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补齐我市公共卫生短板弱项,完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中、省、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
一、目标要求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区域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疾病预防治疗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县级医疗机构建立感染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强化发热门诊和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市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实验检验能力提升工程
强化疾病防治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含P2+),形成24小时内完成禽流感、鼠疫、中东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快速检测的能力。
(三)实施重症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完善负压病房建设,配置负压救护车,支持建设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加强重症监测和诊疗设备配置,加快提升医疗机构危急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
(四)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医用物资储备体系,有效提升医学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市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培训中心,提升全市紧急医学救援服务能力。
(五)实施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
补齐县级医院能力短板,重点支持业务用房达标、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流程再造,改扩建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升基层防治能力。
(六)实施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中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体系,加强急诊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独特优势作用。
三、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需要,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建立高端疾控人才特设岗位引进与支撑保障机制,建立“一类保障、二类激励”的绩效保障政策。优化全市医用物资产能布局和技术储备,构建更加安全高效可控的医用物资供应保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区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街道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作风建设的批示精神和在视察调研的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新变种,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以“开展三项整治活动”为具体抓手,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促进街道上下思想境界明显提升,“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营商环境明显优化,重点难点问题明显突破,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最美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深化正风肃纪,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侵害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等行为,以及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三)坚持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注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两个责任”落实同向发力、街道村(居)两级一体推进,形成干部提神、工作提效、发展提速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
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项目化、清单化推进,以“三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和抓手,从20xx年4月份同步开始,实行每月一小结一调度,到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进行总结提升,结合街道实际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将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1.整治“四风”新表现
整治重点:服务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群众办事“推脱绕”让群众多跑路的问题;为民办事“推诿扯皮找借口”不解决的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问题;纪律松懈散漫、有损街道、村(居)工作形象的问题;服务群众能力不足、本领不高、业务不精、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开展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
工作措施:(1)街道各业务口、各村(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对照“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新表现,通过街道、村(居)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您所在街道/村(居)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如何?》调查问卷,深入进行对照查找问题。(2)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一是在街道、村(居)广泛设立举报信箱,由街道纪工委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二是开通街道网络投诉举报渠道,在街道微信公众平台上开通“书记信箱”,收集网络问题线索。三是公开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工作电话,延伸群众线索举报“绿色通道”。(3)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的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各业务口和各村(居)采取明察暗访、督查检查等形式,对发现的工作期间脱岗、迟到早退、工作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行为进行公开通报。(4)强化村(居)“三务”公开制度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作用,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每两周不少于1天时间深入驻村(居)对“三务”公开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每季度初由纪工委联合党建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居)“三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评比排名倒数三位的,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通过强化责任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责任部门:党建办、纪工委;责任领导:卢飞、郭艺晶)
2.整治“决策部署推进不力”问题
整治重点:紧盯街道、村(居)干部职工作风改进,对干劲不足、落实不力以及在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问题进行整治。
工作措施:(1)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月由分管领导和街道党政办深入实地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存在问题难点,及时梳理,建立台账,逐项研究解决;(2)各业务口、各村(居)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开展“三看三比”,即看是否敢于担当抓落实、看是否攻坚克难抓执行、看是否精准用心抓服务;比干事激情、比执行效率、比工作实绩。通过“三看三比”,认真查找梳理问题和差距,针对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完成时限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切实增强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认同感、获得感。(3)年中针对党建、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特色亮点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运用好“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好、推进缓慢和无实质性进展的三类状态进行公开公示,亮晒各业务口、各村(居)“成绩单”,通过“评先晒后”,倒逼工作推进,提高工作效能。(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领导: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
3.整治“服务质效不高、环境不优”问题
整治重点:抓好窗口作风建设,促进政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生硬、效率低下、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对在优化环境、政务服务、为民办事过程中出现的让群众来回问、往返跑,久拖不办和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工作措施:(1)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服务改革,成立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把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事项集中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把涉及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2)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五型政府”,开展“网上办”、“马上办”、“一窗办理、集成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完善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办事机制,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享受“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3)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班”活动,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改进服务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走访联系,突出问题协调解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领导:党政班子各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工委书记郭艺晶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相关站办所干部组成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确保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街道班子、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把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引向深入。
(三)强化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组织督查组对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目标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街道、村(居)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报道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及推进情况,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做好舆论监督和引导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要求,科学推进我县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根据全县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要求,经调研评估后决定,我县20xx年农村户厕建设改造项目以整村推进改造为主,重点在沿黄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农村户厕改造事关农民生活质量和品位、文明和健康、权利和尊严,把农村户厕建设改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并统筹谋划,切实把农村户厕建设改造这件为民利民的好事办好,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中农户改厕这块短板,为建设美丽夯实基础。
二、改厕任务
20xx年全县农户改厕任务1000座。
三、实施范围及任务分解
以我县确定的沿黄汾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为重点,以整村推进兼顾分户实施的原则,在镇实施改厕任务400套,在镇实施330套,在镇实施220套,在镇实施50套。
四、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分级负责。
(三)因地制宜,建管并重。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自主选择改厕类型和模式,建设改造适合当地又能更好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卫生厕所。坚持“为用而建”,对验收合格的厕所建档立卡,强化管理。坚持群众的事群众办、村级的事村级管,抓好管理运行、维护维修等工作。
五、实施办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确定改厕项目村和改厕任务。此项农村改厕工程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由中标公司统一对项目范围内农户改厕进行施工,按照招投标相关程序进行,建立改厕台账,实行挂牌销号,施工时要有前、中、后影像资料(人像作为参照物)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五统一”:统一标准、统一图纸、统一施工、统一调配、统一建档立卡。
六、改厕类型及标准
(一)改厕类型
结合我县实际,农村改厕项目建议农户以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为主,宜水则水、应改尽改、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从本地实际出发,大力创新改厕模式、产品、工艺和技术。
(二)改厕标准
1、化粪池、厕具及配套材料须坚固、耐用、结构安全,坚持质量第一,要求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
2、化粪池一定要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厕所包括地下部分化粪池、便器、厕屋地面(坑面)水泥硬化、排气管等,由工程队具体实施;老厕所地下部分瓮体清理、地上墙和顶的建设、地面和墙面的彩砖铺砌由农户自筹解决,便器水泥台面积不小于1.5平米。
七、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职责:负责全县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工作的工程招投标、宣传培训、监管督导、建档立卡、验收评估、资金发放等工作;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材料质量、工程质量和工艺流程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
乡镇政府职责:确定本区域改厕示范村,并对改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本区域内农村户厕建设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机构、专人管理、协同做好检查、验收及各类表格的上报工作;要强化“厕所革命”政策宣教和改厕技术使用,确定一名农村改厕“明白人”和“技术人”,使其成为本区域农村户厕改造建设的质量监管员,建档立卡负责人。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农村厕所后期管护服务的长效机制。
村委会职责:负责本村农户改厕登记、施工排序及施工队的住宿安排;配合县、乡两级督导、检查及验收工作;要确定一名农村改厕“明自人”和“技术人”,使其成为本村户厕改造建设的质量监管员,建档立卡负责人;各行政村要因地制宜,可以“一村一策”,探索建立完善的农村户厕管护服务机制,做到有人员,有制度,可持续、规范化,做到设施坏了有人修,管道了有人疏、粪污满了有人抽,确保厕所正常使用。
八、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确定示范村和任务数,召开协调会、培训会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建设改造,定期召开改厕工作推进会,加强督导考核,对已建成的农户分批进行验收。
第三阶段:开展检查考评、资金发放等工作。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调度、督导、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农村改厕作为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统筹协调,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督导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要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改厕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完善调度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
(三)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的新进展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有效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确保水利建设中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打造人民满意的水利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持续开展水利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全年作为水利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年。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治水兴水决策部署,以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水利建设项目督导检查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工作措施,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全县水利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推进我县水利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
对20xx年以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廉政漏洞。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水利项目决策审批和建设实施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优化决策程序,规范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因应工作需要,可向前追溯。
三、整治内容
一是建设管理失职渎职。建设管理过程中,和施工方或第三方机构串通一气,接受吃请收受财物,对项目设计变更审核和工程量变更不严格,项目设计和工程量变更随意;质量安全监督不到位,现场监管流于形式,验收审核把关不严。
二是违规招投标、转包分包。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参与经营。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人卖标、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是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接收管理服务对象馈赠或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物,甚至主动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便利。以入股形式参与经营分红,或将集体资产资源提供给关联对象使用谋取私利。
四是虚报套取资金、侵占私分和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阶段(3月15日—4月30日)。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4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10月31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排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监督检查,突出监管重点,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规范设计变更,加强资金管理,禁止党员干部承接转包和违法分包。着重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设计、监理、质量检测等第三方机构履职情况抽查复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整改巩固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转化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部门和单位形成专项治理报告,于12月底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水利局党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出整治清单,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具体承担整治工作,集中力量扎实组织开展系统的整治工作;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行为的举报;明确联络员,及时报送各种信息、资料。
(三)严肃执纪问责。按照“边排查、边处理、边查处、边整改、边立制”的原则,对深入排查阶段新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处理,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线索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
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安排、不落实,一律点名通报;对故意隐瞒问题、压案不报,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失职渎职、与施工方等市场主体搞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置。
为进一步深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巩固、扩大、推广改革试点成果,加快推进我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发〔20xx〕11号)《市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办函〔20xx〕7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在总结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全流程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主动大胆改革创新,有效整合审批资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市中心城区、新区、高新区、开发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三、基本原则
(一)市中心城区、新区、开发区范围内,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态保护项目和涉及民生的产业类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按照市规委会决定,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实施项目建设的企业无不良记录,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开辟“绿色通道”。
四、改革措施
(一)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即建设项目已经市规委会审查通过,但设计方案还在优化调整阶段,企业投资项目拿到土地出让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由项目单位自愿申请,按照“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要求,对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前必要前置条件做出相应承诺,审批局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项目即可开工建设,待项目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所有承诺前置要件事项后,经审批部门审查合格,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
因项目单位未按照告知承诺进行建设或者项目方案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审批过程中产生的勘察设计、评价评估等各项费用以及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风险,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清单式管理,精准审批。强化项目前期策划,按照项目类型、投资规模,制定土地、环境等要素优先保障项目清单,避免多头对接,确保项目快速审批、精准审批。
(三)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建立“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班工作机制;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度,从市审批局现有临时聘用人员中选取若干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帮办代办员,负责为项目单位和办事人解读最新的审批制度改革举措、政策和法规动态调整以及相关事项的变动情况,提供精准的审批咨询服务;针对具体项目特点,提前介入,统筹研判项目建设的各个要素,提出最佳的审批路径和最优的审批流程;协助项目单位分阶段准备报批材料、相关表单,并按相应报批流程进行审批。项目单位要固定3-5名工作人员,由审批局负责业务指导培训,熟练掌握审批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专职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报建工作。
(四)推行区域评估,共享共用评估结果。先期在新区推行区域评估,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以便加快审批速度,实现项目快速落地建设。在新区试行取得成熟经验后,在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等区域逐步推广。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联动常态化,共同研究解决审批、监管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分为专题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组织;专题联席会议由市审批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联络员会议由市审批局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全过程无缝对接。
(二)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市直及宝塔区有关监管部门要夯实责任,加大项目监管特别是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检查、记录和惩戒信息档案,对不履行承诺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及时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相关信息,以便审批部门及时掌握、准确判断,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逐步形成审批部门严格审批,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的“宽进严管”工作格局,实现“审管分离不分家、审批监管共促进”。
(三)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制度,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对守信主体降低门槛受理,对“黑名单”主体限制受理,科学运用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用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积极探索省、市、县共建模式,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促进农村公路与美丽生态文明乡村深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为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秉承安全畅通、崇尚自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生态环保、便民惠民的建设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广覆盖、深通达的公路路网,紧密结合区域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乡镇经济、历史文化等发展需求,加快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路线,发挥品质工程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乡村形成优美的路域环境,让农村公路既成为“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的连接线,又成为秀美乡村的风景线。
二、建设范围
本次建设范围涵盖县道升级、乡道双车道改造、环鄱阳湖旅游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农村危桥改造五大类项目。
具体项目原则上以此次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融资项目库为底库。其中县道升级改造项目10个,63.12公里;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22个,95.025公里;环鄱阳湖旅游公路项目6个,37.22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项目33个,51.37公里;农村危桥改造项目131座。
三、建设标准
(一)统一设计标准。
此次所有的农村公路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统一路面结构层布置(极个别交通量超大路除外),统一排水沟、路树、道路绿化、桥型、涵洞、交通工程(含护栏),边坡护坡的结构型式、种类、型号,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特别注重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建设,达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桥梁设计推广使用《省农村公路中心桥梁设计通用图纸设计》。
(二)统一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应符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道一般按三级公路标准,环鄱阳湖旅游公路按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打造,乡道升级按双车道标准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原则上按三级标准,个别地型复杂路建设标准不低于双车道要求,县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低于7.5米,乡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6.5米,村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5.5米。
(三)统一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含危桥)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施工许可制、项目公示制等。建设目标围绕一年全面铺开,两年实施完成的目标,分两批次,即今年5月底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7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9月底前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11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
四、政策措施
(一)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统筹资金渠道。
1.县道升级、环鄱阳湖旅游路。征地拆迁、杆(管)线拆移、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县级统筹。
2.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负责。
路基工程:属地乡镇负责路基工程(清表、挖填土石方、软基处理、排水沟、边坡防护)总费用的30%;县级统筹路基工程剩余70%。
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由县级统筹。
3.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和产业主体负责。
路基工程:①有产业主体的产业路、资源路,外部连接道路按产业主体、县、乡镇三方3:5: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有公益性质的内部连接道路(符合建设标准)按产业主体、县、乡镇5:3: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没有公益性质,仅是产业园内的内部连接道路由产业主体负责路基工程费用;②没有产业主体的旅游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路基工程按县、乡镇7:3的比例分担费用。
道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不含产业园内绿化)、交安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基地费用由县级统筹。
4.危桥改造。本次改造的危桥必须满足条件:①在省厅危桥库中的桥梁,②在县、乡、村道路中的危桥。符合条件危桥改造项目建安费由县级统筹,除此以外的危桥改造由属地乡镇或受益主体全额负担。
5.上述项目如果存在超标准建设的,由属地乡镇、产业主体承担超标准建设部分的全部费用。
(二)实行奖励制度。
为加快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对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建设标准的乡镇实行奖励,奖金金额不超过属地乡镇承担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的50%。奖励资金需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多方募集资金。
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捐款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村委会和个人集资,不得强制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村民同意。
(四)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牵头,属地乡镇、交通、发改、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国盛集团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勤联动机制,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特别是环评、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上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依法限时办结。
(二)明确各方责任。
1.属地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工作,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拆迁任务,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相关乡镇政府要组织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农村公路乡级管理部门,并设置农村公路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监管考核。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建设相关工作中。
2.交通运输局: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预算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督项目具体实施全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交工检测,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3.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土地审查,核定项目用地面积和补偿金额。对8米及以下农村道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20xx〕1号)文件精神要求,其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4.征迁办:负责出台项目实施中拆迁,杆(管)线拆移的补偿标准,审查、核定征拆面积和补偿金额。
5.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初步设计投资预算,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发改交通〔20xx〕325号)要求,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加强监督考核。
1.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固投挂钩机制,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乡镇、相关部门的加分项。
2.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养护机制。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压实日常养护和工程养护责任;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维护,主动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要强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要加大农村公路道班建设力度,实现从高速到普通国省干线到农村公路“吃、住、游”一体化服务,全力实现“交通+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业融合。将党建引领贯穿于“千亩村”建设全过程,通过“支部共建”的方式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共同推进,积极与县国土、气象、电力等有关部门,建立“党建联盟”,以党建为媒,围绕发展产业链布局党建服务链,实现党业深度融合,共同助推“千亩村”建设取得实效。
(二)坚持优势互补,强化政策引导。按照“政府领导、村为主体、烟草扶持、共同发力”的思路,在县烟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基本烟田建设与保护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加大对村村委会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支持与指导力度,科学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政策引导,制定出台互补性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千亩村”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为生产组织方式转型升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坚持降本增效,强化效益驱动。大力实施科技兴烟战略,以实现减工降本、提质增效为目标,大力推进山地烟区中小型机械适应性应用,加快构建数字烟叶建设进程,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一户一策”“一地一法”,最大限度的调动生产组织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效益提升逐步推进生产组织模式的转型发展,吸引更多群众主动加入“千亩村”的建设和发展。
(四)坚持集中适宜,强化高效利用。“千亩村”建设要因地制宜保证集中连片种植,在基本烟田规划区内,选定在烟叶生长适宜区,通过相邻木瓜院村等共同流转优质适产的地块,形成小连片、大集中、成规模,避免流转冰雹灾害多发带、病害连发地块,严格控制土地瘠薄、坡度大的地块,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坚持好中择优,强化主体培育。以村烤烟集体农场为龙头,分流一批有一定生产基础,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自愿种烟的基本烟农,发展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烟农,培养一批有头脑、会管理的家庭农场主,解决“千亩村”谁来种烟的问题。
二、目标任务
以村村委会为土地流转终端,根据20xx年签订烟叶种植面积477亩为基数,按照流转土地面积与种烟面积1.2:1的比例,一次流转年限不低于6年的标准,流转种烟土地800亩左右,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掌握约1200亩左右植烟土地任务。同时以村烤烟集体农场为龙头,积极培育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职业烟农等新型种植主体,以反包倒租的形式,组织各类主体在20xx年与烟草部门签订不低于流转土地面积80%的种植合同。通过提供涉农就业岗位、支付土地流转金、集体提留等方式,实现农户收入、村集体经济积累和镇财政税收的同步增长。
三、建设内容
(一)集中流转土地
根据县烟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基本烟田建设与保护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法、合理、准确划定村基本烟田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内,原则上按照平均地价200元/亩的标准,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1.流转并掌握组谭军基户后山至马家坝组龙湾冒壳梁、育苗大棚周边、村委会驻地后坡、烤烟农场东侧等地,共计约400亩土地,形成村委会中心点集中连片种植区;
2.流转并掌握区域侯家山以北70亩左右土地、以西12亩左右土地,与烟区形成约250亩的集中连片种植区;
3.流转并掌握裴家庄组阳山粱至马家坝组大场沟及钟明户、马俊祥户后山,共计约200亩土地,形成裴家庄-马家坝集中连片种植区;
4.流转并掌握马安山组杨家山上70亩左右旧宅基地复垦地;
5.流转并掌握窑坪河南岸桥头至大水沟路口70亩左右土地,与寺湾烟区形成约140亩集中连片种植区;
6.流转并掌握窑坪河北岸木瓜院村两院路沿线40亩左右土地,户对面15亩左右土地,马家坝组至裴家庄组30亩左右土地,马安山组路口下10亩左右土地,蒲家湾组路口15亩左右土地,共计约90亩土地;
7.流转并掌握窑坪河南岸裴家庄组对面20亩左右土地,马安山组路口对面10亩左右土地,共计约30亩土地。
全村掌握可种烟土地资源1200亩左右,有效解决“在哪种烟”的问题。
(二)培育新型主体
按照稳烟田、稳烟农的要求,在流转土地区域内,遵循组织高效化、种植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操作机械化的思路,通过生产组织方式升级,在现有基础上,稳步发展并培育各类种植主体,打造村烤烟发展共同体。
一是做大做强集体农场。按照“一年探索找出路、两年建设打基础、三年运营出经验”的思路,进一步做大做强村烤烟集体农场,发挥其在该村烟叶产业发展压舱石的作用,力争在20xx年实现种植规模200亩(以种植合同签订亩数为准)的发展目标。
二是大力培育职业烟农。通过发展本村、吸引外村的形式,按照20亩—50亩的标准,发展若干种植专业户,力争在20xx年实现种植规模500亩(以种植合同签订亩数为准);培育扶持1-2个50-100亩之间的注册家庭农场,力争在20xx年实现种植规模200亩以上(以种植合同签订亩数为准)。
三是探索发展烟农合作社牵头下的专业农场。通过共用基础设施、共享劳力资源,积极与略阳县金富农烟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沟通,发挥其在专业化服务方面的全县领军优势,努力发展一个100亩以上烤烟专业农场,促进该村烟叶生产专业化水平。
通过上述措施,20xx年确保完成该村与烟草部门签订烟叶种植合同960亩以上,力争突破1000亩的目标,有效解决“谁来种烟”的问题。
(三)完善配套设施
着眼大农业,围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引领村乃至全镇现代农业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降本、提质、增效,确保村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新建育苗设施,提高烟苗供给水平。20xx年完成村新建4座标准化集约化育苗大棚项目建设,与现有6座育苗大棚,共同形成10座规模的育苗工厂,满足该村乃至全县优质烟苗供给需求,巩固全镇核心烟区地位,带动农户就业增收。
二是新建机耕道路,实现烟田集中连片。20xx年-20xx年,在已流转土地范围内,新建2-3条机耕道路,以线联网,实现对部分闲置荒地复垦的同时,实现烟田的集中连片。
三是新建烟水工程,增强抗灾保产能力。20xx-20xx年,在在已流转土地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种植区,新建4套左右烟水工程,增强在干旱环境下,对烟叶移栽和旺长所带来的影响,增强烟农抗灾保产能力。
(四)健全轮作制度
根据村生态条件、农作物的生育期、养分的平衡协调供应等因素,以提升烟叶质量为前提,突出烟叶在整个轮作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合理采用轮作、套作、休耕等耕作方式,按照每三年一轮作的要求,加块建立起以烟为主、特色产业为支撑的“1+X”产业轮作融合制度,实现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循环发展、共享发展,为后一步打造烟叶产业田园综合体,奠定基础。
四、实施步骤
(一)思想动员(20xx年6月至7月):按照管辖范围,镇、村分别召开不同范围的党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或群众会,县烟草部门召开相应的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
(二)方案制定(20xx年8月):由县烟草部门和镇政府共同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土地流转的数量、确定流转价格、规划种植布局、提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成立项目组、划定时间表、制定验收考评与奖惩机制,并报县级有关部门或市烟草部门论证批复。
(三)流转土地(20xx年7月至9月):由村委会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实地测量土地,组织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汇总数据并报镇政府核准后,提交县烟草部门备案。
(四)建设实施(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方案要求,由村委会牵头,在镇政府的领导和县烟草部门指导下,落实种植布局规划、协调配套设施建设、培育新型种植主体,确保建设实效。
(五)评审验收:根据各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于每年10-12月择机开展年度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审验收,其中20xx年以土地流转任务为主,20xx-20xx年以配套设施建设任务为主,2024年及以后以烟叶收购任务和烟农、村集体、镇财政增收为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推动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村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镇党委书记)
(县烟草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副镇长)
(县烟草局分管副经理)
成员:(县烟草局烟叶股干部)
(县烟草局木瓜院烟站站长)
(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长)
(村包村干部)
(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烟草局烟叶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千亩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资金筹集、考评验收等工作组织和落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政策支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类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镇政府充分整合农业产业资金和烟叶税收返还资金,依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制定针对村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的辅助政策;县烟草部门依据《市烟叶种植“千亩村”建设实施方案》(烟汉叶〔20xx〕2号)精神,按年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经市烟草部门审批后,按标准落实给予相应的补贴;此外县烟草部门应协调行业有关政策和力量,为村提供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保障。
(三)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共商、共建、共管”的原则,坚持村委会主体地位,强化镇政府和县烟草部门的指导作用。其中土地流转和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计划,须经镇政府核准或审批;烟叶种植布局须经县烟草部门审批;建成后的基础设施验收和运行管护,应按照烟草行业相关要求,逐级申请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由有关方面(村委会、烟农合作社)应当签订资产移交和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形成对烟基资产的长效管护机制。
(四)加强考核奖惩。将“千亩村”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围绕中心、抓住重点、精准切入、创新方法,强化过程监督和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部门,按照归口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奖励,并优先评奖评优,对于工作履职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归口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因地制宜、惠民利民的原则,通过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突破现行体制机制局限,整合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统筹管理,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县、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促进我县人才、技术、信息和管理等医疗卫生资源城乡统筹配置,进一步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助力构建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的分级诊疗制度,深入推进医防融合,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向以健康为中心发展方式转变。到20xx年底,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紧密型医共体并达到国家评判标准和省绩效考核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比例分别提高至40%以上和8%以上,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提高到65%以上,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优化组建紧密型医共体
(一)组建方式。根据县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及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组建两个紧密型医共体,一是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涟江街道、羡塘镇、断杉镇、好花红镇、芦山镇、王佑镇所辖12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二是以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濛江街道、明田街道、摆金镇、岗度镇、雅水镇所辖14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形成管理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二)加强党的建设。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医共体牵头医院党委,统一领导县属医院及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县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完成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优化党的组织建设,建立由牵头医院党委统一领导医共体党的建设体系,医共体成员单位党组织隶属牵头医院党委,由牵头医院党委全面组织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强化医德医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推进从严治党工作有序开展。将“三项工程”(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双培”工程、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程)、党委抓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纳入医院党委目标考核内容,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和“五星级党支部”工作,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党建考核内容负责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将党建工作结果列入成员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奋力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断提升。
(三)明确权责。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实行“三不变”,即单位属性不变、人员身份不变、财政投入政策渠道不变,纳入医共体统筹调配管理。牵头医院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党建、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工作,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为基层健康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应配合牵头医院加强对医共体服务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和督导,将传统的对单一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逐步转变为对医共体的监管。
(四)机构设置。为推动医共体人、财、物、信息等优化重组、集约使用,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相关工作机构。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现有内设机构中分别加挂相应医共体工作机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财务、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药品耗材、信息系统、后勤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和统筹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医共体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医共体实行“七统一”管理
县委县政府对医共体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医共体牵头医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年终考核和任期考核内容。县卫生健康局对医共体实施行业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具体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医共体按照“三不变”要求,实行“七统一”管理。
(五)统一行政管理。制定清晰合理的医共体治理架构,建立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理事长,牵头医院班子成员、医共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工代表等人员担任理事会成员的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履行医共体区域内医疗、公共卫生、高质量发展等办医责任,部署落实各项工作。理事会办公室设在牵头医院。充分赋予医共体内部事务由理事会负责自主运营的权力,制定完善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医共体的运行管理,激发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六)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在编人员身份不变,实行“总量控制、统筹使用”的原则。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管理。在保证医共体内成员单位人员总量不减的情况下,实行医共体内人员统筹调配和统一管理,促进合理流动,医共体要建立健全内部人员定期轮岗长效机制,组织优秀后备骨干派驻下沉,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加强乡镇专业技术骨干到牵头医院轮训,促进技术和管理人员上下双向流动,切实提升基层服务和管理能力。医共体内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职称待遇不变。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负责人的任免、内部人员的调动,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后按程序提交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将优秀医务人员下派到医共体成员单位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帮扶,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计入职称晋升前服务基层工作时间,并将下基层指导情况纳入对其考核内容及晋升职称挂钩。鼓励牵头医院的高级职称医务人员退休后到医共体成员单位继续服务。
(七)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分级分户核算。明确资产调剂、调拨和共享共用机制,以及收入确认、成本分担和医保结算等由牵头医院统一负责。县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对医共体财务办的监管、指导。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所有设备、固定资产、药品等在7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后统一归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加强医共体内部审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八)统一服务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医共体要明确和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明确县、镇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落实基层首诊。急危重症患者直接到牵头医院集中救治,实现急慢分治。制定完善转诊指导目录,建立完善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的向下、向上、向外的有效分级诊疗转诊管理办法,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牵头医院承担成员单位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质控和监管,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服务质量的同质化。医共体要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下沉为抓手,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医共体制定统一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和指标,统一培训,统一部署和落实。牵头医院要通过下沉医疗专家门诊坐诊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并将指导情况纳入对其考核内容。坚持医防并重、推进医防融合,发挥医共体优质医疗资源统筹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九)统一药械管理。医共体设置药械办,推行总药师制度,开展药械统一管理工作。以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集中带量采购的医保药品及医用耗材为基础,在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械房,保障基层药械供应,制定统一供应目录、集中竞价、联合采购、统一价格、统一带量采购配送(各医共体成员单位在牵头医院规定的时限内报送采购计划)、统筹支付,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统筹药事管理。成员单位间实行处方、药品品种延伸,加强用药衔接,提升健康服务的质量和连续性。经审核批准使用的院内制剂在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调剂使用。
(十)统一信息互通共享。医共体要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统筹开展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医共体上下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技术支撑。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就医流程,落实网络安全互通,系统互联,推进互联网诊疗及远程病理诊断、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等功能的应用,推动检验检查结果数据共享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十一)统一绩效管理。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要以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方面为重点,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对医共体实施成效考核,并强化结果应用,推动管理、责任、服务、发展、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对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人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县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发〔20xx〕64号)执行。
医共体内围绕功能定位、工作落实成效,制定统一的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各成员单位加强自我管理、完善内部分配,本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临床公卫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实行成员单位二次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绩效结果与医护技管等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职务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府办发〔20xx〕65号),切实落实“两个允许”激励政策。
四、分步发展促进基层服务能力逐渐提升
(十二)合理规划,分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根据区域、人口、交通等因素,围绕各成员单位服务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以优先建设区域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重点,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具备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急危重症判断和初步抢救能力,逐步培育向二级医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慢性病、老年病服务能力,能提供社区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乡镇卫生院具备基本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门急诊服务。通过分层次分步发展方式推动全面提升。
(十三)夯实网底,促进医防融合。医共体服务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服务团队,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就医引导、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团队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基础统筹共建,切实掌握网格内居民及辖区重大疾病、慢性病等居民健康情况,做到抓重点、有统筹,切实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和质量。鼓励不同医共体间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竞争、科学发展的机制,保障患者就医自主选择权利。
五、保障措施
(十四)强化党委政府主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好花红镇、摆金镇等镇办和部门为成员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决策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加强人事编制、财政保障、医保政策等方面协同推进,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十五)强化保障加大投入。县人民政府要保障医共体内各个医疗卫生机构原政策原渠道足额财政投入,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等方面的财政投入。
(十六)探索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改革。县医疗保障局加大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力度,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符合条件的紧密型医共体内改革建立“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打包支付机制,激励医共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确保参保群众能够及时报销。引导基层首诊、向基层转诊,促进医共体内外分级诊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就医成本,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十七)强化监督和指标评判。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要强化对医共体的领导,按照《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xx〕12号)要求,加强指标监测和督导指导,及时查找问题、分析解决,推进医共体建设达到评判标准。县卫生健康局及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共体医疗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等事项的监督管理,保障其规范有序有效运行,加强风险防范和指导,对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整完善方案阶段。调整制定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宣传动员、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第二阶段:启动实施阶段。完成医共体成员单位清产核资、紧密型医共体决策制度、流程、工作章程等制定,完成内部机构设置,建立完善医共体内部章程、各项统一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医共体不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运行机制并进入正常运行,逐步形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运行有效的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
根据县11.5日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我镇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和整治,规范全镇校车的运营管理,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校车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镇分管教育副镇长
副组长:镇中心学校负责人
成员:交警中队吴银流
中心学校
安监所
交通办
交管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指挥和协调。
四、专项整治内容
1、开展校车排查和登记检验,严格实行准入制度,查封无手续、手续不全的校车。
2、开展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3、集中整治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查扣未取得校车标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五、任务分工
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综合整治组,抓好辖区内的校车整治工作。
中心学校: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账,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警中队: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校车超员超速运输和非法校车运送学生;加强校车驾驶员日常监督,确保其认真履职。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镇交通办、交管站:负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负责规范校车运营行为,审核校车行驶线路,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车辆。
镇安监所: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整治时间
本次整治时间为1个月,从20xx年11月10日--12月10日。
(一)排查阶段
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摸排学生用车数量、车况、运营资质、驾驶人资格等情况,建立本辖区学生用车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检查
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驾驶人、照管员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设随车接送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加强校车及驾驶人资格审查
(1)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根据全镇校车的登记情况,组织人员对学校专用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对达不到校车标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上路行驶。禁止将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作为校车使用。对于没有运营资质和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重罚的重罚,绝不姑息迁就。
(2)公安交警部门要集中审查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报教育部门及其服务学校、幼儿园。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及处罚,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集中整治阶段对全镇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3、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
教育、交警、安监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对校车运行的日常管理、有关人员的经常性教育,严禁校车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要将校车安全工作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同时,将民办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列入年检的主要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4、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科学调整人员,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对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随意改装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同时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客运车接送学生。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扣车、扣证,并设法转移车上的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5、完善交通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镇政府要组织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深入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标志标识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6、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镇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肩负责任,主动配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配合,优化交通环境。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积极参与校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优化交通环境。建立校车管理通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校车违规举报电话,交警部门要将查处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定期通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在搞好集中整治基础上加强对校车常态化的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明确责任,失职追责。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主动工作,主动配合,对工作不力、工作失职导致校车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业街区项目。
责任单位:
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依法公开招标确定。
建设地址:区。
建设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
总投资:850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项目建设背景
城北片区是最早发展的城市核心区域,旧城区风貌已严重落后。受、山地、峡谷及旧城建成区影响,未有大规模开发建设空间,发展较为迟缓。为完善城市配套、构筑城市灵魂、塑造城市品牌、美化城市环境,大力推动商业用房商业开发管理,改善旧城功能,强化商业配套,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加快中高端消费回流,为更好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打好基础。
三、项目建设内容
对4850平方米的独栋落地用房商业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布局亮化工程,优化周边环境,大力发展夜经济,打造新地标。
四、预期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通过专业运营企业运营招商,引入商家40—50家,解决就业200人以上,每年可接待游客和消费者500万人次以上,实现年缴税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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