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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大全

2022-01-15
森林防灭火安全和防火知识工作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精选】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大全”,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全面加强我市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系统提升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树立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的思维导向。结合“五化”工作要求,通过指导服务、警示约谈、精准执法的工作方式,推动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二、任务清单

(一)落实监管人员责任。统筹谋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队伍,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实现定人定位定责。以乡(镇)街、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安监站为基础,形成省、市、县、乡立体化模式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格局,确保辖区内所有工矿商贸企业都能纳入到监管范围。3月30日前完成建立工矿商贸监管人员台帐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xx)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工矿商贸企业基础台帐。指派专人负责,实地甄别、校核、完善基础台帐信息,4月30日前完成按照行业类型和专业类型分别建立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基础台帐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严把露天采石场开工验收关。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复产复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抓好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复工验收工作,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复工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工。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或复工后未按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创新日常监管。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企业监管新模式,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微信群。通过微信平台力争实现各种通知要求可以直接传达到企业末端,解决以往政府文件内循环问题;督促相关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推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专业知识普及,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发各类事故警示通报和极端天气提醒等内容;随时调度抽查企业内业材料,抽检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省厅负责搭建工贸行业WELINK信息平台,明确系统信息员负责信息上报和维护系统工作。

另外,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提供交叉互检的机会,组织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到异地的企业进行学习,增强企业经验交流,吸纳其他地区企业优异做法及管理经验,交叉互检后,需要撰写检查情况,总结其他地区企业安全管理优秀做法以及本辖区企业亟待提升之处并出台相关方案在辖区企业进行经验推广,提升管理水平。

(五)全面排查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中所列的3个专项类8个行业类59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方案,认真排查工贸行业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标排查,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全力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针对检查企业要逐户建立排查档案,其中包括执法文书以及对于可能造成重大隐患部位的图片。3月30日前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际,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工贸行业企业现场检查指导手册》规范,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强化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污水处理及酱腌菜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3月30日前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七)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加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执法力度,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作战图集

为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五化”工作法和“六步”工作法要求,制定相应作战图集,明确好责任人、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清单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

(一)制定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区分行业和专业类型,制定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实现挂图作战。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实现对帐销号,未完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月30日前,制定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自4月份开始,每月23日之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排查和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实现按图推进。要采取“干部+专家”的方式,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只查不罚等问题,必要时可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治理施工图。(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三)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施工图。结合本辖区监管企业具体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施工图,实现挂图作战。将严厉打击10类严重违法行为和排查整改48项重大事故隐患贯穿全年,实行“月调度”制度,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五项制度(警示教育制度、督办调查制度、约谈提醒制度、事故通报制度、严惩重罚制度),加大矿山事故督导力度,对发生亡人事故矿山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四、手册指导

严格依据省厅统一印发的《工贸行业企业现场检查指导手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监督检点事项》开展执法检查,依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指导手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依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和冶金、机械、水泥、粉尘、涉氨企业等双重机制建设地方标准,推动相关企业创建和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通过一系列的手册化指导,确保上下标准统一,可考查、可追溯、可评比。

五、模板推广

加强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结合企业总量、规模、分布等具体情况,积极选树各类示范企业、样板企业,通过整合各类型企业中优秀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手册》等资源,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形成可复制的模板,在辖区内同类型企业中推广,以点带面、共同提高。报送的典型企业要有具体的细则内容,操作步骤。6月15日前梳理总结选树各类型示范企业情况和经验做法。(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六、机制建设

为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多措并举的鼓励和推动企业创建和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20xx年年底前,非煤矿山企业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贸行业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实现6户规上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工作目标。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图,根据企业创建和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较好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少年度执法检查频次。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图。(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依据《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xx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省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DB22/T2882—20xx)和冶金、机械、水泥、粉尘、涉氨企业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地方标准、相关国家标准,将归类梳理后的标准提供给各行业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习,为企业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提供依据,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量体裁衣,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风险辨识清单、隐患排查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同时要求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情况建档立册,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定期向应急管理部门上报并备案,推行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认等制度,以点带面。督促相关企业创建和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施工图,12月15日前,对全市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总结。(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矿商贸各类企业门类多、数量大、管理基础参差不齐,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高度重视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工贸企业底数摸排、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多管齐下,不断巩固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法检查。持续加大对工矿商贸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要采取顶格处罚等方式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决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安全监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属地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加强宣贯培训。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类专题培训,切实抓好抓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抓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组织保障

为确保用“五化”机制抓好落实,实现由宏观原则要求向微观具体指导转变。根据省厅总结出的“六步工作法”的具体指引,目的就是把我们的工作做实做细。问题导向搞调研,哪有问题就集中盯哪里,哪里有生产,调研就跟进到哪里,深入一线,问计企业,真正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是针对工贸行业企业,做好工作的前提。牵头制定总方案,就是通过省厅制定的总体工作方案结合工矿商贸领域实际情况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安排,要把总方案做细、做实、做具体。审核把关分方案,就是加强对制定的方案的审核力度,让分方案真正具有操作性,避免上下一般粗,措施简单化。图表任务定清单,就是把审核后方案中的任务图表化、清单化,使任务更清晰、更明确,可检查、可考核,让措施更具体、更详实。指导检查强监管,就是运用线上监管、线下验证“双线”监管机制,“领导+干部+专家”联合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部门责任、任务、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任务、按时限落实到位。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加大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警示、督办、约谈等情况的责任追究。通报问责严督办,就是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坚持严惩重罚、严肃问责。每周统计一次检查情况和处罚结果,每个月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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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非煤矿山病毒防控方案大全


当前正值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我县非煤矿山区域(包含: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等于企业密切相关的区域)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防控工作,保障矿山企业开工复工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方案执行。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1、复工时间要求。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复工时间节点进行复工。

2、人员管控要求。①各非煤矿山企业暂时一律不得安排来自湖北省和重点疫区的管理、劳务、保洁、食堂等所有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工作人员”)到我县,凡各非煤矿山有湖北省和重点疫区工作人员到我县上岗的,相关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②各单位凡有外省份和疫区返金工作人员的,一律由承建单位牵头,根据集中隔离点容纳能力及人员进场计划,分批组织人员返锡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③非重点疫情地区复工工作人员应一律满足“五个条件”:体温正常;两周内无湖北地区旅行史;两周内无湖北人员接触史;无肺炎病例接触史;没有其他疑似症状。非重点疫情地区工作人员复工后,确认无发热等相关症状后,方可进入企业上班。同时,各矿山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暂停招录新的工作人员。

3、出入口及生活区环境管控要求。各矿山企业及其附属生活区只能保留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必须关闭上锁、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合理设置生活区食堂、宿舍、厕所等,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确保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二)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各矿山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项目企业下辖各有关单位,各单位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2、明确各方防控工作职责。各矿山企业负责疫情防控的总体处置、协调等工作,并做好各个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登记,切实做好组织排查、信息上报、隔离观察、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

3、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矿山企业要制定明确、细致、操作性强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责任分工、健康排查、防控物资储备、隔离观察条件、复工计划、人员管理、食堂卫生、每日消杀、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措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上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时应报属地乡镇及村组。未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不得启动开工复工组织程序。

(三)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动态的全员排查工作。各矿山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相应登记信息在上报属地乡镇及村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每日更新。

2、落实日常的个人防护。各矿山企业应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为每一名从业人员配发合格足量的口罩、一次性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并督促按规定使用;对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允许其进入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允许其参加有关活动;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告。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全面提高工地上每一个个体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落实疫情防控日常监测报告。各矿山企业及附属属生活区出入口应设置体温测试点,应每天两次对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对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实行一人一档,做好登记记录。同时,实行“双报告”制度,各矿山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管理,要服从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包括工作人员登记信息、发现疑似病例等情况)在上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同时,报属地乡镇及疾控中心。

4、加强生活区等日常管控。宿舍不得有大通铺,疫情防控隔离期间每宿舍不得多于2人,保持宿舍定期通风、换气和消毒。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并定期消毒;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佩戴合规口罩;改善盥洗条件,给工作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组织工人分批、分散就餐,控制每批就餐人数;食堂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在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家禽家畜进入个矿山企业。

5、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各矿山企业应密切关注本单位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对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并督促就医诊治,按照指挥部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处置;同时,配合乡镇和疾控中心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二、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控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文明施工管控到位

各项目要组织开展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排查,特别是要对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出入口路面保洁、施工围挡封闭、现场裸土覆盖等的自查自改,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坚决落实到位。同时,应强化配齐配全工地的智慧化监控、监测设施,进一步提升在建工地扬尘管控水平。

(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到位

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改闭合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整治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坚决做到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予复工。同时,要围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重点开展好施工现场重要时段、危大工程、预防高坠、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施工起重机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用电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人实名制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要将所有工作人员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同时,要着力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防护知识的培训,提升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并将相应的人员培训记录录入实名制系统。

三、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自然资源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开工复工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专班值守。

(二)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县自然资源局将对各建筑工地开工复工工作,加强统一指导,明确监管流程和工作要点。各建筑工地应运用网络、移动端等多种形式,做好疫情防控复工有关文件精神、实施细则的传达,加强对参建各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要点,确保参建各方落实各项防控责任。

(三)强化开工复工核准备案。各建筑工地在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要求后,县自然资源局逐项开展核查,核查符合要求经批准后,报属地政府备案,方可开工复工。

(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县自然资源局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督促检查,对参建各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主体责任未落实等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对擅自开工、复工或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项目,其参建单位将一律纳入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从20xx年起禁止进入我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自然资源局把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节后开工复工检查的首要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防控到位,并安排专人,对各建筑工地进行督查检查。

(六)建立疫情防控协商上报机制。强化各单位之间的协作,各建筑工地在主动向建设单位汇报的同时,加强与属地乡镇和疾控中心的联系,形成常态化的沟通协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同时,建立信息日报机制,各建筑工地自发文之日起,于每天下午4:30前将《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防控日报表》报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股,联系电话:。

精彩范文 区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1月13日召开的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山东烟台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应急局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严防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爆炸、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对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自查、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严格执法,重点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疫情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市应急局文件要求,此次专项检查以专家会诊的方式重点对11个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4)。

三、任务分工

(一)市应急管理局以专家会诊的方式负责对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

(二)区应急局对辖区内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以外的非煤矿山专项检查。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1月21日至1月25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自下发本方案之日起,立即对照附件4内容,对所有生产系统、工艺环节、作业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对标对表自查整改,并于1月25日前形成书面自查自改报告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48类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重大隐患要逐项建立档案,确保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并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同时报告所在地应急管理局。

(二)专项检查阶段(1月25日至3月30日)。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以外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改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采取约谈、通报、行政处罚等形式推动专项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发现企业没有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上限予以处罚。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控疫情和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最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工作。要统筹兼顾,严格标准,落实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以疫情防控为借口放松标准、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全覆盖检查。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监管执法。要坚持“日调度、周研判”,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力度不降低、效能不弱化、频次不减少。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要及时报送专项检查情况。自1月22日起,非煤综合协调科负责于每周四16点前及时将非煤矿山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明细表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精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推进冶金、机械、有色、建材、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工贸行业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工作。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20xx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迅速传达到各工贸企业。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统筹安排部署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销号制度。同时,各乡镇(街)、各相关管理部门全面掌握辖区、行业内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危险场所、重点岗位及人数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企业台账,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组织召开一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会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会,使各工贸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认识标准、掌握标准、应用标准,切实提高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细化责任、全面开展自查。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全面自查,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全力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在排查过程中如发现自身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辖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处置,及时安排员工撤离、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将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企业完成自查后,编制自查报告报送至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三、强化领导,加强核查。

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行验收核查。在督查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发现或未报告的,应根据重大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责令企业立即采取全面停产或者局部停产等防范措施,并落实整改。针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企业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复工生产,确保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每月21日之前各相关部门需将排查和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报告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加盖公章)。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所有工贸企业逐户建立排查档案,档案中要包括企业的自查报告、执法文书、企业生产车间重点部位的图片等相关内容。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核查工作,并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提出改进措施。(10月30日前完成)

四、严格执法、严厉处罚。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义的认识,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坚持严惩重罚、严肃问责。针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必要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没有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或者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一律依法从重进行处罚,拒绝整改的提请市政府进行关闭。

五、追责问责,严肃考核。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出明查暗访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相关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瞒报漏报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建议纪检部门进行追责。同时,排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工作已被列入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没有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或落实不力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给予减分。

精彩范文 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本


当前,全国部分地区已陆续入汛,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汛期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超前部署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夏季主要多雨区在北方地区,黄河上中游、海河流域局部、松花江流域、南方珠江流域东部可能有较重汛情,全年登陆我国台风偏多。近年来矿山企业曾多次发生因雷电、大风造成的矿井停电、多人被困井下险情,以及洪水淹井事故,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各村(社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时刻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预警信息

要及时掌握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暴雨、洪水、大风、雷电等可能危及矿山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山的信息沟通,发现矿山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山发出预警。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防汛、应急等部门,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每处矿山企业的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及时向矿山企业发送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并督促矿山企业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期间及时停产撤人到位,确保矿山安全度汛。各村(社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根据灾害性天气情况,有针对性地抽查矿山企业落实停产撤人措施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及时撤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汛期安全隐患自查

组织矿山企业认真分析研判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矿山企业重点自查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电)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是否在雨季前及时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是否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对防水闸门进行关闭试验,确保灵活可靠;是否定期检查防水闸墙,疏通泄水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是否全面排查井田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及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对地面塌陷裂缝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极端天气是否及时停产撤人到位、严禁入井作业,严防停电导致人员滞留井下。

尾矿库企业重点自查是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是否进行调洪演算,并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泄流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是否建立应急撤人响应机制,编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响应及时、组织有力、落实到位;是否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

四、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

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山西、湖南、新疆等地接连发生的水害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矿山防治水工作,强化“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按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门的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探放水钻机及配套设备,采用物探和钻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和断层、陷落柱含(导)水性等情况并做到相互验证,发现突水(透水、溃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各类矿井都要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要装备潜水泵排水系统,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并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未查清、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重大水患未彻底根治的,要立即停产。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将各项水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明知有水患仍冒险蛮干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各类水害事故发生。

五、强化值班值守,科学快速应急处置

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潜水电泵及配套管线、应急通信装备等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组织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使矿山管理人员、调度员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熟悉避灾路线;及时检查维护梯道间、梯子间等安全出口,确保安全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确保其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或发现险情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矿山救护队要强化训练,规范使用氧气呼吸器及相关装备、仪器和用品,严防在施救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

六、加强检查,精准开展执法工作

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进行一次全覆盖防汛检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xx年汛期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矿安〔20xx〕45号)要求,组织对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受采空区、老空区水患或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严格精准执法,发现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要立即向上级部门主要领导报告。

【方案精选】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考核时间

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1月15日(具体时间由考核工作组提前通知)。

三、考核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四、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责任落实、隐患治理、监管执法、基础保障等四个方面,以及各镇(街)、有关部门监管(管理)的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五、考核方式及分值

考核实行打分制,按照百分制计分,由年终考核、日常考核、事故指标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年终考核(满分60分)

考核工作组深入被考核镇(街)和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按照《20xx年度区镇(街)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和《20xx年度区行管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后,按比例折算。

(二)日常考核(满分20分)

根据省、市、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督查巡查的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三)事故指标考核(满分20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地区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每1起扣5分,不评定为优秀等次;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危及公共安全的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消防、森林草原火灾的,扣20分,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的,在考核总分中予以加分,加分不设上限:

1.本年度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加2分;煤矿企业集中的地区,煤矿领域本年度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加2分。

2.在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中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或国家部委、省厅局表彰的,加2分;承担国务院、省、市安委会考核巡查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的,每1次加2分。经验做法在区级及以上得到推广的,每1项加2分。组织或参与抢险救援,成功施救减少人员伤亡等有突出贡献的,加2分。

有下列情形的,在考核总分中予以减分,所减分数不超过考核总得分:

1.对于发生事故后未按有关规定或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造成人员伤亡增加或财产损失增大的;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安全生产工作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如:引发群体事件、被地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批评等);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没有如期完成整改的;在考核中提供不真实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每项减2分。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分。

2.对于企业除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没有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外,被纳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区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每户分别减5分、4分、3分、2分。

六、等次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等次,80分以上的可评为良好等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次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危及公共安全的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消防、森林草原火灾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本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或所属行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区直属部门。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实行“一票否决”的其他情形。

七、表彰奖励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对各镇(街)、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考核评定的等次建议,经区安委会审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对20xx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

八、工作要求

被考核单位接到考核通知后,要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

方案范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和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成效,从现在起到12月底,在全区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和百日攻坚提升行动成效,以提升“三个能力”为总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和遏止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设置工作的研究部署,摸清辖区内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和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工贸企业底数,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安全总监设置工作,确保12月底前所有符合设置安全总监条件的工贸企业做到应配尽配。

2.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修订及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管执法,确保辖区所有工贸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率、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完成率均达到100%。二是持续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配置,进一步提高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人员数量比例,加强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安全监管素质水平。三是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四是探索建立与高水平服务机构常态化合作工作机制,通过聘请高水平安全专家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诊断式检查,消除企业系统性安全风险,借智借力,重点培育扶持一批示范企业和一支本地化的专家队伍,强化对区域安全监管能力的支撑保障。五是结合《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东安发〔20xx〕17号)要求,明确工贸行业监管的范畴,摸清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确保企业“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能力

1.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力。一是将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执法检要内容,推动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对执法检查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的,从严从重、顶格处罚。二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9月底前亲自组织全员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三是按照事权划分,9月份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能力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于10月底前完成补考,对连续2次考试不合格的列为重点和“不放心”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2.提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能力。一是全区工贸行业所有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以及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企业,12月底前全部依法设置安全总监。二是设置安全总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工贸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12月底前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培育一批会技术、懂工艺、善管理的安全管理工程师。

3.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能力。一是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作业人员和新入职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二是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是新入职员工应经过车间实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再进入生产岗位,提升员工操作技能。四是严格落实全员隐患排查和奖励制度,提升全员参与企业安全管理,主动开展岗位隐患排查的积极性。

4.提升工贸行业重点作业环节安全能力。一是强化动火、有

限空间、检维修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严格特殊作业风险分析、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防范措施,落实特殊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提升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能力。二是强化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承包商作业资质审查、安全协议签订、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现场检查等承包商作业管理。

5.提升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能力。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融合创建,重点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工贸企业以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引导帮助小微企业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鼓励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争创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是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提升风险超前管控、事故超前预防能力。

6.提升工贸行业重点领域智能化监管水平。企业应大力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加快“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进程。企业要加快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应用,实现“三化融合”,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7.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针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科学高效的应急预案,规范管理,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处置演练。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定期维护保养、改造升级,每年开展不少于10天的人员培训,强化一线作业人员自身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1.隐患整改大起底。坚持问题导向,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整治提升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大起底”,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见底清零,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落实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确保整改过程不发生问题和上级督查检查中不发现新的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对企业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特殊作业、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修订及落实情况、全员安全培训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整改。

2.严格执法检查。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对前期百日攻坚提升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水平低、问题隐患多且同类问题隐患屡改屡犯、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顶格处罚。

3.问题查处零容忍。对工贸行业涉及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失信行为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市场准入、联合惩戒等强制措施,切实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送。要进一步畅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快查处,并及时兑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二)加强警示教育

1.强化“面对面”谈话。在总结前期安全生产“面对面”谈话活动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面对面”谈话,重点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传达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政策文件精神,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督促、再提醒,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修订及执行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外来承包商作业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等情况,提出下步工作建议,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尽责。

2.强化安全宣讲。加强宣贯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并将事故警示教育纳入宣讲重要内容,结合近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研究,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用身边事故教育身边人,确保宣讲活动走深走实。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开发区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工贸行业企业点多量大面广、产业链长、涉及危险作业人数和易发生事故环节多等现状,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不发生事故作为第一要求,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维护好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这次提升行动,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决杜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调度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作为全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调度推进,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同时将工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率、全员安全培训完成率、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将作为重点调度通报内容。

【荐】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全


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系统性思维整体推进和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用两年时间开展全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消除燃气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20xx年9月底前,完成管网安全评估,制定更新改造计划;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使用满30年及以上管网更新;20xx年7月底前,对运行20-30年的管网在安全评估基础上分步完成更新。

(二)完成隐患排查整治。20xx年年底前,完成燃气各类管网、设施、场站、使用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完成违章压占燃气管网集中整治。

(三)完成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县住建局完成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推动城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完善燃气行业制度体系建设。20xx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等方面安全制度建设,健全燃气行业监管体系。

(五)完善农村“煤改气”工程各项手续。20xx年3月底前,完善农村“煤改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运营管理各项手续。

(六)建成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20xx年7月底前,各燃气经营企业建成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实现燃气管网智能化、信息化管理。

(七)完成“三项强制措施”工作。20xx年7月底前,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实现全县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三项强制措施”全覆盖。

(八)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化更新。20xx年8月底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实现智能化更新,实现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手段,对气瓶进行跟踪追溯管理,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

三、责任落实

县住建局要履行指导、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检查督促和具体实施。

燃气经营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县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照具体任务和整改清单,按照要求完成整治。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四、具体任务

(一)加快编制发展规划。县发改局、县能源局等部门会同相关燃气经营企业认真落实《省天然气管网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全县长输管道。县住建局要加快编制或修订地方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凡不符合规划的燃气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围绕油气长输管道巡护、城镇燃气管网管理、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等,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围绕煤矿采空区长输管道管理、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等,制定出台相关标准,进一步补齐制度和标准方面的短板,为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更新老旧管网。建立“条块结合”的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机制。森众燃气有限公司及各燃气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县住建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路线图,对运行满30年及以上的管网强制更新;对运行20-30年的管网在安全评估基础上分步更新;在老旧小区改造时,优先对庭院燃气老旧管网进行更新。

(四)全面清理违章压占。各乡镇、农村“煤改气”燃气经营企业要对违章压占燃气管网及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建档造册,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公安、应急、能源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整治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清理各类违章压占的建(构)筑物,保障燃气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

(五)全面规范建设管理。依法依规全面强化燃气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燃气项目前期管理,严格办理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消防、环评等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燃气运营管理,严格执行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营安全。强化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的整治,严格执行燃气管网保护方案及措施,杜绝野蛮、违法施工。

(六)严格经营许可管理。县住建局要认真落实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制度,行政审批局要将燃气主管部门现场踏勘意见作为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的必要依据,加强与燃气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全面把好城镇燃气企业“准入关”。对未取得或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证》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非法加气站点、非法供气站点、非法倒买倒卖燃气、非法运输燃气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七)全面加强巡检检测。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燃气管网巡检频次,重点对长输管道穿越采空区、燃气管网检修井、燃气管网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燃气管网警示标志标识、架空燃气管网等加强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要强化燃气运行监测管理,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县住建局要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通过增加智能传感器,加强对压力、流量、密闭空间、燃气泄漏等数据监测,实现管网地理空间、运行状态信息动态安全监管。

(八)突出重点环节管理。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长输管道、分输站、天然气门站、储气站、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重点设施场站的安全管理,加大检查维护力度,保障设施安全运行。要强化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加大燃气调压柜、燃气灶具、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燃气切断装置等设施的检查力度。要强化燃气居民用户管理,持续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强化燃气终端用户安全保障水平。

(九)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化、规范化管理。按照住建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xx〕23号)要求,20xx年8月底前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建立气瓶信息库和网络监控平台,采用智能角阀自动识别控制系统,对在用气瓶实行“一瓶一码”,实行气瓶充装与气瓶信息识别网络连锁控制。20xx年年底前,县市场局牵头出台“智能钢瓶置换”具体方案,明确落实政府给予报废钢瓶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县市场局督促落实液化气钢瓶智能更新工作。县住建局联合执法部门对使用非智能钢瓶、掺混二甲醚、超许可范围经营液化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规范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配送环节,加强终端配送人员安全技能教育。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配送人员和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志标识,配送车辆加装GPS和泄漏报警等安全装置。积极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升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更新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住建局负责人、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县市场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统筹做好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负责人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和部门职责见附件1、附件2)。

(二)强化督查指导。县领导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县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点问题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抓好隐患整改。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及燃气企业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办结销号;对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农村“煤改气”工程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农村“煤改气”运行的企业,要制定专门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核发经营许可,确保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合格并依法运营。

(四)强化安全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力度,普及燃气安全应知应会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强化居民用户安全意识,营造全县共同维护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自20xx年10月起,于每月15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及燃气企业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将及时汇总相关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

【精选】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分享


根据区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集中行动成效,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增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质量、安全隐患及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自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为确保会战成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二、重点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和建筑企业。

三、重点整治环节

全面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突出:一是整治临建设施。是否牢固、是否有垮塌和建筑物机械倒塌威胁,应急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用电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要求等;二是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是否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备案、验收、公示等流程,现场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应急预案并实战演练等;三是整治脚手架。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超过规范要求时是否编制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架体稳定、立杆基础、防护、脚手板、杆件通道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四是整治施工用电。是否落实外电防护,是否落实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五是整治高空作业。是否落实临边防护,是否采取安全网、安全带、洞口和通道口以及攀登和悬空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隐患措施;六是整治其它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法人、项目总监和安全员等重点人员履职尽责。

(二)严格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生产风险点公告栏和重点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重点岗位人员知晓岗位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岗前教育、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等;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严格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配备到位;岗位人员能熟练穿戴个人防护装备,能熟练使用和操作应急救援装备。

(五)严格责任追究。为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假重视、假落实、假检查、假执法”问题,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以及在百日会战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依法顶格处罚,采取关停措施,并在全区曝光。

方案范文: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培训是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推进工作方案》精神,推动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主线,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促进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活动,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懂安全”、从业人员“会安全”,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意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技能不强等问题,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全员安全培训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100%;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水平。

三、培训对象和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国防科技工业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盐业行业和食盐专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指导督促工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关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警示教育、应急处置操作等应知应会知识;对于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要结合近几年多发易发事故成因开展针对性培训,包括具体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其他应纳入培训的内容。

五、培训方式和完成时限

工信系统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活动按照市级、县级、生产经营单位三个层面分级分类推进,分期分批进行。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对高危、多发易发事故等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进行优先培训,全部培训于10月底前完成。

市级层面:负责培训相关行业市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县(市、区)相关行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

县级层面:负责推进本辖区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3天。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要求,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合理安排确定。

生产经营单位层面: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负责培训本生产经营单位全部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具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要根据各自实际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课程,保障培训学时,严格考试考核,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抓好技术管理人员、一线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重点人员的安全教育,对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择期补训,确保每名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培训率、应知应会率、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培训活动可以自主开展,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发局要迅速组织发动,调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参训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制定完善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培训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学时、组织考试、方法步骤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可在市级培训教材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增加个性化培训内容。

(二)组织实施。市、县级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分别负责各层面考试试卷出题和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试。培训过程要如实记录,有照片、有影像、有签字、及时归档,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切实做到“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试不合格人数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纳入县市区、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严密组织,确保实效,强化管理,督促到位,要保持密切沟通,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发局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并填报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联络表(附件1),于8月31日12:00时前报市工信局;制定的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方案和培训教材,于9月15日12:00时前报市工信局;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总结,于10月27日前上报至市工信局。

方案范文: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旅行业实际,决定从20xx年5月至10月,在全县文旅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采取超常规手段,全面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由局办公室进行协调。

(二)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旅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农家乐、旅游车船公司、网吧、KTV、文物馆,书店。

四、检查时间

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0月5日

五、检查内容

旅游购物商场、“多合一”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商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的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城市商业综合体内的商业网点、活动场所占用疏散缓冲区域、占道经营。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群租房、旅游购物商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仓储物流等场所超量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半成品等材料。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或压力不足。灭火器数量不足或过期。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指示疏散方向错误。

(六)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入户线路敷设不规范,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未安装火灾报警、喷淋设施和定时继电装置。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持证上岗,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重点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不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电焊、气焊、动火作业等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高层建筑、老旧住宅、门面楼存在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违规住人乱象。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不会引导疏散,用火用电用油安全意识淡薄。

六、工作步骤

从20xx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各旅游企业、景区景点、星级农家乐、网吧、KTV、书店要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整治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10月10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星级农家乐、网吧、KTV、书店等按照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6月底前,各单位将自查自改报告、消防安全承诺书报告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20xx年国庆节结束后,我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是否开展工作部署、内部自查和整改活动,是否建立完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填写消防排查检查记录,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验收发现开展行动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七、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全力抓好落实。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实、排查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活动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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