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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例文

2021-12-31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分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例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北发(20xx)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加快提升城市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我区环保营商环境优化的短板、痛点和堵点,全面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打造投资成本洼地。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

1、确定包联名单

确定20xx年生态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口包联帮扶企业名单,分局科级干部每人包联2家企业,其他人员每人包联1家企业,参加对口帮扶人员32人、共帮扶企业37家。

2、全面走访帮扶

自20xx年3月开始,帮扶人员每半月至少走访1次包联企业。一要送"法"进企业。送政策法规进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环境守法自觉性;送解决办法进企业,帮助企业查找各生产环节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送方法进企业,为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二要放"心"在企业。切实做到真为企业着想、真为企业谋划、真为企业做事。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协调解决。关心企业生产发展,环境执法检查严禁"一刀切",实现环境监管与生产发展良性互动。三要齐心协力建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切实做到达标排放。指导企业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制度,使企业污染防治无漏洞。推行企业检查正面清单制度,引导企业争创绿色环保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四要回应企业诉求。倾听和收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详细了解企业困难,制定帮扶措施并积极落实。

3、健全台账制度

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帮扶人员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与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面对面沟通,全面准确掌握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全面详实的问题台账及整改明细表,撰写调研报告,为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地帮扶措施提供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成果台账。各帮扶人员认真开展帮扶工作,每月13日、27日前将"帮扶记录"报环境执法大队,由大队总结活动阶段性成果。三是建立一企一册。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方案,建立一企一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制度,帮扶人员定期督促企业落实帮扶措施。四是开展制度建设。帮扶过程中制定建立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建立的自律性规定措施,及时向环境执法大队反馈。

(牵头科室: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办公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二)治理环保"一刀切"问题,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分类施策精准治理。

1、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此次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对全区供应热力的保障民生企业;二是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电子制造企业。

2、建立完善防止"一刀切"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对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如发现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并立即将其调出"正面清单"。

(牵头单位: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分局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局局长冯立朋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姚超颖担任,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2、强化各方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相关责任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督促落实。相关责任人要严格督促落实,建立跟踪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对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的意见与建议,对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反映,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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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方案:干部作风建设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干部作风建设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区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街道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作风建设的批示精神和在视察调研的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新变种,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以“开展三项整治活动”为具体抓手,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促进街道上下思想境界明显提升,“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营商环境明显优化,重点难点问题明显突破,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最美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深化正风肃纪,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侵害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等行为,以及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三)坚持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注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两个责任”落实同向发力、街道村(居)两级一体推进,形成干部提神、工作提效、发展提速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

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项目化、清单化推进,以“三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和抓手,从20xx年4月份同步开始,实行每月一小结一调度,到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进行总结提升,结合街道实际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将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1.整治“四风”新表现

整治重点:服务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群众办事“推脱绕”让群众多跑路的问题;为民办事“推诿扯皮找借口”不解决的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问题;纪律松懈散漫、有损街道、村(居)工作形象的问题;服务群众能力不足、本领不高、业务不精、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开展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

工作措施:(1)街道各业务口、各村(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对照“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新表现,通过街道、村(居)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您所在街道/村(居)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如何?》调查问卷,深入进行对照查找问题。(2)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一是在街道、村(居)广泛设立举报信箱,由街道纪工委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二是开通街道网络投诉举报渠道,在街道微信公众平台上开通“书记信箱”,收集网络问题线索。三是公开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工作电话,延伸群众线索举报“绿色通道”。(3)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的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各业务口和各村(居)采取明察暗访、督查检查等形式,对发现的工作期间脱岗、迟到早退、工作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行为进行公开通报。(4)强化村(居)“三务”公开制度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作用,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每两周不少于1天时间深入驻村(居)对“三务”公开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每季度初由纪工委联合党建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居)“三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评比排名倒数三位的,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通过强化责任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责任部门:党建办、纪工委;责任领导:卢飞、郭艺晶)

2.整治“决策部署推进不力”问题

整治重点:紧盯街道、村(居)干部职工作风改进,对干劲不足、落实不力以及在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问题进行整治。

工作措施:(1)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月由分管领导和街道党政办深入实地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存在问题难点,及时梳理,建立台账,逐项研究解决;(2)各业务口、各村(居)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开展“三看三比”,即看是否敢于担当抓落实、看是否攻坚克难抓执行、看是否精准用心抓服务;比干事激情、比执行效率、比工作实绩。通过“三看三比”,认真查找梳理问题和差距,针对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完成时限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切实增强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认同感、获得感。(3)年中针对党建、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特色亮点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运用好“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好、推进缓慢和无实质性进展的三类状态进行公开公示,亮晒各业务口、各村(居)“成绩单”,通过“评先晒后”,倒逼工作推进,提高工作效能。(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领导: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

3.整治“服务质效不高、环境不优”问题

整治重点:抓好窗口作风建设,促进政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生硬、效率低下、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对在优化环境、政务服务、为民办事过程中出现的让群众来回问、往返跑,久拖不办和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工作措施:(1)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服务改革,成立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把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事项集中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把涉及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2)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五型政府”,开展“网上办”、“马上办”、“一窗办理、集成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完善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办事机制,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享受“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3)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班”活动,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改进服务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走访联系,突出问题协调解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领导:党政班子各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工委书记郭艺晶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相关站办所干部组成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确保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街道班子、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把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引向深入。

(三)强化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组织督查组对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目标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街道、村(居)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报道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及推进情况,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做好舆论监督和引导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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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创新提升影响力、营商环境协同力、营商环境影响力4个维度,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执行、推进任务协同、工作创新方面,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按照《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任务分工,任务包括4个维度、12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

(一)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

1、加强基础建设

(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公开。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2)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考评内容及标准: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如有变更须及时报备。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围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4)行业禁令制定。

考评内容及标准: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

责任部门: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5)机关作风建设。

考评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6)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2、强化工作执行

(7)完成省标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省对我市评价中,所负责的各项二指标的评价排序。(涉及2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

责任部门:信息网络分局、知识产权科

(8)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9)数据共享。

考评内容及标准:完成本部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责任处室:信息中心、法规科

(10)信用联合奖惩。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及时共享和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信息分局

3、推进任务协同。

(11)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处室:办公室

(12)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二)创新提升影响力

4、工作创新

(13)学习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考评内容及标准: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14)研究“一招鲜”工作举措。

考评内容及标准: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5、上级肯定

(1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1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1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1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全省软环境建设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营商环境协同力

7、创新监管

(19)明确任务要求。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办法举措着实、责任时限清晰。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0)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内至少发出以此软环境建设工作警示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1)投诉举报受理。

考评内容及标准:没有企业和群众软环境方面来电、来信(含网络)、来访受理处理记录的;因没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的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2)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8、信用建设

(23)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事实没有查清、纠正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以追究而未进行责任追究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室

(24)推进《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

考评内容及标准: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四)营商环境影响力

9、创新监管

(2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的;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2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2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组织保障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将考核评价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指标体系中的工作任务,了解掌握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采取措施做好修改、弥补和提升工作。

(三)定期对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督查,针对考评指标,按照任务分工逐项进行自我评价。办公室将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向局领导汇报并报省软环境办。

营商环境九大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服务”,做到“十最”,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九大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营商办发〔20xx〕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县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立足“全省最优、全国一流”,紧紧围绕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评价指标、先进经验、问题短板、企业需求、服务质量、数字政府建设、服务方式创新等方面,开展补短增效、达标提升、争先进位、复制推广、整改提升、纾困解难、评优创优、数字营商、服务提质“九大对标提升行动”,全力补齐差距短板,做优“五星级”服务品牌,加快打造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政策高地、成本洼地、投资热地,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对标条例规定,开展“补短增效”行动。

1.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确需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程序进行。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冻结和扣押涉案财物,鼓励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查封、扣押,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施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专利预警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收益权和监督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县法院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规范涉企收费。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法核定和清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县财政局、发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提高融资担保能力。组织开展“千企评银行”活动,扩大“惠企贷”“政银保”业务覆盖面,防止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建立担保费补贴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引导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降低或取消反担保条件,通过信用保证方式提供融资担保,引导保险公司为小微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更灵活的保险增信服务。(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人行营业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综合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用服务、人才培训、法律维权、市场开拓等全方位的公益性服务。(县中小企业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依法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公开交易目录、规则、程序、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推进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培育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行业发展标准、技术服务标准,发挥其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依法规范监督。(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依托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县信息办、人行营业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完善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着力解决政府部门不履行承诺和合同,减损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20xx年底前,对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的欠款要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要通过协调、协商、司法等途径尽快解决,不能增加新的拖欠。(县信息办牵头,县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13.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强化与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协同办理,鼓励推行清税承诺制,提高注销便利度。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整企业识别、信用修复等机制,支持破产市场主体的债务重组和后续发展,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处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县法院牵头,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建立“审管联动”机制。制定公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清单,逐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进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加强行政审批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审批监管有效联动,闭环管理。(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6.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制定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明确事项的主要申报材料和次要申报材料。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7.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行分类管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特殊管制行业外,企业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目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但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业、领域除外。(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加强政企常态化联系。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建立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定期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和反映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电商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差评”问题整改,全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和差评整改全覆盖,通过企业和群众的评价倒逼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优化服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建立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依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等,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督管理。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减少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对信用风险较大的市场主体加大监管力度;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强化新型信用监管。分期分批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安排、企业投融资服务等事项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公共信用综合评分、公共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等作为重要参考,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防范决策风险。(县信息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人行营业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加强重点领域“互联网+监管”。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依托“互联网十监管”系统,规范监管行为,实现信息可追溯,减少人为干预,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县职转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规范招投标监管服务。推进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依法建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黑名单制度,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县住建局、信息办牵头,县工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适时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存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县司法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建立纠纷解决途径。建立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县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对哄抢财物、强迫交易、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惩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负责人、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建立执行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协助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人大办、政协办、工商联负责落实,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二)对标目标任务,开展“达标提升”行动。

30.狠抓任务落实。对照《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改革任务、改革举措,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夯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标准,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到位。(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31.强化督导落实。各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负责本项任务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和各镇办(社区)落实本项任务的督导和培训,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对标评价指标,开展“争先进位”行动

32.完成季度评价考核。组织县级各参评单位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安排部署,做好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倒逼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力争在多个行业领域树立标杆,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以优促建”目标。(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推进“六减一增”工作。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从企业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着手,深入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证明、减跑动、减时间、减费用”等“六减”工作,切实方便群众企业办事。进一步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工作,审批依据、审批要件、业务流程要在网上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事进度要对外公开可查,切实增强服务透明度。(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制定任务清单。县级各参评单位要在总结20xx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标20xx年中央及省、市、县对口部门政策文件和决策部署,认真研究确定本行业、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坐标系”,找准职能定位、标定推动方向、破解瓶颈问题、制定任务清单,抓好贯彻落实。(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夯实工作基础。县级各参评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素材收集、挖掘工作亮点,围绕企业实际需求,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为20xx年参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6.加强协调配合。县级各参评单位要逐指标明确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指标填报人,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对标改革举措,开展“复制推广”行动

37.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发现的15个地区创新举措和《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xx》提供的210余项改革亮点和18个重点领域70个典型案例,以及省提供的复制推广借鉴典型案例,鼓励和支持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先行先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加快形成可在市、县范围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对标问题短板,开展“整改提升”行动

38.按照市20xx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报告反馈问题清单,由县级各参评单位负责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后续按照市营商办安排分季度进行评价考核和问题整改工作。(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参评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六)对标企业需求,开展“纾困解难”行动

39.全面梳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双包一解”大走访活动。(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持续收集中央和省、市、县惠企便民政策,按照行业、领域、层级进行分类,精准推送至项目企业,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电商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1.探索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发挥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构建职能部门、属地街道“企业服务共同体”,对企业和项目单位反映的涉及多方的问题,由首办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团式”推动解决,形成齐心协力帮扶企业发展的合力。(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电商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2.畅通企业投诉渠道。依托“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服务平台,“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和营商环境“零投诉”运行机制,畅通企业投诉举报反馈渠道,保障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处理。(县营商服务中心、信息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对标服务质量,开展“评优创优”行动

43.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按照窗口单位无否决权,说NO需报告的原则,政务服务类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审批需求、不能简单说“不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拒绝,应给予指导;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事项,不设路障,应予指导;对政策规定不明确,不要否决,要指路径;对法律法规有限制的,不说不行,要帮助分析,逐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4.开展评优树模。依托推优树模评选机制,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青年示范岗评选方案》,明确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激励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比学赶超,“青年关心营商环境,青年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团县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八)对标数字政府,开展“数字营商”行动

45.推动数据共享共用。进一步强化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应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使用授权机制,推动数据下沉使用,为全面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数据支撑。配合市级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共享清单,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能够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收集的,不得要求服务对象重复填报。(县信息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6.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强财政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全面梳理、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减税降费、行政奖励、财政补贴补助等各项优惠政策和产业促进政策,编制政策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基础上,依托市级“免申即享”系统,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免申即享”新模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变“企业追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推动政策从“纸上”落实到“地上”。(县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中小企业局、信息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7.运用“营商地图”系统。梳理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产业经济、产业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企业、优惠政策、厂房楼宇、交通区位等资源信息,建立产业园区“园小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依托市级“营商地图”系统,为来武投资企业提供“一站式投资导航”“一站式政策咨询”“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解决招商资源“不见面考察”和政策咨询、审批服务等问题,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县招商局、行政审批局、工信局、信息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电商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贸易园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对标先进经验,开展“服务提质”行动

48.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围绕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的目标,聚焦办事需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完善服务功能,丰富应用场景,提升网上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APP)、自助服务终端的办事体验,完善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提速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9.推行套餐式主题服务。以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强化数据共享,注重业务协同,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真正使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县行政审批局牵头,信息办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50.推行链条式流程服务。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立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纳税、融资信贷、办理破产“八事快办”链条式服务机制和县级服务链“链长”机制。支持园区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清单式服务,全面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企业成本切实降低、合法权益有效保护、惠企政策全面落实,让企业服务一键即达。(县行政审批局、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金融办、法院、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51.推行管家式兜底服务。探索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和三级服务模式,采取重点项目领导包单当管家,一般项目部门专人接单当管家,园区委员会项目成立专班跑单当管家的三级兜底服务模式,按照“企业下单,园区列单,政府买单”的方式,明确管家职责,细化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到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产品加工贸易园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2.推行保姆式贴心服务。在实现线上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线下服务,畅通服务渠道,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用智能技术难的问题。科学合理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接待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53.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九办四组”工作机制,调整相关成员单位,形成县营商服务中心统筹、8项指标牵头部门专项推进的“1+N”工作框架结构。(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5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55.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季度考评中结果不达标的县级有关单位,由县委督查室发出提醒函;连续两次不达标的进行约谈;三次以上(含三次)不达标的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营商服务中心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6.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及时、解读条例各项法规措施,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应当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和成效,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融媒体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现代农牧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县特色农牧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构建县域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纵向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横向拓展农业功能价值,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思路

立足全县资源优势和地域特色,在海拔1800米以上的高山地带种植以党参、羌活为主的中藏药材,以刺五加、乌龙头为主的经济林果,发展以从岭藏鸡、中华蜂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在海拔1500—1800米之间的半高山地带种植以柴胡、板蓝为主的中藏药材,以核桃、花椒、金丝皇菊为主的经济林果,发展以从岭藏鸡、黑土猪、中华蜂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在海拔1500米以下的河川地带发展以羊肚菌、黑木耳为主的设施农业,以葡萄、大果樱桃为主的经济林果和观光休闲农业。突出河川、半高山、高山优势产区,狠抓全产业链建设,发展适度规模,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林牧互补、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绿色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增强发展合力并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产业承载经营主体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瞄准需求定产业,找准销路定规模。针对农牧业产业体系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服务,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群众协同发力,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推进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与拓展产业链条并重。立足全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地域特色,合理确定各乡镇主导产业,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为农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量身制定扶持“菜单”,灵活开展“菜单式”产业扶持。加大对农牧产业标准化种养示范基地扶持力度,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带动引领性强的农牧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丰富农业商品种类,拓展销售渠道和市场,促进农牧业由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由初加工向精细化加工转型,由单一产业链条向全产业链条发展。

(三)坚持适度规模与提质增效并重。突出发展以经济林果、中藏药材、从岭藏鸡、黑土猪、中华蜂和羊肚菌、黑木耳、金丝皇菊、玫瑰等为主导的特色富民产业,在坚持适度规模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品种改良保护,努力形成“独一份”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广党建引领合作社发展“模式”,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抓好品牌培育,提高产品质量,加快产销体系建设,提升全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坚持产销对接与健全物流并重。坚持以销促产、产销衔接,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确保种养户获得稳定可观的经营性收入。建立健全农产品储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延长农特产品的销售时间,改善生鲜农产品外销条件,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四、目标任务

以产业振兴为目标,以产业调整为核心,紧盯“五无·美丽”建设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投入扶持资金576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2903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82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812万元、财政预算资金220万元),提档升级以从岭藏鸡、中华蜂、黑土猪为主的特色养殖产业,做精做细以党参、黄芪、羌活、当归、柴胡、板蓝根为主的中藏药材产业,大力发展以羊肚菌、黑木耳为主的设施种植产业,改良提升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稳步增加金丝黄菊、玫瑰、美人椒、藜麦、油用牡丹、金银花等新型品种种植面积,不断调整产业空间布局,优化种养产业结构。力争年内全县养殖从岭藏鸡115万只、中华蜂5.6万箱、黑土猪5.5万头,种植中藏药材13万亩、羊肚菌5000亩、黑木耳800亩,栽植乌龙头600亩、刺五加400亩、花椒1000亩。

提升改造已建成从岭藏鸡养殖基地16个、中华蜂养殖示范点31个、百亩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3个,升级改造绿脉农业观光园和南峪乡南二村小杂粮豆制品加工车间。扶持新建5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2个、七彩山鸡特色养殖基地1个、集中连片百亩以上中藏药材示范种植基地5个、千亩中藏药材种植基地1个、金银花种植基地1个、百亩半夏种植基地1个、百亩绿色赤芍育苗基地1个。扶持新建花椒收购加工包装生产车间2个、山野菜和中藏药材收购包装加工车间各1个,柿子、藜麦、苦荞加工生产线各1条,有机肥生产加工厂1座、废旧农膜加工回收网点3个、农业产业观光园2个。

五、重点任务

(一)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高地。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聚集区,努力构建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投资30万元编制完成19个乡镇产业发展规划,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个,每个乡镇培育壮大1—2个主导产业,打造一个优势特色产业群,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品牌。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做精做细中藏药材产业。投入扶持资金275.6万元,其中扶持新建5个集中连片百亩以上种植示范基地资金25万元,扶持新建1个百亩半夏种植基地10万元,已建成13个百亩药材示范种植基地扩建扶持资金65万元,育苗基地提升扶持资金69.6万元,已建成收购加工基地提升扶持资金20万元,金银花种植扶持资金20万元,重楼推广种植扶持奖励资金60万元,种植技术指导及工作经费6万元。

以打造省级中藏药材重点县为目标,在高山地带种植党参、羌活、大黄、当归等5.2万亩,在半高山地带种植红芪、柴胡、板蓝根、重楼、白芨等7.8万亩。在镇种植金银花200亩,对20xx年已建成的4个收购加工基地进行标准化打造,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药材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全面落实“五无·美丽”建设要求,中藏药材种植全面禁止使用化肥,推动中藏药材产业向无公害、绿色、有机方向发展。

方案推荐: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追赶发展,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坚持线下线上结合,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进“一窗通办”和集成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

(二)实现更广领域不来即享。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一揽子针对性创新性突破性惠企政策,依托“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梳理公布不来即享政策清单和事项清单,实现更广领域惠企利民事项“不来即享”。

(三)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建设。牢固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理念,将优化服务向重大项目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帮办代办,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四)推动行政效能大幅提升。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规范大厅服务管理,强化能力提升,提高服务效率,补齐“放管服”改革效能短板。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行政审批提质提标工程。

1.加快推进“一事联办”。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聚焦民生关切、涉企服务、人才服务等重点领域,梳理“一事联办”事项清单,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环节办理事项,采取“五减”措施,推进业务流程再造、细化办事场景、优化窗口设置,做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实现更多事项“一事联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全力实施“异地通办”。对“通办事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流程,6月底前,在区政务大厅配置“跨省通办”自助一体机,部署专窗系统,积极推行“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9月底前,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市公安局分局等有关部门)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将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指导、监督、支持各乡镇街道对承接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实施。将街道便民服务事项尽可能下放到社区办理,对不能直接下放的,认真落实帮办代办,采取社区受理、街道审批、兜底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清理整治“变相审批”。梳理编制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重点对2001-20xx年省、市已经取消、调整和下放的40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做到应接尽接、应取尽取,确保接住管好、运行顺畅。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清理重复审批、变相审批事项,规范备案事项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纵深推进“减证便民”。继续梳理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6月底前梳理完善并公开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制定工作规程,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率和群众知晓率,努力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惠企利企提质提标工程。

1.简化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流程。全面梳理投资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筹资方案等审批前置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确定专人提前介入对接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精简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帮办代办等措施,对中远期投资项目,及早开展前期论证,有序推动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持续压减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管理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审批信息共享,推行“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6月底前,一般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和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办理时限均压减到8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办理时限压减到6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推行重大招商项目“管家式”服务。建立招商项目代办服务中心,设立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专窗,依托招商云平台,开展“云会面”“云洽谈”“云招商”“云签约”等活动,对重大招商合作项目成立专班,确定专职帮办人员,主动向市场主体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一对一”全程服务,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4.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创新“证照联办”模式,聚焦市场监管、卫生、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梳理一批“证照联办”事项,按照“一窗受理、一套材料、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出件、邮寄送达”的方式,固化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构建更加便捷、更为高效的商事登记体系,实现企业办理证照“一趟清”。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成果,6月底前,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网上自主申报;9月底前,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12月底前,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等部门单位)

5.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综合运用普通注销、简易注销、强制注销等方式,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完善企业出清机制,降低注销成本。年底前,实现企业注销登记当场办结(不含法定公告期),手续压减到2个,材料精简到3份以内。(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6.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引导,使企业能够通过平台自主融资需求,快速获得银行贷款。督促金融机构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应延尽延。年底前,制定容错免错监管机制,营造敢贷、会贷、愿贷的金融环境。(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三)实施便民服务提质提标工程。

1.推动“不来即享”升级扩面。依托市级“不来即享”惠企政策精准兑付平台,进一步梳理“不来即享”的涉企优惠政策清单,为企业提供政策、金融、便企等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深度触达,惠企资金精准兑现。依托税收优惠“不来即享”机制和电子税务平台,对符合政策的纳税人实现税收优惠事项办理“自行申报、网上处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聚焦就业、医保、民政等重点领域,继续梳理一批“不来即享”事项清单,推动“不来即享”向多领域、多层级拓展延伸。(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等部门)

2.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再提速。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贷款。在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3.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等环节,鼓励用人单位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线上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不见面办理”渠道,线下推行容缺受理机制,解决高校毕业生多次跑、空跑趟的问题。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4.创新医保服务方式。加快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应用,探索医保业务“同城通办”,12月底前,实现所有定点零售药店扫码结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5.优化老年人办事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增授权、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老年人办事功能模块,优化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窗口布局,在服务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完善线下服务,配备引导人员,畅通服务渠道,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帮办、代办等精细化个性化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协调推进市电子民生平台与省级热线平台完成对接,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响应,“7×24小时”全天候服务。12月底前,健全完善热线工作机制,实现企业群众诉求办理闭环运行,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信息共享提质提标工程。

1.提升“全程网办”比例。依托“陇码”公共服务平台,协调推进“一人一码”“一企一码”“一事一码”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刷脸办、码上办”。9月底前,配合市政管局建设可信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系统,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比例,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不来即享”。(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能力。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梳理数据共享需求清单,6月底前,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力度。9月底前,可通过数据核验的证照和信息一律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供。12月底前,试点推进政务数据精准授权和可信认证共享,加快隐私数据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3.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9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12月底前,电子证照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可在全国范围内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广运用“掌上超市”。加大“i”陇码公共服务平台和定政通APP宣传推广,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12月底前,注册用户数达到4万人以上,日活跃用户数达4000人次以上。要坚持线上和线下办理相结合,鼓励线上、支持线下,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优化提升“一窗办、一网办、掌上办、就近办”服务模式,各街道办事处在人口密集的社区、市场、银行营业网点,科学布设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建设便民服务驿站,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实现资源下沉、关口前移、多点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政务环境提质提标工程。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三集中三到位一限时”改革,做到“应进必进、凡进必办、进必授权”,促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主动开展咨询、引导、帮办、预约、免费打印等无偿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局长进大厅零距离”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频率和实际需求,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6月底前,全面开通“跨省通办”“一事联办”“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代办”“老年人服务”等专窗,充实人员力量,配齐必要设备,提升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3.分类分步推进“线下停办”。落实国务院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要求,以政务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梳理“无人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分类分阶段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停办”,推动事项办理“网进网出、全程闭环”,引导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所有事项全程留痕、效能监管,阻断权力寻租空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打造一流政务服务队伍。坚持“大厅为主、部门协同”原则,严格落实《市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有效提升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运行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制度办法,按照评优优先、待遇优先、奖励优先、考核优先“四优先”原则,完善和落实区乡两级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坚持大厅为主、协同服务,选优配强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成立大厅党支部,组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最美政务人”“最优政务大厅”“金牌帮办服务团队”等评选活动,增强政务服务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监管评价提质提标工程。

1.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和报送,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包容审慎和智慧监管。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领域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推进柔性执法,6月底前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在市场主体画像、红黑名单比对、行业风险评价工作中加以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推行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成本。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的“好差评”服务。强化“好差评”结果运用,反映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价结果与接受评价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在区乡村三级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评价。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和申诉复查机制,全力遏制“差评件”发生。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作用,帮助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将“放管服”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推动和落实,按照《方案》任务分工,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二)强化跟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工作报告制度,紧盯重点改革任务,紧扣工作时间节点,确定专人跟踪推进落实。要强化对亮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加强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同时,在每季度结束前10天,向区政府办上报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区乡一体、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深化改革体制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实施重点领域改革攻坚,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要协同支持、相互配合,做到无缝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落实月调度、季督查、年考评工作机制,按照“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细则”,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压茬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大对各部门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跟踪督办,对问题严重且产生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优秀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动力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六稳”、“六保”要求,落实市委“五抓一优一促”部署,聚焦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惠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县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商标品牌,营造更加宽松便捷公平有序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至20xx年末全县市场主体达2.6万户,到2025年末,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突破3.6万户;全县商标总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5年,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数量翻一番达到1500件,其中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达到5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激发创业潜力

1.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指导帮助企业综合运用股权出质、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手段解决融资难题。20xx年,要组织落实好县市场监管局与邮储银行联合开展的“百亿送贷”活动,筛选一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中交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银企恳谈会、产品推介会等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贴身差异化的融资服务,力争全年投放贷款0.7亿元。(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和知识产权保护股)

2.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适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针对涉企的水电气价格、企业房屋租金、物流领域相关收费、融资过程相关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各类保证金等六大领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责任单位:价格监督管理股)

(二)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让监管更加高效公平。除随机抽查、质量抽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开展上门检查,让企业安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每年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为依托,加强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做到“应归尽归”、“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归集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鼓励各类企业自愿作出信用承诺,注重归集、公示民营企业荣誉、专利等正面信息。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深入挖掘涉企信用信息价值,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涉企信用信息公示率达100%。(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对整个执法过程实行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自由裁量权幅度较大的案件,必须经有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单位:法规股、执法稽查股、综合执法队、相关股室)

(三)持续深化服务方式改革,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6.推进质量强市。深化质量提升行动,选取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发挥质量奖标杆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帮助企业通过质量提升,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质量计量股)

7.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指导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进行注册商标、专利申请。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全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量和拥有量持续增加。(责任单位:广告和知识产权保护股)

8.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帮扶、指导标准化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建设。到2025年,建成市级标准示范试点2个,完成标准立项7个。(责任单位:标准和认证监管股)

9.加大认证支持力度。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到2025年,全县各类认证获证总数达到150张。(责任单位:标准和认证监管股)

10.加强党建指导力度。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积极为市场主体发展建言献策、解决问题。以党建引领非公企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和扩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活动,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使非公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86个,党员总数达到610人。(责任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所、队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统筹、政策落实,为培育市场主体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所、队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研,摸清基础数据,将本实施方案细化为具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行分类施策。各业务条线要针对规上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特点,梳理出“服务菜单”,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差异化帮扶举措,健全市场主体从准入到存续、退出的“全链条”服务模式,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进得来、活得好、出得去。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和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对培育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和熟悉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分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例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我区尽快落实落地,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石栾发〔20xx〕6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全面强化绩效理念,建立管理机制,硬化责任约束,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把绩效管理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运行。20xx年在乡镇和区直部门、单位全面推进,20xx年全面落地,在全区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1、制定综合管理类制度5项。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区级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区级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规范、区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区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2、制定预算绩效监控制度3项。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办法、区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办法、区级中期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3、制定预算绩效评价制度4项。区级部门绩效自评价管理办法、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区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区对乡镇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4、制定其他方面制度3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面绩效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方面绩效管理办法、地方政府债务方面绩效管理办法。以上综合管理类、预算绩效监控类、预算绩效评价类等三个方面10项制度力争在20xx年完成。其他方面5项制度力争在20xx年上半年前出台。

(二)科学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5、制定共性绩效指标框架体系。参照省级模板和市级绩效指标框架体系,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培训类、宣传类、购置类、修缮类、执法监督类、管理类等共性绩效指标框架。

6、制定分项专项资金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系统梳理区级专项资金项目,参照省厅模板和市级专项资金绩效指标和目标体系,分项制定区级各项专项资金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上述工作力争在20xx年全面完成,实现与区预算部门共享,以后年度动态调整、持续完善。

(三)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7、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从20xx年开始,区级各部门凡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重大专项,都要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评估结果报区政府作为决策依据,并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未开展绩效评估的,不予安排预算。区财政进一步扩大重点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20xx年对下年财政预算拟安排的重点民生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数量不少于5个。

8、全面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从20xx年开始,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在编报下年度预算时,全面落实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科学设定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申报绩效目标指标的审核,对投资数额较大、涉及民生等重点项目引入相关专家进行审核。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并同步编入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9、实施绩效运行"双监控"。从20xx年开始,区级对城乡建设、社会保障、节能环保、扶贫等部分重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监控,并全面实行支出进度监控,监控结果按相关规定办理。

10、开展各层级绩效评价。按照"全覆盖"原则,20xx年区级各部门对所有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价,区财政组织对部门自评价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必要时组织对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实施抽查复核;区财政部门选择上年度3个以上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部门下年度预算挂钩。20xx年下半年开展对区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乡镇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并将评价结果提请相关部门纳入区直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四)实现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突破

11、区级部门支出项目实现专项突破。20xx年,在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举措的基础上,有专项资金的区级部门分别选择1项重点专项资金,没有专项资金的部门选择1个重点支出项目,项目选择尽量与市级部门一致(重点专项清单根据20xx年预算安排项目另行印发),重点探索本领域、本系统、本部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力争实现突破。推进过程中,区财政局要加强对部门推进落实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部门推进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存在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20xx年年底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取得决定性成效。20xx年,总结完善,并向其他项目推广,全面提升整体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支撑

12、健全工作机构。区财政部门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厘清工作职责。各乡镇财政所和区直各部门单位也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力量,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人力支撑。

13、强化信息支撑。依托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将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全部纳入,实现资金流、项目流、绩效流"三流合一",完善财政与部门间信息共享,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14、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加强第三方机构培育,加强第三方机构库管理,规范选用程序,加强执业质量全过程跟踪监控,有效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建立专家咨询机制,组建涵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学者智库,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15、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项目主管人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对全过程预算绩效工作进行安排落实;组织开展区级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理论培训及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科学安排部署,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具体抓、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并加强本行业和系统内的工作组织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具体实施,审计参与监督,专业机构支持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的紧密衔接,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业务培训。除积极参加省市培训外,20xx年上半年,组织区直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绩效管理理论培训及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全面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讲解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知识和业务要求,系统培训绩效目标指标设定、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具体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等。

(四)加强工作考核。从20xx年开始,区财政组织对区级部门和各乡镇上年度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乡镇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预算绩效文化,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上报区财政局,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好开展。

方案范文:人保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制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排队等号,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別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数据通道,加快统一身份认证、证照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通办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枚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日,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竟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已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五、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梁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六、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杋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

(三)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査,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査结束后要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精选:支前物资供应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例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努力实现"应对台海突发事件应急动员有保证、不同类型军事行动动员有保障有基础"的目标,积极探索支前物资供应站政府保障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与应急作战相适应的支前物资保障体系,全面增强支前物资供应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应急应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支前物资保障。现制定支前物资供应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任务和目标

支前物资供应站是为保障驻闽、入闽部队作战、演习、训练、抢险等应急状态下支前物资供应的组织保障机构,负责协调所供应的部队与在地方支前物资保障关系,组织支前物资供应,并承担上级政府和国动委及支前办赋予的其他支前任务。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组织有序,设施配套,资源充足,市场运作,保障有力。

二、机构和人员编成

(一)支前物资供应站成员

站长:

副站长:

成员:

支前物资供应站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落实支前物资供应站支前物资采购供应中的相关问题,协调各职能部门支前物资保障工作,并适时提出工作建议。

武装部:负责支前物资供应站与部队相关问题的协调。

派出所:负责支前物资供应站的防奸保密、安全保卫和岗位人员的政审工作。

财政所:负责支前物资供应站经费保障和票据管理以及财务监督。

市管所:负责支前物资供应商经营行为的监督工作。

卫生院:负责支前物资供应站支前物资的卫生防疫、食品卫生检测和防疫消毒工作。

粮站:负责协调支前粮油采购供应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协助负责协调保障支前物资供应工作。

(二)支前物资供应站成员花名册和通讯录

支前物资供应站花名册和通讯录(略)

三、场所建设

(一)支前物资供应站

确定一个中心站址两个备用供应点。一是中心站址依托政府与农贸市场,面积500平方米。二是渔洋里村委楼,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场地300平方米,与东冲半岛二级路、961县道相毗邻,便于车辆、人员、物资进出。三是吕峡码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场地500平方米,有码头一座,可停靠数艘货轮,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二)场地分区

供应场地制定平面布置方案,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值班休息室,规划供应大类分区,预留大型卡车进出通道,保障物资运输便捷。

(三)设施管理

要认真搞好支前物资供应站设备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档案管理和标识管理,制定《支前物资供应站设备及资产管理规定》。指定具体设备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维修、维护,并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以保证支前物资供应站在应急状态下的正常运行。

四、健全制度

制定政府保障与市场化供应保障相结合的支前物资供应保障制度和规定,包括以下制度:

(1)《支前物资供应站站长工作职责》

(2)《支前物资供应站各岗位工作职责》

(3)《支前物资供应站保密制度》

(4)《支前物资供应商守则》

(5)《支前物资供应站采购供应制度》

(6)《支前物资供应站支前物资品种必备目录》

(7)《支前物资供应站财务制度》

(8)《支前物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支前物资价格管理制度》

(10)《支前物资供应站运行时安全保卫及值班制度》

(11)《支前物资供应站组成人员政审的规定》

(12)《支前物资供应站供应统计报表制度》

(13)《支前物资供应站设备及资产管理规定》

五、制定预案

(一)签订供应保障协议书

为了确保应急状态下支前物资的采购供应,支前物资供应站应根据支前物资保障的实际需要,规范供需双方的合作行为,按照《支前物资供应站支前物资必备品种目录》,以标准合同的形式与支前物资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支前物资供应协议书》,明确与支前物资供应商的权、责、利关系。

(二)建立支前物资保障数据库

要认真做好支前物资潜力调查,完善支前物资保障潜力数据库,按照省支前办制定的统一表式,把当地有关企业、市场、货源供应能力、联系方式等逐一登录归档,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潜力清楚、供需协调、保障有力。

(三)制定应急保障预案

依托支前物资供应站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基本保障力量,制定一套规范的、与战时应急运作相适应的应急保障预案。

(四)制定防空疏散预案(略)

六、组织演练

制定演练方案,安排在10月底组织一次综合演练。

七、实施方案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市县支前办的部署,按照全省支前物资供应站规范化建设要求,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支持,认真组织成员单位按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支前物资供应站规范建设任务。

(二)增强服务意识

支前工作是国防动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要发扬拥军优良传统,立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动员建设协调发展。建立与部队遂行多样化任务相适应的支前保障新体制,为国防建设提供支前保障。

(三)推进管理常态化

落实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是适应市场化条件下建立支前物资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实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提供保证。努力做好支前物资供应站建设,使我市的运作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确保做到支前物资"供得上",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迎接省市年度工作考核,进一步增强支前物资的保障供应能力。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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