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街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域内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落实“四早”要求,确保在必要时间内快速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有效控制疫情扩大蔓延的风险,整体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结合《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工作方案》,根据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秋冬季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处置肺炎疫情的能力,实现辖区居民核酸检测,排除可能存在的发病风险,提高居民防范意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辖区内一旦发生肺炎疫情,在2天内完成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街道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街道领导为所包保社区的疫情防控预案总指挥;各社区书记为本社区疫情防控预案负责人、负责每个采集点全面工作并负责每个采集点至少招募2名志愿者;计生办负责与医院和疾控相关负责人具体对接落实核酸检测工作及各种数据统计上报;办公室负责与公安、城管协调、沟通安全保卫、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并且加入区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技能培训群,进行线上相关业务学习、后勤保障等工作;各相关科室切实承担起街道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各社区网格员为各核酸采集点负责人,公安、城管工作人员为各核酸采集点安保人员,各社区的工作人员为居民信息核实登记和消杀工作人员。
四、检测策略
按照精准防控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街道、社区负责本区检测对象标本采集组织工作。街道常住人口5万人,设立42个采集点,疫情发生时,按照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要求测算。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区防控指挥部划定的检测范围,统计确定检测人数,通知到户到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社区要提前制作全员核酸采集人员登记表,按片区进行宣传、组织、引导检测对象,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到指定采集点完成采集。
五、工作原则
(一)分级响应分区管理。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视疫情需要启动应急检测响应,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确保2天内完成街道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
(二)听从统一调度管理。要坚决服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统一指挥,对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确保第1天内完成所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再由重点区域逐渐向外围扩张的检测顺序,科学调度安排人员,按照本社区已测算的每天检测人数、覆盖区域,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完成全员检测工作。
(三)集中采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设采集点42个(见附表),实现检测对象就近、就便迅速接受核酸检测,避免人员聚集。
(四)检测结果的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街道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向居民反馈,检验结果为阴性的居民进行解除隔离和安全管控告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居民,按规定启动隔离救治流程,开展密接者排查工作,并立即将情况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六、工作内容
(一)沟通协调。采集点积极沟通做好区域标识引导,做到醒目,按防疫要求做好人员距离规划,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组织引导被检测人员有序通行避免造成现场混乱。
(二)职责分工。
1、街道检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统筹协调、辅助人员调配等相关工作。
2、社区负责工作宣传,组织受检人员按规定有序接受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按照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疫情精准防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街道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决听从指挥安排,切实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即定预案有序有力开展。
(二)迅速落实,做好应急准备。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社区要认真按照核酸检测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提高效率,实现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工作要坚持精准、全面,对于应急管理时已在辖区人员,要有序引导检测,对于应急期间返回辖区人员,要做到分流管理,避免与已检测居民接触,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互通信息和工作动态,做好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执行有力的共同协作机制。
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办事处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为进一步规范我办公益性服务岗位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新一轮就业政策,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防止再次返贫。
二、目标与计划
根据我办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用于安置我办具有劳动力和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
三、岗位职责
1.遵守村里各项管理制度;
2.听从支书、主任的统一指挥,保证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工作;
3.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对突发情况,岗位人员应随叫随到,在对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对于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不配合工作的,人岗分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各村上报人社中心,人社中心请示相关部门后进行问责;对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岗的,必须向支书或主任请假并获批;
5.各村负责做好本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工作台账,台账包括每天的考勤、上班的图片,上班图片每个星期上报人社中心一次,签到册一个月交人社中心一次(每个月15日前交);
6.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统筹安排,若有人不服从管理或不愿做此项工作的,各村在当天上报人社中心;
7.已通过其他途径找到更好工作的,可以申请退出;
8.安全方面,各村每天必须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强调上班时的人身安全相关注意事项。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居民反应强烈的问题,努力打造“六有”(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宜居小区,使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原则。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小区“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由居民决定,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通过对小区的提升改造,从而构建起以居民为核心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改造项目要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解决房屋安全,后考虑功能提升”的顺序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的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小区改造要根据小区居民的实际 情况,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强化设计引领,做到“一小区一方案”,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长效管理。构建共建共享共治联动机制,落实市级推动、部门联动、街道负责、社区实施的责任分工,制定多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改造管理方案;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一揽子解决改造中的相关难题;街道及规划部门要指导改造小区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引入物业公司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制度,保障改造提升效果,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三、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
改造范围为街道办事处建成于2000年以前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改造内容
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的改造;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改造任务
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对我办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设施落后的小区,根据上级补助资金情况,科学制定我办小区改造方案,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能改则改。
(四)改造步骤
1.计划申报。按要求向市住建局申报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原则上,申报项目需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双2/3”条件(即面积占比2/3和人数2/3业主同意),且业主对改造方案(内容)的认可率达2/3。(1)征集改造意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有改造需求且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开展入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广泛征集小区居民意见,确定小区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和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況,形成项目清单;(2)制定初步方案。根据项目清单,由办事处通过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制订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做好居民资金筹集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引进长效管理方案;(3)申报改造计划。对初步改造方案组织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小区居民人人知晓。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列入改造计划。
2.计划确定。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报市住建局组织审查。
3.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由办事处统筹安排落实方案设计与审查、预算编制、立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1)方案设计与审查、预算编制、立项。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编制工程预算,设计方案上报评议、审查,对审查通过的项目出发改批复文件;(2)工程建设招投标。按国家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对发改批复通过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工程实施和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相关部门、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特点,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办事处组织施工单位、社区、业委会、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五)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完善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以居民自愿投资(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小区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渠道落实政府奖补、社会筹集、企业(单位)支持为原则。
老旧小区原属于企业(单位)产权或由其管理的,鼓励原企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同时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等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从党政办、自然资源分局、综执分局、综合办、规划办、“三违办”等单位抽调组成。
(二)职责分工。各副组长及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安排和负责对接相关主管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涉及的宣传报道、供电、水务、燃气、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安防、交通、文体等工作。
1.党政办。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宣传、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我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事宜。
2.财政分局。负责对接上级补助资金拨款工作;负责老旧小区内国有资产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做好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3.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两违清理和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4.综合执法分局。负责老旧小区绿化、市政设施改造及垃圾分类的监督指导工作; 负责组织拆除老旧小区内违法建筑;负责整治小区噪声、油烟等污染问题。
5.综合办。负责宣传动员组织成立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引入物业公司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制度。
6.安监站。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的安全生产常规检查,督促施工企事业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无事故发生。
7.规划办。负责联系设计部门做好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工作、对接市发改局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前期批复手续工作、对接住建局做好老旧小区申报工作、联系服务公司完善项目建设招投标手续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工作、审核工程竣工和结算资料联系造价咨询服务公司做好结算审计工作,并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收集工作。
8.林业站。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涉及林业相关工作。
9.司法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司法相关工作。
10.综治办。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维稳相关工作。
11.信访办。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中出现的信访相关工作。
12.、新联、幸福社区。负责做好各辖区范围老旧小区改造摸底入户调查、宣传动员、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三)宣传报道。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提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监督检查。做好我办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改造项目民意协商、方案编制、改造成效和居民满意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为贯彻落实《市20xx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府办函〔20xx〕9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辍学问题,确保我办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问题,依法依规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坚持依法控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着眼学生终身发展,紧盯失辍学突出问题,集中攻坚、专项整治、综合施策、重点突破,坚持分类施教,根据实情,因地、因人制定特殊办法,分类有效施教,保证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确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特成立街道办事处20xx年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从中心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资料收集等各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
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和“五四”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全部复学、常态化动态清零。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失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战。
四、职责分工
1.街道办事处职责。落实控辍保学直接责任,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措施、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精准掌握辖区内各学段人口信息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入学情况,落实“五四”工作举措,及时劝返疑似辍学生复学,及时跟踪掌握在外就读学生信息。要充分利用寒假春节前后、控辍保学宣传月等时机加强控辍保学政策宣传,组织相关部门在车站、广场或其他交通要道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加强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提高家长和学生的法治意识,坚决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结婚、辍学务工等,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2.社区职责。全面掌握适龄学生入学状况和家庭状况,及时督促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掌握失辍学生动态去向,配合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3.家长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逾期不送子女入学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心学校职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确保入学有学位、上学有人教、生活有保障、学习有收获。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学籍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登记、整理、汇总、预警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5.学校职责。配合办事处、社区做好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复学相关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严格按照控辍保学“五四”措施,大力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学校、社区、家长三方联动联保机制,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关爱教育,按照方便就近入学原则,多措并举保证已劝返复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实施台账动态管理,每周落实跟踪,信息化台账报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扶贫办职责。适时提供建档立卡人口数据与教育、办事处进行大数据比对,及时按照系统权限,修正中心学校提供的异常信息,实现各单位数据的统一准确。
7.人社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文化服务中心、安监站、卫生院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行业和个人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定期不定期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对违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零售店、药店假劣食品和药品的查处力度,维护师生健康。文化服务中心要加强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经营娱乐活动场所,严肃查处KTV、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8.派出所、司法所、综治服务中心职责。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权益的案件,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儿童少年案件,依法处理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婚姻登记制度,依法杜绝早婚现象。
9.民政办职责。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救助的各项保障政策。
10.团委、妇联职责。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加强家庭妇女教育指导,关注关爱女童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接受义务教育的结对帮扶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各社区组织力量入户,以社区为单位彻底摸清6—16周岁人口信息,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入学和失辍学学生数,健全完善控辍保学档案资料,对失辍学学生要查明原因和去向,为开展劝返复学工作提供准确依据。对在本辖区以外学校上学的学生进行跟踪登记,查明学生就学的学校、年级、班级,并取得证明,作为脱贫验收的佐证材料。中心学校、扶贫办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比对、核实、修正有关数据,确保控辍保学档案、学籍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系统有关数据协调一致、准确统一。(附件2:市6-1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排查表)
(二)制定方案劝返复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失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辍学,不因学习困难而失辍学,不因对留守儿童关爱不到位而失辍学,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失辍学,不因家长或监护人不履行送子女上学的义务而失辍学。设立控辍保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各种造成失辍学现象的问题,对情节严重的单位、个人或家长向全社会曝光。
(三)因人施教留住学生。中心学校和学校要对劝返复学的每一个学生进行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学生的知识基础、家庭状况、生活和学习上的主要困难,按照“一生一策”给予经济上的资助、生活上的关心、学习上的帮助、心理上的抚慰,合理确定返校后的年级和班级,不让学生因为学习基础差而产生厌学情绪,要明确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关爱、帮扶、教育责任,让返校复学的学生感受到老师的亲切、校园的快乐和集体的温暖,增加学校的吸引力,防止再次辍学。对于同一类型的批量学生,要按照“一批一策”研究确定就读学校,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学习起点、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灵活运用评价方式,以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多种方式提高义务教育完成率。确保所有返校复学的学生“进得来、吃得饱、留得住、学得好”。
(四)加强失辍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中心学校书面报告失辍学学生信息,由街道办事处向监护人发放劝返复学通知单并实施劝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动员、早劝返。实行定期汇报制度,中心学校每周向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汇报失辍学及劝返情况,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定期向市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汇报,因瞒报、漏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失辍学的部门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精准落实帮扶救助政策。要聚焦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重点对象,落实扶贫、教育资助、社会救助等政策,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xx年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助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创建、创建惠民的理念,认真对标对表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全员发动、全民参与、全面落实,努力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舒适宜居、治安良好、生活便利、幸福安详、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万全贡献街道力量。
二、创建目标
全面对标,全力提升,精准创建,助力张家口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万全区进入省级文明城区行列。
三、重点任务
聚焦创城关键问题,结合街道创建实际,以消除服务盲区,补齐创建短板,提升文明形象为着力点,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持续营造创城浓厚氛围。积极营造创建省级文明城区的浓厚氛围,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拓展活动载体,策划开展"百万市民学礼仪""小手牵大手、文明伴我行"等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入户宣传、问卷调查、模拟测评,针对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治,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确保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0%以上,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推进社区各室达标创建。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认真自查自纠,补齐硬件设施短板。加强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五室"、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强化服务功能,达到配置齐全、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的服务标准。社区内外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达到2种及以上宣传形式3处宣传内容;展示公益广告至少3处8幅及以上;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达到3处及以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少有2种及以上宣传形式,3处宣传内容。
3.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质。以提升居民文明素质作为提升社区文明水平的着力点,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开展"讲公德、守秩序、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居民摒弃乱丢垃圾、乱穿马路、随地吐痰、乱停车辆等不文明行为,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争当文明有礼万全人。组建社区文明巡访队,以"随手拍"的方式发现、监督和曝光不文明现象。加强道德领域示范群体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好人""文明市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引导居民群众自觉成为道德建设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4.提升生活小区创建质量。生活小区公益广告按照3处及以上、10幅及以上(室外间隔20米一处)的要求展示,达到与周围环境协调、符合市民欣赏习惯的标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好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强化晨晚练活动点管理,做好体育健身器材更换、维修、记录等工作。丰富社区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居民经常性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深入开展。健全综合治理机制,以社区为单位,将管辖小区全部分包到人,每日将存在问题反馈到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5.做大做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管理等工作。街道社区所有在职党员干部加入志愿者行列,每名党员带动3名群众参加志愿者队伍,做到人年均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建立考核机制,将其作为社区评选优秀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确保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3%。组织开展交通路口、文明停车、清洁家园等志愿服务活动,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不低于90%。
6.全域实施访千楼万家活动。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以及社区志愿者,以面对面的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创城工作和文明礼仪,倡导孝老爱亲、邻里和谐等文明风尚。收集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广大居民了解创城、关心创城、参与创城,争做创城主人,提升居民对创城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提高问卷调查水平。
7.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活动。通过向小区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张贴公益广告等形式,积极倡导市民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安全养犬意识,营造文明养犬氛围。配合执法局在生活小区开展不文明养犬巡逻检查,重点对遛狗不牵绳、宠物粪便污染公共环境、犬只进入禁止区域、犬只扰民、犬只威胁周边安全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联合整治。
8.关注未成年人教育。以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中心为主阵地,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引导家长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做好表率。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特别要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通过开展扶贫帮困、实施"春蕾计划"等主题活动,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系列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活动。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优化调整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创建工作格局。组建创城工作专班,快速有效解决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强化舆论宣传。重点从学习培训宣传、新闻媒体宣传、文化活动宣传、网络平台宣传和展板展牌宣传五个方面着手,扩大宣传的力度和密度,提高居民对社会治理的满意度,提升居民创建主体意识,自觉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热情。
3.强化督导考核。制定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把创城工作绩效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街道创城办组织力量定期对各社区创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社区和责任人约谈问责。
为切实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全国、省和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实现“两确保一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成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照交政办发〔20xx〕11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设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冯鑫、县林业局局长刘永强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及跟踪了解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2、落实成员单位包乡镇责任。
3、落实森林防火特险期“两干、一警”制度。
4、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考核,按照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进行考核评定,落实奖惩措施。
(二)完善野外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县林业局、各乡镇、林场、工矿企业要组织防火应急队伍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森林防火特险期在林企、农林交错区、林缘地带和重点林区、景区确立专兼职看护人员严防死守。
2、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落实监管人,清明节前后实行“人盯人、人盯坟”的办法,严防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
3、组织开展“六清”工作。各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清秸秆、清林缘、清坟头、清地埂、清路旁、清厂矿区周边杂草”工作。
4、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重点对野外火源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入手,按照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严格监管,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
5、加强过往林区车辆使用明火的管控。各乡镇、各林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在进入林区地带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宣传告知工作,严禁在林区地带使用明火,乱扔烟头,公安交警部门也要加大对驾驶员的处罚力度。
(三)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1、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乡镇、村组要组建扑火应急队伍,落实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装备标准,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每个自然村都要组建一支5-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各乡镇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森林防火半专业队,确保遇到火情能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中心林场、县林业局国营林场成立不少于20人的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县煤炭中心矿柱林场成立10人的防火应急小队;县住建局成立10人的防火应急小队;县应急局森林消防专业队;县人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县应急救援中心要严阵以待,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有火情,坚决做到迅速出击。
2、搞好应急培训演练。各乡镇、林场、县应急局森林消防专业队、县人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县应急救援中心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交政办发〔20xx〕17号),结合实际情况,各自制定具体的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内容有计划的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确保发生森林火灾后,能够及时启动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做到指挥调度迅速到位,组织扑救科学有序,力争把火情控制在初发阶段,把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组织召开防火成员单位包乡镇干部、县直单位包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委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参与的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各村委要召开包村干部参与的全体村民大会,广泛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乡镇、林场要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山村、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播放公益广告、编发防火短信等多形式、多层次和多角度的方法,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城乡环卫办公室要加强对环卫工人使用明火的教育管理,严禁在林区使用明火焚烧垃圾。
(二)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野外火源巡查力度,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工矿企业与林地交错区、农林交错区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各乡镇、林场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一旦发生火情,乡镇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合理调度扑救人员及物资。
(四)加强火情预警。严格实行网格化管控,各乡镇、县林业局国营林场巡回排查,管护员巡山管护等多种手段,筑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网格体系,实行24小时不间断预警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防火成员单位要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村主要负责人、护林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现象的发生。
(六)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
1、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准确记录清楚发生火情的具体位置、报告人姓名、身份、联系方式、来电时间等。
2、值班人员要立即核对发生火情的具体位置,迅速报告带班领导,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火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或发生地林场场长、各主管部门负责人,乡镇长或林场场长及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无法联系时,迅速通知相关的分管领导,并将接电话人员姓名、身份、来电时间等记录在案。
3、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各主管部门负责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核实并迅速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的方式回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30分钟以内必须有反馈,特殊边远、交通通讯不畅地区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
4、值班人员接到火情回复报告后,要及时如实的以书面方式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七)严格责任追究。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乡镇、村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林区、山头、地块、工矿企业和具体人员,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并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按照《省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决不姑息迁就。
1、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连续发生荒火的乡镇,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且相关乡镇政府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纵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由县公安局予以相应处理。
为全力做好我街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升防火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员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实现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提高社会公众和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确保我辖区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坚持深入广泛、面向社会、创新方式、注重效果等原则,依托各级社会团体、教育部门、村委会、村民小组、村广播,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的社会责任氛围,全民共筑生态文明和生态安全的钢铁长城。强化《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等法律法规;以森林防火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以典型案例为素材,增强公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以“防火虎威威”为载体,使森林防火常识进村入组、进组入户、进山入林,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三、宣传教育内容
1.加大学习和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20xx年森林防火通告》;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省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杆的通告》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普级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安全避险基本常识;十户联防公约;森林火灾的危害和典型案例;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2.完善和落实好“十户联防”责任制为工作重点,巩固好现有的“十户联防”组织,积极拓展“十户联防”组织,狠抓森林防火意识、安全自救知识和林区用火规章制度为内容的“三入户”工作,切实组织好“十户联防”责任制的落实。
3.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宣传报道。深化森林火灾严重危害和应对常识、应急演练的宣传;突出报道街道、各村(社区)、辖区企业等的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森林防火的舆论氛围。
4.大张旗鼓地开展典型案例宣传。以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为抓手,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报道各地依法治火、打击放火犯罪、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以保持对森林防火的高度警惕和警钟长鸣。
5.逐步扩大林区偏远村屯森林火险信息的知晓面,做好预警信号在辖区的工作。
6.开展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每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国际减灾日”、“清明文明祭祀宣传周”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注森林,防火减灾,科学发展”的主题宣传活动,使街村基层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掌握避险常识,增强安全意识。
为贯彻落实在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时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森防指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森防指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进入防火期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森防办发〔20xx〕11号)精神,根据市、县森防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基础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二是传达学习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平。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20xx年11月1日-20xx年5月31日)
1、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2、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公安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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