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医院关于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此预案:
一、火灾发生时,首先发现灾情的人员应立即向“119”报警,并报告院总值班。
二、医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救灾,防止火势扩大,同时派人引导“119”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投入灭火战斗。
三、消防队员和科室人员应及时疏散病人,不能行走的病人,采用抬或中单布拉等方式转移。
四、若氧气站易燃易爆品发生火灾或泄漏,应立即疏散人群,用水冷却氧气瓶,开展灭火战斗。
五、扑灭火灾过程中,保卫人员应维护火灾现场秩序,防止病人财务及医院物品丢失。
六、火灾发生后,保卫人员应立即向医院领导及分管安全负责人报告。
七、火灾扑灭后,应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调查,并清理现场。
关于附属医院应急物资紧急调配预案
各科室:
为全面加强我院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提高医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在建立健全我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我院医疗应急物资体系的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紧急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我院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在医院应急管理领导组的领导下,逐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体系。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调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节约资金。
(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县应急办负责建立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库,统一规划和调配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及管理。
(四)拓展形式、提高效能原则。要充分利用医院内资源,开拓相关部门代储渠道,坚持应急物资储备实行自主储备与代储相结合、与超市等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的相关药品、后勤物资、矿泉水等常用物资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储备,紧急需要时由医院应急办负责统一调配使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职责:研究建立全院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机制,确定全院应急物资及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等,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统筹全院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
三、储备种类及任务
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药剂科:按医疗应急救援类别的不同,储备相对应的药品;
设备科:储备相应灾害的常用医疗用具;
开发公司:与相关公司签订合同,要求在最短时间供货方便医疗应急救援使用;
总务科:储备口罩、手套、备用电源等相关医疗应急物品;
超市:负责水、部分食品的储备,要做到随时供应。
四、储备物资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坚持统管与分储相结合的原则,医院应急物资储备、调配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管理物资储备,各相关科室根据职责要求建立相应的物资储备制度,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动态管理,资源共享。医院应急物资要由专人、专库进行保管和维护,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应急需要。
(二)调配管理
应急物资调用要坚持“先近后远,先主后次,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一般情况下,由各相关部门自行制定调配制度。发生需调用多个职能部门储备的应急物资时,由医院应急办向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用需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足量保障应急办提出的调配需求。
应急办
第二医院应急物资保障预案
各科室: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后勤保障部和保卫科的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办公室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财务科落实经费保障,由各相关职能科室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五、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
六、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谁采购、谁签字、谁负责。
七、审计、纪检和工会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二医院关于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我院特制定此方案:
一、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按照该法执行。
二、医院将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坚持执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三、医院主要负责病人的抢救、运送、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组织机构: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队长:z
成员:z
(三)食物中毒工作队:
队长:z
成员:z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区级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卫生局及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保障解决食物中毒事故医疗救护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
2、收集、汇总、分析与事件相关的信息,及时向主管局及各相关部门汇报,交流信息。
3、组织与领导食物中毒事故的临床救治,实验室检测,现场控制。
4、负责组织发生食物中毒处理时所需的人员、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
(二)医疗急救队职责:
1、负责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时的医疗救治、会诊任务。
2、必要时参加统一调动。
(三)工作队职责:
1、负责医院食物中毒的现场处置,协调诊治的全过程。
2、医院食物中毒工作队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为食物中毒事故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的物质保障及协调各种环节,并接受上级统一调配。
六、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食物中毒事件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食物中毒事件。
3、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Ⅲ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食物中毒事件。
七、报告程序及报告时限
医院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后,及时报告医务科(下班时间、节假日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医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分管副院长报告,根据发生地属地化管理同时报告科学城或射洪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应急办或值班室。
责任报告人:
全院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食物中毒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
第二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55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一、射洪县人民医院放射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医院放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管理工作。医院所有开展的放射诊疗项目、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要求,配备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放射治疗技师、核医学医师、放射影像技师,对工作人员配备并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一)在放射治疗场所按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检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二)在核医学科,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地,配备温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三)在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地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三、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诊断放射性药物世纪用量偏离处方剂量50%以上的;
(二)放射治疗时机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
(三)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药物的;
(四)放射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的;
(五)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引起的其他放射事件。
四、应急处理:
(一)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并立即进行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二)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应作如下应急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进一步污染。
2、对可能受到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3、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4、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5、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五、报告程序:
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尽快向科主任、医务科、保卫科报告,医务科、保卫科接报告后立即快速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院领导报告,并根据事故类别、性质逐级向射洪县卫生局、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由事故单位在24小时报出。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第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流感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流感大流行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科将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流感的相关知识和文件,掌握我县流感的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对我院可能发生的流感流行及其危险因素,做到依靠科学技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做好对流感流行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预防保健科、院感科、医务科科长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其职,各科间相互协调,共同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应急工作。全院职工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
三、做好流感大流行的各项防范工作和处理流感大流行的培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大内科主任
成员:临床各科室主任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医务科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急诊科医务人员、总务科人员
各工作队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各种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调遣。
四、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本院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本队专家组、工作组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应急信息,必要时参加市上的统一行动。
医院将对流感病例进行监测,发现有流行趋势时及时上报。
发现疑似病人收治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务。如遇流感样病例及候诊室其他呼吸道疾病病人要佩戴口罩。对密切接触者建议佩戴口罩。
医院在感染疾病科设立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并指定专人参加预检分诊工作。要求医务人员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样本,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六、对病人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进行消毒。
利用各种形式对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宣传,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
七、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发现流感大流行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接报告后,立即上报县卫生局。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
报告内容:首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以上预案启动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严正以待,所有应急工作队和应急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保证通信畅通,从人员、物资、后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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