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急救防护措施
第一节安全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联合体预先需要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分工负责机制,明确责任人,相关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手段24小时保持通畅,并要求联合体各集团、公司、项目部的相关人员随身持有应急救援各小组人员联络电话和方式。
事故一旦发生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调动,并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采取对应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向上级和政府、社会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援助,事后对发生事故的原因组织人员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通讯联络组负责联络和车辆调度等事宜,同时与附近医院和救援机构联系,让他们作好接收伤员准备,经指挥长同意,对外上报事故情况。
紧急抢险组迅速召集小组成员在五分钟内赶到出现险情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灾,并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将灾情向指挥部报告。
疏导警戒组负责组织值班门卫人员、保安人员,将人群疏散到安全地带,保持主干道畅通,加强治安警戒,防止因人员混乱而造成物资财产被破坏或丢失。
救护组负责对伤员进行临时有效救护,组织人员将伤员安全、迅速转运至附近医院,向医生正确反映伤员相关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长汇报抢救情况。
第二节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1)成立义务消防队。严格按广州市、国家文件规定建立相应的消防防范设备。
2)采取黑板报、观看VCD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
3)每季举行一次消防演习活动,增强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
4)预先策划好消防事故应急预备方案:
5)发现火情者要大声呼喊,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6)消防队长负责现场总指挥,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7)义务消防队员用灭火器、消防桶提水、用铁锹铲土灭火。
8)由电工切断电源。
9)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打开消防栓接上水龙带灭火。
10)由安全员对火情发展态势进行判断,必要时,打119电话报警,并安排人员接车。
第三节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3.1组织措施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作为工作任务。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3.2防疫应急预案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第四节防汛、防火、防爆、防暑应急预案
4.1组织工作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管理人员和分包项目经理为组员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将方案编制、措施落实、人员教育、料具供应、应急抢险等具体职责落实到主控及相关部门,同时明确各责任人。
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三防的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实施现场三防工作方案的条款,对各分包公司劳动力、特殊工种、重要部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布置。
制定合理的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施工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出现的险情,并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建立各级责任制,并监督严格执行。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防汛、防火、防爆、防暑抢险队,每队建立三个梯队。要求项目部的所有分包单位均须指定专人参与。
4.2准备工作
1)现场防汛准备
场地排水:施工现场应根据地形对场地进行平整、找坡硬化,以保证水流畅通,不积水,防止四邻地区水倒流进入场内。在基坑上沿基
坑边缘砌筑15cm高挡水墙防止坑上水流入坑内,同时要重点防范地下室后浇带及预留洞口处,后浇带处及板上各预留洞用旧模板覆盖,后浇带两侧采用砌起两皮砖,防止雨水流入地下室。雨季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处应抓紧抢修,以消除隐患。
机械设备的电闸箱下部要砌300mm以上高台,上部搭设防护棚,以防雨防潮。并应安装接地保护装置。
塔式重机的接地装置要按塔吊施工方案进行设置,雨季之前进行全面检查,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并应进行遥测。
2)现场防火、防爆设施准备
沿建筑物(基坑)周边敷设直径DN100镀锌钢管作为环线水源,水管埋深800mm,与现场内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口,接口点设置水表井。
在环线水源DN100钢管上引出DN50的直管作为消防栓给水点,现场周边地下式消防栓(设消防栓井),并配备消防箱(内设消防水带50M、消防枪一个),设明显标志牌,以满足现场周边消防要求。
楼上消防用水由环线水管引到楼层内,并配备成套消防箱,设明显标志牌,以满足楼层现场的消防要求。
现场设置消防架4个(包括:8kg灭火器6个、消防水桶4个、铁锹2把、斧子1把)和大水桶1个(装满水);办公区配备8kg灭火器8个;配电室配备2kg灭火器2个;仓库配备8kg灭火器4个。
3)防暑准备
考虑暑期施工天气较热,项目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在工人食堂大厅安装吊扇,确保工人有一个凉爽的就餐环境,每天由食堂熬大量的绿豆汤运到现场,以供应工人的饮水,杜绝工人直接饮用生水,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宿舍实行单人单床。由于天气温度较高,要求工人必须保持房间内的通风。
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必须配备防暑药品,并且合理安排工人错开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工人疲劳作业。
第五节劳资纠纷事件应急流程及措施
1)本工程劳资纠纷可能来源于分包商对工人工资的拖欠,事件发生的时间可能集中在春节前夕等时期,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作为有经验的总包商我司会随时关注分包商支付工人工资情况,一旦发现有拖欠个案发生,我司将尽快督促分包商付清工人工资,同时敦促所有分包商自查劳资状况,对个别分包商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将予以举报。
2)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工作流程
A)预案启动后,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B)项目经理部在获悉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由项目书记牵头负责事件的调查工作,并耐心的听取工人的投诉和意见,帮助工人寻求公正的解决,稳定工人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疏导工人返回工作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确保稳定。
C)若发生工人集体静坐等情况时,项目部必须在5分钟内向我司总部高管层领导和业主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社会反映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D)当事件协商解决不成,并存在可能诱发暴力破坏活动的趋势时,应及时建议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和扩大。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人员,应建议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节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6.1现场准备措施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市政供电线路突然断电,造成现场重要机械停止运行及重要部位无照明等情况,引起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采取以下措施:
1)在利用市政供电作为正常状态下的施工用电的同时配备1台容量为500KVA的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2)现场配电室设置联络柜,柴油发电机通过联络柜与市政供电线路相互切换,并形成连锁,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当市电断电后,可通过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柴油发电机。
3)建筑物的地下室、建筑出入口、楼梯间、疏散通道、施工场区的消防通道以及办公区的照明纳入应急供电。市电断电后,仍可由柴油发电机组供电,保证正常照明。在以上区域内设置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具,保证30min的应急照明时间。
4)在楼层内、楼梯间、疏散通道、场区消防通道设置带荧光的疏散指示标志。
5)项目配备10部手提应急灯及10部可充电型手电筒。
6)项目配备6名维修电工,进行施工用电线路的维护。
7)项目部每月由专人组织维修电工对现场电气线路、灯具、配电箱进行检查,每月启动柴油发电机一次,保证柴油发电机能随时正常使用。检查结果形成文字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认可,制定相关责任制。
6.2应急处理措施
1)对工人进行宣传培训,要求停电后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工人在作业原地等待,直到照明恢复后,方可离开。
2)停电后,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由维修电工携带手提应急灯进入施工楼层,检查楼内的照明恢复情况,同时引导工人有秩序撤出。
3)检查施工机械,依次将机械设备恢复到待用状态。
第七节应急预案的演习
工程开工后分阶段进行应急预案演习,对突发事故期间通讯系统能否运作、人员能否安全撤离、应急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加事故抢救、是否能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等环节进行检查,不断完善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演习前,要针对本工程具体的应急预案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
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放射防护安全,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1、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
2、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有关医务人员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5、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防护检测和检查。
6、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二、事件报告制度: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发生放射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将病人情况及具体照射量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且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医务科向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发现或遇到问题时,应首先报告科室负责人。
4、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上报上级部门。程序可参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放射事件报告应急电话:
三、应急控制措施:
1、在射线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首先关闭射线源,保证患者立即脱离有害射线,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同时保护自己,减少伤害。
3、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要求佩戴剂量监测计。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应急处理机构的人员和措施进行。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法人代表,副组长为主管领导及放射卫生科负责人,成员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放射卫生科和急诊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小组保障技术;
2、医院总务科、医务科和保卫科负责后勤工作保障;
3、先由医院支付保障经费,事件结束后再定责任;
4、放射科与放射卫生科、急诊科、临床相应科室、保卫科、后勤和院长办公室保障保持联络。
5、经常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进行学习,依法行医,提高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保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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