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预防传染病、食品中毒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预防及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Z(校长)
常务副组长:Z(副校长)
组员:Z(办公室主任)Z(总务处主任)
Z(德育处主任)Z(安全办主任)
ZZ芹(医务室)
各班班主任老师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预防及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校长负责制。常务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重视宣传教育
1)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及食品卫生的宣传,
2)组织机构内的各组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根据学校食堂的卫生要求,依法对食堂进行卫生监督。
3、卫生室落实监控制度
1)必须每年检查承包食堂单位的特种卫生许可证,每月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二证,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做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相关人员上岗时做到“三白”:白衣、白口罩、白帽子。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
2)每天上午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工作人员的个人健康进行检查,不定期对食堂的食品验收与留样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严格消毒制度,监督对食堂、餐厅、餐具、保洁橱、饮水机等定期严格消毒。
4)各部门、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图书馆、电脑房等专用教室,人员密集处要求经常消毒,开窗通风。在常州地区出现传染病疫情时,早晚消毒两次。
5)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异常及时反馈卫生室,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卫生老师做到师生在校,卫生室有人在岗,对去卫生室就诊的师生实行严格预检,如发现发热病人及时隔离,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送医院就诊。
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发生事故时,卫生老师应在常务副组长的指挥下,采取以下措施:
1、出现个别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五人以上同时出现相同病情,卫生室及时向常务副组长汇报,并要求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孩子立即就诊,并按相关消毒制度做好消毒工作。
2、发现10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停止供餐,常务副组长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及体卫艺科报告,然后报卫生监督所,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学校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并视不同病因进行跟踪随访,防止复发二次传播。
4、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房间(教室)等,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室内实施强制通风。
5、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有关措施,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用餐,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应在指定的教室上课。
常务副组长负责善后工作处理。如果为群体事故,校务办公室等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常务副组长应及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幼儿园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园从实际出发,制定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如下: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幼儿园安全小组成员,班主任,疾控中心。
二、处置事件的指挥机构
总指挥:园长
副总指挥:分管园长
成员:安全办主任、总务主任、保健教师、教师。
三、工作步骤
1、发现传染病医学病例、疑似病例,本组成员全员到位,进入紧急状态确定病例涉及生活区,及时将发生传染病的幼儿和教师进行隔离。
2、园安全卫生办协同保健老师负责排查接触范围,确定医学观察对象范围,立即报告信息组、指挥部,并印发密切接触者告知单。
3、根据发病的情况作出判断,有病情严重的情况,立即拨打120救护电话,及时将发生传染病的幼儿和教师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及时做好幼儿园各场所、物品的消毒工作,杜绝传染源,防止传染病的再发生。
5、根据传染病事件发生的情况,寻找事件的原因,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根据传染病发生的病情严重情况及时与疾病控制中心联系,争取及早控制。
2、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由各学校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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