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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医疗卫生机构防控风险隐患工作方案汇编

2022-01-16
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实施方案要写哪些内容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精彩范文 医疗卫生机构防控风险隐患工作方案汇编,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根据市卫健委转发省《关于开展全省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项制度措施,提高院感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制定区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内容

(一)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

1、查院感防控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查院感防控专职队伍的建设。

2、查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查预检分诊设置是否规范,患者筛查、发热患者登记和引导就诊等工作是否及时、完整、规范。

3、查发热病人全封闭管理制度的落实。院内通道设置是否规范,查发热门诊是否独立设置CT、检验、药房、挂号收费等设备设施,查发热患者就诊信息是否及时上报,查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房是否充足并实行单人单间管理。

4、查集中过渡病房设置。查集中过渡病房是否单人单间设置。查医疗机构患者入院前是否在集中过渡病房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5、查陪护探视管理制度的落实。查住院患者及陪护核酸检测情况。查住院患者陪护是否每天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查陪护、探视记录是否完整、及时。

6、查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落实。院内环境和设备消毒是否规范,查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及时。

(二)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筛查

1、对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并常规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记录。

2、全院环境重点部位监测情况,根据人员接触、流动情况,适度扩大监测区域和密度。

3、加大医院环境中的监测频次,重点部位每周至少监测一次。

(三)医疗机构每日进行院感巡查,发现问题,台帐管理,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四)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培训

1、线上培训。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院感防控内容培训,查签到簿。

2、院内培训。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演练方案及图片、相关院感防控知识考卷。检查组抽考穿脱防护服、“七步洗手法”。

3、骨干培训。查院感督察员组建情况。并充分发挥其感控督导作用,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感染防控能力。

4、现场培训指导。查门诊部、诊所等分散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和现场培训的方式开展感控培训。

三、检查时间:20xx年1月29日至20xx年2月6日

排查范围:区所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督导整改要求:对排查出问题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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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全乡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平安和平建设,现就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将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消除风险隐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风险查找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

1.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明确风险点查找、辨识工作的范围和工作要求,全面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领域、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准、找全安全生产风险点。

2.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本辖区、责任区、监管行业领域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明确安全风险查找的具体依据和标准,并作为基层单位组织开展风险点查找的依据,解决“查什么”“怎么查”等问题,提高发现安全风险的能力。

3.各村、有关单位,要依据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本辖区、责任区及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切实查清风险点的分布情况,摸清各类风险点的底数,并建立完整台账。鼓励运用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安全风险排查,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4.各村、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机制,并负责汇总编制本地的安全风险点清单,录入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筛选、确认提交的风险点信息,并根据风险点变化情况,做好动态实时更新。

(二)建立风险研判机制,科学应对安全风险

1.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体系。各村、有关单位,要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科学评估,综合考虑起因物、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合理进行风险分类,分析风险引发事故的概率和后果,并结合本地区、责任区、监管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风险分级管控提供依据。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等。

2.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常识教育培训。各村、有关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常识培训,提高风险研判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指导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3.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数据库。各村、有关单位,要在风险点信息采集、分类分级基础上,建立每一处风险点的分布、状态、现场管理和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风险管控数据清单。依托全省统一的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风险状况的实时分析和动态管理,绘制风险点空间分布、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

1.加强安全风险预测预警工作。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加强预测预警,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及时督促整治,增强风险管控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2.建立安全风险预机制。科学实行预警分级,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安全风险预警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3.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对各类风险点特别是高等级风险点,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等,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危害因素、风险预防、事故后果、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各村、有关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根据风险发展变化,实时调整预警级别,明确解除预警的条件。

(四)构建风险处置机制,确保风险可防可控

1.针对不同风险点可能发生的后果,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实行风险差异化处置。突出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点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率,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提出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隐患整改,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2.制定事故初期处置的程序和基本步骤,强化一线人员在事故初期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坚持抢早抢小,加强事故初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3.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点和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科学周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技能竞赛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应急救援技战术水平和科学救援能力。

4.按照预案和响应等级,统筹调度救援力量,准确应对险情,科学组织施救,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加强舆情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5.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必备的物资、装备、器材;加强专业化应急队伍建设,经常性组织应急演练专业化培训,提高风险处置的保障能力。结合全镇高危行业分布情况,采取政企共建、企业联合等模式,建设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基层专业救援队伍专业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有关单位,要把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和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有关单位,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村、有关单位,要围绕安全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和处置,分层级、分行业领域组织培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能力。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六项机制”的内涵,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工作保障。镇政府统筹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构建“六项机制”;要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实现数据及时更新,为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提供技术支撑;要配齐配强技术装备,提升发现、防范、处置风险的能力。

(四)强化激励考核。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推动构建“六项机制”。将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方案范文: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


一、评估主体

县卫生健康局。

二、评估对象

(一)纳入《意见》管理,全省20xx年统一派驻贫困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支援人员及与其签订“师带徒”协议的受援人员。

(二)纳入《通知》管理,20xx年以来参加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民营医院对口支援,依据备案时间,截至20xx年12月31日,时间满12个月或24个月的支援人员及与其签订“师带徒”协议的受援人员。截至20xx年12月31日,时间未满12个月或24个月的支(受)援人员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三、评估程序、时间

20xx年11月26日-20xx年11月27日完成。

(一)工作准备(11月23日前)

评估对象:支援人员填写《支援人员评估表》,受援人员填写《受援人员评估表》。对照评估评分细则内容逐项自评工作情况。

受援机构:提供支援受援人员在岗签到及出勤情况、请销假手续、协助评估对象提供“传帮带”九大行动(学习)工作效果、考核评估表、受援人员名单等材料等。

评估组:县卫健局提取受援人员名单;通过信息平台(钉钉系统)查询支援人员考勤打卡、请销假报备、工作量表填报等内容,用以佐证支援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分专业及人员准备支援人员、受援人员《支援人员评估表》、《受援人员评估表》(贫困地区,附件3)。准备《支援人员评估评分汇总表》、《受援人员评估评分汇总表》(贫困地区,附件5)。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

评估组结合实际,可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实、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照《考核评分表》内容,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如因受援机构业务量不饱和等原因导致支援人员无法完成工作量,不予做相应扣分。

片区联络员、驻点负责人、联络组组长在对本人评估评分时回避。

(三)研究建议评估结果(12月2日前完成)。

评估结束后,各考核组集体研究支援受援人员评估结果。

采用“评分制”(百分制)与“评级制”(优秀、合格、不合格)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得分<70分为不合格,得分≥70分为合格。

贫困地区以受援县为单位,由受援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以得分从高到低按参评总人数的40%(四舍五入取整)分别推荐支(受)援人员优秀等次名单。

(四)评估结果公示

12月1日前,各受援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估结果公示。

四、其他后续工作

(一)完成后续支援工作。评估工作结束后,各受援单位要继续加强支(受)援人员管理,督促支(受)援人员圆满完成支(受)援工作,确保支援人员于12月31日前与新派支援人员做好工作对接。

(二)填报《支援人员评估表》。根据最终评估认定得分情况,贫困地区由受援地将《支援人员评估表》、《受援人员评估表》一式四份,层层上报受援市(州)卫生健康委(局)并按相关程序,存于受援机构和人员档案。

五、纪律要求

严格评估标准,严肃评估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评估资料,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对在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一经查实,年度考核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评估期间,省对口办组织专家,对各地评估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巡查。

六、咨询电话

评估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县对口办联系。

精彩范文 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大全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因地制宜、惠民利民的原则,通过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突破现行体制机制局限,整合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统筹管理,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县、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促进我县人才、技术、信息和管理等医疗卫生资源城乡统筹配置,进一步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助力构建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的分级诊疗制度,深入推进医防融合,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向以健康为中心发展方式转变。到20xx年底,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紧密型医共体并达到国家评判标准和省绩效考核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比例分别提高至40%以上和8%以上,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提高到65%以上,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优化组建紧密型医共体

(一)组建方式。根据县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及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组建两个紧密型医共体,一是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涟江街道、羡塘镇、断杉镇、好花红镇、芦山镇、王佑镇所辖12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二是以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濛江街道、明田街道、摆金镇、岗度镇、雅水镇所辖14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形成管理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二)加强党的建设。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医共体牵头医院党委,统一领导县属医院及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县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完成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优化党的组织建设,建立由牵头医院党委统一领导医共体党的建设体系,医共体成员单位党组织隶属牵头医院党委,由牵头医院党委全面组织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强化医德医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推进从严治党工作有序开展。将“三项工程”(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双培”工程、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程)、党委抓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纳入医院党委目标考核内容,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和“五星级党支部”工作,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党建考核内容负责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将党建工作结果列入成员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奋力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断提升。

(三)明确权责。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实行“三不变”,即单位属性不变、人员身份不变、财政投入政策渠道不变,纳入医共体统筹调配管理。牵头医院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党建、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工作,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为基层健康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应配合牵头医院加强对医共体服务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和督导,将传统的对单一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逐步转变为对医共体的监管。

(四)机构设置。为推动医共体人、财、物、信息等优化重组、集约使用,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相关工作机构。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现有内设机构中分别加挂相应医共体工作机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财务、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药品耗材、信息系统、后勤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和统筹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医共体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医共体实行“七统一”管理

县委县政府对医共体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医共体牵头医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年终考核和任期考核内容。县卫生健康局对医共体实施行业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具体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医共体按照“三不变”要求,实行“七统一”管理。

(五)统一行政管理。制定清晰合理的医共体治理架构,建立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理事长,牵头医院班子成员、医共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工代表等人员担任理事会成员的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履行医共体区域内医疗、公共卫生、高质量发展等办医责任,部署落实各项工作。理事会办公室设在牵头医院。充分赋予医共体内部事务由理事会负责自主运营的权力,制定完善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医共体的运行管理,激发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六)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在编人员身份不变,实行“总量控制、统筹使用”的原则。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管理。在保证医共体内成员单位人员总量不减的情况下,实行医共体内人员统筹调配和统一管理,促进合理流动,医共体要建立健全内部人员定期轮岗长效机制,组织优秀后备骨干派驻下沉,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加强乡镇专业技术骨干到牵头医院轮训,促进技术和管理人员上下双向流动,切实提升基层服务和管理能力。医共体内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职称待遇不变。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负责人的任免、内部人员的调动,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后按程序提交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将优秀医务人员下派到医共体成员单位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帮扶,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计入职称晋升前服务基层工作时间,并将下基层指导情况纳入对其考核内容及晋升职称挂钩。鼓励牵头医院的高级职称医务人员退休后到医共体成员单位继续服务。

(七)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分级分户核算。明确资产调剂、调拨和共享共用机制,以及收入确认、成本分担和医保结算等由牵头医院统一负责。县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对医共体财务办的监管、指导。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所有设备、固定资产、药品等在7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后统一归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加强医共体内部审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八)统一服务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医共体要明确和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明确县、镇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落实基层首诊。急危重症患者直接到牵头医院集中救治,实现急慢分治。制定完善转诊指导目录,建立完善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的向下、向上、向外的有效分级诊疗转诊管理办法,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牵头医院承担成员单位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质控和监管,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服务质量的同质化。医共体要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下沉为抓手,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医共体制定统一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和指标,统一培训,统一部署和落实。牵头医院要通过下沉医疗专家门诊坐诊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并将指导情况纳入对其考核内容。坚持医防并重、推进医防融合,发挥医共体优质医疗资源统筹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九)统一药械管理。医共体设置药械办,推行总药师制度,开展药械统一管理工作。以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集中带量采购的医保药品及医用耗材为基础,在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械房,保障基层药械供应,制定统一供应目录、集中竞价、联合采购、统一价格、统一带量采购配送(各医共体成员单位在牵头医院规定的时限内报送采购计划)、统筹支付,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统筹药事管理。成员单位间实行处方、药品品种延伸,加强用药衔接,提升健康服务的质量和连续性。经审核批准使用的院内制剂在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调剂使用。

(十)统一信息互通共享。医共体要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统筹开展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医共体上下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技术支撑。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就医流程,落实网络安全互通,系统互联,推进互联网诊疗及远程病理诊断、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等功能的应用,推动检验检查结果数据共享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十一)统一绩效管理。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要以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方面为重点,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对医共体实施成效考核,并强化结果应用,推动管理、责任、服务、发展、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对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人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县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发〔20xx〕64号)执行。

医共体内围绕功能定位、工作落实成效,制定统一的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各成员单位加强自我管理、完善内部分配,本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临床公卫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实行成员单位二次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绩效结果与医护技管等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职务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府办发〔20xx〕65号),切实落实“两个允许”激励政策。

四、分步发展促进基层服务能力逐渐提升

(十二)合理规划,分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根据区域、人口、交通等因素,围绕各成员单位服务功能定位,合理规划,以优先建设区域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重点,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具备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急危重症判断和初步抢救能力,逐步培育向二级医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慢性病、老年病服务能力,能提供社区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乡镇卫生院具备基本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门急诊服务。通过分层次分步发展方式推动全面提升。

(十三)夯实网底,促进医防融合。医共体服务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服务团队,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就医引导、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团队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基础统筹共建,切实掌握网格内居民及辖区重大疾病、慢性病等居民健康情况,做到抓重点、有统筹,切实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和质量。鼓励不同医共体间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竞争、科学发展的机制,保障患者就医自主选择权利。

五、保障措施

(十四)强化党委政府主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好花红镇、摆金镇等镇办和部门为成员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决策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加强人事编制、财政保障、医保政策等方面协同推进,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十五)强化保障加大投入。县人民政府要保障医共体内各个医疗卫生机构原政策原渠道足额财政投入,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等方面的财政投入。

(十六)探索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改革。县医疗保障局加大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力度,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符合条件的紧密型医共体内改革建立“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打包支付机制,激励医共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分级诊疗。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确保参保群众能够及时报销。引导基层首诊、向基层转诊,促进医共体内外分级诊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就医成本,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十七)强化监督和指标评判。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要强化对医共体的领导,按照《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xx〕12号)要求,加强指标监测和督导指导,及时查找问题、分析解决,推进医共体建设达到评判标准。县卫生健康局及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共体医疗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等事项的监督管理,保障其规范有序有效运行,加强风险防范和指导,对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整完善方案阶段。调整制定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宣传动员、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第二阶段:启动实施阶段。完成医共体成员单位清产核资、紧密型医共体决策制度、流程、工作章程等制定,完成内部机构设置,建立完善医共体内部章程、各项统一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医共体不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运行机制并进入正常运行,逐步形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运行有效的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

【方案精选】应对病毒医疗保障防控工作方案模板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我省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坚决做好我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市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级别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1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疫情的决策部署,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我市医保领域开展疫情应对与救治保障工作,特成立市医疗保障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对与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下设三个业务工作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市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沟通联络,掌握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有效应对。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任务分工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成员:

负责紧急会议组织,相关材料准备,舆情关注及应对;负责值班值守人员安排、综合信息汇总报送及疫情应对后勤保障等工作。

春节假期结束后,全局职工需每天填写市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健康情况日报表,全面掌握干部职工假期外出情况、返程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动态信息,特别是返岗前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情况,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具体工作负责人为常晖、刘洋。

2.医药服务组

组长:

成员:

负责组织落实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对疫情决策部署,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按上级要求应对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应对疫情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按省市要求,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对防治疫情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招标采购。

3.待遇保障信息统计组

组长:

成员: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应对疫情待遇政策,指导救治定点机构及时开展结算项目维护、救治费用报销、医保基金及时预付、拨付,异地患者费用结算及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

四、任务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医保部门要求,认真落实我市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形势,结合实际,及时落实好疫情防控所需的各项医疗保障工作。

方案范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行业抽查、聘请省燃气专家的办法集中力量开展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燃气门站、气化站、储配站、加气站、管网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对天然气门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应急调峰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装站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开展情况,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情况;对地下燃气管网设施排查,检查老旧管网安全防护情况,建筑物占压、与其它市政管网交叉、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处理情况,第三方施工管控措施落实和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尤其对这次暴雪冰冻灾害导致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排查情况。

(二)排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等环节安全情况。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和非企业自有钢瓶充装使用;对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的排查,检查使用环境条件,操作人员必要的安全常识、基本技能及处置突发问题能力情况;防止不合格燃气燃具流向市场。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检查,了解燃气安全常识及开展情况。

(三)排查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重点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尤其是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以及餐饮场所、医院、学校、宾馆、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天然气管道、设施设备、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风设备、燃气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对城乡居民住宅、城乡结合部老旧平房、棚户区、出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宿舍等区域燃气用户的排查,加密检查频次,加快设施改造,加强安全宣传。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群体瓶装液化气用户的检查提醒,及时协助更换阀门、软管等燃具灶具。认真排查用户室内燃气、炉火双火源同时使用,卧室、浴室与燃气用具安全区不隔离等问题。

(四)排查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做到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应急力量配备情况,要求企业抢险救援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应急机制建立情况,建立起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经过相应培训,能够协调处理突发事件。通管道燃气的乡镇,企业也要结合农村用气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配备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抢险救援车辆和相关设备。

三、方法步骤

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住建局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将组成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对燃气企业、各类用户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中旬前,各燃气领域企业要根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形成横向责任明确、纵向工作到底的责任机制。各燃气领域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2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抽查的步骤,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梳理总结阶段。20xx年2月中下旬,各企业在加强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情况,查找燃气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分析报告,做好下步“补短板”的准备工作。各企业要对本行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合力推动。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城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防止用户端发生燃气事故。

(二)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行为,形成大抓排查整治的声势;结合入户排查加强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农村燃气用户要采取接地气的方式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认真总结,加强整改。各燃气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拿出具体措施,集中整治。

精彩范文 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医疗美容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卫健系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疗美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省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提升政务服务和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任务

1.加强机构审批监管。单位或个人申请举办医疗美容机构或医疗机构申请开设医疗美容科室,必须按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办理或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相应诊疗科目核定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把“准入关”,对医疗美容机构(含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人员、设备等基本准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对达不到基本标准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注销。

2.加强违法行为查处。综合执法监督所应设立医疗美容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加强线索收集,落实网格化、属地化监管,严肃查处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移交的生活美容机构、其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严肃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师超范围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医疗美容机构许可、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将违法犯罪的机构(个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杜绝零办案。

3.加强广告监管。医疗美容广告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医疗美容机构的医疗美容服务广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审核,仅限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对未经批准和篡改广告审查样本或证明文件内容违法医疗美容服务广告的医疗美容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4.健全监管执法机制。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

5.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积极培育医疗美容相关协(学)会等行业组织发展壮大。各级医疗美容相关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相关团体标准的制度修订和宣贯落实工作,推进行业自律制度化。

6.形成部门合力。网信、教育、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是本次专项行动的成员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起部门间联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部门整体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要求

20xx年7月17日、12月1日前,区卫健局综合执法监督所分别将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和总体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电子版及附件4报送区卫健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区卫健局综合执法监督所将附件2、3汇总后,报区卫健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处理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做好内部综合协调和外部工作联动。

(二)加强检查督导。区卫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适时对我区及相关部门专项工作进行抽查,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宣传医疗美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警示信息,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方案范文: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委〔20xx〕5号)和《省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xx〕1号)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全风险,推进我县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本质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全,持续推进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责任体系,提高全监管能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切实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全风险,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全。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机制

1.完善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县委会交通运输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农业(农机、渔政)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要健全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责任制,加强辖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工作。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全、管业务必须管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水上运输和渔业企业认真履行全生产主体责任。[20xx年7月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综管办、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交通运输、海事、渔政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商渔船交汇密集区、事故多发水域的巡航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期间不按规定值班瞭望及正确显示灯光信号等行为。督促商船采用全航速谨慎航行,及早采取避让措施,严厉打击船舶超航区航行、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以及渔船不在渔港水域、渔港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渔船锚地、停泊区停泊和不按规定显示渔船信号、妨碍或者随意横越航道、抢越货船船头、强挂强绑货船行驶等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或者作业全等行为。[20xx年11月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上级部门部署,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和捕捞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商船航行停泊作业全监管。县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进一步加大通航水域巡航巡查力度,加强海事协同管理平台、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信息系统应用,强化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以“四类船舶”为重点,加强运输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全监管。加大船舶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查船舶超载、冒险航行、最低全配员不足、船员值班脱岗、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运输船舶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开航前自查、进出港报告等管理要求,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船舶全管理责任,严查超航区航行、超许可范围经营、非法运输等行为。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20xx年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4.加强渔业船舶全源头监管。县渔政管理机构要加强渔业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渔业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高危渔船的登检频度和执法力度,严防“人证不符”等现象。及时更新渔业船舶、渔业船员信息。加大渔船减船转产力度,加强渔船救生消防设备配备。严厉打击“三无”渔船非法捕捞。(20xx年11月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渔船检验工作,严格执行渔船检验制度、规范和程序,完善检验台账、档案。严格履行渔船建造或改造审批程序,未经许可的建造、改造渔船不予检验。突出渔船救生消防、通信导航等全设备设施检验,存在缺陷的不予签发或签署渔船检验证书。(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从业人员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

5.压实落实企业(船东)主体责任。要全面开展企业(船东)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部门要督促企业(船东)落实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全管理制度,依法提取、规范使用全生产经费,推进水路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鼓励其他经营企业(船东)投保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船东)要按照规定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岸基全管理人员和船员,保证各项全管理制度在岸基和船上有效执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全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加强通信导航设备使用、锚泊值班、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水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水上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要重点加强航运公司全管理体系审核和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航运公司全发展。[20xx年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全警示教育。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编制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典型问题曝光,做好执法案例和经验典型总结并报送县委会办公室。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利用执法船艇、港口码头等阵地,采取水上全志愿服务、讲座、宣讲、播放警示片、“商渔船长面对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水上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完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加强危险水域识别、排查和全警示,开展水上救生和防溺水演练,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水上全的良好氛围。[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教体、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化“水上交通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水上全意识和能力。[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控。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企业和船舶严格执行船员配备和适任管理规定。严格船员考试组织与管理,加快推进船员远程考试,探索多元化船员考试方式。严格船员培训质量,按照“属地负责、片区统管、便利高效”原则,引导船员培训机构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强化船员培训开班审查和过程监管,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严格船员证书发放管理,积极做好“一类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核(补发”、“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核(补)发”等事项权限下放后的衔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xx年底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加强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和换证监督。强化渔业船员培训过程监管,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渔业船员考试、换证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证现象。规范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船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20xx年底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三)加强重点治理和水上搜救能力建设。

8.开展内河船舶涉海运输专项整治。聚焦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切实压实水运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各地要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船”的要求,组织对辖区船籍港登记船舶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及时召回涉海运输内河船舶,切实防范事故风险。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整治内河船舶涉水运输乱象,坚决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20xx年6月底前完成,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9.实施水上无线电秩序治理。聚焦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易发区域、易发船舶以及易发时段,结合水上巡航、现场监督等方式加大船舶信息核查力度,严厉打击为逃避海事监管故意关闭AIS信号、篡改或冒用无线电台识别码、擅自改造船载无线电设备、恶意实施信号干扰等突出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船舶法定证照配备不齐、“一码多船”、“一船多码”、非法占用频道、违反通信秩序等突出问题。对严重违反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导致发生事故或险情的船舶、船员,通报船舶所属航运公司和船籍港管理机构。对拒不配合检查、整改、故意逃避海事监管的从重处罚,并列为协查船舶,情节严重的移送公机关追究相关责任。[20xx年底前完成,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10.完善行蓄洪区运用过程中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县水务部门要完善行蓄洪区运用预案,将行蓄洪区运用过程中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制、联动等纳入预案管理内容,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行蓄洪区运用预案落实水上全防范措施。县防汛指挥机构、水务、交通运输部门应建立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强化航道巡查检查力度,加强危险区域通航限制,确保水上交通全。[20xx年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水域全监管和乡镇自用船舶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编号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全隐患。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对私自进入管辖水域活动的要联合公部门严肃查处。[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集团、县公局、县应急管理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指导,各乡镇、开发园区负责]

12.加强水上应急救助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县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宣贯落实情况评估,进一步完善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加强水上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建设与管理,实现巡航执法救助一体化,强化搜救经费保障。联合“蓝天救援队”等搜救志愿者队伍,宣传、表彰搜救先进,创新搜救文化,培树搜救品牌。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水上搜救能力。[20xx年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13.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海事管理机构要依法依规对商渔船碰撞事故开展海事调查工作,健全商渔船碰撞事故联合调查机制,涉及渔业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要联合渔政部门共同调查。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开展警示教育,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深化水上交通全源头治理。[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问责。按照规定严格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对涉及亡人的全生产事故要坚决做到“四不放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司法移交程序;对肇事逃逸和关闭直接关系全生产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及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加大水路运输和渔业船舶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典型曝光和行政处罚力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突出事故教训汲取。对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较大及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逐条评估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重大风险隐患拖延不改等行为,依法依规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水上交通全管理工作不力,重大全风险、隐患整改不力,发生较大以上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生产全事故的,由县委会牵头实施全生产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辖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到尽职履责。[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县交通运输(公路、邮政、水上和城市公交)和渔业船舶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形成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监管合力,提升水上交通全保障水平。[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全管理条例》《省水上交通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等水上全法规的宣贯,将其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结合“全生产月”“全生产庐州行”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宣传,引导水上经营活动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经营、规范生产,促进水上交通全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全风险有效防控。[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考核督导。县委会将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各乡镇、开发园区及有关成员单位年度全生产考核内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督导,经常性开展过程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荐】公立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合集


为加快我县疫苗接种工作进度、强化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我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xx〕11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县要求,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设置疫苗接种点

目前我县现有的疫苗接种点4个:县妇幼保健院、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万安卫生院。

现新增疫苗接种点18个: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心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镇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

后期根据肺炎疫苗接种实际情况增设临时接种点。

二、落实新增接种点设置的有关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应至少设置5个及以上接种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至少设置3个及以上接种台。

2.各医疗机构接种点应根据《疫苗接种准备工作方案》,尽快启动接种点建设,做好接种场所选址、冷链设施配备、疫苗全过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等。接种场所要与患者临床救治区域分开,尽量避免与潜在感染和损害风险科室共处一个楼层或共用出入口通道。接种区域要合理分区,流程标识清晰,实现单向流动,避免人员交叉往返。

3.各接种单位成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分头负责,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所有新增接种点在3月25日前投入使用。

4.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开通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新账户。各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按照《疫苗接种组织与信息报告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和数据管理等工作,实现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录入、上报、追溯和管理等功能。严格按照《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方案》要求,妥善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承担对口保障任务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同步落实新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临时接种点驻点人员、设备和药品等保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疫苗接种岗前培训工作

县卫健局将在3月17日组织新增接种工作人员上岗前各项培训任务,负责接种的医护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并且接受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肺炎疫苗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分片包干工作

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分片包干工作,其中县医院负责南片及中片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古楼、、莲塘、临江、、、水北、万安、永兴)共12家医疗机构的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县中医医院负责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北片基层医疗机构(、、、盘亭、仙阳、忠信)共8家医疗机构的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

(三)疫苗接种医疗救治工作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分片包干区域基层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

2.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成立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片区要设置最少一名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

3.设县医院为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定点医院,承担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工作。县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要成立院内急救专家组,并随时待命。

4.县医院、县中医院在县卫健局组织的新增接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的基础上要组织分片包干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并考核。培训和考核的相关材料要于3月25日前报送到县卫健局医政股,邮箱:,联系电话。

5.县医院、县中医院要向分片包干的基层医疗机构派出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安排固定120急救车,畅通转诊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为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提供医疗救治保障。

(四)疫苗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各接种点要落实接种后留观和随访服务,加强接种后注意事项告知和提示,做细接种后反应的就医指导工作,引导出现接种反应的患者到县医院就诊,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

(五)疾控部门工作要求

县疾控中心要负责新增疫苗接种点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评估,确保每个新增疫苗接种点设置、冷链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接种人员培训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六)强化县级院感督导员工作制度

县级院感督导员要在原来院感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增疫苗接种点的院感督导工作,对在院感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医疗单位要及时反馈到县卫健局。

四、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指导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各疫苗接种单位及医疗救治保障医院要强化责任担当,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手抓、亲自抓,严格落实疫苗接种有关规定,要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谨防针尖大的窟窿漏进斗大的风,确保疫苗接种工作不出差错。

2.强化监督指导。一是县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新增疫苗接种点各项设置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二是县卫健局将不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督查,对各医疗机构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3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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