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好20xx年我县“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健康权益,提高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意识,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推动“两癌”检查服务精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升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自20xx年起,按照三年一计划周期,对全县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实现“两癌”检查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一)以镇(街道)为单位,10月底前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二)“两癌”检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业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农村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宫颈癌早诊率达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60%以上。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95%以上。
(五)进一步巩固健康扶贫工作成果,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
三、实施范围
(一)检查对象:全县35-64岁农村妇女及城市低保适龄妇女,优先保障贫困妇女。20xx年“两癌”已经参检适龄妇女不在本年度检查范围内。
(二)检查项目:按规定免费提供《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免费项目清单》(见附件1)内的检查项目。
(三)检查人数:全县共17400人,详见20xx年县“两癌”项目任务指标分配表(见附件3)
四、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癌初筛: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TCT)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包括刷取、固定、TCT制片、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脱落细胞进行评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TCT)检查与HPV检测(HPV高危亚型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联合筛查。
3.阴道镜检查:对妇科检查发现宫颈异常改变或触血、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者(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三)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随访人员要按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项目实施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方面培训内容: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财务管理、监督指导、质量控制考核、信息统计和报告等。
3、技术方面培训内容:
(1)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诊断标准与治疗知识等)。宫颈细胞学(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2)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4、培训要求:
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对所有“两癌”检查管理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采取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承担“两癌”检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尤其要加强乳腺癌初筛人员培训,提高初筛技术人员技术能力。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各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部门,发挥宣传和组织动员优势,深入村级、单位、社区开展宣传动员,让城乡适龄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
2、各卫生医疗保健机构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两癌”检查相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扩大“两癌”检查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良好生活方式的形成。
3、“两癌”检查实施单位要主动向服务对象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在服务窗口和候诊场所采取宣传橱窗、滚动字幕、宣传视屏、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两癌”防治知识以及政策,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主力军的作用。
4、参与“两癌”检查的医务人员应当主动向接受检查的妇女传播“两癌”防治信息,积极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就诊妇女保健意识。
五、工作流程
(一)人群选择。镇街、社区、村(居)计生主任,在卫计办、计生协等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动员辖区内符合项目要求的农村适龄妇女,并组织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到镇街安排的检查点进行检查。
(二)宫颈癌检查流程
1.承担项目检查的医疗机构负责对受检对象进行妇科检查和宫颈细胞学检查。
2.对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为可疑或阳性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并将阴道镜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受检者本人。
3.对疑似患者进行病理切片检查,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4.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随访,并将随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三)乳腺癌检查流程
1.承担项目检查的医疗机构负责对适龄妇女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通过短信等途径反馈到受检者本人。
2.对乳腺彩超检查后可疑或阳性者,进一步进行乳腺X线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
3.对疑似患者进行病理切片检查,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4.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随访,并将随访结果记录在随访登记表内。
(四)质量控制。按照项目质控标准实施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短信平台、微信等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适龄妇女宣传相关政策,提高项目知晓率和参与率,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做好“两癌”免费检查技术人员的前期培训和技术操作规程指导,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检查工作。要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降低重复检查率,在做到应查尽查的基础上确保适龄妇女检查周期内受检全覆盖。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至9月30日)
医疗检查机构准备好相关器材和检查用品,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方便群众,实施检查的医疗机构到各镇(街道)为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具体的检查场所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根据本镇(街道)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选择卫生院作为检查场所。各镇卫计办要积极主动和实施检查的医疗机构做好“两癌”免费检查沟通和对接工作,确认检查时间,确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顺利实施。
(三)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对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进行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汇总上报。
(四)考核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对各镇(街道)免费检查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级“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附件2),负责全县“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制定检查流程、指导质控等工作。各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镇(街道)“两癌”筛查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内“两癌”检查工作。
(二)经费管理
我县承担的“两癌”检查项目检查任务数为17400人,“两癌”检查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列支。“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办公室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明确职责分工
1.卫生健康局。负责“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项目管理方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根据上级有关考核指标将20xx年“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筛查任务。
2、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
县妇幼保健院是我县主要“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和管理机构,负责检查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完善培训、检查、诊断、治疗体系。
3.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负责辖区内“两癌”免费检查参检妇女的组织协调工作;“两癌”筛查前召开村计生专干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两癌”筛查工作;印发书面通知单,将书面通知单送至各家、各户,对受检群众进行全方位组织动员,督促适龄妇女全部接受免费检查;确定20xx年度“两癌”筛查对象(20xx年“两癌”参检适龄妇女不在本年度检查范围内),并造好册子;做好受检妇女的身份查验、调查登记和管理工作,避免出现携带非本人身份证受检;与实施检查的医疗机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密切协作、分工负责、建立配套协调机制,实现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全覆盖。
镇(街道)宣传、动员、组织妇女参加“两癌”筛查工作经费以及交通费、接待费由镇(街道)财政承担。
4、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供场地。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措施,确保检查人员不聚集,严防感染事件发生。
根据《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整合〔20xx〕5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为实施好20xx年县休闲农业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效、有序实施,结合我县休闲农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为目标,推进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生级、文化升级、管理升级、推动全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建设,创建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引领全县休闲农业持续全面提升,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持续快速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重点支持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休闲农业示范点中涉及农业生产的内容。主要用于完善提高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改善示范点基础设施条件,包括示范点种养基地面积扩大、种养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新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建设田间道路或栈道等农旅结合设施。
(二)项目设施及承担主体
1.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
2. 项目承担主体
项目承担主体:石埠乳业生态观光牧场有限公司
(三)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四、实施地点条件
项目实施地址:县镇村。距离县城16公里、南宁市50公里、吴圩国际机场32公里、市62公里,高速公路贯通全程,交通十分便利。渠黎镇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工、农、牧、渔业协调发展的综合型乡镇,地广辽阔,物产丰富,适合发展养殖业。
五、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是提升养殖设备改造,提供先进的饲养工艺。通过饲料的合理配方,达到奶牛营养均衡、降低疾病发生率、提高奶质和产量;节省饲料成本、节约劳力时间,大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设备改造总投资55.5万元,其中TMR搅拌车-25立方,1台,31.5万元;TMR搅拌车-12立方,1台,17万元;物料输送系统:2套,每套3.5万元,计7万元。
六、资金筹措及使用方向
购置1台TMR搅拌车-25立方31.5万元,上级部门补助资金23.5万元,其余企业自筹。
七、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在20xx年7月底前建设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有关业务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业务站所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使用和项目质量管理
加强与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资金监管管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推进项目设施,确保项目取得实效、资金使用到位。项目建设要合理组织、精心安排,坚持质量第一,严把每道工序质量关。休闲农业示范项目要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有关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强化对“大棚房”的监督管理,杜绝项目出现中央明令禁止的“大棚房”内容。
(三)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项目承担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要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我县有关单位专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于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束后,及时拨付资金至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主体。
为进一步推进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5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在全县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
1、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早孕随访率≥80%,妊娠结局随访率≥55%;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率达95%以上。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
(一)项目实施对象。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2.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全县乡镇。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服务流程。
1.目标人群确认。村级妇儿保人员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列出名单,报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县妇幼保健院对乡级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报送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核实确认。目标人群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为提高生育质量,保障母婴安全,以下人群不宜参检:(1)女方年龄大于45周岁的;(2)剖宫产未满2年的;(3)自然分娩未满3个月的。
2.提供免费服务。县妇幼保健院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各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健康教育、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等相关工作。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卫生室协助县乡级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检查,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3.信息收集管理。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每月25日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报表报送县妇幼保健院,再由县妇幼保健院将检查人数、检查结果等技术服务数据汇总后录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系统。
4.经费结算。实行据实按例结算。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各单位要把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项目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2.局相关科室负责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保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县妇幼保健院抓好项目宣传、技术培训、信息报送、项目督导等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3.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机构及人员负责目标人群确认、宣传动员、档案建立、健康教育、健康检查、评估指导、信息报送、随访管理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和管理
每对计划怀孕夫妇240元,主要用于县妇幼保健院开展检查所需试剂、耗材、宣传费、网络费等支出。
(三)项目考核与评估。
1、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按照项目工作规范和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组织管理、执行进度、资金使用、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相关知识知晓率、群众满意度等项目实施情况。
2、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为全面完成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同政办函[20xx]20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目标,以“生物质能引领农村能源革命”为抓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解决农村秸秆焚烧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户数3000户,计划在卅里铺乡孙家店村实施600户、谷前堡镇袁才庄村实施320户、南河堡乡南河堡村实施625户、王进堡村255户、季冯夭村400户、东沙河村800户。
三、补贴政策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资金补贴主要用于炉具和燃料补贴,按照户均2898.3元实施,主要由市级奖补资金承担,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每户补贴1台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以及2—2.5吨生物质燃料,同时配备一个CO报警器。
四、确村确户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以整村推进为主,优先在秸秆资源丰富、贫困村实施。生物质取暖改造确户对象为在村常驻农户,户在人不在村,长期在外生活的农户不得享受生物质取暖补贴,已享受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要把生物质取暖与乡村提质工程相结合,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提高政治站位,争当能源革命尖兵。推进生物质清洁取暖,是进一步贯彻践行关于能源革命重要论述,推进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我市争当“能源革命尖兵”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作为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协作推进改造工作。为更好地推动全县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安洪涛为组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张策、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林为副组长,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县能源局负责推动规范生物质清洁取暖的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生物质燃料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各乡镇负责确村确户和补贴物资的发放。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有序推进,齐心协力,完成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任务。
3、加强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工程。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参与意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演示,专题宣讲,把清洁取暖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提升全民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革氛围,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能源革命。
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积极探索省、市、县共建模式,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品质,促进农村公路与美丽生态文明乡村深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为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秉承安全畅通、崇尚自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生态环保、便民惠民的建设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广覆盖、深通达的公路路网,紧密结合区域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乡镇经济、历史文化等发展需求,加快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路线,发挥品质工程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乡村形成优美的路域环境,让农村公路既成为“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的连接线,又成为秀美乡村的风景线。
二、建设范围
本次建设范围涵盖县道升级、乡道双车道改造、环鄱阳湖旅游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农村危桥改造五大类项目。
具体项目原则上以此次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融资项目库为底库。其中县道升级改造项目10个,63.12公里;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22个,95.025公里;环鄱阳湖旅游公路项目6个,37.22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项目33个,51.37公里;农村危桥改造项目131座。
三、建设标准
(一)统一设计标准。
此次所有的农村公路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统一路面结构层布置(极个别交通量超大路除外),统一排水沟、路树、道路绿化、桥型、涵洞、交通工程(含护栏),边坡护坡的结构型式、种类、型号,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特别注重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建设,达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桥梁设计推广使用《省农村公路中心桥梁设计通用图纸设计》。
(二)统一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应符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道一般按三级公路标准,环鄱阳湖旅游公路按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打造,乡道升级按双车道标准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原则上按三级标准,个别地型复杂路建设标准不低于双车道要求,县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低于7.5米,乡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6.5米,村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5.5米。
(三)统一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含危桥)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施工许可制、项目公示制等。建设目标围绕一年全面铺开,两年实施完成的目标,分两批次,即今年5月底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7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9月底前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11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
四、政策措施
(一)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统筹资金渠道。
1.县道升级、环鄱阳湖旅游路。征地拆迁、杆(管)线拆移、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县级统筹。
2.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负责。
路基工程:属地乡镇负责路基工程(清表、挖填土石方、软基处理、排水沟、边坡防护)总费用的30%;县级统筹路基工程剩余70%。
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由县级统筹。
3.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和产业主体负责。
路基工程:①有产业主体的产业路、资源路,外部连接道路按产业主体、县、乡镇三方3:5: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有公益性质的内部连接道路(符合建设标准)按产业主体、县、乡镇5:3: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没有公益性质,仅是产业园内的内部连接道路由产业主体负责路基工程费用;②没有产业主体的旅游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路基工程按县、乡镇7:3的比例分担费用。
道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不含产业园内绿化)、交安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基地费用由县级统筹。
4.危桥改造。本次改造的危桥必须满足条件:①在省厅危桥库中的桥梁,②在县、乡、村道路中的危桥。符合条件危桥改造项目建安费由县级统筹,除此以外的危桥改造由属地乡镇或受益主体全额负担。
5.上述项目如果存在超标准建设的,由属地乡镇、产业主体承担超标准建设部分的全部费用。
(二)实行奖励制度。
为加快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对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建设标准的乡镇实行奖励,奖金金额不超过属地乡镇承担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的50%。奖励资金需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多方募集资金。
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捐款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村委会和个人集资,不得强制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村民同意。
(四)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牵头,属地乡镇、交通、发改、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国盛集团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勤联动机制,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特别是环评、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上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依法限时办结。
(二)明确各方责任。
1.属地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工作,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拆迁任务,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相关乡镇政府要组织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农村公路乡级管理部门,并设置农村公路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监管考核。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建设相关工作中。
2.交通运输局: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预算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督项目具体实施全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交工检测,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3.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土地审查,核定项目用地面积和补偿金额。对8米及以下农村道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20xx〕1号)文件精神要求,其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4.征迁办:负责出台项目实施中拆迁,杆(管)线拆移的补偿标准,审查、核定征拆面积和补偿金额。
5.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初步设计投资预算,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发改交通〔20xx〕325号)要求,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加强监督考核。
1.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固投挂钩机制,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乡镇、相关部门的加分项。
2.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养护机制。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压实日常养护和工程养护责任;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维护,主动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要强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要加大农村公路道班建设力度,实现从高速到普通国省干线到农村公路“吃、住、游”一体化服务,全力实现“交通+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化肥减量行动”精神,稳步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根据我市任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水平,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任务目标
(一)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全市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60个,安排田间肥效试验5个。
(二)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根据土样检测及田间肥效试验结果,完善作物施肥指标体系,肥料配方信息,发放配方施肥建议卡,指导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0万亩(次),带动全市化肥使用量减少2%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开展取土化验。参照20xx年耕地土样点分布图进行土样采集,规范外业调查、土样采集、分析化验、数据录入、审核校对等环节,不断完善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库。土样检测项目包括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并抽取20%土壤样品(不与上年重复)测定交换性钙、镁。
(二)安排田间试验。开展水稻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全市完成田间试验5个。
(三)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突出水稻粮食作物,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建立示范片2个,树立示范标识牌,推广要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要实施主体,推广机械深施肥、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以及配方肥,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充分发挥示范片技术集成展示作用。深入推广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推广配方肥,支持企业开展肥料新产品新技术试验示范和肥料统配统施等服务。
(四)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测土配方施肥专家、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分析整理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分乡镇做好技术指导作用,做好科学施肥宣传引导,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主推技术模式
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确定化肥减量增效主推技术模式,落实实施主体,关键技术与实施要点,细化建设内容,规模和资金使用等,我市主推技术模式:
(一)“配方肥+”技术模式。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鼓励实施主体按作物养分需求选择配方肥,应用高效施肥技术,合理确定施肥次数,施肥用量等,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二)“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技术模式。选择适合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和施肥技术,实现作物营养需求量与缓控释肥释放速率同步,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三)“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选择适合的高效水溶肥产品,利用水肥一体化技术精准控制施肥量及施肥时间,满足作物所需养分,减少养分田间残留或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四)“土壤调理剂+”技术模式。在酸性土壤上施用土壤调理剂改良土壤,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五)“绿肥(秸秆还田)+配方肥”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绿肥种植或稻田秸秆还田,以扩大有机肥源,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达到有机无机相结合,减少化肥施用,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五、资金补助内容与方式
按照文件要求,科学测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物化和技术补助等方式。
(一)是对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所需要的配方肥、水溶肥、缓控释肥、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肥料和绿肥种子等物化投入补助。
(二)是对应用水肥一体化、机械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给予补助。
(三)是向技术力量有保证的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购买第三方服务,提供测、配、产、供、施一条龙服务。
(四)是对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产品研发、标识牌制作、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现场观摩等给予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层层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构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手段,根据省级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压实试点任务。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试点任务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
(三)强化项目进度。根据农时季节,合理安排农户施肥调查、取土化验,组织开展田间试验示范等工作,实行工作进度“每月一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四)加快资金拨付。在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缩短资金拨付环节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次拨付资金,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五)开展技术指导。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技术培训等,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加强对实施主体、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全面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提供坚强技术支持。
(六)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媒体,宣传化肥减量增效的重要意义。充分挖掘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挖掘鲜活案例,树立一批化肥减量增效的示范样板,普及科学施肥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七)强化督导检查。强化项目任务指标考核和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全部完成。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效果评价等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乡镇年底前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表,于12月5日前报送给市土肥技术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切实落实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以下简称“药具”)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具服务工作,做好药具采购、存储和调拨等管理工作,保障药具供应,满足群众基本避孕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免费避孕药具育龄人群获得率≥40%。
(二)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90%。
(三)药具发放信息系统个案录入率≥50%。
(四)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40%。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二、服务对象
全县辖区内的育龄人群。
三、服务内容
按照《省免费提避孕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卫妇幼〔20xx〕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免费避孕药具项目的宣传、咨询、发放、随访、信息管理等工作。
(一)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宣传。通过发放药具服务宣传品、播放音像资料、网络推送宣传文字或视音频信息、举办避孕知识培训讲座等方式,对国家免费药具服务政策、避孕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药具使用知识、获取免费药具途径等进行宣传教育。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应通过宣传栏、显示屏等宣传媒介进行药具服务项目的政策、内容、实物的宣传展示,每年面向辖区育龄群众开展不少于2次的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活动。
(二)加强咨询指导工作。一是药具发放机构要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咨询方式,向服务对象介绍避孕方法,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疑难问题,提供有效避孕措施;二是县妇幼保健院、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其它医疗机构应设立避孕药具发放点,由医技人员根据服务对象情况介绍2-3种适宜的避孕方法,说明其优缺点、基本原理和避孕效果,结合当事人情况,提出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的建议;三是介绍免费避孕药具种类、适应证和禁忌证,展示药具样品、讲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及发放宣传品;四是告知随访目的、时间、地点及形式;五是完善咨询档案,处理和记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
(三)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公益服务。一是以群众领取便利为原则,设立一定数量的免费药具发放网点;二是拓展多种渠道、不同模式的人工或自助发放网点,以适应群众获取免费药具的需求。三是推广应用二代身份证智能发放机等能采集领取信息的智能药具发放方式,逐步取代无记录式发放。四是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术、输精管结扎(吻合)术、输卵管结扎(吻合)术八项免费手术,由县妇幼保健院免费提供服务。五是鼓励通过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方式进行发放,可在城区医院、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聚集点等地开展人工和自助相结合的发放服务,力求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
(四)做好避孕药具随访工作。对辖区内服务对象使用免费药具正确性、适应性、避孕效果及副反应等结果进行跟踪,并继续给予适宜的指导服务;了解育龄夫妇对更新药具的需求,征求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是随访服务的主体,主要以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或微信随访等方式开展随访工作。
(五)规范避孕药具信息管理。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信息乡级起报,县级统一应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信息系统》,对避孕药具调拨、储存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管理
(一)县妇幼保健院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生药具免费发放的政策、法规,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药具服务。
2.负责全县药具的计划编制、发放管理,指导、督促各乡镇药具发放管理工作,组织药具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对各乡镇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严格按要求做好药具出入库调拨工作,并及时做好分类、分户明细账,确保账物相符。
5.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新药具推广普及工作,并做好药具零售市场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
1.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的药具计划发放管理工作。
2.负责本乡(镇、街道)避孕药具需求数量及使用药具人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本乡(镇、街道)药具的领取、保管、发放和帐、表、册的登记工作。
4.负责所辖村居的药具知识普及和基层药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乡(镇、街道)使用药具对象的随访工作。
6.负责组织对村级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村卫生室及其他发放点
1.负责做好药具发放工作。
2.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登记、随访登记工作,并将随访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逐级上报。
3.负责做好药具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免费提供药具服务的乡村卫生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要加强协调沟通,完善村(社区、居)委会等管理,掌握辖区内已婚育龄人群人口信息、避孕需求信息、免费避孕药具需求信息的变化情况。
2.按照《省免费避孕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卫妇幼〔20xx〕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实行需求计划乡级起报制度,同时上报需求编制说明。规范出入库管理,根据库存周转和发放情况,合理安排计划分配,提高调拨效率。
3.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咨询、随访、发放、技术服务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护执业(助理)资格,有一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践经验或接受过咨询知识的培训。
4.强化避孕药具技术培训。建立健全避孕药具管理服务队伍,从事避孕药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积极参加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县级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师资培训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5.提高免费避孕药具使用率。县、乡服务机构在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优先推广使用免费避孕药具,充分保障育龄人群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降低避孕节育成本,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满意度。
6.加强督导检查。避孕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卫绩效考核内容,县妇幼保健院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为项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六、经费保障
1、基本避孕项目资金:项目相关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统筹安排。
2、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经费结算标准按照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印发的医疗服务价目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xx修订版)确定。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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