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思考方案网

【方案精选】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工作方案实用

2022-01-01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方案精选】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工作方案实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和《省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以下简称“一办法、一标准”)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推动”的工作态势,规范执行农村自建房的设计施工监理规章制度,有效提升我县农村自建房管理与服务水平,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从源头防范化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为农村房屋建设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推进农村自建房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20xx年10月底前,各乡(镇)要抽调专人成立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农村房屋建设日常管理工作。20xx年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制定房屋建筑监管实施细则。20xx年底前,初步建立起农村自建房管理与服务体系,并有效运行。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农村自建房全统计、全管理、全达标。

三、重点工作

(一)摸清农村现存房屋安全底数。各乡(镇)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办发电〔20xx〕64号)、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房排查整治办函〔20xx〕8号)、市城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房排查整治办函〔20xx〕2号)等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规范排查、鉴定、整治、验收程序,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20xx年年底前完成农村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非自建房的整治验收工作, 月底前完成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鉴定工作,并持续推进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验收工作。

(二)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 。县住建局要按照“一办法、一标准”要求,加强农村建房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20xx年底前相关部门组织完成首轮农村工匠培训工作,并发放合格证书。成立用于承揽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项目的农房建设专业合作社、农房建设公司、农房建设监理公司、建设类劳务公司等。20xx年底前编制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的县级农村自建低层房屋设计通用图册,免费供建房人选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要负责本级“一办法、一标准”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同时做好“一办法、一标准”的宣传贯彻、制度配套、工作落实、监督管理、规划执行等工作,推动“一办法、一标准”尽快落地见效。要切实扛起监管责任,建立工作落实机制,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和县住建局要建立农村自建房“一办法、一标准”培训制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力度,做好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业务培训。20xx年底前,要完成乡(镇)、村两级的培训。并广泛应用新媒体开展农村自建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悉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本着尊重历史和尊重现实的原则,认真抓实抓好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该通报的通报、该批评的批评、该约谈的约谈,督促落实到位,并做好资料、信息移交共享互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乡(镇)要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03kkk.cOm精选阅读

【方案精选】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方案实用


为促进我区蔬菜产业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营销,全面提升我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提高我区蔬菜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和农民增产增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武夷山水全域绿色食品”高质高效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与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相结合,拓展绿色食品产业功能,延长绿色食品产业链条,培育绿色食品产业新业态,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生态、绿色蔬菜”为总体目标,全区绿色蔬菜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持续优化,业态多元融合,质量安全可追溯,蔬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到20xx年12月,全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万亩,建设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5个。

三、创建措施

(一)建立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区、乡、村、企业生产管理体系。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投入品清单、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凭证。二是推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蔬菜品种、统一购药用药、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包装销售。三是在基地醒目位置设立绿色食品原料(蔬菜)基地标准化创建标志牌,标注基地名称、批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时间,明确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绘制基地位置和生产地块分布平面图,并对基地生产地块统一编号,以便管理。

(二)建立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一是基地、农户填写好绿色食品(蔬菜)农资投入品登记卡,建立基地生产农事操作和投入品档案。二是建立基地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把好投入品使用关。三是建立基地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投入品目录。

(三)建立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一是建立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推广网络,加强绿色蔬菜生产技术指导。二是以区农业农村局的质监站(绿办)、植保站、土肥站、农技站、经作站等业务站办为技术依托,加强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加强绿色蔬菜创建工作培训,通过培训使基地农户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对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绿色蔬菜生产资格证。

(四)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一是加强基地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绿色蔬菜基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开展基地环境质量保护,不得在基地方圆10公里范围内新建未经环境评价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对基地的污染,为绿色蔬菜的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过高温发酵,确保生产投入品安全有效。

(五)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坚持每年一次的验收督查,经常性地督促基地农户对绿色食品原料(蔬菜)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二是由检测机构进行蔬菜产品抽检,抽检不合格者,加以整改或取消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资格。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作为绿色食品原料收购。三是建立由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四是构建消费监督网,加大对绿色食品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由消费者组成的社会监督网络。

(六)打造三产融合示范园区。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办法》(中绿基〔20xx〕148号)的通知,为进一步拓展我区绿色食品产业功能,延长绿色食品产业链条,在创建期间,打造绿色食品“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区5个。积极培育多元融合主体,由龙头企业带动,联合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使参与蔬菜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的企业形成产业联盟,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链条共建、品牌共创的利益联合体。以功能拓展带动业态融合,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文化创意农业、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康养农业,实现绿色食品产业多元融合,农民跨界增收、跨域获利。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xx年3—4月)。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区级工作领导机构,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

(二)第二阶段(20xx年5—6月)。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咨询公司进行第三方服务,同期签订服务合同并着手开展相关工作,争取6月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资格。

(三)第三阶段(20xx年7—12月)。一是建立“七大体系”。建立健全包括组织管理、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产业化经营、监管在内的七大体系。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完成对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的绿色食品知识、技术、基地建设管理制度专项培训。三是开展田间试验。在基地试验田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绿色防控技术等相关大田试验;实行基地允许使用投入品公告制,在各基地单元宣传栏公布示范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四是加强绿色食品认证。依托已有绿色食品工作基础,积极支持指导基地对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基地获得绿色食品证书产品产量所对应的原料量和覆盖面积要高于全区总产量和总面积的30%。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完成4次对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定期对基地产品和环境进行检验检测。

(四)第四阶段(20xx年1—9月)。自觉接受省、市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对照创建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纠。收集试验田数据比对分析,对效果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绿色防控技术加以推广普及;整理规范各类创建档案资料;协调生态环境局出具基地环境现状证明材料,组织有关机构取样送检;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送完整的验收申报材料。

(五)第五阶段(20xx年10—12月)。于10月底前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创建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全面完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与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验收,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及各乡(镇)、涉农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挂靠区农业农村局,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配套落实基地建设责任人、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管理人员,各村落实具体负责人员。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基地创建目标任务。

(二)强化经费保障。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区财政设立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及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50万元,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50万元。

(三)强化技术保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区绿办、质监站、植保站、土肥站、经作站、环能站等业务部门组成的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专家技术小组,保障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协助创建办公室制定绿色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绿色食品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培训。

(四)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有关绿色食品知识,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正确引导绿色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在绿色食品原料基地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强化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培训,提升经营主体的品牌影响力,推动经营主体向外拓展发展,促进村财增收。

(五)强化监督保障。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基地创建工作的跟踪推进,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试点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将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分工合作,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创出成效。

【方案精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摸清20xx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范围内20x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的土地;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且外业调查面积都按房屋实际整体面积计算。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大棚房”和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技术路线

各村(居)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逐户逐房现场核实,剔除20xx年前建房和20xx年以后合法合规建房,补充违法违规建房,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上传现场照片。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地块,填写《信息采集表》。各村(居)要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四、时间安排

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组织方式、工作分工和技术路线,尽快开展摸排工作。

10月11日前,各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数据结果。

10月28日前,镇对各村(居)民委员会摸排数据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完成数据核实和纠正工作。

11月14日前,上报本辖区最终摸排数据成果,镇领导小组向县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居)民委员会支部书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开展摸排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地,开展“地毯式”全面摸排,确保摸排数据真实、全面、无遗漏。负责外业核查、影像收集、信息采集和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摸排工作。同时,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级层面“八不准”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压实各级责任,严格监督巡查

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不定期对摸排工作进行督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填报不认真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开展约谈;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精选】2021年农村居民增收工作方案实用


20xx年,县气象局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三农”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一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自身业务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增收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及早谋划,及时出台相关气象服务方案

1.及时出台气象服务方案。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提升我县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为着力点,以促进当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确保粮食和农业生产安全为目的,主动出击,率先于全市制定《县气象局直通式气象服务方案》和《县20xx年农业气象周年服务方案》。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发文《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关于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方案》。

2.收集信息,开展直通式、点对点气象服务。一是要及时收集全县所有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信息,开展直通式、点对点的气象服务,在重要农事时节、重要天气时段等对其气象服务短信,通过气象手段保障农业生产。二是抽调单位专家组,开展烤烟生产专题气象服务指标和病虫害指标研究,出台《县烤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方案》,对烤烟生产专户进行了点对点烤烟生产专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

二、积极发挥服务三农工作“千里眼”、“顺风耳”、“雷达兵”、“导航员”的作用

(一)强化常规性农气象服务工作。在重要农事时节,每月、每旬等开展农业气象服务。

通过气象服务平台、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及相关工作群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及时各类气象信息。及时将常规天气预报,天气预警信息,专题天气预报,农业气候评价报告,农业气象旬月报,农用天气预报,重大气象信息快报向社会公布。

(二)充分利用气象部门技术优势,为农业农村提供预警预报、防灾减灾方面的气象服务。

服务农业部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趋利避害、扬长避短,自觉运用气象信息和研究成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做好农村产业结构、品种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布局结构调整等工作。

(三)强化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做好农民增收宣传和保障工作。

一是及时通过我局农经网开展我县农产品供应宣传和农业新闻信息宣传,及时农业气象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

二是首次开展e农手机app推广和使用工作,向农业种养殖大户和致富带头人推广安装使用,及时传播天气预报,田间快报,价格供求,农业气象,特色农业,气候好产品,专家问诊,乡村振兴,农业技术,防灾减灾,众包服务等,更好更快第服务于农业生产。

三、及时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0xx年要针对早期干旱天气、汛期冰雹灾害天气及时开展人工防雹和增雨作业,有效保障农业生产所需水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别要加强对烤烟生产安全保驾护航作用。人影部门要积极作为,力争20xx年使用人影炮弹不少于2500余发,防雹增雨不少于800万立方左右,人影防雹减少损失不少于2000万元以上。同时,人工增雨消污作业也有效消除了大气污染,提升了我县冬春空气质量,提高人民幸福生活水平。

四、抓实结对帮扶,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巩固脱贫成效。20xx年继续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单位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通过开展疫情防控、引导务工就业、指导农业生产、落实扶贫项目、促销农产品等措施,帮助本单位结对帮扶的蒿坝镇合力村贫困户实现持续稳定增收,力争全年收入较20xx年提高10%以上。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块抓条保”的工作任务,加强对今年调整新增的镇旗隆村开农民增收记账户增收帮扶。领导班子成员要实地开展1-2次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帮扶的10农民家庭成员构成情况、种植养殖情况、务工情况;要针对了解的情况及时与当地村支两委进行沟通,要积极通过开展点对点农业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帮扶慰问、指导就业、发展生产等方式增加收入来源、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要强加对记账户收入和支出记账的指导和帮助,让他们能记好账,全面完成全年增收和记账的目标任务。

五、项目引领,推动农业实效增收

一是要积极调整和优化我局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做到监测更加精密,更加精准指导我县农业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

二是要积极推动我局蒿坝炮点、沐爱炮点的搬迁改造,提高更加高效的人影服务,切实减少冰雹灾害,保障农业安全生产。

三是加强和推动我县小雷达项目建设,让强对流天气监测无死角,农业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更加精准。

六、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助力农民增收

一是加强和完善智能气象监测设备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智慧为农气象服务技术,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根据监测数据和农用天气预报,指导实现作物智能补光,智能喷灌、智能通风、智能监控、智能遮阳等功能,以减轻不利天气的影响。

二是大力推广和使用现代为农气象服务信息技术平台。大力通过手机客服端、e农等现代化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获取田间数据。通过气象手段对备耕春耕、作物生长、收获等全生育期的跟踪服务,科学指导田间水肥管理,降低种植成本,实现产量提高、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七、党建引领,促进农民增收

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要积极通过与镇旗隆村开展支部共建工作,党员同志要积极针对农民增收出谋划策,积极思考农业的体系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联动组织作用,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从而保障农民的收入增加,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优秀方案: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实用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在保持政策稳定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任务。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善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危改农户档案,切实保障住房安全。20xx年全区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户,其中义和镇1户、新户镇1户、街道1户、六合街道1户(详见附件4)。

(二)保障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三)保障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意愿选择修缮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实施改造。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村集体也可盘活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

(四)工作程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其提出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改造面积。改造标准为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不得因建房原因致使脱贫群众返贫。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对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既有住房不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低收入人群,引导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改造,确保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鼓励对新建农房、既有住房采取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水平。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前提下,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品质,完善使用功能。鼓励有条件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

(三)质量安全管理。按照《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乡村建设相关人员培训,建立技术帮扶机制,落实农房安全性鉴定相关技术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生活习惯的通用图集,免费供农户参考,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加强现场巡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做好监督验收,确保改造房屋安全。

(四)动态监管。住建部门要与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遭遇狂风暴雨、寒潮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后,第一时间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解决住房安全隐患。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在完成改造计划基础上,对新发现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要及时建立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切实保障住房安全。

(五)档案管理。加强危改农户档案管理,健全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身份证明、县乡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等级鉴定表、三方服务协议、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

(六)监督和激励引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审查环节等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四、资金保障和管理

(一)强化资金筹措。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引导保险机构设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险”,减轻自然灾害等影响。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农户提供贷款支持。

(二)明确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整体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省级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排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助标准参考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2.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8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4.对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节能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4万元。

以上实际费用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

(三)完善支付方式。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制度,原则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周转房等措施,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需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拨付等信息录入监控系统,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安全性鉴定、质量安全管理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扶贫部门负责认定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严重困难户。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实施,统筹做好调配,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予以倾斜支持。

(二)加大督促检查。区住建部门根据实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对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以及巡视、审计、群众反映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职责。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四)完善工作调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各镇街每月3日前汇总报送上个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

方案范文:农业农村局农业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汇编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32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市发〔20xx〕1号)和《关于印发市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20xx年度工作要点(5910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实施我市农业一体化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考察和在扎实推进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农业融入一体化的深度、广度和密度。

二、工作目标

市农业农村局年度出访对接不少于5次,形成合作事项及合作成果(签署合作协议或其他实质性合作成果)不少于2项。深入开展“158”行动示范创建,围绕休闲食品、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20xx年新建省市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30个。深入推进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

三、重点任务

(一)常态化对标学习农业农村工作。按照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对标学习农业农村工作暨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通知》(市农社函〔20xx〕14号)的要求,经常性地赴开展考察调研,常态化对标学习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领域的发展思路举措、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全面梳理收集地区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政策性举措和创新性做法,研究形成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年度出访对接不少于5次,形成合作事项及合作成果(签署合作协议或其他实质性合作成果)不少于2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每月报送对标学习不少于1次。

(二)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把一体化内容纳入规划,同时学习借鉴江浙地区先进做法,梳理确定市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体系。制定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差距,分年度制定任务措施并组织评估,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力争6月底前完成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

(三)“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围绕我市休闲食品、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湾沚区作为全省首批“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单位之一,力争通过示范创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新发展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主导产业产值每年增长10%以上,打造成为县域特色的支柱产业。市、南陵县、繁昌区、鸠江区等地也要进一步明确“一县一业(特)”主导产业,打造全产业链。

(四)创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0xx年,按照省厅《关于公布20xx年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省级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皖农规函〔20xx〕75号)创建省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8个,其中市1个、南陵县3个、鸠江区1个、湾沚区1个、繁昌区2个;同时创建市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2个(创建细则见附件1),其中市7个、南陵县3个、鸠江区2个、弋江区1个、湾沚区5个、繁昌区2个、三山经开区2个。力争通过创建,每个省市级基地产值增长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五)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持续提升6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开城现代农业产业园、南陵县大浦现代农业产业园、鸠江区白茆现代农业产业园、湾沚区六郎现代农业产业园、繁昌区平铺现代农业产业园、三山经开区峨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水平,确保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省年度创建和监测要求。同时,20xx年新创建2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细则见附件2),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品牌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到20xx年底,全市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使用量与20xx年相比减少1%,全市农膜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超80%,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92%、95%。持续抓好长江禁渔,全面落实日常监管、联合执法、联防联控、考核调度通报、工作奖惩等五项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建成“智慧长江”监控平台,健全长江禁渔长效机制,建设长江“渔文化”博物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把农业一体化发展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绿色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高创建标准和水平,带动本地区农业更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上级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向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倾斜,同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在修订时将加大倾斜扶持力度。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对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重点扶持。

(三)加强调度考核。市农业农村局每月调度一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调度一次最新工作成果情况。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考核评估,对批准创建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年开展工作考核和评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和产业园,将取消创建资格。各县市区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精选】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年。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市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肺炎疫情防控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意见》要求,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为重点,扎实推进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完善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健全住房安全信息档案,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保障对象。居住在C级、D级房屋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二)保障方式。坚持分类施策,采取危房改造、亲属赡养、周转房安置、租赁安置等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对实施危房改造的,根据危房现状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方式进行。对亲属赡养等方式安置的,要确保安置房屋无安全隐患,并由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督促其签订长期安置合同;针对部分安置户因各种原因返回危房居住出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发现并拿出方案妥善解决,坚决杜绝危房改造中的形式主义。对采取临时板房安置的,要统筹解决好板房安全性、保暖性等问题,除整村迁建项目外,临时周转板房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半年,县、乡党委政府要负责指导农户及时予以拆除。对尚未安置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妥善解决。

(三)改造要求。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级或D级危房的,需进行危房改造;无房的,需进行房屋新建。原则上,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可修缮加固的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改造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注意节能保温。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对新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要细化危房改造协议,明确新房建成后及时拆除D级危房等内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效解决建新不拆危等安全隐患问题;对危房改造后仍居住或使用原有危房的贫困户,由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做好危房拆除劝导工作,避免发生危险。

(四)时间安排。优先实施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危房改造,确保5月底前完成,其他3类重点群体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动态改造。结合住房安全情况排查,对20xx年新发现的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应及时予以解决,确保应改尽改。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加强对贫困户B级房屋的动态监测,发现疑似危房的,由乡镇汇总上报县级扶贫、民政、残联和住建部门,县级住建部门及时组织安全鉴定,对确实属于危房的,立即纳入危房改造台账实施改造,确保不落一户、动态清零。

(六)完善档案。加强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规范化管理,健全纸质档案文档。危改农户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书、农户身份证明材料、区镇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安全等级鉴定表、三方危房改造协议、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对20xx年前纳入计划并已实施改造的农户,各镇要抓紧录入相关信息,并梳理已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20xx年实施改造的,要随改随录,及时准确录入住建部信息检索系统。

(七)质量管理。各镇要按照《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房建设管理的“五个基本”,县域范围内做到“五统一”,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各镇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与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好竣工验收。

三、扎实做好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安全档案信息管理

(一)全面排查住房安全情况。区镇两级住建和扶贫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数据的比对共享,确保所掌握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口径一致。在20xx年底全面鉴定基础上,5月10日前,各镇要再次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安全情况全面排查一遍,重点摸清住房安全鉴定情况、住房安全解决方式、住房安全信息档案情况,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改造,确保一户不漏、全面覆盖。

(二)健全住房安全档案。各镇要依据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名单,采取挂牌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要逐户建立住房安全档案,将住房鉴定结果纳入贫困户纸质档案,做到户户精准、户户可查。原住房经鉴定为安全住房的,要明确住房安全认定结果;认定为危房的,要明确现住房安全的解决方式,对于实施危房改造的,要明确关键改造信息;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和其他方式的,要做好标识。要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检索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加快信息录入,加强信息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三)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镇要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按时实现平台数据省级可查询。区住建部门将加强抽查核实,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四、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和管理

(一)强化资金筹措。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资金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各镇要积极争取,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支持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住房安全排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xx年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补助)。

2.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同属其他3类人员的再提高1000元。

(二)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对农户自行组织建房的,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的制度,原则上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新建翻建、修缮加固,以及统建集体周转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调度,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住建、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开展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人员的防护知识普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身体健康安全。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镇组织开展自查和互查,广泛动员镇村等各个层级的力量,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第三方核查,对住房安全信息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测。区住建部门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对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以及巡视、审计、督查、群众反映等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由各镇组织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完善工作调度制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对各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各镇每月底前汇总上个周期危房改造进度情况。

(五)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持续宣传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等基本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强化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成效宣传,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方案精选】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方案大全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的意见》(鲁农财字〔20xx〕54号)的要求,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是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经县政府同意,20xx年我县继续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服务项目,为做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的重要性

良种是小麦生产的核心竞争力。实践证明,做好小麦统一供种工作,有利于新品种的快速推广,有利于新技术的集成应用,便于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种收等,可以有效提高小麦生产水平。各乡镇(街道)一定要站在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

二、明确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工作的重点和任务

(一)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济麦22、鲁原502、太麦198、菏麦29作为我县小麦良种主要推广品种。各乡镇(街道)要结合生产实际,引导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推广种子机械包衣等先进适用技术,做到良种良法配套。根据专家会商意见,确定每亩补助种子7.5公斤。

(二)小麦良种价格。经市场调研,确定供种服务组织按3.2元/公斤的价格向农民收取种子款。

(三)统一供种服务内容及补助标准。经专家会商,确定开展种子机械包衣、供种到村到户、技术咨询等服务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小麦良种服务补助标准为0.65元/公斤。

(四)确定统一供种服务主体。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供种服务组织。供种服务组织分别是县中都种业有限公司、诚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和种业有限公司。县中都种业有限公司负责街道、镇8个乡镇(街道)的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服务,供种品种为济麦22、鲁原502、太麦198三个品种,供种面积为17万亩。诚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镇街的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服务,供种品种为济麦22、菏麦29两个品种,供种面积为12万亩。种业有限公司负责中都街道、镇2个镇街的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服务,供种品种为济麦22、鲁原502两个品种,供种面积为3万亩。

三、切实做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将小麦良种统一供种作为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农办是落实统一供种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协调供种工作,确保统一供种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对服务环节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相关服务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根据服务数量据实结算,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强化技术服务。各乡镇(街道)农办要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统一供种工作,并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四)强化项目公示。全面建立项目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将服务农户、面积进行供种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乡镇(街道)农办收集和保存各村公示影像资料,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建立健全服务档案。建立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到村、到户明细档案。乡镇(街道)面积落实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县农业局、乡镇(街道)农办和供种服务组织保管。村级供种清册由供种服务组织按照清样要求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补助资金结算,并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

(六)严肃工作纪律。要设立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成交合同,严禁向服务组织摊派、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乡镇(街道)、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服务面积,不得套取、挪用资金。

(七)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项目的督导、检查和监管。健立和健全供种服务组织政府采购竞争与淘汰工作机制,对供种服务组织实行种子质量事故、补贴项目过失一票否决,并取消该服务组织以后参加政府采购良种推广项目的资格。对问题严重者,应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实用


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政办函〔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在全区积极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农业、农村、农民,加快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升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水平、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充分应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成果,全面开展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或通过合法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建立和完善区、镇、村三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经营权流转、抵押、评估、抵押物处置、风险防范等环节的融资配套政策与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机制,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一批以经营权为核心抵押物的涉农信贷产品,在抵押率、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充分用好已建成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合同签订、电子竞价、贷款管理、价值评估、风险处置等工作,实现区域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统一信息收集、统一交易流程、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监督管理“五统一”。同时,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积极引导经营权流转交易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直签。

(二)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评估体系。因地制宜采用评估机构评估、银行自行评估、专家评估或借贷双方协商等方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自主引进或建立具有合法资质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或专家库;制定分区域、分类别的价值参考体系,细化经营权本身、附着物、预期收益等现有价值和潜在价值的评估参考标准,并根据市场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为实现经营权价值评估借贷双方共同认可提供指导和参考。

(三)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统筹利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等财政涉农资金,设立不低于500万元的风险保障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支持就业贴息贷款由担保向经营权抵押转变。区上融资担保公司要强化对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担保支持。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金融产品,发挥贷款保证保险风险分担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国有涉农企业在抵押物处置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实际采取抵押物预处置、第三方托底回购、多方合作共同处置等模式,畅通抵押物处置渠道,依法保障合法金融债权安全。

(四)推进以经营权抵押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涉农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结合各自上级机构政策要求,扎实开展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并加大对经营权抵押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探索“农地经营权+多种经营权组合抵押”、“农地经营权+农业设施权证抵押”、“农地经营权+地上附着物抵押”等抵押模式。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和担保机构的融资增信功能,切实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

(五)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街)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金融资产,维护金融交易秩序,改善农村金融交易环境。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格认定、评先评优、“三农”优惠政策实施等方面体现差异化。公安和司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配合金融机构防范各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避免农地抵押贷款违约行为及纠纷发生,努力营造重承诺、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4月)。制定工作方案、经营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依托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经营权登记、抵押、处置及风险防范等配套制度,积极开发推广适合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金融产品,逐步扩大业务覆盖面,推动抵押贷款增量扩面。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2月)。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及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等政策和制度并长期坚持推广。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农业农村、财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公安、司法、金融办、驻塞金融机构等单位组成的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农业农村局下设办公室,由农经站站长刘生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各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贷款产品和贷款模式,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考核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区委考核办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年度考核范畴,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专项统计、跟踪指导、评估总结等相关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促进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全区范围内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开展银农对接、信贷产品推介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精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规定、《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就稳步推进我镇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目标,明晰产权主体,理顺分配关系,建立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强集体服务功能,建立成员共有、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制度。

二、目标任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开展清产核资、明确债权债务、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权利到位、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选择村或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分配方式,不搞“一刀切”。

(二)坚持依法依规、“三个不变”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等权属不变、非经审批土地用途不变、耕地数量和质量不变等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制定切实可行,容易操作、群众认可的改革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坚持广泛协商、科学界定原则。界定村或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坚持尊重历史、成员劳动成果积累、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实行标准一致,程序公开,防止多数人侵害少数人权益。

四、主要内容

按照要求,重点围绕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等方面开展。

(一)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办法,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应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对一些特殊情形制定出特别处理的办法,以灵活有效地解决特殊情形的成员身份界定问题。

2、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集体经济组织要编制成员名册。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集体经济活动民主管理权。

(二)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

1、在村小组范围内开展清产核资、明确债权债务等基础性工作。

2、对于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等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并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股权设置以个人股为主、集体股为辅,也允许探索设置募集股、风险责任股等。

(三)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权能

主要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等权利。

1、积极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对于占有权,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按户登记会计账簿管理台账;同时,以户为单位向其出具股权证书,作为成员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

2、有条件地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

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应以成员自愿提出退股为主要条件;转让应严格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应对受让方占有的股权比重合理设置上限;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的,应对赎回的条件、收购价格、收购股份的处置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应严格遵循成员书面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审批——张榜公开——变更会计账簿、管理台账和信息化管理平台记录的程序进行。

在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探索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制度具体的管理办法,探索具备法定继承人资格但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继承集体资产股份的规则。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组织机构。乡村两级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农村股改工作,具体承担宣传发动、矛盾纠纷调处、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配置、机构设置、章程制度建立等改革任务。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方案》、《农村集体资产量化方案》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实施方案交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3.抓好宣传动员。召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动员布置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通过召开村民小组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4.开展业务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村、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量化操作办法、股份合作社注册登记等。

(二)实施阶段

1.清产核资。成立由村、组二级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村内各类资产进行产权界定、资产估价。通过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制定清产核资方案,对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资金,并登记造册。资产清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张榜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账务处理,并报乡镇经管部门备案。

2.界定成员。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明确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由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清人分类小组,通过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制定清人分类方案,以上年度公安部门统计年报人口核定现有户籍在册人口为基础,填写《人口调查登记表》,以村小组为单位编印成册,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认真做好户籍不在册对象的调查登记,切实保护好有享受资格成员的权益,力争做到不漏人,避免矛盾与纠纷的发生。如户籍制度改变、农转非、大中专毕业生、服兵役等人员的调查,切实掌握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登记汇总后将《人口调查登记汇总表》公示7天,如有错误及时调整修正。确定为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享受集体资产量化折股的人员要编制成员名册,报县农业局与乡镇经管部门备案。

3.资产量化。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充分考虑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和组集体经济收入构成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组级资产。重点是把村小组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到全组成员,非经营性资产(如公益性设施等)原则上不进行折股量化。折股量化资产的范围、方式等具体事项,交由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股权配置。由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组成股权设置小组,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制定股权设置方案。设置的集体股原则上占总股权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原则上凡符合本组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论年龄大小,一律享有股份。对组股份配置实行人人持股、一户一证,分户不增、并户不减、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配置到人。

5.编制台账。改革的村小组根据股权设置方案的规定,计算股份数量,编制股东清册,并张榜公示7天,经校对无异议后建立正式的股东清册台账,报乡镇经管部门备案。

6.登记注册。新成立的村级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组级集体资产可交由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管理,并将选举结果报乡镇经管部门备案。

7.股权管理。股改后,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要素,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一般情况下不得转让,特殊情况可以按照股份合作社章程,通过规范、合法的程序在本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受让方占有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权的20%,因人员、资本变动等实际情况而需扩股、缩股或调整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8.资产运营。改制后,股东(代表)大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年初预算、年度计划及执行、收益分配情况,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在进行资产经营时要以集体资产的安全稳定和保值增值为前提,并有利于盘活集体资产,增加经济、社会效益时,可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

9.收益分配。集体土地被征占补偿收益、开发收益、发包、租赁等收入都要纳入村小组集体收入管理,净收益实行按股分红。股份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实行年初预算制,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费用和公共服务开支在年初预算中体现。当年可分配收益,先扣除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经费、公共服务开支费用、发展资金、公益等费用后,剩余部分(扣除没有配置股权人员享受份额)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10.监督管理。股份合作社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股份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收支分配方案,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必须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人口调查登记表、实施方案、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六、组织领导

村委会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到改革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改制中弄虚作假、隐匿资产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资产处置不当引发群众集体访等社会矛盾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方案精选】农村饮水安全响应精准施策工作方案汇编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为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研究决定就农村饮水安全在全乡建立乡、村三级常态化动态监测及快速响应精准施策机制。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成果,保障全乡农村饮水安全,以方便程度、水量、水质、供水保障达标为基本出发点,以强化运行管理为着力点,有效提升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执行标准

坚持现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安全评价标准不降低,继续执行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评价标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GHES18-20xx】有关规定。

(一)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二)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L为安全,不低于20L为基本安全。

(三)方便程度: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人力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人力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800米、垂直高差80米的情况。

(四)水源保证率: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三、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

注重瞄准源头问题,找准症结穴位,建立长效排查机制,紧盯个别出现的特殊情况开展常态化排查,紧盯关键时段和突发灾害开展重点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精准帮扶,妥善解决,动态清零。

(一)重点排查内容

1、水源井水位下降(水源不稳定)导致供水量不足、建筑物、供水管网损坏导致供水不正常等工程性缺水问题;

2、氟超标或因水源遭污染等水质不达标问题;

3、因运行管理不力导致工程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4、因不收取水费或水费过低,浪费水现象严重导致供水量不足等问题;

5、因畜禽养殖用水占比过高,人畜争水矛盾尖锐,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用水需求等问题

6、对干旱、洪涝、地质灾害引起的水源干涸、工程毁坏等问题。

(二)常态化排查响应。

各村的村委主任为本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本村的动态监测和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明确一名管水员,协助村级管理责任人搞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负责村内饮水安全的日常排查工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干部按照首问负责制,全程跟踪直至问题解决。

乡水利站负责常态化监测与快速响应精准施策的技术指导工作。对于各村反映的问题,乡水利站与包村干部第一时间现场核实,分类提出解决办法或应对措施。

乡村两级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紧町重点人群,加强饮水安全常态化风险排査,主动发现隐患;另一方面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村乡、县逐级排核实渠道,执行排查“135”制度(“1”即:村干部或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一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題“3”即:乡干部三天内研究确定核査办理意见,对确需帮扶的,移交县水利局;对不符合政策的,进行说服劝导;“5即:县水利局五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合账)和解决“710制度(“7即:一般性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经县级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每月24日,各村将本月排査情和间题解决进展情况上报乡政府;“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

(三)完善村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农村供水保障应急机制。各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本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村供水保障和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群众生活正常用水需求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500人以下的饮水不安全时,各村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供水保障机制,在工程还未完修复前,采取临时引调水或集中拉水送水等措施,确保群众正常生活饮水安全。发生较大及以上饮水安全事件,造成500人以上的饮水不安全时,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予以会商解决。

(四)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和水费收缴工作。各村要因村施策、分类精准制定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即每村确定一名管水员,纳入公益岗位,待遇标准参照其他公益岗位执行,积极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按表收费,坚决杜绝用水不收费的现象。对于不收取水费的村庄,工程维修养护自行解决,原则上不得享受国家维修养护补助政策。村级要利用光伏收益等村集体资金,统筹安排运行费用(用于一般性工程维修养护),最大程度地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农村饮水价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动态监测及快速响应精准施策机制高效运行,青凉寺乡人民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和应急供水保障领导组。

组长:乡长

常务副组长:副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织员

家会片片长

成员:水利员

包村干部支书主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二)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监測信息报送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报送方式,对于在动态监测排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程序上报,并于每月24日报送当月排查情况与处理结果(附表4)。信息报送程序为:由村委报送乡水利站,由乡水利站汇总后上报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组办公室。不得越级上报,更不能迟报瞒报。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各村要建立常态化监管工作台帐。

(二)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作风建设贯穿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动态监测及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全过程,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饮水安全提质提效。

(三)做好总结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解读“农村饮水安全”内涵,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合理引导预期。广泛宣传现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政策内容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讲好群众身边的故事,让政策家喻户晓、成果深入人心。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533.html

上一篇:【精选】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模板

下一篇: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用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