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社会安全事件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十六条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间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第九十七条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较为平和的表现方式,从本质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坏性群体性事件逐渐增长,出现激化现象,对抗程度加剧。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和参加者出于"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越来越多地采取各种极端或违法行为发泄不满情绪,围攻冲击基层党政机关、阻断交通、扣押人质,个别地方发生破坏公共设施、打砸政府机关、公共服务机构等的局部骚乱。有的甚至采取自杀等过激行为。
第九十八条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有:
(一)数量增多,规模扩大;
(二)涉及的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参与的人员复杂;
(三)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维权内容不同;
(四)表现方式激烈,内部矛盾逐渐对抗化;
(五)组织程度高,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
(六)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处置难度加大。
第九十九条鉴于群体性事件的上述特性,在预防和处理建筑区划内群体性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紧紧依靠当地政府部门、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应合法、理性、克制,讲究方式方法和技巧,切忌与群体性事件的主体发生正面冲突,导致事态扩大。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加强情报收集工作,做到发现事态迅速制止。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维护职责。
第一百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文明、守法的社区环境;
(二)规范服务、诚信履约、依法经营,避免应物业服务不到位引起建筑区划内的矛盾,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让员工掌握一定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技巧;
(四)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的法制意识,正面宣传社会的和谐面及我国社会制度的优越性;
(五)加强与建筑区划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安机关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其开展相关有利于社区和谐、社会稳定的工作;
(六)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发现有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七)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劝阻,但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对对方的挑衅行为,应保持克制;
(八)及时对群体性事件现场无关人员、围观人群进行疏散,并设立警戒,制止无关人员靠近现场。避免现场骚乱,防止事态扩大;
(九)密切监控事态发展情况;
(十)出现伤人、纵火、损毁公物等过激行为时,秩序维护人员应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伤员救护、灭火、财产保护;
(十一)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公安人员汇报现场情况,内容包括:事件的起因、经过、影响范围、组织成员等;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公共秩序。
(十三)群体性事件处置以后,对事件现场及证据进行保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十三)调查取证完毕后,在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公共秩序。
第二节其他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百○一条社会安全事件还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一百○二条其他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节制定;
第一百○三条社会安全事件关系到社区稳定和社会安全,因此在建筑区划内的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当地政府部门、公安机关。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建筑区划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处置社会安全事件时的手段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第五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可分为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类治安、消防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按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依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确定;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基础保障条件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决定和部署建筑区划内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在预防和处置建筑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中,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小组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建筑区划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应急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建设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并重点突出其实际可操作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有的放矢,可细化到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消防安全事故等具体公共事件上。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就公司应急体系、制度对所有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以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情况可开展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进行应急基础知识、逃生技能、如何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定期在建筑区划内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并尽量动员业主、使用人参加,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建筑区划内大力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流程或逃生技能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建筑区划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如已影响或可能影响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时,应通过"恰当、合理"的方式(便于查看、传播面广)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如下保障工作:
(一)人力保障物业秩序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环境维护等岗位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这些岗位人员的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二)资金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额的预备资金,以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资金需求;
(三)物资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灾物资。当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筹备救灾物资,确保建筑区划内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信息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完善本公司应急信息发布体系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监控、巡逻等重点岗位应及时将信息上报项目、公司负责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或急救机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寻求救援和指导,并通过正确渠道获取政府权威部门和机构发布的关于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报信息。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建筑区划内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五)交通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通道的畅通无阻;随时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的完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和逃生通道;保障应急疏散标识、交通疏导指示牌等的正常使用。
(六)秩序维护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区划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七)应急技术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建筑区划内监控、录像设施设备的完好,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保,出现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配电箱、水泵房、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应按规定组织巡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减少因设施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灾害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现场救援过程中应遵循"先人后物"原则。救援过程中应沉着、冷静,严格按照预设应急流程进行。在不存在威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证据,做好相关记录。要在适宜的机会留取证据,为事件处理、事故原因调查提供有利证据。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召开内部评审总结会议,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
处置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的不足,完善相关处置预案。第三节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有预见性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细致周全的物业服务工作使突发公共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
(一)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
(二)加强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三)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四)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并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治安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建筑区划寻衅滋事;
(二)加强对建筑区划的巡逻,特别是治安、消防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加强巡逻的人手和频率;
(三)加强各种突发事件预案的演练,提高秩序维护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锻炼一支有战斗力的秩序维护队伍;
(四)定期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生物灾害、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二)对阴沟、地下室、屋面、垃圾中转站等重点部位和卫生死角,加大环境卫生维护力度和消杀灭害频率;
(三)消杀灭害作业程序应严格控制,对消杀灭害的药物、有害生物遗体应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有效防范和控制设施设备事故、消防事安全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对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科学的维修保养,建立科学的维保计划。对特种设施设备,应聘请相关具有专业资格的维保机构提供维保服务;
(二)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建筑区划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岗位培训合格证等,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四)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梯、消防、水电气供给系统等,应详细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防范和控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开展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业主、使用人的业余生活,融洽社区邻里关系以及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二)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忧患意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演练,并动员业主、使用人参与,使其掌握必要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和自救、互救常识。
第十九条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和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及时了解和学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并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获取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加强防范;
(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公共服务,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控制工作。
第四节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或者风险评估表明可能出现针对物业或建筑区划内人员的威胁之后,或在事故灾害、风险发生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建筑区划各通道控制,并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否实施通道控制一般由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在启动通道控制措施后,秩序维护负责人立即部署,加强各通道、出入口岗的岗位力量;
(三)秩序维护员将警戒隔离带、警示桶(牌)安装到相关通道,必要时可启动人墙警戒隔离;
(四)实施通道控制后,应使相关通道岗位人员了解启动紧急通道控制的原因,以便向业主、使用人及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安抚工作;
(五)实施通道控制后,一般情况,各通道、出入口严格执行凭证(业主证、出入证、工作证)出入;特殊情况时,可采取"只出不进"(如发生地震、火灾等)或"只进不出"(如在发生盗窃、抢劫等事件时)的控制措施,对于不配合的人员,应耐心劝阻,不能使用违法手段对其进行阻止和控制;
(六)在建筑区划出入口或相邻路段设置秩序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监控,并对前来救援的相关车辆、人员进入建筑区划提供协助;
(七)实施通道控制的同时,应对突发事故(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场周围的重点区域(取
决于事故的特定现场)部署秩序维护人员,以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八)根据特定情况以及启动通道控制的原因,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是实施关闭停车场;
(九)实施通道控制后,应有专人对通道控制、相关事件的情况对业主、使用人或媒体进行解释和说明工作。
第二十一条疏散撤离实施措施:
(一)决定进行疏散撤离的,控制中心应当通过建筑区划公共广播系统通知业主、使用人进行有序疏散撤离。告知其业主、使用人撤离的时间、区域和疏散撤离目的地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在疏散撤离期间,应在沿撤离路线设置秩序维护岗位,协助撤离者有效、有序地到达目的地;
(三)疏散撤离目的地应设立临时服务点,由客户服务人员、环境维护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组成。为疏散撤离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安抚情绪,维护公共秩序。同时收集人员撤离的情况,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四)应通过对已疏散撤离的人员的询问,了解疏散撤离区域内情况及其家人的撤离情况。如有尚未撤离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发现撤离过程中受伤人员,立即予以救治;
(五)对疏散撤离区域周围的重点区域部署秩序维护人员,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制止已撤离人员或无关人员返回疏散撤离区域;
(六)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不能立即取消疏散撤离,现场指挥者(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建筑物的受损情况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统计,在相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确定安全或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相关灾害警报解除信息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
第二十二条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时,相关急救援助处置行动适用以下程序:
(一)在接到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的信息时,应立即通知就近的秩序维护人员前往现场;
(二)根据现场情况及受伤人员的伤情和意愿决定是否需要安排救护车。若事故造成的伤害轻微,而受伤人员也同意现场救护的方式,那么可安排合格的急救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护;如伤情严重,情况复杂,在采取紧急救护措施的同时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进行救护。
对身体伤害的急救处理,不能取代由医生或护士实施的医疗护理。
第二十三条微伤和擦伤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伤口都须立即得到处理,保持伤口清洁并防止感染;
(二)用自来水轻轻地清洗伤口,如果有消毒液,则用消毒液清洗伤口;
(三)在伤口上覆盖经过消毒的或粘性敷料,如必要的话,寻求医疗建议。
第二十四条重伤的急救援助:
紧急情况下打120找救护车,将伤者尽快送进医院,如果是伤者持续出血,在医护人员赶到前应尽
第二十五条出血的急救援助
(一)尽快止血,让伤者躺下,抬高受伤部位,检查伤口;
(二)伤口如没有异物,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直接用手按压在伤口上止血。
(三)伤口如有异物,让异物保持原状,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用手按压伤口近心端的动脉部位,但时间不要超过15分钟;
(四)如果没有足够的消毒敷料,可以使用干净的手帕或棉毛巾来覆盖伤口;
(五)如果怀疑存在内出血,须检查是否有休克症状。
第二十六条休克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重伤都可能导致休克。休克的症状和反应是:皮肤湿冷,显得惨白或灰沉;指甲末端和嘴唇呈青紫色;感觉发寒和口渴;呼吸急促、困难;脉搏乏力而急促;意识渐失;
(二)让伤者仰卧平躺,抬起双腿以高于头部,头转向一侧,解开其颈部和腰部的紧身衣物,让伤者保持温暖和舒适,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
第二十七条意识不清的急救援助:
(一)让伤者侧卧,头转向一侧并枕在其前臂(复原卧式),如有异物阻塞伤者的呼吸道,则须将异物清除;
(二)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或试图让其坐起来。
第二十八条骨折的急救援助:
(一)如果怀疑存在关节受伤或骨头折损,不要立即转移伤者,除非有伤情加重的危险,或者等到受伤部位得到固定之后再转移伤者。
(二)打电话找救护车,尽快将伤者送进医院。
第二十九条眼伤的急救援助:
(一)异物进入眼睛
用干净的冷水冲洗眼睛表面,清除像灰尘、炭、沙粒等松散颗粒,如果微粒异物位于眼眶内或已嵌入眼球,不要试图清除这些异物,眼睛上松散地覆盖一块干净的敷料,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二)化学物质进入眼睛
立即用洗眼器轻柔但又要彻底地冲洗受伤的眼睛,至少冲洗10分钟,如果没有洗眼器,可以用自来水冲洗脸部的受伤部位。注意不要让受伤的眼睛受到感染。在洗眼睛时眼皮须翻开,以保证眼睛内的化学物质被水冲走,不要擦眼睛,在眼睛上放置一块消毒敷料或眼垫,尽快送医院救治。
(三)眼睛受到重击
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条烧伤和烫伤的急救援助
(一)轻度烧伤或烫伤
用干净的冷水浸洗发红的创面15分钟,以减轻疼痛,在创面上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如果没有消毒敷料,可以用干净的布料代替。
将戒指、手表等珠宝首饰从烧伤部位摘掉,不管何种烧伤情况,都不要弄破水泡或清除皮瓣。
(二)中度烧伤
不要试图脱去紧贴烧伤部位的衣物,须在烧伤部位覆盖一块干净的棉布,防止暴露在空气中和受到感染。
如果是大面积烧伤,在送医院之前须将伤者用干净的布单包裹起来,检查伤者是否休克。
(三)化学烧伤
连续用干净的冷水浸洗所有烧伤部位15至20分钟,在浸洗时防止化学物质流入眼睛,小心脱除受伤部位的衣物,必要时可剪开衣物,在烧伤创面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一条电击时的急救援助:
在援救伤者之前须切断电流。如果无法切断电流,可以用像干燥的橡胶、木制棍棒等不导电工具将伤者与电源分离开。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来实施心肺复苏工作。
第三十二条煤气或烟雾中毒时的急救援助:
转移伤者,避免进一步接触煤气或烟雾,保证空气流通,尽快让伤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救助者必须采取一
切防范措施,比如采取安全措施或配戴氧气呼吸器,以保证自己不受伤害。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员来实施人工呼吸。
成都市物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十五条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7种。常见的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霍乱、鼠疫、肺结核、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传播途径有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体表传播等。
第八十六条传染病疫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有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传染病还有季节性或地方性。传染病的分类尚未统一,有些按病原体分类,有些按传播途径分类。
第八十七条建筑区划内的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科学客观的态度,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机构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大建筑区划内的环境维护和宣传力度;
第八十八条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传染病的预防应采取以切断主要传播环节为主导的综合措施。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必须具备3个环节,即传染源(能排出病原体的人或动物)、传播途径(病原体传染他人的途径)及易感者(对该种传染病无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可防止该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种传染病的薄弱环节各不相同。在预防中应充分利用。除主导环节外对其他环节也应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各种传染病。
(二)在传染疾病高发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环境维护力度,对建筑区划内及周边进行定期消毒处理,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等工作,阻断传染疾病传播途径;
(三)定期联系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在建筑区划内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使业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应注意多了解传染性疾病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发生疫情时,应在保障自身不被传染的前提下,开展防治工作;
(五)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现传染性疾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报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建筑区划内若出现经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的疫情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将建筑区划内发生的疫情情况、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所有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八)协组相关部门对疫情感染区域进行隔离,设立警戒,禁止人员进去;
(九)按照相关机构的指导,使用相应的药剂对疫情感染区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十)疫情期间,随时了解收集疫情防治最新信息,并向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发布;
(十一)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权威的信息宣布疫情得到消除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十二)在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解除警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
第二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十九条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第九十条虽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症状各异,但一般都具有如下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
(一)潜伏期短,一般由几分钟到几小时,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时间内几乎同时出现一批病人,来势凶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发流行;
(二)病人临床表现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
(三)发病与食入某种食物有关,病人在近期同一段时间内都食用过同一种"有毒食物",发病范围与食物分布呈一致性,不食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种食物后很快不再有新病例;
(四)一般人与人之间不传染,发病曲线呈骤升骤降的趋势,没有传染病流行时发病曲线的余波;
(五)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多发生细菌性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冬春季多发生肉毒中毒和亚硝酸盐中毒等
第九十一条食物中毒事件的紧急措施:
(一)当建筑区划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事件时,发现者应立即向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通知医疗机构;
(二)项目经理、公司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掌握现场情况,首先查明是否食物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人数,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将中毒人员立即送往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四)控制中毒现场,同时封闭食品毒源,协助卫生防疫机构及公安机关查明食品中毒源,防止二次中毒;
(五)对相关区域进行警戒隔离,组织人员疏散、封闭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风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稳定相关人员情绪,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展;
(六)待卫生防疫机构及公安机关查明事故原因,并允许后,对制作现场及餐具、灶具、橱具进行清洗、消毒、通风,防止二次污染中毒。
(七)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八)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第三节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十二条建筑区划公共卫生事件还包括: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事件。第九十三条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节制定;
第九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物业服务企业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对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做好建筑区划内的环境维护和消杀灭害工作;
第九十五条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机构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应急预案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壹.目击报警
(一)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
(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六)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贰.消防监控室报警
(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
(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安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三)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修组主管。
(四)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五)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全员或客服专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
起火层上面2层
起火层下面1层
(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叁.报警要求
(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1、起火地点;
2、起火部位;
3、燃烧物品;
4、燃烧范围;
5、报警人姓名;
6、报警人电话。
(二)向"119"报警应讲清:
1、小区名称;
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3、火灾发生部位;
4、燃烧物品;
5、火势状况;
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7、报警人姓名;
8、报警人电话。
肆.成立临时指挥部
(一)物业中心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二)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组负责人、工程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中心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中心没经理尚未到场时,由安全负责人或值班队长代任总指挥。
(三)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臵等措施。
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伍.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组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一)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二)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三)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四)接待安臵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五)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六)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陆.警戒
(一)安全组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臵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二)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三)控制起火楼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四)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五)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六)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柒.善后工作
(一)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二)安全组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三)安全负责人将小区财产损失情况和事件的全部经过上报公司各级领导。
(四)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篇2:物业管理消防应急预案物业管理消防应急预案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一)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
(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六)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
(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安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三)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修组主管。
(四)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五)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全员或客服专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
起火层上面2层
起火层下面1层
(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1、起火地点;
2、起火部位;
3、燃烧物品;
4、燃烧范围;
5、报警人姓名;
6、报警人电话。
(二)向"119"报警应讲清:
1、小区名称;
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3、火灾发生部位;
4、燃烧物品;
5、火势状况;
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7、报警人姓名;
8、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一)物业中心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二)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组负责人、工程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中心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中心没经理尚未到场时,由安全负责人或值班队长代任总指挥。
(三)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臵等措施。
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4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组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一)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二)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三)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四)接待安臵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五)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六)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一)安全组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臵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二)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三)控制起火楼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四)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五)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六)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一)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二)安全组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三)安全负责人将小区财产损失情况和事件的全部经过上报公司各级领导。
(四)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篇3:TH县房管事务中心消防应急预案TH县房管事务中心消防应急预案
根据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为了确保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扑救和疏散人员,抢救财产,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
一、报警程序
(一)发现火情的报警
1.若有员工发现火情,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每名员工向中控室报警的同时,将自己的姓名、部门告知消防中控室。
3.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语言清晰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具体地点报告中控室。
(二)员工发现火情的工作程序
1.员工发现火情后,如果火情较小,并且能够将其扑灭,应先灭火后报警。遇火情较大难以扑救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用火场附近电话通知消防中控室,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
碎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
(2)采用电话报警时,话音要清晰,要讲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的
种类、是否有人被围、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消防中控室的
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引导火场附近的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禁止使用电梯。
(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消防中控室报警
消防中控室接到火情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核查,确认火情后,应严格按照程序报告火警。
消防中控报警程序:
1.立即按报警要求通知负责保卫工作经理,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人员。
2.坚守岗位,注意观察火情附近区域的火警信号。如有报警,应立即派专人赶赴现场察看。
3.如有人打电话询问,请告知客人:"火情正在调查中,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醒关好门窗。
4.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部过程。
负责保卫接到消防中控室的火情通知后,如果消防中控室无特殊要求,应立即按照下列顺序通知有关人员或部门。在火情期间,电话总机值机员要坚守岗位,沉着冷静,并确保与火场有关通信线路畅通,直至接到撤离指令才能撤离。
二、灭火工作程序
以下程序都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认真执行!
(一)项目经理、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
1.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并与负责保卫工作的主任和工程部经理研究制定灭火方案。
2.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战斗。
3.根据火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制定相应的对策。
4.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5.项目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是否用警铃和事故广播的报警方式。
(二)保卫部
(1)得知火情报警后,立即赶到火场。会同工程部经理,根据实际火情,协助项目经理,制订灭火方案。在项目经理未到达火场之前,应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工作。
(2)协助项目经理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灭火,并将火灾的扑救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汇报并请示新的指令。
(3)如遇特殊紧急情况,负责保卫工作经理有权决定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和下达在起火区域进行事故广播的命令。
(4)当消防局到达现场时负责向消防局介绍火情,并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5)火灾扑灭后,负责保卫工作主任组织人力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6)负责组织书写火灾事故报告及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保安队长
(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会同项目经理布置失火区域的警戒工作。
(2)带领其他保安赶赴火灾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3)火灾扑救期间,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4)带领保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及物品的营救工作。
(5)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6)火灾扑灭后,负责布置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保安人员
(1)接到火情通知后,保安人员应听从保卫经理和队长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
(2)岗上保安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失火区域的人员严加控制。
(3)重要部门的保安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不在岗的保安,接到火情通知后,应统一听从队长的安排,携带灭火器材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战斗。
(5)负责引导客人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6)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
(7)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8)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
(9)设备损坏情况,以保障公物不被继续破坏或丢失。
(三)工程部
1.经理
(1)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通知检查本部各个控制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
(2)任何部位起火都应组织本部义务消-防-队员立即赶赴火场,扑灭火灾。
(3)根据火势的程度和火场的环境及因火势而引起的各种变化,工程部经理负责向灭火指挥中心提出相应有效的建议。
(4)根据灭火指挥中心指示,会同保卫负责人指挥灭火。
(5)组织本部消-防-队员,负责处理火场区域的水、电、煤气等技术问题。
2.工作人员
(1)空调系统: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关闭起火区域的空调机组。
(2)配电室(高压、低压):接到火情通知后,密切注意火场附近的电力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切断火场的电力供给,当接到切断火场电源指令后,应立即按指令控制设备。
(3)电梯: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将电梯降到首层,同时火场区域的所有电梯均须停止运行。
(4)供水系统:接到火情通知后,保证好消防用水的供应工作,并做好供水设备的抢修准备工作。
三、其它要求
1.灭火指挥中心是指在遇有火情时,由项目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组成的临时灭火指挥小组。火情期间,对于灭火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各部门均须无条件服从、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向中心汇报执行情况。
2.消防中控室是火情扑救期间的另外一处指挥场所,是传达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和转达各方面的执行情况的中枢部门。火情期间,该处下达的命令,各部门应该严格按要求认真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向该处汇报。
3.火情期间,如部门经理不在现场,则须立即选出一名临时负责人,带领本部员工统一执行灭火任务。
4.火情期间,非着火区域的部门员工应遵照本方案的要求尽职尽责,服从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
5.在发生火灾区域内工作员工应按照报警、灭火、疏散人员、抢救物品的程序投入灭火工作。
6.员工在接到灭火的指令后,首先应当关闭自己工作地点的窗户,锁好房间后再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
7.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品,危急关头各部门员工均应以疏散人员为重。
8.火灾发生后,每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9.当火灾扑灭后,各部门员工应将本区域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清点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并上报,及时更换、补充使用过的灭火器材。
10.火灾扑灭后,各部门经理负责统计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的情况,并如实上报灭火领导小组和项目经理。
研发楼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1.突发性水浸应急处理预案
1.1程序
a.任何人发现爆管浸水事故后,立即告知监控中心。
b.监控中心接到爆管浸水信息后,立即电告就近保安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同时立即通知工程部领导、工程部、人员携带工具、设备赶赴现场。
c.工程经理立即到达现场担当现场指挥,统一调度分派各部门人员。
d.工程部人员应立即关闭爆管或渗水的管道阀门,打开系统排水阀(如喷淋系统末端放水阀)减少事故水损,如现场积水较深应首先用手提排水泵进行排水;
e.保安人员首先用止水砂袋封堵设备机房门,防止机房设备因浸水产生触电事故,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用水带将爆管处水引至附近排水点;
f.工程部设备运行工将电梯手动提升至水浸区域以上楼层,同时暂时关闭此电梯的使用;
g.保洁人员用吸水器、推水器立即将机房及现场带的积水排净;
h.保安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同时协助工程及保洁人员抢险。
i.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疏散,对业主住户及顾客进行解释安慰,并告之故障将马上消除;
j.故障消除后,各部门将现场恢复原状,同时总工程师/工程经理向上级管理者有关人员汇报;
k.现场恢复原状后,设备人员迅速查明原因,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修复,修复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小对客户的影响。
2.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2.1接到、获得有关台风等信息后,通知各部应做好预防措施。
2.2设备组对户外的灯具、广告、天线、设备层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牢固。
2.3特别对排风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畅通。
2.4服务部向业主传达台风信息,及时做好关好门窗的工作。
2.5保安加强巡逻次数,各当值保安监守岗位,无人接替不准擅离岗位。特别加强对物品的监视,发现情况及时通知设备人员进行紧急维修。
2.6设备人员加强夜间值班人员,增加对设施设备的巡查。
2.7在夜间或节假日应派员进行值班。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2.8台风过后,如对设施及服务产生后果或影响的,由各部立即实话修复或整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3.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3.1一用一备的设备如有故障,立即停止使用故障设备起用备用设备,并立即通知相对应的维修人员前来修复。
3.2备用的设备如有故障,则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前来修复。
3.3遇节假日,通知相关设备人员到场抢修。
3.4消防设备:
消防设备(如消防泵、喷淋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等)在火警时如发生故障,应立即赶赴设备现场,将手、自动转换开关扳至手动档并手动起动,如还不能起动且在短时间内不能排故,应采用强制起动的方法,方法有二种:设法另接主接触器线圈电源,使其吸合,保证设备强行起动工作。设法直接将设备主电源泉接在大容量开关上,然后合上电开关,保证设备强行起动工作。
4.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4.1变配电站、配用电设备、设施必须使弹簧门保持安全、可靠的状态;工程部人员要定期对供配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4.2一旦发现供配用电设备、设施有会引起人员触电的危险,应立即报告领导或工程部人员;紧急情况下可采取断电措施。
4.3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现场人员要设法先断开造成触电事故的电源,然后立即对触电者实施紧急救护。
4.4救护者要认真观察触电者的全身情况,用少于5秒的时间来观察触电者神志状态,用少于10秒的时间来观察触电者呼吸、心跳情况;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用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不得拖延。
5.电梯困人应急处理预案
5.1发生电梯困人,值班保安员应及时电话通知维保单位,并通过对讲机/电话通知项目处管理人员及就近保安人员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加强安全防范,疏导客人流向,配合工程部采取各种措施,以避免因故障而发生各种人、财、物损失的事件。
5.2维修单位人员接报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与维修,并应在事后完整填写电梯急修单,并工程部电梯组审核备案。
5.3事故消除后,设备管理部应在当日将事故报告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及公司汇报,事故报告中写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处理事故时间、事故发生原因、以及今后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6.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6.1发生停电事件,立即通知管理人员。
6.2检查后如属本区域全部断电,立即向变配电站查询,如无法立即恢复则按应急程序疏散乘客。
6.3如一路断电,则起用务用电源泉并用联络柜实行切换。
6.4如属局部停电,立即组织抢修,同时向中心领导报告情况。
6.5检修完毕恢复供电前,工程部应通知相关用电部门关闭所有设备,恢复后再开启。停电恢复后,设备组检查各有关设备,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作。
6.6事件结束后,工程部在当日将详细情况报管理者,如存在管理问题应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7.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1火灾发生后消防设备联运状态
7.1.1层面喷淋头(温度:68℃)自动喷水
7.2消火栓启用
7.3气体灭火设备启用
7.4火灾发生后的联动设备
7.5火灾发生后的现
场指挥消控中心保安值班员接报警后,立即通知巡视保安三分钟赶到现场,五分钟内确认火警回复消控中心保安,及时报告第一责任人三分钟赶到现场。如火警较小,即启用楼层现有消防设备,组织现场补救。如现场火势较大无法自行补救时,第一责任人出任应急总指挥,监控室即为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现场回到指挥中心,指挥实施消防应急方案。以下行动必须有总指挥的命令:
7.6气体灭火设备启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环境中危害因素的增加,在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和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时该如何应对,均被各级政府、各地区人民高度重视。作为人口密集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如何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充分分析应急预案的前瞻性;如何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如何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进行规范;特别是应急工作是否从根本上做到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重在落实、持续改进,这些问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
引言:
“安全工作无小事”,历来国家对安全工作都非常重视,物业管理企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在维护小区安全上更是责无旁贷。根据最新消息,即将出台的新物业服务标准中明确规定,所有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防患于未然。以上这些,无不说明应急预案的建立健全在现今安全工作,尤其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北京市密云县“特大伤亡事故”,已被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它突出的漏洞和问题的原因是企业安全意识不牢固,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到工作中。通报指出,密云县迎春灯展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再次敲响了警钟,也暴露出了思想上、工作上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安全措施不到位,检查监督疏于形式。二是,城市应急体系不够健全,防范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三是,公共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比较薄弱,一些群众缺乏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常识。这些虽然不在物业管理的范畴内,但通过该事故我们不难看出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不难看出领导的作用和树立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的大多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区。业主对服务不满意,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就具体问题给予解决;设备陈旧,可以通过甲方或业主大会协商解决。但是一旦出现例如:火灾、爆炸、恐怖威胁等紧急事件,管理人员手脚慌乱、居民无序疏散。这样造成的后果远比事故本身可怕得多。现在有一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还没有意识到预案健全的重要意义,认为真要出现紧急事故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能做到积极配合、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就可以了。这是一种错误的态度,防范、处理突发事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领导重视。领导重视员工才会重视,预案才会细致、完善,安全工作才能完全贯穿工作的始终;全员参与,员工要各司其职,遇到紧急事故沉重冷静、有效应对,当然这和平时的安全意识培训密不可分;预案要落到实处,要通过培训、考试、演习测试预案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持续改进,事故发生后要做好善后工作、总结经验以避免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一)领导重视
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领导要从根本上认识预案健全、预案可操作性强的重要意义。要上升到一种专题研究的高度,带领安全保卫部门的成员以及公司高层,全面细致从各个角度,从物业管理的角度一点一滴地研究、制定、推敲、订立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可以分为内部预案和外部预案。内部预案:例如档案室失火、员工食物中毒、办公区域遇盗抢。外部预案:例如雨雪天伤人、重点部位人身伤害、业主不可控制的纠纷、交通事故、临时施工造成不可预见的破坏、可疑物品处置、主管爆裂、居民紧急疏散。每一个预案的制定要遵循科学的程序:预案制定事故发生现场指挥后工作故汇报防措施过程一一例举,进行形象思维的假设,把每一步工作提前想到,提前布置,最终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第一发现人知道应如何处理、谁来联系相关部门、谁来指挥全面布置、谁出现场、谁维持秩序、谁善后工作。这些都需要领导的直接参与或布置。可以说只有领导重视了才会促使员工从思想和行动上更加的重视。
(二)全员参与
它可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是指全员参与预案的建立,全员的安全意识要增强。对每一名
学院物业中心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一、电梯设备被破坏应急预案
1、事件发生后,服务中心主任立刻带领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及学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时查看设备损坏情况,了解电梯困人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等第一手资料。
2、迅速与所困业主取得联系,安慰业主,稳定业主情绪,安抚业主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救援。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专业电梯施救人员到达现场前,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
3、若维修人员和电梯维保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
4、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二、火灾应急预案
1、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控制室报警(注意现场异味,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2、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大吵大叫,同时报告119火警和物业管理办公室。
3、如果是火灾发生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
4、如果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报警,报警要求: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有无人员被困;
F.报警人姓名;
G.报警人电话。
H.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5、引导现场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6、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与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经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7、带电物品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严禁用水灭火,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8、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秩序维护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物业办公室值班人员。
9、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值班经理、当班领导,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扑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10、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火灾扑灭之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三、盗窃和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任何员工发现盗窃或破坏事件后,应立即查清楼号、单元号、楼层等,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秩序维护员前往现场查验。
2.秩序维护员巡逻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小区内实施盗窃或破坏的,应立即向秩序维护班长或办公室汇报,如能处理的可及时处理,否则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等,以方便破案,并注意自身安全。
3、秩序维护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尽快组织适当数量的人员赶赴现场,尽可能制止盗窃和破坏行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
4、秩序维护员在事件中捕获犯罪嫌疑人,应询问记录后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秩序维护员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阻止任何人员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7、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可临时关闭所有出入口,劝阻业主及访客暂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机逃逸。
8、警方人员到达后,秩序维护员应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9在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拍下照片或录像,留下当事人员和目击者,供警方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四、防暴炸应急预案
1、发挥门岗秩序维护人员的观察敏锐性,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把关,尤其是要重点留意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并决定是否允许其进入小区;
2、对外来车辆,对其车牌、单位、姓名及探访地址、出入时间做好登记,并凭借驾驶员有效证件换取临时车辆出入证,车辆出行时做好检查;
3、陌生外来人员进入前要仔细询问有关拜访业主信息,若回答不上来则要求其先用电话联系业主,待业主同意后做好登记,方可进入;
4、发现可疑物品处理必须慎重,不可随意乱动,必要时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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