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专项工作推进组办公室文件文件要求,和11月16日县委书记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暨迎接国家成效考核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将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排查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按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标准和要求,真查真改、不隐瞒、不变通、不留死角,力戒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
二、核查主要内容
一是查看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征率达标情况,二是查看乡(镇)、村两级政府监管和运行管护情况,供水员证件办理情况,水厂室内外卫生及30米内污染源环境卫生情况,水费收缴情况,管网冻、堵情况,末端用水户水质、水量情况,群众满意度等相关情况(见附件)。
三、核查方式
从农饮办和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县级维修队)抽调专业技术人员8人,组成4个核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所有水厂进行全覆盖排查。
四、核查时间
自20xx年11月19日起。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切忌形式主义,不允许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走访排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是排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如实记录。
三是排查组成员要加强自身防护,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四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要发扬“四不两直”的工作作风,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五是各排查组排查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汇总,将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后汇总至农饮办。
进入冬季,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加之年终岁尾企业抢工期、赶进度现象频发,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加,往往导致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冬季安全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全市安全平稳。
一、突出抓好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大排查
1、坚决打击整治私挖滥釆、超层越界行为。
2、结合冬季特点加强重点部位场所的巡查,要突出加强高陡边坡治理,强化对周边山体稳定性的重点巡查。
二、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预警信息,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克服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把此次冬季安全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措施,严肃执法。在大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风险问题隐患,按照不同情形,依法严格采取处罚。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为认真贯彻关于“522”白银景泰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突发事件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公共安全三大当前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学区、一所一校,覆盖所有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系统事故隐患“大起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损失、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及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忽会强为组长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制度、保卫值班、课间活动、食品安全、电器设施、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监控设备管理等情况以及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做到全县各学区学校全覆盖。安全生产方面,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督查检查与自查自改相结合,突出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震减灾、校园欺凌、防溺水教育等重点领域,紧盯制度制定执行、三防建设、防范措施落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员培训等重要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自然灾害方面,以监测预警预报、防汛减灾、地震灾害防范等为重点,以转移避险、应急预案落实、灾害风险防治除险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灾害防御水平;公共安全方面,围绕校园周边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大型活动组织等重点内容开展排查,通过整治全面提升设防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针对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本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重点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4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对清单台账进行完善,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6月9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学区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学区学校要对督查发现问题设定整改期限抓紧落实,同时,各学区要对辖区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管控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研判总结阶段(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于6月16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台账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学区学校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学区学校要重视实地、现场检查,坚决克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扎实、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对大排查大整治中非法违法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帮助解决。排摸和整治工作,每周要给局包抓科级干部汇报,整治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分管或主要领导汇报加以解决。
(三)及时报送资料。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负责,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整改台账,于6月2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及台账报县教育局,所有的排查和整治资料要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上报。以后每周报送1次整治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报和协调联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要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电话第一时间接听,指令第一时间下达,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到底,对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为更加深入贯彻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主要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州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具体安排;20xx年,在我县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为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持续保障和改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和其他困难户的生活实际,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扎实抓好县委、政府关于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做到保障对象“底数清、数据清、基数清”,做到脱贫攻坚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任务圆满完成。
二、对象范围
社会保障扶贫对象为:20xx年-20xx年精准脱贫中需农村低保兜底一批的人数。
三、目标任务
(一)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
(二)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三)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四)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登记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进度安排
(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确保到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根据阿县委发〔20xx〕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底做好低保兜底贫困户的收入测算工作。20xx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与农村困难群众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国扶办子系统”中低保兜底的对象进行兜底,实行动态管理。发放标准按照人均纯收入每人每年4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差发放(省、州标准提高后,按新标准执行)。20xx年低保兜底人数为按实际人数实施动态管理。资金预算:11893人(20xx年预计人数)*185元(20xx年预计金额)*12月=26402460元。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未脱贫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在20xx年由省级财政100%全额代缴。20xx年的三类人员养老保险资金按照省、州下达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资金预算:100元(残疾补助标准)*1135人(预计20xx年人数)*12月=13620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资金预算:1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271人(20xx年预计人数)*12月=325200元;70元(二度残疾人补助标准)*415(预计20xx年人数)*12月=348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5200元+348600元=673800元。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低保标准以下的贫困家庭,保障其达到低保标准,切实维护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其尽快脱贫。
2.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做到应扶尽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深入持久地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贫困乡、镇、村群众积极参保缴费。进一步摸清我县贫困乡、镇、村相关底数,切实提高参保率,确保应保尽保。
2.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3.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农村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确保贫困乡、镇、村参保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20xx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费1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资金;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六、社会保障扶贫资金预算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预算资金:2640246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算资金:67380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1362000元。
20xx年社会扶贫保障预算资金共计:28438260元(2843.83万元)
七、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社会保障扶贫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二)实行分工负责。按照社会保障扶贫各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政策,落实扶贫专项资金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健全投入增长机制。纳入预算安排,“两线合一”资金差额县财政局据实安排解决。
(四)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学习宣传关于精准脱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把握政策要求,确保落实到户到人、政策执行严格规范。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五)加强督查指导。加强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依法整治非法侵占林地及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管理,按照市林业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的指示精神。市林业局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将专项行动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排查整治目标
(一)毁林开矿、探矿、越界采石采矿的行为;
(二)滥砍盗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
(三)毁林开垦违法犯罪行为;
(四)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
(五)其他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将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林业局特成立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整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联系人:
三、具体实施方法
各单位要将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调动起来,对本辖区毁林开矿、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查清各类案件的面积、位置,违法时间,查清违法责任人。清理排查后,形成问题清单,并填报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1)、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与3月20日上报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查找监管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将本辖区划分出责任区,落实到分管责任区领导、分管责任人。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所有涉林案件进行集中清查上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交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要依法收回并及时恢复被损和非法侵占的林地,
此次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在每月12日前,将各类毁林破坏生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明细表、违法违规种参地块整改情况登记表,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直至行动结束。
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和依法查处后,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总结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情况,对存在和查处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制定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各单位的总结报告,在全部问题整改结束后3个工作日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安排部署。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大力宣传破坏林地的危害以及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的重大意义。要及时宣传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以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林业局的部署认真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清理排查、依法查处,致使林地遭受到非法侵占和破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重点打击。各单位要了解掌握破坏林地情况,实行边排查边处理,要抓住重点,快速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禁以罚代刑,保证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加强监督检查。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开展清理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并层层上报。林业局将成立督察组,对各单位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六)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准确的上报材料及统计表到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的单位,要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