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提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全街道“农旅融合”发展规划,以基础设施改善为抓手,以综合整治为手段,以长效机制建立为根本,推动村庄清洁由点上示范向面上推广,实现村庄清洁,家园干净,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并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全力打造“水更清、天更蓝、村更美的街道。
二、具体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坚持“属地化、网格化、常态化”和“街道主导、村组主抓、村民参与”的原则。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建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各村要领会重点,抓实细节,统筹安排环境卫生工作,扎实推行“六个坚持”,实现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提升。
(一)坚持“主题党日”抓重点。充分利用党员固定日活动,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固定党日活动议程,组织党员深入组户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动员,集中整治环境重点区域脏、乱、差,集中清理卫生死角。
(二)坚持“先锋带头”掀热潮。积极开展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先锋行动,一方面主动带头整治本家户内卫生、美化亮化房前屋后;另一方面义务对辖区乡村道路、村内主干道两侧、沟道等堆存的垃圾、渣土和废弃物进行集中清理,并主动联系3户以上群众进行包抓整治。通过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掀起人居环境整治热潮,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带来的生活变化。
(三)坚持“积分兑换”提思想。牢固树立“小积分发挥大作用”的思想,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村上公益劳动、整治户容户貌、争当卫生示范户等获取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物品的方式,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促使变“被动整治”为“群众自觉”,推动形成“讲文明、爱卫生、树新风”的良好生活风气。
(四)坚持“村规民约”树新风。把环境卫生条例编入村规民约,使群众能够在民主议事中相互监督,促使群众提升爱护环境的意识,激发广大群众投身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坚持“公益岗位”明职责。各村选聘的保洁员优先使用各类村级公益岗人员。公益岗人员工资由街道办统一发放,各村若雇佣其他保洁员工资由村级承担。保洁员实行“街村双重管理,以村管理为主”,各村与保洁员签订协议,对保洁员定岗位、定路段、定责任、定标准。
(六)坚持“激励奖罚”促长效。建立激励奖罚制度,实行“村组月评比、街道季奖评、年终总考核”机制,推进示范点、示范户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村民的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对在评比中发现特别差的村、组、户,由街道纪工委对相关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组负责人进行谈话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由街道纪工委严肃问责。切实通过健全规章制度,推动作风转变,保障打赢、打好“净美街道”攻坚战。
三、奖罚措施
精准运用“街管、村建、户评”的“以奖代补”制度,按照村级负责“点、面、线”(村级示范点、村庄面貌、公路沿线);村民小组负责“畔、渠、口”(沟畔、水渠、路口);辖区农户、个体户与企事业单位负责“三内外”(院内外、屋内外、生产区内外)的区域划分。定期对村、组、户进行评选,按照评选结果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按季度及时发放,村集体奖励鼓励资金作为村级环境卫生运转经费。
卫生示范户:每月由村民小组向村委会推荐卫生示范户名单,村级评议组每月开展一次户评比活动,按照考核评比细则,每村每月评选卫生示范户户数不超过本村常住户的5%,所评示范户本季度内不能重复。将所评选户报于街道派出本村督查组处,由督查组核实后将达标的农户上报街道办,街道办给予100元的奖励,街道办按季度发放奖励资金。
卫生先进组:村级评议组每月开展一次组评比活动,对在每月评议中整治效果明显、保洁良好的村民小组,9个及以下村民小组的村评选1个卫生先进组;10至15个村民小组的村评选1个卫生先进组和1个卫生优秀组;15个以上村民小组的村评选1个卫生先进组和2个卫生优秀组。将所评选的卫生先进组每月底前报于街道派出的督查组,由督查组将核实达标的村民小组上报街道办,分别给予获得先进组与优秀组的村民小组组长200元和150元奖励。
最美乡村评选:由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最美乡村”评比活动,按照“优秀(3个)、良好(5个)、一般(6个)”的等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奖励;获得优秀等次的村,给予村级主要负责人奖励1000元,获得良好等次的村,给予村级主要负责人奖励500元。
年终考核:街道办年终对各村进行总考核,考核主要依据为每季度评选情况,同时结合各村区域、人口、面积等因素,对各村进行综合考核排名。按照排名给予村集体奖励资金,以奖代补。前三名为第一方阵,每村奖励10000元;第四名到第八名为第二方阵,每村奖励8000元;第九名到第十四名为第三方阵,每村鼓励补助5000元。
对于连续两个季度评选最差的村,年终不予补助资金,街道纪工委对村级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对于长期卫生特别差的组,包村领导责令村组负责人专项整治,不如期整治或整治无效果的,街道纪工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对于辖区企业单位和个体户不按照“三内外”责任划分保持卫生清洁,影响村容村貌,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停业整顿。对于长期环境卫生较差的农户,由村两委会成员包抓整改,对于有行为能力但屡教不改仍处于脏乱差,重点整治对象期间不得纳入为低保、优抚、临时救济等救助对象,同时在村级红黑榜进行公示。
四、组织保障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督导和季度评选工作。村级评议组由各包村领导、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监委会成员组成。街道评议组由党工委会议确定3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2名人大或政协代表组成,每季度评选一次,入村进行评议。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督导,对发现行动迟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村和不担当、不作为、不在状态的村组干部,视其情形精准运用“三项机制”、“四种形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收官之年,中央明确提出,将其作为国务院大检查和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特别是省委主要领导对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8月25日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保障“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学好用好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牢固树立“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建设理念,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百日攻坚”实施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至12月10日,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对我处的农村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攻坚。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效。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全域第三方治理。以农村生活垃圾全域第三方治理为平台,社区每50户、省乡主干道沿线每2-3公里、河道两岸每2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足额配齐保洁员,并建立完善长效保洁监督机制,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散落外溢、长期堆积现象,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逐步提升全域第三方治理质效。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运用兄弟单位试点成果,探索形成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有效模式,初步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运行体系,力争到20xx年底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在我处普遍推开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牵头部门:处环卫办、处农办;责任单位:德成社区、绿苑社区)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农村旱厕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旱厕的权属性质、功能用途和群众的改厕意愿等情况基础上,分门别类予以拆除、行户厕改造或异地改建,彻底改变分布不均匀、环境不整洁、行为不文明的现状,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水平和公共文明程度。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造。通过合理选择适宜技术和改厕模式,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有序推进乡村公厕建设。按照《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驻地和集中居住1000人以上村庄应有一座公厕”的要求,根据现行我区工作体制,有序梯次推进乡村公厕的建设,20xx年全处完成1座乡村公厕的新改建任务。(牵头部门:处卫健办、处农办、处城建办、处环卫办;责任单位:德成社区、绿苑社区)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农村村(社)点生活污水治理。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分类推社区庄污水治理。重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开展农村村点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模式,在近年来实施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基础上,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指导具备条件的社区全面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同时,切实做好面上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确保不出现污水横流现象。(牵头部门:处城建办、处农办;责任单位:德成社区、绿苑社区)
(四)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按照“拆得干净、整得有序、建得美观”的原则,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行动。“拆得干净”:危旧房、废弃猪栏牛舍、旱厕、违章房等有碍观瞻建筑进行大力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整得有序”:对农户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现象进行大力整治引导,实现杂物堆放规整有序;对电力、有线电视、通讯等管线乱拉乱挂现象进行大力清理整治,实现通村入户管线集束有序,有条件的社区可以进行管线下地改造。“建得美观”:拆除有碍观瞻建筑后的场地,通过建立“三园”(花园、菜园、果园)、布设健身器材等方式加强整理利用;对房屋拆除断面进行适当墙体美化改造。其中20xx年9月底前,要重点加大对农村有碍观瞻建筑的拆除力度,11月底前要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大拆除后建筑垃圾清理和场地整治改造力度,12月底前确保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提升。(牵头部门:处农办、处城建办、处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德成社区、绿苑社区)
(五)加快编制完善村庄规划。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村庄规划重点,科学划定村庄整治类型,突出本辖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结合扬子洲地区当前发展形势和未来规划定位,在符合国务院20xx年规划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规划编制。配合区相关部门分批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应编尽编。(牵头部门:处城建办、处农办;责任单位:德成社区、绿苑社区)
(六)着力提升主要通道沿线环境。按照“整到位、建到位”的思路,大力开展主要通道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对辖区路、北江路沿线居住点环境进行整治。“整到位”:对辖区路沿线农村管线乱挂、房屋乱搭、坟墓乱葬、杂物乱堆、杂草乱长等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有条件、有需求地要进行房屋美化整治,不断提升我处农村主要通道沿线环境面貌。“建到位”:大力开展乡村破损道路的修缮管护。统筹推进部分主干道沿线美化、绿化、彩化。(牵头部门:处农办、处城建办、处城管中队、处民政办;责任单位:德成社区、绿苑社区)
(七)加快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五定包干”责任,依据社区分类定位,定管护范围、定管护标准、定管护责任、定管护经费、定考核奖惩,着力构建覆盖我处社区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管护网络,基本建成“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社区环境长效管护机制。20xx年9月底前,我处将按区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向社区下拨不少于5万元的长效管护经费;依托居民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引导农民群众做好门前三包、交纳保洁费、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推动村庄环境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年底全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处环卫办、处农办;责任单位:德成社区、绿苑社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5日前)。处、社两级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攻坚合力,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2月10日前)。各社区、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各项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考核奖补,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同时系统总结“百日攻坚行动”成果,积极探索建立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运行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百日攻坚”行动由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实施。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及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社区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统筹抓好方案制定、资金筹措、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合力。实行处级统筹、社区主体、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科室骨干具体负责。社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时限安排、步骤措施等,集中时间、力量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相关部门要驻社区督导,并和社区干部一起,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等基础性工作,尽快掀起攻坚热潮。
(三)加大资金投入。我处会加大对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财政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确保资金投入与社区及相关部门工作需求相适应。积极争取区财政专项奖补金,具体奖补办法和奖补金额依据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政策执行。
(四)注重宣传引导。社区要迅速召开社区干部和群众参与的动员会议,组织宣传队进村入户,采取发放宣传画、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全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处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推广工作中出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并曝光发现的突出问题。处社两级要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五)加强督查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纳入20xx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国务院大督查的重要内容。处里将把此次集中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内容,并将专门制定考核验收办法,评出等次。处里将采取每月一督查、不定期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切实加强跟踪督导,督促推动社区集中提升行动的推进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372号)精神,促进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四带一自”产业支持,着力在园区建设水平、主体带动效果、自种自养收益和产业发展质量上提升特色种养业,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和脱贫户稳定增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全县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80%以上(基数为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省级标准自种自养脱贫户1600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1200户以上,为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的园区18个以上,发展“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的出列村3个。
三、扶持对象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对有劳动能力,在本县范围内自主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并通过验收的或符合本实施方案奖补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给予奖补。同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了多个符合奖补条件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可以一并申报,每户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4000元。当年已享受过财政奖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行政村。对符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内的村(包括出列村和一般村),其建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园区,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到村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三)带动主体。对通过股份、订单、劳务和租赁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村集体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四、扶持标准
(一)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奖补
1.种植类
(1)种植大棚蔬菜(包括瓜类、蔬菜等)1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2)种植露地蔬菜(包括瓜类、水生蔬菜等)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人均种植0.6亩以上中药材,一次性补助1000元。
(4)新建钢架大棚1亩以上,并种植蔬菜、瓜果的,一次性补助4000元。
2.养殖类
(1)当年养殖肉禽100羽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2)当年养殖生猪3头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当年养殖肉牛1头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4)当年养殖肉羊6只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5)精养鱼塘3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6)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7)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3.林业类
(1)木本油料林:人均种植0.8亩以上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作物、林业产品。
(2)苗木花卉产业:人均培育0.8亩以上苗木花卉或林业产品。
(3)果树:人均种植0.8亩以上果园(鼓励发展葡萄、桃、无花果等)。
(4)林下经济: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
符合上列(1)(2)(3)条件之一或同时发展达到人均0.8亩以上,林木保存率80%以上,抚育管理良好的,历年林每亩补助400元,新增林每亩补助1000元(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符合林下经济条件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但不得与上列(1)(2)(3)以及种植业、养殖业补助项目重复享受。
4.休闲农业类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视为达标并奖补1000元:
(1)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能力。
(2)每户人均经营果园、茶园、菜园等0.5亩以上采摘园,或人均经营鱼塘1亩以上垂钓园。
(3)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5.其它类
(1)就业务工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下同)务工,签订务工合同,年收入达50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2)入股分红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其“自有要素”(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与带动主体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400元。
(3)土地流转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流转土地给带动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在获得正常土地流转租金的基础上,带动主体另给予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4)以上条款没有明确,但确已达到《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1111号)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特色种养到村项目奖补
1.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鼓励实施跨村域、带动好、效益高、体量大的到乡到村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分级包装、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支持园区联合兴建,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资源整合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对经批准新建特色种养业产业园或原有扶贫产业园(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合格的,按审计决算价给予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所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坚持“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所获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2.发挥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引导作用,持续实施出列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档次。对出列村主导特色产业产值达到该村农业总产值30%以上的,给予新达标的村40万元奖补,给予再次达标村1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可自营、合作、参股等形式专项用于产业发展。
(三)对带动主体的奖补
1.继续开展特色种养业示范基地创建行动。产业基地达到《市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方案》标准,且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5户以上,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的,或带动所在村发展特色种养产业且上一年度支付村集体分红或租金总额4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被评为省、市、县示范基地的,分别一次性增加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就业务工,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务工年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对带动主体按每带动一户奖补500元。
3.对以订单形式,加价或保底价收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农产品货值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每带动一户奖补400元。
4.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入股分红协议,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带动一户奖补200元。
5.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支付租金的基础上再予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带动一户奖补300元。
6.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为防范自然灾害和意外风险,对承包经营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色种养业和原扶贫产业园(基地)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全额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达标产业项目保险政策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贫困户特色种养业达标产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秘〔20xx〕25号)执行。
7.深入推进产销对接。借助农交会、农交会以及县里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等平台,加强扶贫农产品的品牌宣传推介,强化扶贫农产品的产销信息服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扶贫产业园(基地)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参展补助。大力倡导消费帮扶,组织机关单位、引导龙头企业积极采购扶贫农产品。强化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确保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申报、验收程序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项目。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以乡镇(园区)为单位汇总上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负责组织验收,并对到户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负责。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账号兑现奖补资金。并将公示、公告、到户补助清册和资金拨付凭证等材料以文件形式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县主管部门对乡镇(园区)验收的到户项目进行抽验。
(二)特色产业到村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由乡镇(园区)汇总报送县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评审的,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特色产业到村项目由乡镇(园区)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开工建设后,可以预拨30%资金,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进度款。项目竣工,经乡镇(园区)初验合格后,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初验报告、乡镇研究部署特色产业到村项目建设的会议记录、中标通知书等),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
(三)产业示范基地(产业园)。依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文件,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奖补。
(四)其他带动主体奖补项目。由带动主体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需提供带动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名册、带动合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带动收益凭证等材料],经村(社区)审核和乡镇(园区)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资金。相关资料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特色产业发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特殊重要性,把特色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保持攻坚劲头,做到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缓、工作不松,全力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成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督查和指导等工作。乡镇(园区)也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形成“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供保障。到户项目通过“一卡通”账号直接兑现奖补资金;到村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到乡镇,由乡镇按要求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另行安排。
(三)坚持统筹协调。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普惠政策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政策,形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组合拳”;要统筹出列村与一般村、脱贫户与一般农户,实行集中连片开发,促进特色种养产业稳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致富。
(四)强化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压实责任,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合力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指导和协调,指导乡镇(园区)申报相关项目,督促项目序时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类、养殖类项目以及相关带动主体、示范基地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林业类项目、相关带动主体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审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五)加强指导服务。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产业技术专家组作用,为行政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提供产业发展指导服务,继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鼓励通过组织研讨班、轮训班、提升班、考察团等形式,对产业发展指导员、村“两委”成员、带动主体负责人、自种自养户开展分类培训,提高培训实用性、实效性。乡镇(园区)及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户干部要在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的日常扶持上发挥主力军作用,确保每名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至少一次参加农业特色产业技术培训。
(六)强化督查调度。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建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实施情况适时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题调度。乡镇(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分解到村到户,在9月底前把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预防腐败和作风问题,妥善保存到村、到户落实清单。
(七)严肃工作纪律。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特色种养业提升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监督、检查,对落实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确保顺利完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目标任务。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八)强化典型宣传。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选优树新、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打造美丽中国"样板"的基础工作。为加快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统筹规划,集成投入,制定标准,系统推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六个"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原则
一是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按照"思想发动、观念转变,陋习摒弃、习惯养成,全民参与、形成常态"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整治时序,坚持提质和扩面并重,打一场陈量垃圾歼灭战、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动员战、革除陋习养好习惯推进战。
二是坚持村民主体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村民承担一定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基本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村庄环境维护的重要力量。
三是坚持区域全覆盖原则。20xx年,全镇各村庄全面实现无裸露垃圾、无乱流污水、无乱抛废弃物、无残垣断壁、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晒乱挂等乱象,有效改变农村"脏、乱、堵、差"现象,达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农户庭院整齐美观,基本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
二、重点任务
聚焦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从群众可参与、成效易呈现的环境卫生整治入手,全面开展"六清二改一管护",不断巩固提升村容村貌。
(一)六清:清垃圾、清塘沟、清废弃物、清乱堆乱放、清乱搭乱建、清残垣断壁,以"清得净"为目标,全面治理村庄脏乱现象,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效果。
清垃圾。对全镇所有村庄以及河道、池塘、沟渠、道路、田地、房前屋后等区域,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摸排和清理,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漂浮垃圾、散落垃圾、建筑垃圾。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科学有效处理垃圾,逐步引导村民分类处理垃圾,可回收的要进行回收利用、易降解垃圾进行沤肥或进沼气池处理后返田、建筑垃圾用于铺路(填坑)或加工新型建材等、有毒有害垃圾要按照有关规定集中处置。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考评,确保治理成效。
清塘沟。对村庄内外的池塘、沟渠或水域进行疏浚清淤,全面清理污水沟、臭水塘、旱厕、化粪池等,有条件的村庄修建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着力改善村庄水环境。
清废弃物。对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和处理,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
清乱堆乱放。对房前屋后和户巷村道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旧农机具等进行整治,科学安排工具器具、柴草及杂物的堆放地点,做到既整齐美观,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清乱搭乱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村庄规划要求,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村庄内私搭乱建、违法占地及侵街占道的房屋、厂房、棚舍、临建等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和拆除。
清残垣断壁。对长期废弃不用、濒临倒塌、有碍观瞻的老旧房屋院落及村外厂房、畜禽棚舍等进行清理和拆除,用于栽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可利用的要进行维护修缮,开发利用。对损毁的建筑物和涂料脱落褪色的墙体进行修复或刷新。
(二)二改:改美庭院、改好习惯,以"改得美"为目标,引导群众改变差的环境、改掉坏的习惯。
改美庭院。按照"卫生美、设施美、绿化美、布局美"的要求,引导村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拾掇,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改水、改厕、改沟、改线及入户道整治到位,各类设施实用美观。在庭院内种花种树种菜,绿化庭院环境,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和村庄风貌相协调。同时,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森林公园建设,强化乡村风景林保护,实施农村生态修复,绿化村庄空闲地。
改好习惯。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东西乱晒乱挂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三)一管护:加强村庄环境长护管护,以"管得住"为目标,形成常态化的长效管护机制。
管护村庄环境。组织开展村庄环境管护试点,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落实门前三包、健全村规民约、发挥农民主体,形成农民群众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村庄环境管护机制。
三、进度安排
(一)陈量垃圾歼灭战(2月25日-5月30日)
各村要积极开展垃圾清零行动,坚决打赢陈量垃圾歼灭战,以3个月时间为限,落实"三级区长"网格化管理责任,对责任区域垃圾情况开展地毯式摸排,尤其要注意道路两旁、河流、池塘、沟渠、田间地头以及村民乱倾倒垃圾点等盲区,加强保洁员责任区垃圾清理的管理,组织群众对自家房前屋后、池塘、沟渠及田间地头的垃圾清理,发挥好妇女小组长及村小组长的作用,清理公共场所的垃圾,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乱扔、乱倒垃圾,鼓励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全面消除垃圾,保持村庄干净。
(二)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动员战(2月25日-8月30日)
各村要注重发挥群众主题作用,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半年时间打好人居环境整治全民动员战,一是要注重宣传,不断搅动群众思想,各村可采取播放喇叭、发放宣传单、当面讲解、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疫情结束后)等方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不断给群众灌输环境整治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群众要始终保持持续开展环境整治的思想认识,搅动群众思想;二是要注重激励,争取群众行动上的支持,各村要积极组织群众、理事会成员到周边乡镇或村参观,找差距、比不足、学经验,让群众有意愿、信心整好环境,同时,也要注重激励作用,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参与环境整治;三是要充分发挥好年轻人尤其是学生的作用,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好全民整环境行动。
(三)革除陋习养好习惯推进战(2月25日-12月31日)
各村要按照"五画"工作思路,在革除群众陋习养好习惯上花心思、下功夫,立足本村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好环境整治宣传,并围绕村民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排污水、散养家禽、乱搭乱建等陋习,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革除村民陋习,同时,各村要建章立制构建长效长效,一方面要切实落实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考核,制定激励措施增强群众自觉性,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理事会和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各村抓住美丽宜居庭院创建契机,用好先进典型的带动引导作用,组织群众积极开展好绿化、美化村庄行动,养好村民习惯,12月份,镇将对各村革除群众陋习养好群众习惯及村庄环境整治成效验收,采取"推磨式"方式进行逐村逐组进行成效验收,验收结果作为经费分配重要依据。
四、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加强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领导、协调、调度,确保高效有力的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强化正向激励。坚持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通过激励方式增强群众自觉性:1.直接加强对群众的个人激励:(1)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认识到环境整治重要性、必要性,提高村民思想认识;(2)实行积分奖励:每村对每户农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进行每周1次积分考核,农户可将积分到村爱心超市兑换生活用品;(3)开展正面引导:通过对年轻人的宣传、引导,参观先进村的做法成效,树立先进典型,促进所有村民改变家庭不良生活习惯,培养积极健康生活方式。2.发挥理事会的群体激励:(1)完善村规民约,发动村民筹资投劳,鼓励理事会成员出谋划策、出资出力,支持家乡建设,镇按各村筹资情况进行配套;(2)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每月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奖励工作:评选"最美乡贤""最美家庭""最美村民",并由各村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表彰激励,引导村民学先进典型,做文明村民,培育文明乡风,提升村民积极向上意识。3.加强村级组织激励措施:各村要积极发挥好党员、村小组长和村妇女小组长、保洁员的作用,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各村每月开展"最美党员""最美妇女小组长""最美村小组长""最美村小组""最美保洁员""最美庭院"评选,对先进典型给予一定奖励,增强党员、保洁员、村小组长和村妇女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考核评比。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每月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各村环境整治成效,考核得分由周督查和月评比组成:1.实行周督查扣分制:每周开展一次环境整治成效督查,对各村已开展整治的村小组开展督查,对督查出的环境问题按标准扣分。2.实行现场评比加分制,坚持双月开展1次现场流动会,作为各村绩效考核得分和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采取由下到上的方式开展现场流动会,每个村在双月20号前开展一次村级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流动会,选出村内"最美村庄"(不得重复)"最美村干部",参加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比;每个片区在双月23号前开展一次片区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流动会,对各村推荐的"最美村庄"进行现场评比,选出片区内"最美村庄"(不得重复)"最美干部"(含镇领导、干部和村干部),参加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流动会;镇双月28号前开展一次全镇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流动会,对各片区推荐的"最美村庄"进行评比,评选出全镇"最美村庄"、"最美片区""最美干部"(含镇领导、干部和村干部),镇里对"最美村庄"、"最美片区""最美干部"每月给予通报嘉奖:对评为全镇"最美村庄"的村月考核加5分,对评为全镇"最美干部"的加2分,对单次评为"最美片区"的片区片长每次加2分,对连续3次评为"最美片区"的片区所有村加2分。3.实行竞争式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申报,各村要以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通过整治环境、美化村庄、绿化村庄等措施,打造一个美丽乡村示范点,镇将对各村美丽乡村示范点效果进行现场评比,对环境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的村推荐申报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倾斜更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促进先进村村庄更快更好的发展。
20xx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之年。为乡村振兴营造一个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发展环境,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居环境整治5年目标为指导,以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为目标,集中力量进行攻坚行动,努力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任务
自20xx年3月1日起,全区上下要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春季攻坚”行动,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清理垃圾。即清理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及庭院、村内公共场所、村屯周边卫生死角地带积存的各类垃圾,特别是清理积雪融化后的鞭炮纸屑、白色垃圾等污染农村道路的生活垃圾。清理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杜绝垃圾围村、围路现象,实现农户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陈旧垃圾清仓见底。
(二)清理“三小五堆”。即清理柴草堆、石土堆、积雪融化后的混合垃圾堆,清理乱涂乱画的“小广告”及各类不规范宣传条幅、宣传画。各村柴草垛要码垛整齐,选择不显眼的位置摆放整齐并覆盖加固。
(三)清理畜禽粪污。即清理村内街道两旁、田间地头散乱堆放的粪堆、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等。达到农户房前屋后、村内街道两旁无散落堆放的粪堆,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有序堆放,防止污染地下水和村屯内空气。
(四)清理河道、沟渠。即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的杂草、垃圾、污物。清理河道内漂浮物及堤岸垃圾,达到道路两侧的排水沟及河道无垃圾、无杂草、无臭水,保持排水畅通,整洁干净。
(五)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即建立保洁队伍、农户门前“三包”到位、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做到有专职卫生保洁员和车辆,垃圾统一收集,清扫保洁到位。利用广播、条幅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性,营造浓厚氛围,动员村民参与其中。
三、实施步骤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3月20日主要是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行动进行集中攻坚整治。
(二)检查验收阶段。3月21日开始,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区人居办、区爱卫办进行督查验收。
(三)公示整改阶段。此次验收检查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于不合格的镇街、村进行全区通报并责令整改。
四、推进措施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各镇街党委和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精心研究部署,统筹调配人财物全力保障。各镇街要明确任务目标,规定质量标准,限定进度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春季攻坚”行动。
(二)建章建制,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村屯环境综合整治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持“春季攻坚”行动整治成果。通过完善村屯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落实农户包保责任和开展每周一次的全民卫生整治活动等多种举措,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实现农村脏乱差现象的根本转变。
(三)跟踪验收,强化督导。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开展行动迟缓、未达到整治标准的的要继续整改,直至合格。区人居办将持续跟踪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行动整治成果,充分利用微刊、电视台等宣传手段,及时宣传曝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验收结果运用。各村验收结果将纳入到各镇街年末绩效考评中。对于行动迟缓、经提示仍不整改的村所在的镇街给予绩效考评降级处理或一票否决。对于验收优秀的村所在的镇街给予适当奖励或加分。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持续提高我区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经济发展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发挥,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供给质量明显改善,建设质量强区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质量。《中国制造2025》中期目标基本实现,产品质量标准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
——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省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顾客满意度达到我市领先水平,培育二家服务名牌企业。
——区域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均衡,现代农业发展走到全国前列,地区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水平,地区总体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
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质量提升工程。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现代高载能等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些由我区参与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设“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在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化工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通信设备、农业机械、电力装备、智能终端,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等重点产品领域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主要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高新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名优产品高新技术含量显著提高。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以及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试点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加强计量传感技术、远程测试技术、仪器仪表核心零部件、核心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制造性设计等质量工程技术,提高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等关键质量特性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满足民众消费升级需求。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
服务业増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围绕日用瓷、日用玻璃、绿色造纸、洗涤产品完善轻工日用品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新型家具设计和开发,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支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和引导服装服饰家纺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特色高端纺织品。加快推进文体用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妇幼、老年人和残疾人用品功能设计和安全标准化,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儿童用品安全性、趣味性,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名牌产品达到5-10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个。(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三)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
农产品、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围绕蔬菜、干鲜果、杂粮、食用菌、畜产品等特色产业,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绿色有机产品供给比重。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振兴发展传统食品、特色食品、现代食品三大食品产业。指导帮扶乳制品、食醋、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建立以二维码为追溯标识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餐饮品牌建设,促进餐饮集约化经营。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达到98%。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
(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塑造工程品牌形象。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新增省建筑工程汾水杯3项。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全区乡道优良路率达到80%,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路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区级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质量水平。加快城市基础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决策,保证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严格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质量责任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从规划设计、建材及部品生产加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到运营管理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推动管理体系升级。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建筑部品、绿色产品、绿色建筑认证和相应检验检测,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不断提高建筑能效。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以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培育2-3家服务品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服务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扩大服务质量升级试点企业覆盖范围,引领服务业质量稳步提升。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体育演艺、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体系,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一些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店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店,培育1-2个左右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品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完善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体系。引导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创建家政企业服务品牌。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标识和管理制度。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金融、物流、高技术、商务、交通运输、信息咨询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推进现代物流业智慧发展,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加快构建立体式现代物流产业格局。规范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服务、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会展业提速发展,加快完善会展设施,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延伸会展产业链。推进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构建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业体系建设,支持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综合效益。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接文化旅游板块产业集聚、品牌塑造,办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重点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和智慧旅游示范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具备休闲、度假、运动、养生、娱乐、生态等功能的旅游综合体。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加快景区改造、提升、完善。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按照全城旅游理念和“旅游+”“+旅游”的思路,建设国际一流、富有特色的体育旅游、娱乐休闲、康养度假设施,拉动旅游全产业链发展,优化旅游供给结构,带动深度旅游,促进全城旅游。加强旅游教育、管理、服务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开展“旅游教育名师”“旅游工匠”“金牌导游”“旅游服务明星”评选推广,全面提升旅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影响力。在景区、饭店和旅行社等领域打造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建设一批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单位,推动旅游景区参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鼓励开发优秀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推动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念好“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旅游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左右。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全要素生产率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左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智慧化、数字化、精细化程度,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高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建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民办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对象广泛、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房地产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供给结构,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网,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
(八)开展对外贸易质量提升行动
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扩大先进装备、新材料、小杂粮、干鲜果等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鼓励现有出口产品打造国际品牌。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开展国际标准认证,加快建设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大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融入中部城市群区域合作,主动加强与京津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质量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九)开展生态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提高生态质量为目标,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清洁供热全覆盖,严控大气污染。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加大水污染防治。健全污染土地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提档升级和市区园林绿化、生态体建设。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物种资源丰富度和综合植被覆盖度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形成健全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3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xx年下降25%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十)开展信息技术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深化大数据场景下的网络数据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能力。全面强化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等新技术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能力的提升与促进,全面提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服务牵引、垂直整合与融合发展能力。重点开发党政电子政务系统、网络监测预警、工业控制安全、加密类信息、信息安全终端及服务器等核心产品。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的新架构、新应用和新模式,结合II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成需求引领、企业主体、政产学研用共同推进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覆盖服务质量评价、数据(信息)保护、运行维护、云计算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产品测评认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质量创新攻关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战略发展,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提供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案。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引领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依托省级、市级、区级科技计划,支持引导行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积极优化“军转民”“民参军”体制机制,形成集科研教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军品生产于一体的国防工业集群和军民融合板块,努力建设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势产品,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建立创新攻关与国际同步、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先进产业体系。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鼓励质量提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等方面的技术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二)深化全面质量管理
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质量培训和会商会诊,广泛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围绕单个产品做精做细,打造一些质量生命力强的“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以优势企业为纽带,组建质量提升联盟,提高原材料、初级加工及配套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对接创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深度融合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鼓励各类组织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争实现国际标准零的突破,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开展标准分析、标准比对、标准升级,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加快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民生标准体系,切实提升民生质量。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完善工程标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立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治理标准体系,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宜居城市、美丽乡村、网络安全、行政审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标准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
(四)推进品牌创新建设
以产业集聚地为龙头,开展品牌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区域品牌。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地方老字号、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的推选和培育保护,开展“中国品牌日”、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打造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完善各级政府质量奖推荐机制,引导我区优秀的组织和人才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建立获奖组织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加大对获奖组织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五)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统筹管理,保持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广泛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全面加强质量提升。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建设具有高精确度高稳定性、与国际一致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推进计量检测资源军民共享,开展军民融合计量科技协同创新。打造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和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省市标准云平台、标准孵化基地、标准化人才专家库等省级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优秀企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企业。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具有品牌效应的检验检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六)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加速培育一批质量学科带头人和质量科技领军人才。与高等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共同建设,推进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研究与教育联盟。组织一支质量培训和管理咨询的专家队伍,强化质量管理培训,提升企业内部质量规划、管理和监督水平,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匠心传递,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生安全。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探索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监管职责和执法重点,提高执法合力和行政执法效能。落实执法责任,建立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要进出口商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加快构建网购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进出境邮快件、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的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质量统计分析
积极探索建立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开展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指标研究,积极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健全完善质量综合统计分析制度,围绕区域经济、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开展质量状况分析,通过信息汇集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定期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及质量发展建议。推动我区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反映区域质量发展水平,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实现质量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强化数据信息分析运用,建立集信息、在线调查、资源共享、沟通交互于一体的质量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动态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实施服务质量检测基础建设工程,推广实行服务质量通告制度,定期向社会行业服务监管、服务质量及用户申诉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九)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打通部门“信息孤岛”,整合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广泛应用质量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步伐。推动企业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质量信用报告。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质量违法和失信成本。加强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检验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发展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支持鼓励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促进公众信用消费习惯养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十)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积极开展质量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进国家和省级、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培养和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増强行业协(商)会、第三方机构、消费者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更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构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社会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與论监督,开展质量首负责任制承诺试点,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实施质量强区战略
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质量强区。把增强竞争优势的重点放在以质取胜上来,加快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统筹各方资源,推动我区经济发展走出“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之路,引领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发展统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质量提升职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各乡(街办)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动建立质量提升情况报告制度,区乡两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报告上一年度质量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狠抓督察考核
建立完善质量督察工作体系和质量提升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动把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事项等纳入督办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健全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区乡两级政府设立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质量创新攻关、全面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提档升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市场竞争力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优先采购各级质量奖获得企业和名牌企业的相关产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五)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报道我区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利用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质量宣传,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质量公益宣传,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塑造质量形象。把质量理论纳入专题学习培训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