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xx〕12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xx年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xx〕1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省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xx年版)》文件要求,统筹协调,广泛参与,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全面提升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健康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项公共卫生政策,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体系整合。积极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
(四)健康管理。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口腔疾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慢性病防治中医药适宜技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慢性病医疗保障,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慢性病患者健康自我管理,完善健康管理服务。
(五)健康促进。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进“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构建健康支持环境。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推广运动处方,促进体医融合。开展烟草危害控制,引导居民合理膳食。
(六)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主要指标
(一)健康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二)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2%。每人每天食盐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10%以上,每人每天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10%以上。
(三)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医疗机构18岁以上就诊者首诊测血压率不低于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低于90%。医疗机构开展肥胖与超重人群筛查,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维持健康体重的个性化健康指导,开展比率>85%。每两年体检1次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到50%。
(四)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自我管理小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50%。
(五)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六)高危人群建档率。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血压偏高、超重、空腹血糖和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不低于30%;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四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不低于50%。
(七)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100%。学生体检率不低于90%。
(八)口腔防治。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不低于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九)监测报告率。全县死因报告率不低于6‰,脑卒中报告率不低于2‰,冠心病报告率不低于1‰,肿瘤报告率不低于2‰。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根据《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xx年版)》制定实施方案,把慢性病防控等健康措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县创建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攻坚克难阶段(20xx年7月—9月)。按照工作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完成指标任务后,提请县创建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进行指导和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1月)。各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迎接省级考核各项工作,实现创建目标。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2月-2024年12月)。巩固前期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五、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审核印发。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部门协调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
1.县委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卫生与健康知识传播计划。
2.县融媒体中心要在各类媒体分别设置宣传倡导健康生活的栏目,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每月至少一次(新闻报道除外)。
3.县融媒体中心每月播放1次减盐公益广告片,每季度播放1次《盐与健康》科普电影。
4.强化健康生活方式与行动促进,县融媒体中心每月播放1次公共卫生健康信息和公益宣传广告,主要以滚动字幕方式播放。
5.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融合,负责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
(三)县委编办
负责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股室及专业人员编制的核定和落实。
(四)县医疗保障局
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将健康膳食与慢性病防治知识纳入公共营养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六)县财政局
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2.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且每年不少于业务总经费的10%。
4.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八)县统计局
负责为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相关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倡导全县企业创建促进职工身体健康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2.负责全县企业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的开展,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3.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每年至少创建一家健康促进企业。
(十)县卫生健康局
1.负责协调组织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议事协调机构。
2.负责协调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与慢性病防控和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
3.负责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及慢性病防控队伍。
4.负责统筹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协助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组织及配合相关单位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5.组织落实慢性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6.统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创造条件积极倡导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等。应用推广成熟的技术早发现早诊治患者,加强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管理,并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7.协助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性健身活动方案,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
8.开展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9.负责辖区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0.协助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
11.负责落实中医综合服务建设及中医药保健知识的宣传及技术推广。
12.负责落实社区为群众提供快捷的自助式健康监测服务。
13.负责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组织落实无烟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14.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中心
1.负责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
2.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及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多部门联合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1次。
3.协助在社区建立健身场所,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不低于90%。
4.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前)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
5.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6.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7.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包含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授课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8.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
9.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三减”(减盐、减油、减糖)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10.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
11.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数量要达到同类学校总数的30%以上。组织落实无烟学校创建工作。
12.协助组织学校适龄儿童为重点的口腔检查、龋齿充填、窝沟封闭项目工作实施。
(十二)县民政局
1.协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2.落实因病(特别是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经济救助政策,提供人口死亡信息资料。
3.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
4.发挥社会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十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十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在公共场所设置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2.规划和建设科学合理、适宜性好的主题公园、步道、步行道、自行车道。
3.建设2处健康主题公园及2处健康步道,维护健康主题公园及健康步道。
(十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禁止烟草广告工作。
2.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餐厅(食堂)的创建工作,每年创建不少于2处,创建标准符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
3.在实施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提高健康意识,落实减盐、减油、减糖工作措施。餐饮服务单位减盐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各餐饮单位开展低盐和减盐膳食宣传,建立菜品营养标签,建立食盐和调味品使用台帐,在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管理中增加对减盐环节的监督检查。
4.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5.协助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及无烟公共场所建设工作等。
(十六)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1.组织食品商场开展低盐膳食宣传。
2.组织主要超市开设低盐、减盐食品专柜。
(十七)县总工会
1.指导工会建立职工参加健身活动和锻炼的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促进职工健身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单位工间操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维护职工健康权益,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体检机会,建立健康档案,每两年为职工提供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企事业单位覆盖率不低于50%。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十八)县妇联
1.负责将减盐和低盐膳食等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和培训纳入妇联日常工作。
2.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之家、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宣传,创建健康家庭,强化妇女健康生活方式意识,引领家庭成员提升健康理念。
(十九)县科学技术局
1.将慢性病重点科研项目推荐列入县相关科技计划。
2.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中医药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二十)县交通运输局
1.在公交站台及公共交通工具等显著位置,协助开展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户外宣传等。
2.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3.负责落实本系统、车站及公交车内控烟工作。
(二十一)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每一类单位占同类单位总数的30%以上。
2.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考核。
(二十二)各镇(街道)
1.创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支持环境,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
2.协助开展社区健康家庭服务,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社区(村)占辖区社区(村)总数的60%以上。
3.统筹协调辖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进行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
4.负责协调和创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健康食堂。
5.协助开展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为慢性病防控因素社会调查提供相关数据。
6.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广大职工和居民参与有益的健身活动。
7.积极配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工作。
(二十三)县政府其他部门
1.依据创建工作指标需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2.负责本单位工间操健身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负责本单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体检的落实和健康档案的建立。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奖惩措施,确保综合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实施。
(二)经费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县财政按规划、计划拨付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政策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有关部门考核内容。完善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害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四)考核评估。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及时通报考核检查情况。
为做好我镇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自发并重的防控机制,做好环境整治、宣传与监测并举的长效防控体系,形成"有措施、懂防控"的防控局面,严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保障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教育
积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全面普及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有效预防控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入户,通过发放资料、张贴画报做好宣传工作,保证人人懂知识,同时要有计划地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动手。
(二)全面摸排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对近期从省外人员尤其是从武汉返乡人员开展摸排,详细掌握疑似病患密切接触人群情况(含疑似病例患者乘坐飞机、动车、汽车接触人员,村医、家属等),做到全排查、无遗漏。
(三)登记造册
各村(居)委会摸排完之后,要马上汇总人员信息并登记造册,包括:姓名、务工地点、返梅日期、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不出现遗漏。
(四)跟踪随访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对摸排出的人员做好跟踪随访,采用"一对一"联系责任人,通过电话等信息化手段及时了解人员情况,发现可疑患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五)及时隔离
对密切接触者,要加强隔离观察、疾病监测和24小时控制。隔离场所、隔离措施必须完备,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禁止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再去相互走动,再去聚集活动,坚决不能出现被隔离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交叉感染。
(六)消毒到位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部位、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除病媒孳生地。强化农贸市场环境整治,落实通风、消毒措施,强化从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严把食品安全关。
(七)属地稳控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抓好稳控工作,要求各村(居)制定好稳控预案,对重点人员采取"点对点、人盯人"的办法,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就能迅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及时有效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统筹抓好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我县公共卫生安全。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协调全镇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制定防控方案,并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协调做好物资、药品的储备、调配等。牵头组织村(居)开展环境清理、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整治。检查村居、各单位卫生措施落实情况。
2.社区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动员全镇参与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负责组织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监测工作。
3.环卫所:负责城区道路、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清运。
4.派出所:协助摸排相关人员,提供信息帮助;强制隔离人员,做好安全保护等工作。
5.各村(居)委会:
(1)成立以村(居)书记、村(居)主任为组长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落实本辖区防控工作。
(2)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3)组织开展辖区内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村(居)群众进行翻盆倒罐,疏通下水道,清除卫生死角,整治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环境卫生。
(4)开展预防控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加大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常识的宣传力度,张贴并入户发放宣传单,发动群众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5)开展摸排行动,要详细掌握每一位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患者乘坐飞机、火车、汽车接触人员,家属等)情况,及时上报人员信息。
四、工作制度
(一)规范信息报送制度
实行严格的疫情报告、信息和舆情管控工作制度,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发现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疫情立即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汇总后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公开透明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解疑释惑,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二)严格人员摸排登记制度
开展群防群控,深入发动群众,镇包村工作队下沉村居一线,会同居委会、村委会全面开展摸排,严格相关地区来梅人员监测筛查,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人员登记造册工作,确保信息具体、如实。
(三)落实强制隔离制度
加强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管理,配备隔离场所,做好人员隔离工作,就地观察,一旦发现,立即强制隔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实施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人立即移送县总医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由镇纪委组成专班,对各村(居)、各单位落实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监督各村居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加强后勤保障。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物资准备,落实应急车辆、消杀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各项保障,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进货渠道,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制约我镇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难题,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确定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践探索创新与改革,紧盯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约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难点问题,确保我镇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中再上新台阶。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我镇社会救助发展实际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际需求,按照社会救助功能特点和制度定位,因地制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符合本地实际、满足发展要求的改革工作新路子。
坚持重点突破。切实解决我镇社会救助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体系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热点难点问题,以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契机,着力在“点”上求突破,带动“面”上改革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社会救助发展,使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总体目标
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化认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实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数据精确、管理有效、群众满意的阳光救助、廉洁救助。
让社会救助更加及时。不断创新救助措施和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拓展窗口服务功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减少审核审批层级,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让社会救助更加暖心。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充分体现低保及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功能;全面建立低保及社会救助标准随物价上涨而自然增长的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暖身更暖心。
二、试点内容
(一)优化社会救助流程。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流程为:对象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提高社会救助审批精准程度。
(二)简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以高效便捷为目标,探索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的办法措施,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确认权下放到乡镇;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进一步强化常年固定公示公开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核查小组和群众对申请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无异议的可不再开展民主评议。
(三)简化社会救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取消可通过社会救助系统及其他数据库查询相关信息材料,探索推行只需提交“一证一书”(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新模式。
(四)探索人户分离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户籍在本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将户籍迁移到居住地后,再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迁移的,通过社会救助系统查询未享受低保的,可向经常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凡生活困难的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对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等内容真实、详尽负责,无虚假、隐瞒行为,并积极配合低保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和不诚信申报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及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申请对象,纳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失信惩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失信惩戒,参照执行。
(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收入、刚性支出和家庭财产状况等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三、工作步骤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任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3月)。根据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成立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试点实施方案。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内容,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
(二)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4月)。及时召开全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会,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10月)。按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稳步扎实推进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四)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12月)。采取多种方式对试点进展、受益人群、资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交中期评估报告。试点结束后,对照试点方案,对主要做法逐项做出说明,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委、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面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镇人民政府职责。镇人民政府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申请的受理、经济核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长期公示等。负责在审批新增和出保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并录入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按规定对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的复查复核。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救助信访处理及民政领域违纪违规行为查处。负责汇总数据及向县民政局报送相关正式文件及纸质资料等。
村民委员会职责。协助镇人民政府主动做好社会救助发现、报告及审核审批相关工作。
镇纪委监委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风巡查及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加强宣传。各村民委员会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社会救助政策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办理程序、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情况讲细、讲实,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镇村组干部廉政纪律教育,加大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公示等的检查力度。要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层层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试点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敢于举报在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自觉维护自身利益。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社会救助金核算办法、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等,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
为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健康中国行动》、《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xx〕2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字〔20xx〕9号)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广卫字〔20xx〕210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果,建立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县域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县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基层为重点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立以疾控中心为健康管理技术支撑和管理主体、以医共体牵头医院为临床诊疗技术支撑、以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联系纽带、以家庭医生团队为基础网底的“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以下简称“三高”)三级协同、医防融合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提高“三高”患者的发现、治疗、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区域冠心病、脑卒中、肾病综合征、眼底病变、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等并发症(以下简称“六病”)预防、筛查、治疗、康复闭环管理路径,强化中西医协同,努力实现“三高”和“六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推进和带动县域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启动试点,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体系,纳入管理的患者治疗率、控制率明显提升,“六病”实现定期筛查、精准治疗、有效恢复和减少复发。
(一)在县人民医院建设三高中心。镇街卫生院三高基地和村卫生室三高之家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形成基本成熟的一体化“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工作规范,全县管理三高或两高患者数量争取达到8千人以上,血压、血糖和血脂的总体控制率较基线水平提高10%以上。、
(三)建立“六病”筛查-治疗-康复连续服务链条,管理患者的“六病”发现率、康复率和复发率实现“两升一降”。
(四)探索建立与“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模式相适应的保障、激励和技术支撑机制。
三、任务措施
(一)构建“三高共管”协同服务与联合指导体系。县人民医院负责牵头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鼓励县中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建设“三高中心”,按照医共体合作单位开展工作(即市二院与大王镇卫生院,县中医院与李鹊镇卫生院、乐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划分,对照标准完成“三高之家”“三高基地”和“三高中心”建设(见附件3)。依托家庭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工作室在村卫生室建设“三高之家”,承担稳定期患者的常规药物治疗、随访管理和高危人群干预。依托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三高基地”,承担首诊患者和病情不稳定患者提供个性化方案制(审)定和线下、线上协诊服务。依托牵头医院建设“三高中心”,负责难治性、复杂性“三高”患者及“六病”等并发症的诊治和院内就诊患者医防融合服务。县疾控中心建设“三高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协同承担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二)开展“三高”精准连续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三高共管医防协同分级服务清单(见附件4),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路径,完善签约服务包或菜单,实施全过程、一体化、协同诊疗管理。优先将享受“四不摘”健康扶贫政策和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年以上的三高患者纳入试点,逐步扩大“三高共管”患者覆盖范围。“三高之家”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优势,提高能力水平,努力提供三高医防融合连续性服务。“三高基地”要针对患者分级和需要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加强中西医结合,从整体出发优化用药,做好并发症筛查及其他合并疾病监测。“三高中心”要加强专全结合、多学科联合服务模式探索,推动专科能力和科研能力提升。
县卫生健康局设置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承担“三高共管”项目统筹管理工作;县疾控中心设置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暨“三高公共卫生指导中心”,承担项目业务指导工作。
(三)围绕“六病”强化专科能力建设。强化县人民医院胸痛、卒中中心建设,以现有急救网络为依托,构建卒中、胸痛急诊救治网络。以牵头医院相关科室为龙头,通过联合门诊、专科联盟等形式,加强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科、糖尿病足诊治专科、糖网病筛查、血液(腹膜)透析等特色科室建设,加强眼底检查设备、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配备,将眼底检查、心电和血压动态监测等纳入远程服务范围,建立起区域内“六病”筛查与防治服务协作网。
(四)加强机会性筛查和行为管理。结合“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指导“三高”高危人群和患者实施生活方式干预。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及并规范血压测量,加强医疗机构内自助监测点的设立及利用;倡导公共场所、社区服务场所内健康服务设施建设,为居民血压、血糖测量提供便利。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种慢病防控行动及健康教育活动,推广饮食(减盐、减油、减糖)、运动、心理等行为干预措施,提高“三高”人群的控制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完善自我管理和远程管理技术,依托互联网或物联网开展膳食、运动、睡眠等行为监测和管理,创新自我管理小组形式,推进体医融合,提高患者依从性和健康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药店、车站等场所健康加油站和基层机构健康驿站建设,普及血压、血糖自助和远程检测,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的自我管理和更新。
(五)完善药品保障和补偿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并将“两病”患者的用药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发挥签约服务费激励作用,推进“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提高签约患者的合理用药率、规范服药率和控制率。积极推动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参与“两病”用药备药、开方、取药和服务,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市级平台建设基础上统筹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配合市级平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专业服务和居民自测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规范三高管理数据的采集和汇总,支持便捷开展在线协诊、签约、随访、远程会诊和疾病风险评估等,随访数据要全部实现智慧采集。积极开发或利用智能辅助系统提高诊疗、协诊和质控水平,通过打卡积分等方式,提升患者管理水平和积极性(参考流程和模板见附件5、6)。
(七)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建立监测指标体系,综合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电子病历等数据,对患者管理和医防融合效果进行监测,及时评估试点成效,调整完善工作策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制定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三高共管医防协同试点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20xx年6月—12月)。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工作体系和机制,20xx年6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7月底前公布“三高之家”、“三高基地”和“三高中心”名单并启动试点工作,12月底前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0xx年)。在监测评估和总结经验基础上,20xx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扩大“三高共管”患者覆盖范围,总结典型经验。20xx年底,基本建立“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体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三高共管医防协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和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分别设在局基妇股和县疾控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对照“三高共管医防协同重点推进任务”(附件2)抓好落实,将其作为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实紧密型医共体、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和推进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辖区医疗资源统筹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高血压达标行动、“三减控三高”项目和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等筛查项目的结合,为试点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建全县“三高共管”专家团队,分别对牵头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技术指导方案、工作流程及“三高”“六病”基层规范诊疗。每个机构可结合实际设立首诊医师,确保规范开展患者分层分级管理,提高基层“三高”“六病”预防和诊疗服务水平。
(三)加强督导和总结推广。县卫生健康局将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按照市、区党委、政府对20xx年度乡村振兴镇(街)比树活动具体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充分结合区的农业生产实际,以绿色发展为统领,紧密围绕全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突出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为重点,以农药安全使用、精准使用、合理使用为抓手,紧盯“控、替、精、统”这条主线,制定区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农业绿色发展新理念,充分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按照安全、有效、生态、环保的总体要求,科学指导防灾减灾,以病虫害预测预报为依据,以农业防治为基础,以生态、物理防治为手段,科学规范使用农药,综合集成应用各项绿色植保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减少农药污染,降低农药残留,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确保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地控制病虫危害。
二、工作目标
以区“五个一”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为重点,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将逐步从过去化学农药为主向生物、物理防控方式转变。加大推广太阳能杀虫灯、粘虫板、防虫网、性诱剂和生物农药。进一步充实、完善生态调控、物理诱避、生物防治及科学合理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体系。通过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使我区化学农药使用量逐步减少,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改善田间生态环境,有效地推动我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推技术
(一)农业防治
在越冬幼虫化蛹羽化前,采用烧、轧、沤、封等方法,处理田间及村队居民点内的作物秸秆、根茬和穗轴,消灭越冬幼虫,以降低虫源基数。
(二)物理防治
1、利用成虫的趋光性,采用频振式杀虫灯、黑光灯在夜间诱杀成虫。因大多数的作物秸秆堆放在村屯居民点内,5月至6月在居民点内设置杀虫灯,集中诱杀第一代成虫。
2、提倡采用大型收割机进行机械收获,将作物秸秆粉碎后还田,机械收获后所留作物根茬短,对大面积防治越冬幼虫起到理想的防治效果。
(三)生物防治
1、秋季用白僵菌喷施秸秆后封垛处理,减少次年虫源基数。
2、释放赤眼蜂防治玉米螟。玉米螟是种植玉米的过程中会出现的一种重要虫害,赤眼蜂防治玉米螟是一项重要的绿色防治措施,利用赤眼蜂的寄生性,杀死玉米螟虫卵,不能有效孵化,达到绿色防治的目的。
(四)化学防治
1、在害虫大面积严重发生时,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在防治的关键时期,积极组织适期开展药剂统防统治工作。
2、当花叶率达20%以上时,选用用菊酯类农药—2.5%功夫、劲彪等防治。注意:禁止使用呋喃丹等剧毒农药灌心,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同时避免因秸杆饲养牲畜而发生中毒现象。
(五)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
开展安全用药和植保新技术的推广培训,提高农民的绿色植保意识,让农民积极主动地参加绿色防控。加大预测预报的力度,采用明白纸、黑板报、条幅、宣传图册等方式进行宣传培训,对农民适时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
(六)开展新农药示范与推广
为有效控制病虫危害,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推广安全、高效施药机械应用,加快我区绿色有机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七)突出重点,做好草地贪夜蛾绿色防控工作
国家、省对草地贪夜蛾发生、防治尤为关注。目前草地贪夜蛾己于去年潜入辽宁丹东地区。20xx年草地贪夜蛾迁入我区的可能性较大,为此必须做好对此害虫统防统治工作。
1、防控对策措施。按照全面监测、全力扑杀,分区施策、联防联控的要求,优化监测防控措施,大力推进统防统治与应急防控,结合生物生态控制,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
一是布设监测站点。按照草地贪夜蛾迁飞规律和危害特点,增设测报网点,布设高空测报灯、性诱等监测设备。以镇、街为单位,每个村布设两个监测点,6套性诱捕器,准确掌握草地贪夜蛾成虫迁飞和发生消长动态。
二是全面加强田间调查。以玉米、水稻、蔬菜等为重点,组织区、镇两级植保农技推广技术人员,在草地贪夜蛾发生期,定人定点定田,每3天开展一次系统观测,重点掌握成虫高峰、产卵数量、幼虫密度、被害株率。在玉米苗期、大喇叭口期和穗期,组织镇、街农技人员和种植大户、合作社、专业化防控服务组织,及时开展大田普查,力争做到区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田,明确重点防控区域和关键防控时期。
三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执行首次查见当天即报,已发生区“一周两报”制度,通过“全国草地贪夜蛾发生防控信息平台”及时填报监测调查数据和防控进展情况,实现“一盘棋”调度、实时共享、挂图作战。
2、实施分区联防。
按照草地贪夜蛾发生规律和危害特点,采取分区域、分时段落实监测、防控任务,突岀“综合防控、统防统治、群防群治”。
3、技术措施。
根据草地贪夜蛾的发生发展规律,结合预测预报,因地制宜采取理化诱控、生物生态控制、应急化学防控等综合措施,强化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及时控制害虫扩散危害。
一是理化诱控。在成虫发生高峰期,采用性诱捕器以及食物诱杀等理化诱控措施,诱杀成虫、干扰交配,减少田间落卵量,压低发生基数,减轻危害损失。
二是化学防控。玉米田虫口密度达到10头/百株时(参考玉米田二代黏虫防控的虫口密度指标),可选用防控夜蛾科害虫的高效低毒的杀虫剂喷雾防控。农业农村部推荐使用的应急农药品种分为四类'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药剂按要求推荐使用。
4、适时开展应急防控。
根据草地贪夜蛾暴发危害预警,对粮食生产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区域,采取应急防控措施,全力控制危害,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一旦出现大面积暴发危害的虫情,区镇街植保农技推广机构立即虫情预警信息,报告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上级植保机构;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并提出应急防控对策建议。在发生面积大、虫口密度高、扩散势头猛、成灾威胁大的区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划定应急防控范围和面积,调集防控队伍,组织开展应急防控行动,严防大面积暴发成灾。
四、防控保障措施
(一)加强指挥协调。
成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区植物保护站、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各镇(街道)分管农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绿色防控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绿色防控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在农业农村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工作,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布置监测防控工作。在病虫草鼠害发生的关键时期,分区域组织召开现场会,派出督导组赴重点区域调研指导,推进防控任务落实。
(二)强化属地责任。
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防控机制,区级政府承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当地人力物力,强化植保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各镇、街道和社会力量做好防控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绿色防控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相关投入
农业农村局做好防控资金使用方案,财政做好资金拨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突出做好相关器械、相关资金组织到位工作,做到不误农时,为统防统治做好相关服务。
(四)加强工作落实
为加强我区绿色防控工作落实,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防控工作组织,由分管领导、农口工作人员和村委成员组成,将此项工作落实到村屯,确保发现虫情,及时准确上报,及时科学防治。
(五)适时开展防空演练
根据病虫发生发展情况实施开展防控应急演练,在演练过程中,植保工作人员要认真讲解了防治用药农药品名、农药配制比例及科学施药时机;现场演示施药器械具体使用方法。通过防控应急演练起到了辐射带动农户科学防控的作用,同时帮助农户树立病虫草鼠害可防可控的理念,提高防治的针对性、有效性。
为加快补齐我市公共卫生短板弱项,完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中、省、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
一、目标要求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区域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疾病预防治疗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传染病院区建设项目,县级医疗机构建立感染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强化发热门诊和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市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实验检验能力提升工程
强化疾病防治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含P2+),形成24小时内完成禽流感、鼠疫、中东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快速检测的能力。
(三)实施重症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完善负压病房建设,配置负压救护车,支持建设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加强重症监测和诊疗设备配置,加快提升医疗机构危急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
(四)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医用物资储备体系,有效提升医学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市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培训中心,提升全市紧急医学救援服务能力。
(五)实施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
补齐县级医院能力短板,重点支持业务用房达标、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流程再造,改扩建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升基层防治能力。
(六)实施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中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体系,加强急诊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独特优势作用。
三、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需要,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建立高端疾控人才特设岗位引进与支撑保障机制,建立“一类保障、二类激励”的绩效保障政策。优化全市医用物资产能布局和技术储备,构建更加安全高效可控的医用物资供应保障网。
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顺利推进各项安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郭森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各联村领导任副组长,安环站、林业站、国有林场、各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环站,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查考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各村、驻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由镇党政办牵头,安环站、市场监管所、村配合,督促九年制学校、幼儿园、旅社、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定期保养维护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由安环站负责,市场监管所配合,对驻镇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等易燃易爆和危化品事故高风险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维护、应急预案执行等实施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一厂一策一演练”要求,提高火灾防范和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根据《略阳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供电所重点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工作。加强日常电线线路巡查清障。
4.开展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所、村等相关单位要依法落实电动车的源头管理职责,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加强流通、停放环节管理。村要加强寺垭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楼栋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飞线充电行为。
5.开展寺庙等宗教场所专项整治。由民政所牵头,梁家河村配合,联系相关监管部门开展宗教场所防火专项整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更换,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6.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各村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情况,深入火灾防控薄弱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逐户排查老旧房屋住户、孤寡老人及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用电用火隐患,特别是裸露破损电线、超负荷电器使用、室内电瓶充电等重大风险,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林业站、国有林场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督查指导好各村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开展,坚决杜绝烧地边、林区用火现象。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村、驻镇各单位要不间断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冬季防火、防煤烟中毒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六查六问入户排查、微信等手段开展宣传工作,在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单、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安环站、市场监管所联系徐家坪派出所,适时组织经营商户开展一次集中培训,“面对面”传授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区域、领域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联合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大防火检查频次,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工作步骤
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8日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开展排查摸底,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等宣传资源进行广泛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4月底)。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驻镇各单位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限时进行整改销号。
(三)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驻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研究,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冬春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农村防煤烟中毒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要加强节假日消防安全值班,确保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保持信息畅通,发现火灾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保证安全前提下,组织人员开展营救,同时报告镇党政办。
各村、驻镇各单位从即日起,每月20日前上报安环站当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担任主任,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责任分工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按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每月进行汇报、通报、考评制度,对阶段性工作结束将以总结汇报形式报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工作责任通报。
(二)开展隐患排查
由镇政府牵头对网格内单位进行检查,将每个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整理备案。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整治重点,切实做到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四、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五、排查整治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文物古建筑、宾馆、娱乐场所;重点排查城区内的商场、市场、饭店、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古建筑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二)"多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组织发动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和镇属各部门等基层组织以及派出所等单位联合对辖区内的"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重点整治"多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群租房、学校、养老院、医院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高层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二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三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四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五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六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四)圣诞、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重点单位和场所,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和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村、各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结合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五)建筑工地安全隐患防控。岁末年初,建筑施工进入了高峰期,工地用火、用电增多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等各类隐患剧增,极易发生火灾,工地赶超进度,安全意识容易忽略,各村要高度重视,针对施工地,要加强安全隐患巡查,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建筑工地不出安全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镇人民政府要联合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等职能部门,不断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及村(居)委人员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进一步整合派出所、各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力量,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标准,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
(二)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村(居)委、各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其整改,超出权限范围的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移交。凡开展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三)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强化工作督导考评。消防安全网格化期间,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带队检查督导本地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跟踪督办进行验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委〔20xx〕5号)和《省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xx〕1号)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全风险,推进我县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本质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全,持续推进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责任体系,提高全监管能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切实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全风险,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全。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机制
1.完善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县委会交通运输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农业(农机、渔政)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要健全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责任制,加强辖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工作。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全、管业务必须管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水上运输和渔业企业认真履行全生产主体责任。[20xx年7月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综管办、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交通运输、海事、渔政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商渔船交汇密集区、事故多发水域的巡航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期间不按规定值班瞭望及正确显示灯光信号等行为。督促商船采用全航速谨慎航行,及早采取避让措施,严厉打击船舶超航区航行、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以及渔船不在渔港水域、渔港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渔船锚地、停泊区停泊和不按规定显示渔船信号、妨碍或者随意横越航道、抢越货船船头、强挂强绑货船行驶等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或者作业全等行为。[20xx年11月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上级部门部署,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和捕捞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商船航行停泊作业全监管。县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进一步加大通航水域巡航巡查力度,加强海事协同管理平台、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信息系统应用,强化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以“四类船舶”为重点,加强运输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全监管。加大船舶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查船舶超载、冒险航行、最低全配员不足、船员值班脱岗、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运输船舶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开航前自查、进出港报告等管理要求,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船舶全管理责任,严查超航区航行、超许可范围经营、非法运输等行为。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20xx年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4.加强渔业船舶全源头监管。县渔政管理机构要加强渔业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渔业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高危渔船的登检频度和执法力度,严防“人证不符”等现象。及时更新渔业船舶、渔业船员信息。加大渔船减船转产力度,加强渔船救生消防设备配备。严厉打击“三无”渔船非法捕捞。(20xx年11月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渔船检验工作,严格执行渔船检验制度、规范和程序,完善检验台账、档案。严格履行渔船建造或改造审批程序,未经许可的建造、改造渔船不予检验。突出渔船救生消防、通信导航等全设备设施检验,存在缺陷的不予签发或签署渔船检验证书。(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从业人员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
5.压实落实企业(船东)主体责任。要全面开展企业(船东)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部门要督促企业(船东)落实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全管理制度,依法提取、规范使用全生产经费,推进水路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鼓励其他经营企业(船东)投保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船东)要按照规定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岸基全管理人员和船员,保证各项全管理制度在岸基和船上有效执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全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加强通信导航设备使用、锚泊值班、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水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水上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要重点加强航运公司全管理体系审核和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航运公司全发展。[20xx年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全警示教育。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编制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典型问题曝光,做好执法案例和经验典型总结并报送县委会办公室。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利用执法船艇、港口码头等阵地,采取水上全志愿服务、讲座、宣讲、播放警示片、“商渔船长面对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水上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完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加强危险水域识别、排查和全警示,开展水上救生和防溺水演练,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水上全的良好氛围。[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教体、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化“水上交通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水上全意识和能力。[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控。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企业和船舶严格执行船员配备和适任管理规定。严格船员考试组织与管理,加快推进船员远程考试,探索多元化船员考试方式。严格船员培训质量,按照“属地负责、片区统管、便利高效”原则,引导船员培训机构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强化船员培训开班审查和过程监管,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严格船员证书发放管理,积极做好“一类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核(补发”、“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核(补)发”等事项权限下放后的衔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xx年底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加强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和换证监督。强化渔业船员培训过程监管,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渔业船员考试、换证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证现象。规范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船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20xx年底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三)加强重点治理和水上搜救能力建设。
8.开展内河船舶涉海运输专项整治。聚焦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切实压实水运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各地要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船”的要求,组织对辖区船籍港登记船舶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及时召回涉海运输内河船舶,切实防范事故风险。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整治内河船舶涉水运输乱象,坚决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20xx年6月底前完成,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9.实施水上无线电秩序治理。聚焦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易发区域、易发船舶以及易发时段,结合水上巡航、现场监督等方式加大船舶信息核查力度,严厉打击为逃避海事监管故意关闭AIS信号、篡改或冒用无线电台识别码、擅自改造船载无线电设备、恶意实施信号干扰等突出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船舶法定证照配备不齐、“一码多船”、“一船多码”、非法占用频道、违反通信秩序等突出问题。对严重违反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导致发生事故或险情的船舶、船员,通报船舶所属航运公司和船籍港管理机构。对拒不配合检查、整改、故意逃避海事监管的从重处罚,并列为协查船舶,情节严重的移送公机关追究相关责任。[20xx年底前完成,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10.完善行蓄洪区运用过程中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县水务部门要完善行蓄洪区运用预案,将行蓄洪区运用过程中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制、联动等纳入预案管理内容,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应根据行蓄洪区运用预案落实水上全防范措施。县防汛指挥机构、水务、交通运输部门应建立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强化航道巡查检查力度,加强危险区域通航限制,确保水上交通全。[20xx年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水域全监管和乡镇自用船舶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编号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全隐患。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对私自进入管辖水域活动的要联合公部门严肃查处。[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集团、县公局、县应急管理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指导,各乡镇、开发园区负责]
12.加强水上应急救助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县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宣贯落实情况评估,进一步完善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加强水上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建设与管理,实现巡航执法救助一体化,强化搜救经费保障。联合“蓝天救援队”等搜救志愿者队伍,宣传、表彰搜救先进,创新搜救文化,培树搜救品牌。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水上搜救能力。[20xx年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13.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海事管理机构要依法依规对商渔船碰撞事故开展海事调查工作,健全商渔船碰撞事故联合调查机制,涉及渔业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要联合渔政部门共同调查。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开展警示教育,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深化水上交通全源头治理。[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问责。按照规定严格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对涉及亡人的全生产事故要坚决做到“四不放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司法移交程序;对肇事逃逸和关闭直接关系全生产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及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加大水路运输和渔业船舶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典型曝光和行政处罚力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突出事故教训汲取。对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较大及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逐条评估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重大风险隐患拖延不改等行为,依法依规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水上交通全管理工作不力,重大全风险、隐患整改不力,发生较大以上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生产全事故的,由县委会牵头实施全生产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辖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到尽职履责。[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县交通运输(公路、邮政、水上和城市公交)和渔业船舶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形成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监管合力,提升水上交通全保障水平。[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全管理条例》《省水上交通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等水上全法规的宣贯,将其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结合“全生产月”“全生产庐州行”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宣传,引导水上经营活动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经营、规范生产,促进水上交通全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全风险有效防控。[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考核督导。县委会将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各乡镇、开发园区及有关成员单位年度全生产考核内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督导,经常性开展过程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发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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