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急性肠道传染病可以引起爆发性大流行,危害人民健康,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其中的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为了有效应对急性肠道传染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医院内可能发生的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领导小组。
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主任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各科室、护理部主任,院感科、检验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内。
(二)成立了以业务副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专家小组。
(三)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队:
队长:分管副院长
副队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科长、总务科人员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
(一)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级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卫生局及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收集、汇总、分析有关医院内疫情信息,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及疾控中心,与相关部门交流信息。
(三)组织与领导急性肠道传染病人的实验室检测,临床救治,预防隔离和环境消毒。
(四)负责建立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五)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的日常工作。
专家组职责:
(一)负责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医疗救治、会诊任务。
(二)必要时参加市、县的统一调动。
应急处置工作队职责:
(一)医院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的现场处置,必要时受卫生局统一调遣,参与县内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情的现场处置。
(二)医院应急救护队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急性肠道传染病人的救护工作。
三、常年开设肠道门诊:
根据医院建设布局条件,设置肠道门诊,做到与其它诊疗区域隔离,防止人流物流交叉。
肠道门诊设肠道专诊室,留观室。
肠道门诊配置按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基本要求执行。
肠道门诊消毒隔离设施按医疗机构肠道门诊消毒隔离设施要求执行。
医务人员防护按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医务人员防护要求执行。
第三章霍乱应急分级
根据霍乱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霍乱疫情划分为三级: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一、重大霍乱疫情(Ⅰ级)
霍乱在我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其他市(州),有扩散趋势。
二、较大霍乱疫情(Ⅱ级)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三、一般霍乱疫情(Ⅲ级)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第四章监测与报告
一、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提高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建立健全现有疾病的监测系统,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扑灭。
二、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凡有可能接触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程序:腹泻门诊要严格规范登记,使用统一制定的《腹泻门诊病人登记表》,详细记录病人基本情况,腹泻门诊工作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人,要按规定报告疫情。对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就地隔离作好消毒和院感控制工作,并以最快方式报告院领导及县疾控中心。
(三)按规定实行周报告制度。
(四)发现霍乱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卫生局应急办报告。
第五章现场处置
一、处置原则:
所有现场人员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处理急性肠道传染病病人。
急性肠道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管理。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着重掌握以霍乱病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的药物选择及使用方法。腹泻门诊归在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并有明显的分流标志,所有腹泻病人均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腹泻门诊就诊。腹泻门诊开展霍乱病原学检查,无疫情期间,抽检率达10%以上,疫情发生期间做到有泻必检,采用霍乱快诊试纸条检测技术。
对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就地隔离,治疗。
(二)现场处置
在医院感染科腹泻门诊诊断室和观察室,配备防蝇设施和盛放吐泻物的专用容器及医疗抢救,消毒等药械。对病人吐泻物及污染物,场所随时消毒,病人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毒。
(三)医护人员防护:
1、腹泻门诊医务人员上班时应穿戴工作衣、帽。进入疑似病人或霍乱病人废染区工作时要穿戴隔离衣、鞋、口罩。
2、我院腹泻门诊将按《传染病防治法》及院感规范管理和开展工作,不断地
第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流感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流感大流行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科将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流感的相关知识和文件,掌握我县流感的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对我院可能发生的流感流行及其危险因素,做到依靠科学技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做好对流感流行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预防保健科、院感科、医务科科长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其职,各科间相互协调,共同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应急工作。全院职工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
三、做好流感大流行的各项防范工作和处理流感大流行的培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大内科主任
成员:临床各科室主任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医务科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急诊科医务人员、总务科人员
各工作队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各种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调遣。
四、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本院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本队专家组、工作组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应急信息,必要时参加市上的统一行动。
医院将对流感病例进行监测,发现有流行趋势时及时上报。
发现疑似病人收治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务。如遇流感样病例及候诊室其他呼吸道疾病病人要佩戴口罩。对密切接触者建议佩戴口罩。
医院在感染疾病科设立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并指定专人参加预检分诊工作。要求医务人员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样本,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六、对病人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进行消毒。
利用各种形式对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宣传,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
七、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发现流感大流行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接报告后,立即上报县卫生局。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
报告内容:首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以上预案启动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严正以待,所有应急工作队和应急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保证通信畅通,从人员、物资、后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
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放射防护安全,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1、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
2、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有关医务人员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5、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防护检测和检查。
6、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二、事件报告制度: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发生放射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将病人情况及具体照射量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且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医务科向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发现或遇到问题时,应首先报告科室负责人。
4、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上报上级部门。程序可参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放射事件报告应急电话:
三、应急控制措施:
1、在射线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首先关闭射线源,保证患者立即脱离有害射线,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同时保护自己,减少伤害。
3、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要求佩戴剂量监测计。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应急处理机构的人员和措施进行。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法人代表,副组长为主管领导及放射卫生科负责人,成员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放射卫生科和急诊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小组保障技术;
2、医院总务科、医务科和保卫科负责后勤工作保障;
3、先由医院支付保障经费,事件结束后再定责任;
4、放射科与放射卫生科、急诊科、临床相应科室、保卫科、后勤和院长办公室保障保持联络。
5、经常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进行学习,依法行医,提高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保障意识。
第二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的防治不明原因肺炎,防治和控制人禽流感疫情发生和蔓延,及早发现病人和可疑病人,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科将组织全院医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不明原因肺炎的相关知识和文件,掌握我县的该病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我院可能发生的疫情及其危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做好应对疫情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不明原因肺炎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保健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呼吸内科主任,感染科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科间相互协调、共同保障不明原因肺炎发生时的应急工作,全院职工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
三、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发生时的各项防范工作和处理培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大内科、内科各科主任
医院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传染病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内科副院长
成员:护理部、大内科、内科各科主任,医务科、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院感科、预防保健科科长
工作队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动。
四、本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本院不明原因肺炎大流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五、发生疫情后,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法: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立即报告本院医务科,医务科立即组织全院专家组会诊,会诊仍不能明确者,应当在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报告。
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以上预案启动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严正以待,所有应急工作队、应急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保证通信畅通,从人员、物资、后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
附件一: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方案
医院为落实《不明原因肺炎病历监测、排查、管理方案》。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保健科科长,护理部、呼吸内科、感染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不明原因肺炎病历监测、排查的全院工作进行管理、指导、调动人员和物质。
2、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主任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3、专家组负责所发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救治、会诊、并完善抢救记录。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现场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科长、总务科人员
现场后勤保障工作队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随时赴现场开展消毒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各级各类人员随时听从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安排。
二、目的
1、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疫情处理的规范管理。
2、及时发现SARS、人禽流感病例
3、及时发现其他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聚集性呼吸道传染。
三、病例定义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四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的肺炎病例:
①发热腋下体温≥38℃
②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④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2、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两周内发生的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曾经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亲密接触,或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认为有流行病学相关的其他情况,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四、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我院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上班时间)或医院总值班(下班时间),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总值班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通知专家组到场会诊、排查、救治病人。经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疑似“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
医务人员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医院立即组织本院专家进行会诊。并进行网络
五、病例管理
医院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病例收治入院,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治疗。
医务人员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诊疗时,要采取基本个人防护措施(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等)。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和相应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SARS,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者。须按照卫生部相应的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处置工作。
专家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后,仍不能确诊SARS和人禽流感时,须与疾控中心配合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进行SARS和人禽流感病原检测。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采集相关标本进行SARS和人感染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的实验室检测。标本采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填写标本登记表。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分泌物、气管吸取物)和血清标本等。如病人死亡,应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即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七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六、医院的职责
1、医院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诊断、排查工作。医务人员在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病史时,应注意询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及其周围是否有聚集性发病现象。
2、医务人员在做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后,应立即向院感管理科(上班时间),医院总值班(下班时间)报告,医院立即组织专家会诊。
3、对不明原因肺炎病病人应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和相应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4、负责对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所在医院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医学观察及资料上报。
5、为流行病学调查及各级专家组会诊提供相关临床资料。
6、医院院感管理科按相关规定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及后续的订正报告。
7、协助疾控机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8、负责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临床标本,并妥善保存以备送检。
9、按县卫生局的相关规定与疾控中心配合进行标本转运。
七、信息收集:
1、医院应完整系统的收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卡、个案调查、会诊纪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标本送检表和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表等。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由医院保存,相关资料及时录入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3、医院组织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纪录原件保存在病案中,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会诊纪录复印件应逐级上报。
4、病例标本送检表应由医院或疾控中心填写。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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