为房屋已破损,院落荒芜,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

7.农户收入过高等其他情况。

对于无上述情形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均要由农户本人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

二、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成立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二)确认身份。各镇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身份认定工作,加快推进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

(三)开工建设。各镇具体负责对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20xx年危房改造户尽早开工。

(四)验收竣工。区住建局采取"完工一户、验收一户"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核查验收。确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五)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按照补助标准,向区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六)档案完善。由各镇负责,严格按照卷宗模板要求完善相关档案。档案原件报区住建局审核后留存,复印件由各镇备份妥善保存。

三、政策标准

(一)补助标准

1."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省、市明确补助标准最新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xx]40号)要求,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的标准实施补助。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为:修缮加固补助为10000元/户;新建补助为40000元/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2.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0号)文件要求,按照新建、修缮改造方式,结合各镇危房改造户实际情况,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二)面积标准

立足于实现住户安全有保障,坚持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翻建户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如遇婚嫁增加人口、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比户口本多、其他亲属出资共建房屋、原有房屋面积在改造范围之外等特殊情况,需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在确保不出现举债过多致贫、返贫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镇附明确意见后,予以改造。

(三)改造标准

维修:以消除危险点,达到房屋安全为目的,对墙体开裂、起鼓、剥落、下沉处进行加固除险,瓦面漏雨的更换瓦面,对门窗、屋顶、椽子、墙体、地面进行修缮。

翻建: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确保达到安全住房条件: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在达到住房安全的同时,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确保不超出标准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房屋等级鉴定(认定)、政策解读、督促推进、房屋检查验收等工作。区扶贫办负责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脱贫不脱政策户;负责指导各镇做好"四类重点贫困户"身份认定工作。区民政局负责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区残联牵头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认定。各镇会商区扶贫办、区民政局联合认定改造户身份。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各镇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申请把关、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对无改造意愿、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危房户,由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台账,核实家庭状况,完善好佐证材料。对"闲置房屋",要登记造册,挂牌警示。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保障力量。各镇镇长是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1名分管副职、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区住建局要进行督导指导,协助各镇完成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行周报制度,各镇要将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每周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上报进度及实地督导核查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实行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解决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

(四)强化问责。对危房改造,重视程度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违规使用资金的,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时介入,依纪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各镇要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策,掌握规范程序,逐户宣讲政策。要因户施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获得群众支持理解,动员其主动改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2021年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实用


根据《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市松林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马尾松林分基本情况

马尾松作为荒山造林绿化的先锋树种,在我县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年来,马尾松受松材线虫病危害日益严重,各级政府加强主体责任落实,逐年加大投入,取得较好防控成效,但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仍呈扩散蔓延趋势,维护森林健康和生态安全仍然任重道远。资源档案数据显示,在我县328.61万亩林地面积中,马尾松林总面积达117.32万亩,占35.7%。其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林分面积63.75万亩,占马尾松总面积的54.34%。按起源分:人工林39.61万亩,占33.76%;天然林77.71万亩,占66.24%。按功能分:商品林48.49万亩,占41.33%;生态林68.83万亩,占58.67%。按龄组分:成过熟林27.73万亩,占23.64%;幼中近熟林89.59万亩,占76.36%。按起源和森林类型分:天然起源生态林面积44.05万亩,占56.67%;天然起源商品林面积33.67万亩,占43.33%;人工起源生态林面积24.79万亩,占62.59%;人工起源商品林面积14.82万亩,占37.41%。

(二)松材线虫病疫情基本情况

松材线虫病是我国头号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是对松树具有毁灭性的一种流行病,全国18个省(区、市)672个县级行政区,全省除龙岩、平潭外8个设区市41个县级行政区均已发生疫情,全市现有县级疫区8个。我县20xx年度被国家林业局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现有疫点乡镇10个(凤城、城厢、参内、魁斗、蓬莱、金谷、湖头、白濑、官桥、龙门)。据20xx年秋普统计,全县现有疫点乡镇8个,发生面积1.0565万亩。与其他县类同,我县疫情点多、面广,总体呈逐步扩散蔓延趋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县实施松林改造提升预期目标总面积23.13万亩,其中: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12.24万亩,带状采伐改造提升9.71万亩,皆伐改造提升1.18万亩。通过实施松林改造提升工程,全县林分树种结构明显改善,有效降低松林被松材线虫病侵染而大面积死亡的风险,森林御灾能力得到增强,基本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势头,确保森林覆盖率指标得以保持稳定,综合改造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力争走在前列。

三、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一)建设期限:20xx-2025年,其中20xx年为实施试点年。根据实施效果,完善技术措施和相关政策,将改造提升行动实施至2035年。

(二)进度安排

“十四五”期间,松林改造提升任务优先安排在“两沿一重点”(“两沿”是指沿主要交通干线和地市交界线;“一重点”是指环城一重山、保护地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等一系列点状分布的重点区域)和生物防火林带规划建设区域。

具体进度安排:20xx-2025全县松林改造提升总面积23.13万亩。其中20xx年为试点年,全县实施松林改造提升面积2.5717万亩,其中: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1.8044万亩,带状采伐改造提升0.6043万亩,皆伐改造提升0.1630万亩,各乡镇任务安排见附件2。

以造林更新改造完成面积为依据,统计改造提升任务完成情况。

四、技术类型

松林改造提升技术措施类型主要分为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带状采伐改造提升、皆伐改造提升3种。各项技术措施优先在马尾松树种组成8成及以上的林分实施,鼓励在马尾松树种组成6成及以上的林分实施。

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适用对象:可根据松林实际情况确定。采伐要求:仅择(间)伐松类树种,禁止采伐阔叶树种,伐后保留松树平均胸径不小于伐前松林平均胸径,保留木不少于30株/亩(保留木包含阔叶树等树种),且均匀分布,不造成大的天窗。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选择良种培育的壮苗补植套种,优先选用容器苗,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也可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封山育林等近自然经营方式。

带状采伐改造提升。适用对象:可根据松林实际情况确定。采伐要求:根据相应林分特点,通过带状采伐方式合理改造。带状采伐时保留带宽度应大于采伐带宽度,且适当控制采伐带长度和宽度(采伐带宽度不大于20米,具体可根据林分状况和立地条件确定),采伐区域只采伐松树,保留阔叶树乔木和幼树(含非松类的其他树种)、鼓励均匀保留少量的母树,且不进行小班区划,保持原小班的完整性。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造林树种选择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非松类树种,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天然起源的松林采伐区域禁止使用全垦整地造林方式,应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为主,并适当补植乡土优良阔叶树种的方法进行修复提升,以确保小班的天然林属性不改变。

皆伐改造提升。适用对象:马尾松人工起源成过熟商品林、低产人工用材林改造;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经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有关机构书面认定确需采伐的松林。采伐要求:只采伐松树,保留原林分中的阔叶树(含非松类的其他树种)。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鼓励不炼山造林,选择一级苗、优先选用容器苗,鼓励营造多树种混交林。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人工商品林。对于采伐成过熟林坡度小于等于30度的可实施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皆伐,坡度大于30度小于等于35度面积不超过5公顷的皆伐,坡度大于35度的可实施强度不大于40%的择伐;参照《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郁闭度0.3-0.5的中幼和近熟人工用材林,经评审备案后,可按低产林进行改造,省属国有林场经设区市林场管理部门组织林业专家评审通过报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备案;其他权属的,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林业专家评审通过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2.生态公益林。三级保护公益林中的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松林可以采取择(间)伐、小块状采伐或带状采伐(不大于45亩)等方式合理改造,引导形成复层混交林;一、二级保护公益林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松林(一级保护公益林中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保护地除外),可采取择(间)伐封育的方式进行改造提升。

3.天然林。采取择(间)伐或带状采伐改造提升措施。带状采伐改造提升应科学合理布局采伐带,其中:幼、中龄林要求采伐带的面积累计不超过小班面积40%,近成过熟林要求采伐木蓄积不超林木总蓄积40%;对采伐带内的阔叶树乔木和幼树予以保留,且不进行小班区划,以确保天然林小班完整和天然林属性,不改变资源档案起源。天然起源生态林改造还需符合上述“生态公益林”的有关要求。

4.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受灾松林。根据《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经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有关机构书面认定确需采伐的森林、林木,经设区市林业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复的防控方案中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经检测鉴定属于新发生的松材线虫病(含高度疑似)确需采伐松林的,可不受林种、起源、年龄、坡度、采伐方式、采伐强度、伐后林分郁闭度的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金保障

各乡镇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松林改造提升行动顺利推进。要加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要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将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补助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级针对不同改造类型制定补助标准预算如下:

1.松木采伐及除害处理费用(不含造林费用)989.35144万元。

①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不含造林费用),补助标准380元/亩;

18044.11亩×380元/亩=685.67618万元

②带状采伐改造提升(不含造林费用),补助标准400元/亩;

6043.41亩×400元/亩=241.7364万元

③皆伐改造提升(不含造林费用),补助标准380元/亩(皆伐改造提升小班同时列入年度防控方案和松林改造方案的,仅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补助,不得重复补助)。

1629.97亩×380元/亩=61.93886万元

2.造林费用:根据采伐后林分郁闭度情况,确定具体的造林更新方式和补助标准。

①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主要采取封山育林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方式恢复森林植被,暂不予补助资金。

②皆伐(含带状采伐)改造提升:a.松木采伐后,保留下来的阔叶树郁闭度达到0.3以上的,采用封山育林方式进行恢复森林植被,暂不予补助资金;b.松木采伐后,保留下来的阔叶树郁闭度在0.2~0.3之间的,应采取补植方式恢复森林植被,每亩补植二年生阔叶树种容器苗50株,每亩补助200元,按实际补植地块计算面积;c.松木采伐后,保留下来的阔叶树郁闭度在小于0.2的,应采取人工更新造林方式恢复森林植被,每亩种植二年生阔叶树种容器苗100株,每亩补助资金400元,按实际种植地块计算面积。

松林改造提升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各乡镇财政自行承担。

(三)技术保障

各乡镇要借鉴长汀县等松林改造提升的先进经验,积极组织科技攻关,逐步完善松林改造提升采伐、造林、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等技术措施。要加大技术业务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方案编制与组织实施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施策、扎实推进”的原则,大力培育速生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苗木,着力保障改造提升所需苗木,为改造提升林分质量,形成树种多样、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提供有力保障。

(四)组织保障

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事关全市生态安全,县里高度重视,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的全县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做好改造提升工作。各乡镇要成立政府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的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认真总结经验,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指导

1.县财政局职责

负责统筹安排松林提升改造所需资金。

2.县林业局职责

负责制定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检查督促。

林业局各相关科站要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松林改造提升工作。森防站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整体工作,并指导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受灾松林改造提升工作;营林站负责指导择(间)伐抚育、带状采伐改造、皆伐改造提升及相应的造林绿化工作;基金站负责协调指导改造提升资金保障工作;资源站负责指导协调改造提升的采伐限额指标及相应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林政股负责指导改造提升有关政策采伐管理、伐区监管工作;规划站、审批股负责指导改造提升采伐审批办理工作;种苗站负责指导保障性苗圃建设,做好改造提升工程种苗调剂工作;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指导改造提升中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及用火安全;林业执法大队负责指导改造提升中疫木管理、杜绝疫木流失,负责打击、查处非法收购、调运、加工疫木等案件。

3.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松林改造提升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主要职责:⑴负责松林改造提升的具体组织实施;⑵拨出资金,专款专用;⑶做好群众的宣传和思想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⑷负责改造提升工作全程监管、确保改造提升质量;⑸负责改造提升过程中疫木监管和疫木除害处理现场监督工作,要以改造提升作业山场为基本单元,确定松木采伐、除害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人员,严格监督管理,督促做好各环节的管理台账,杜绝监管空白,杜绝疫木流失;⑹负责伐区监管工作,在改造提升时要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采伐,做好伐区监管、杜绝出现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⑺负责改造提升过程中疫木焚烧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工作,凡改造提升过程中需要焚烧疫木及枝桠条的,必须严格按照《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的通知》(政办〔20xx〕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各乡镇要加大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施工人员和护林员加强疫木处理现场监管,备足充分的人员及扑火工具,开辟隔离带,上足防范措施,严格按照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⑻负责与临时除害处理点签订加工协议、明确加工有关要求,负责辖区内疫木山场临时除害处理点的监管,负责指导采伐单位设立疫木临时除害处理点,做好疫木临时除害处理点疫木进仓、除害处理、出仓等台账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疫木除害工作;⑼负责改造提升工作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4.村委会和相关企业

村委会和相关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承担疫木监管职责、杜绝疫木流失,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加强松木管理

松林改造采伐要按照现行规定上报申请。在上级未出台新的疫木管理办法之前,疫木仍按照现行的疫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采伐的松木仍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疫木除害处理(即:根据上级要求,所有的疫木必须在山场就地实施粉碎(削片、旋切)或烧毁处理。本处所谓的“山场就地”就是指采伐山场、采伐山场脚下或者集中连片疫情发生区域内的适宜场所;所谓的“疫木”就是指全县范围内所有的松科植物)。在实施过程中,若上级有出台新的疫木管理办法,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1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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