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超前防范非煤矿山季节性安全风险,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正在推进落实的《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总体方案、审核专项方案、图表任务清单、加强督导检查、督办提示通报问责“六步工作法”,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会诊试”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整顿清退承包能力不足的外包工程队伍,切实解决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混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乱、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存在缺陷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
二、重点排查内容
(一)外包工程施工队伍:重点排查项目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或相关技术职称是否达到要求;项目部采矿、地质、机电等技术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所承揽工程需要;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与项目部或其上级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到位。
(二)露天矿山:重点排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完善落实;采场、排土场边坡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运矿道路是否设置限速等安全警示标志;排土场排土平台是否设置反坡、车档;民用爆炸物品运送、存储、发放、使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三)尾矿库:重点排查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汛期前是否进行调洪库容验算;尾矿库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是否按要求推进安设并接入省级尾矿库远程监控平台等问题。
(四)地下矿山:重点排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完善落实;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重点是建设期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是否按规程要求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采空区是否按设计要求及时处理等问题。
三、组织形式
从20xx年3月底至12月底,时间9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29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重点排查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隐患自查内容。特别是地下矿山对本单位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包括基建施工队伍和采掘施工队伍)的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逐一重新审核,按照《建设项目备案材料》报告报市应急部门备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全部清退;尾矿库企业要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排洪系统质量经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尾矿库,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委托设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整改。
(二)集中排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市应急局将结合季节和特殊时段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特点,采取专家会诊检查模式,对辖区生产运行的非煤矿山企业逐户进行执法检查。4—5月要突出抓好露天矿山、外包工程项目等复产复工、地下矿山防“桃花水”等方面安全大排查;6—9月要突出抓好尾矿库度汛安全大排查。9—12月要重点防范地下矿山火灾、坠罐跑车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大排查。
在市急管理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应急管理局对单班入井超过30人或者井深超过800米的地下矿山,开展“专家会诊”,形成会诊报告后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12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鞠剑锋副局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一处,对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生产运行的非煤矿山企业抽查率不低于辖区总数的2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主线,各非煤矿山深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安全大排查,组织专家力量逐矿逐库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做到非煤矿山自查自改100%、上级企业检查下级矿山和尾矿库100%、应急管理部门督查检查矿山企业100%。
(二)规范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市应急局将强化精准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以高质量执法推动大排查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屡罚不改、屡禁不止”问题。要坚持逢查必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不准上岗。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在20xx年5月30日前没有完成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重新审核的地下矿山、没有完成排洪系统质量检测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三)狠抓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将本次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纳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动态更新。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市应急管理局将逐项建立档案并挂牌督办,确保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要在深入系统分析问题隐患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在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管、尾矿库排洪系统施工质量监督等方面形成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在大排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矿山企业,将进行督办提示、通报问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全面加强我市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系统提升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树立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的思维导向。结合“五化”工作要求,通过指导服务、警示约谈、精准执法的工作方式,推动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二、任务清单
(一)落实监管人员责任。统筹谋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队伍,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实现定人定位定责。以乡(镇)街、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安监站为基础,形成省、市、县、乡立体化模式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格局,确保辖区内所有工矿商贸企业都能纳入到监管范围。3月30日前完成建立工矿商贸监管人员台帐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xx)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工矿商贸企业基础台帐。指派专人负责,实地甄别、校核、完善基础台帐信息,4月30日前完成按照行业类型和专业类型分别建立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基础台帐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严把露天采石场开工验收关。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复产复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抓好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复工验收工作,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复工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工。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或复工后未按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创新日常监管。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企业监管新模式,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微信群。通过微信平台力争实现各种通知要求可以直接传达到企业末端,解决以往政府文件内循环问题;督促相关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推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专业知识普及,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发各类事故警示通报和极端天气提醒等内容;随时调度抽查企业内业材料,抽检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省厅负责搭建工贸行业WELINK信息平台,明确系统信息员负责信息上报和维护系统工作。
另外,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提供交叉互检的机会,组织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到异地的企业进行学习,增强企业经验交流,吸纳其他地区企业优异做法及管理经验,交叉互检后,需要撰写检查情况,总结其他地区企业安全管理优秀做法以及本辖区企业亟待提升之处并出台相关方案在辖区企业进行经验推广,提升管理水平。
(五)全面排查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中所列的3个专项类8个行业类59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方案,认真排查工贸行业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标排查,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全力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针对检查企业要逐户建立排查档案,其中包括执法文书以及对于可能造成重大隐患部位的图片。3月30日前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际,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工贸行业企业现场检查指导手册》规范,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强化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污水处理及酱腌菜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3月30日前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七)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加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执法力度,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作战图集
为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五化”工作法和“六步”工作法要求,制定相应作战图集,明确好责任人、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清单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
(一)制定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区分行业和专业类型,制定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实现挂图作战。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实现对帐销号,未完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月30日前,制定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自4月份开始,每月23日之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排查和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实现按图推进。要采取“干部+专家”的方式,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只查不罚等问题,必要时可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治理施工图。(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三)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施工图。结合本辖区监管企业具体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施工图,实现挂图作战。将严厉打击10类严重违法行为和排查整改48项重大事故隐患贯穿全年,实行“月调度”制度,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五项制度(警示教育制度、督办调查制度、约谈提醒制度、事故通报制度、严惩重罚制度),加大矿山事故督导力度,对发生亡人事故矿山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四、手册指导
严格依据省厅统一印发的《工贸行业企业现场检查指导手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监督检点事项》开展执法检查,依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指导手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依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和冶金、机械、水泥、粉尘、涉氨企业等双重机制建设地方标准,推动相关企业创建和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通过一系列的手册化指导,确保上下标准统一,可考查、可追溯、可评比。
五、模板推广
加强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结合企业总量、规模、分布等具体情况,积极选树各类示范企业、样板企业,通过整合各类型企业中优秀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手册》等资源,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形成可复制的模板,在辖区内同类型企业中推广,以点带面、共同提高。报送的典型企业要有具体的细则内容,操作步骤。6月15日前梳理总结选树各类型示范企业情况和经验做法。(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六、机制建设
为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多措并举的鼓励和推动企业创建和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20xx年年底前,非煤矿山企业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贸行业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实现6户规上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工作目标。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图,根据企业创建和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较好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少年度执法检查频次。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图。(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依据《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xx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省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DB22/T2882—20xx)和冶金、机械、水泥、粉尘、涉氨企业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地方标准、相关国家标准,将归类梳理后的标准提供给各行业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习,为企业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提供依据,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量体裁衣,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风险辨识清单、隐患排查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同时要求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情况建档立册,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定期向应急管理部门上报并备案,推行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认等制度,以点带面。督促相关企业创建和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施工图,12月15日前,对全市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总结。(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矿商贸各类企业门类多、数量大、管理基础参差不齐,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高度重视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工贸企业底数摸排、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多管齐下,不断巩固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法检查。持续加大对工矿商贸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要采取顶格处罚等方式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决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安全监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属地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加强宣贯培训。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类专题培训,切实抓好抓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抓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组织保障
为确保用“五化”机制抓好落实,实现由宏观原则要求向微观具体指导转变。根据省厅总结出的“六步工作法”的具体指引,目的就是把我们的工作做实做细。问题导向搞调研,哪有问题就集中盯哪里,哪里有生产,调研就跟进到哪里,深入一线,问计企业,真正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是针对工贸行业企业,做好工作的前提。牵头制定总方案,就是通过省厅制定的总体工作方案结合工矿商贸领域实际情况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安排,要把总方案做细、做实、做具体。审核把关分方案,就是加强对制定的方案的审核力度,让分方案真正具有操作性,避免上下一般粗,措施简单化。图表任务定清单,就是把审核后方案中的任务图表化、清单化,使任务更清晰、更明确,可检查、可考核,让措施更具体、更详实。指导检查强监管,就是运用线上监管、线下验证“双线”监管机制,“领导+干部+专家”联合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部门责任、任务、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任务、按时限落实到位。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加大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警示、督办、约谈等情况的责任追究。通报问责严督办,就是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坚持严惩重罚、严肃问责。每周统计一次检查情况和处罚结果,每个月通报一次。
近期,等地发生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市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自治县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摆上极端重要的位置,沉着应对,有效防治,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疫情。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疫情防控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县人社局及所属就业服务局同步建立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机构,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上下协同、落实有力”的原则,确保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上高站位,责任上勇担当,义务上树口碑,成效上有贡献。县人社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组长由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县就业服务局局长、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裴宏光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同志兼任。
(二)抓实抓好政策落实。为有效切断传播,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及社会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县人社局组成专班列入县政府防控机构:综合组,由、、王英宾、韩菲同志负责联络;外来人员防控组,由、、、、同志负责联络;社会稳定组,由同志负责联络。局其他分管领导、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深入研读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有关工作精神,进一步细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工作落到一线,切实在措施上见到质量,见到高效。
(三)着实做好当前防控。做好县直部门间联动、系统内上下联动和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认真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统计工作,做到每日调度,每日汇报。对从河北、黑龙江、长春、通化等重点疫区返乡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案,发现疫情疑似情况,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按要求扎实做好人员排查、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防疫期间人社系统各类大型专场招聘会、技能培训班等需要人员聚集的活动全部暂时停办,恢复时间视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县人社系统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强化落实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公众号、电子屏、微信、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媒体、多形式抓好防控引导宣传工作。要树立一线、务实管用思维,充分利用服务窗口、基层保障运行机制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理性对待疫情。与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等部门主动配合实时联动,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要正确处理好节日与工作责任的关系,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提醒宣传干部职工及家人、群众减少外出,科学防控病毒扩散感染。工作中遇有疑似人员等情形,要及时做好自身防控并及时与有关防控专业机构对接。
(五)在疫情防控中创先争优。县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严峻形势,认真落实值班值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和双线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是“民生上的民生”,是“空间上的覆盖,时间上的赛跑”,是上级党组织考验人社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乐于奉献的又一次检验,是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共疾苦、真情感的生动实践。全体干部职工要理清各自责任和义务,领导干部、广大党员要率先垂范,用坚强的执行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感召力开展好工作。要着力强化政治担当,将上级政策第一时间高效落实,将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第一时间、举一反三创造性的落实,广大干部职工要在工作服务中彰显岗位责任、岗位价值。对防控工作中思想不跟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防控举措
(一)对返乡务工人员登记造册。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掌握疫情发生地返回人员情况,对从河北、黑龙江、长春、通化等重点疫区返乡的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上报县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告知疾病风险,指导公众出现相关症状后及时主动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防止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安全措施,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结合农民工返乡特点及当前疫情形势,制定有效措施,严防病毒输入,春节临近,对疫情高发地区农民工返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测、宣传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建议在外务工的人员“过年非必要不返乡”就地过节。
(三)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县人社局要积极配合开展农民工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已制定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组成专班列入县政府防控机构,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防控责任和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疫情监测,确保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如有疫情发生,确保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疾病传播和蔓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成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立足于防大疫、抗反复、打硬仗,积极开展综合防控,细化防控工作流程,强化人社系统内、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提高防控工作效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原则,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属地责任。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落实属地责任。在疫情防控中,都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属地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防控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做好舆情引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感、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出现疫情后,本着依法、及时、科学的原则,每日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信息,做好相关政策、规范解读。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防治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科室(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为落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委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确保政务大厅正常运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政务大厅实际,制定方案,明确防控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一、工作措施
1.做好在岗人员排查工作。统计好驻厅单位和政务分厅春节期间外出探亲访友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有驻厅工作人员春节期间出省、出州情况,尤其排查是否有前往湖北地区探亲、旅游等。凡春节期间离开县域内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登记,并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驻厅各单位和部门要做好隔离人员后勤保障和监督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症状人员及时送指定医院观察,采取专业救治。
2.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政务大厅管理人员和驻厅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后上岗,坚持佩戴口罩,日常做到勤洗手,家中每天至少开窗自然通风1小时;地面、门把手、桌椅、水龙头用84消毒,碗筷、茶杯每天煮20分钟或用消毒柜消毒;勤洗、晒衣服和被褥;保持房间清洁干净;不吃生肉和野味;饮食要清淡,尽量少吃辛辣刺激性食物,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多喝水,多吃含维生素A食物。
3.做好办事群众信息登记。封闭政务服务中心只留政务大厅南门作为人员统一出入口,在政务大厅南门门口设置办事群众登记区,要求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办理各项业务。群众登记要记录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出入省外、州外等关键信息,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办事群众要及时联系疫情领导小组并送指定医院就诊。
4.政务大厅及分厅进行全方位消毒工作,每日早、中、晚各一次,驻厅各单位和部门积极配合。
5.优化服务方式。疫情防控期间,除满足群众基本生活且必须在线下办理的事项开放窗口外,鼓励网上办、掌上办、代办等,减少群众外出、流动时间,提高疫情防护工作的有效性。
6.统一信息上报。每天检查政务大厅和分厅,看驻厅工作人员中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发现上述症状的要及时隔离,并及时上报,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7.关注疫情信息。驻厅各成员单位及各分厅要随时关注大厅的工作信息,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上岗时间、人员调配等事项。
8.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途径广泛宣传。利用大厅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病毒的危害性,形成上下合力,万众一心,联防联治的工作氛围。
9.取消集中用餐模式,中午就餐由大厅指定工作人员配送,在各审批间就餐。食用垃圾由保洁人员统一收集,放入制定地点。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措施。驻厅各部门及分厅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治性、严峻性,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群众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工作方案,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迅速行动,落实责任。驻大厅各部门及分厅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各类人员疫情信息摸底排查,采取网状管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层层落实责任,逐一摸底排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纪律,严格追责。驻大厅各部门及分厅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脱岗、溜岗、延误等失职行为,以及瞒报、漏报、迟报、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政务中心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组织机构
县政务服务中心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驻政务大厅各窗口及各分厅负责人、审批办主任
疫情防控联系人:联系电话:
为全面加强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打造社会公众自我防护、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良好局面,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按上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疫情信息、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监测镇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宣传防护科普知识;对网上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的进行落地查人,依法惩处并及时通知通报情况,有效管控有害信息;承办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工作任务
(一)新闻宣传
通过“幸福”微信公众号、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宣传病毒感染的肺炎等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我镇工作动态、重要公告、重要举措、典型事迹,及时向上报送我镇经验做法,营造群防群治社会氛围,坚定全镇干群信心和决心。
(二)社会宣传
1、各村(社区)要在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各村(居)小组、活动广场等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充分运用微信、微博、QQ等网络渠道和平台推送中省市县官方媒体的防控信息。利用现有的村级广播站、流动宣传车、公示栏等资源以及通过发放宣传单、告知书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预防、及时诊疗、平稳应对。
2、指挥部各工作组要在负责的领域、涉及的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具有行业特点的防控标语,利用户外电子屏、流动宣传车等广泛宣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病防控知识和防护技能。
3、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并运用电话、网络、工作群等方式向职工宣传防控科普知识。
4、其他各部门及各联村工作组要发动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做到到村、到组、到车、到人,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舆情监管
严肃网上宣传纪律,做好网上舆情监测,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病毒感染的肺炎网上舆情动向,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相关谣言,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有序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二)上下联动,精准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努力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纪律,加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准确、权威信息,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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