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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2-01-25
三年行动方案

远大的抱负和雄心是需要的,但实际它们的方案计划更为重要。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方案,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对于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xx〕6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入贯彻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交安[20xx]37)要求,全面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通过健全一个体系和实施“一部门一行动”,推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层基础,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xx年至20xx年三年行动期间,努力实现“一个坚决防止、两个下降5%、三个持续下降”,即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输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与前三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度。加强事故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二)实施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配合各级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平台,配合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虑排查整治,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组织;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开展校车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维修报废等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标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四)实施路面交通安全提升行动。提升事故预防及对策能力水平,深度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形势;配合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交通秩序整顿、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基础建设、交通出行结构等。加强人、车、路源头安全监管,提升重点车辆检验率、注销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严格落实营运车辆驾驶人“两个教育”;部署开展各级公路隐患排查,推动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出台隧道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推进公路隧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加强和严管路面交通秩序,部署开展“两客一危一货”“百吨王”“滴洒漏”等专项整治,严查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深化全省卡、联网联控,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和假套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违法行为的研判查处力度。大力拓展交通文明宣传,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进校园宣讲活动,聚焦农村“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巩固“声屏报网端”阵地,鼓励VR、AR新技术应用,推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配合健全完善“一墙一橱一阵地”载体阵地规范化建设。到20xx年底,配合公安部门建成1个综合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县农路所、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五)实施城市道路和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健全完善渣土管理安全监管机制,参与渣土车专项整治。配合市、县两级渣土车管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渣土处置行政许可制度,督促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督促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渣土车超速、超载、禁行等违法实时预警抄告制度,并适时通报、约谈有关牵头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单位:局计建股、质监站、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六)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

一是推进公路安全设施治理。持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根据上级下达任务,完成农村公路提级改造,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和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县农路所、局计建股)

二是做好运输安全源头管理。推进营运车辆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督促“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置,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依法查纠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加大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的打击力度,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箱半挂车治理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配合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xx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运管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是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工作;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规范长途客车接驳运输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部署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治超并推动科技治超工作,推动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依法打击违法运输行为;加强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推动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督,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七)实施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配合文旅等部门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行社租赁旅游车辆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旅游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旅游车辆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推动加大对旅行社租旅游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车辆;组织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严查违法租赁旅游包车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切实把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密切配合,联合部署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定期协商会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做到职责明晰,分工不分家,各有关单位要厘清各自负责的项目,加强对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确保“一部门一行动”顺利开展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实时跟踪指导。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本行业本部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走形式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追责问责。各单位、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向县局安办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加报三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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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xx年工作方案》(萍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以市委“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为总体要求,紧扣打造“两地三区”、让人民过得更好的目标,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把建设得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全域推广和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依托,以文明创建、管理创新为抓手,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走出一条彰显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

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拓展红色文化内涵、彰显古色历史特质,全力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新融合,树立城市新风貌,凸显城市高品质,塑造城市好形象,展现城市新魅力,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

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力争全区城市功能与品质“两年上台阶,三年进一流”。

两年上台阶,完善设施补短板。针对制约城市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加快完善城市各项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着力完善城市路网、公共停车等交通设施,全面推进海绵城市、污水管网、垃圾环卫设施等建设,完善文教体卫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迈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年进一流,彰显特色提品质。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文明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城市、美丽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底蕴,加快生态修复和特色彰显,着力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充分展示城市魅力,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跻身全省一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豪感。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科学规划、系统制定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城市治理、生态修复、功能修补、特色彰显等专项行动。

——因城施策,量力而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按照城市规模、发展定位和发展阶段,科学设定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不搞脱离实际、超出能力的政绩工程和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突出特色,保护优先。打好绿色生态最大品牌,擦亮历史文化名片。坚持保护优先,加快修复城市生态,修补城市功能,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建设具有特色的城市。

二、主要工作

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八大行动。

(一)开展“治脏”行动

1.继续深入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加大环卫保洁力度,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市容环境,强化城市道路的日常保洁和沿街建筑立面的定期保洁,做到“路见本色、房见底色”,实现大街小巷一个样、老城新区一个样。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卫服务水平,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全域市场化。到20xx年底以前,在现有城区环卫市场化基础上,推进城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实现全城环卫市场化。加大治超力度,严厉打击货车抛洒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2.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脏”。切实做到建筑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进一步推行工地围挡标准化,按照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红黑榜制度,加强渣土车管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3.治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监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信用等级评价等制度,开展居住小区环境整治,打造一批市内一流水平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落实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完善公租房小区管线清理、垃圾分类、环卫、消防、文体、停车位等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二)开展“治乱”行动

4.继续深入治理建筑风貌“乱”。提升建筑本体美,建筑设计应以“生态、惠民、提质美观”为目标。整治建筑外表,依法依规拆除屋顶广告牌,规范空调围挡、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整治“防盗窗”。强化户外广告设置审查,严禁无规划设立户外广告。开展违法张贴整治,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治理“乱贴乱画、乱披乱挂”。改造老城区沿街建筑立面、坡屋顶、店招、亮化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

5.继续深入治理市容秩序“乱”。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确属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实行总量管控、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对丧失功能的亭棚一律依法依规拆除。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合理规划建设物流、石材、钢材、废品收购、二手车等市场和夜宵夜市,源头治理马路市场等市容乱象。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推进老旧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升级改造,推广净菜超市,推进净菜入城。(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6.继续深入治理违建临建“乱”。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大力推进围墙整治,拆墙拆临,透绿亮绿,腾出用地优先增加公共绿地、休闲、停车等设施。推进城市批而未建围挡地块专项整治,一年以上暂不开发的应开辟为临时停车、健身场地或绿化。(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

7.继续深入治理施工管理“乱”。规范城市道路占道挖掘,严格道路、人行道、透水海绵体等设施挖掘工程审批管理,严厉打击违章开挖行为,及时恢复路面,减少道路挖掘施工对市容环境、市民生活、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影响。加强对夜间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为居民营造安静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8. 继续深入治理背街小巷“乱”。按照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畅通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背街小巷品质。到20xx年底,实现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开展城市各类架空线整治,基本消除“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广电分公司、供电公司)

(三)开展“治堵”行动

9.加强交通畅通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交通畅通工程建设,完善路网布局,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提高路网密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建设,推进新型立体交通、人流密集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建设,积极打造“畅通城市”。(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10.加强公交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交城市创建,优化公交站点布局,设置公交专用道,实行公交优先。改善公交车辆乘车环境,优化公交线路,完善站台站点设施,加快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加大新能源公交车、公交充电桩推广使用。进一步强化公交合乘优先系统,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管局)

1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单行线。加强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建设,规范盲道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机非分离,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绿波带建设。大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城管贴单、交警把关”,联合整治人行道、广场违规停车现象,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加强城市共享单车管理,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问题。提升市民素养,倡导文明、绿色、低碳出行。(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区委宣传部、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

12.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利用城市支路作为夜间限时间歇性停车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全面清理被占用的停车设施,恢复其功能。新改建小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确保停车位满足使用要求。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推广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等信息化技术,推进智慧停车,建设一批立体停车库,配备充电桩。新建住宅停车场须按标准100%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交警大队、区发改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建局)

(四)开展“功能修补”行动

13.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布局,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和社区管理服务等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优化学前教育及教育网点布局。加快推进文化中心、体育馆等项目建设,着力提高群众最关心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强社区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邮政快递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等在内的服务场所建设,打造15分钟步行便民社区服务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民政局、区文广新局、昌盛投资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邮政局)

1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积极推进缆线管廊、管道、管沟建设,解决“马路拉链”问题。加快对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老旧燃气管网实施更新改造。保障道路路面完好率、平整度,城市道路完好率96%以上,确保窨井盖和道路路面平齐。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广电分公司、供电公司)

15.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和污水干管改造。推动雨污分流改造,畅通排污管道,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发改委、昌盛投资公司)

16.加强垃圾环卫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要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xx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深入开展城市“厕所革命”,形成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如厕文明的公厕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商务局)

17.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力争每个城市街道均有1处公益性的篮球场或羽毛球场。新建综合体育馆,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空置场所建设健身设施,逐步实现“公园体育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笼式足球、五人制等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足球场地。加快城镇绿道绿廊建设,推进城市型、郊野型、山地型绿道建设,每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道里程达1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

18.加强老旧小区设施建设。全面整治楼院、楼栋、楼道、楼顶破败杂乱面貌,完善旧住宅区停车、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智能快件箱、二次供水、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便利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身休闲等社区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旧住宅加装电梯,20xx年底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9.加强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健全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好应急避难场所作用,提升城市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对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消防栓、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五)开展“生态修复”行动

20.实施城市山体和矿山修复工程。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对城区及周边因采石、采煤、采矿开发建设等造成受损的山体,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生物措施进行修复,恢复森林植被,改善植被群落结构,减少水土流失,消除安全隐患,在有条件的地段建成郊野公园,扩大绿色生态休闲空间。(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林业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

21.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萍水河和渌水樟里河清河行动,积极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滨水空间改造,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

22.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老城区利用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建成一批小绿地和小广场。全面推进城区“拆墙透绿增绿”工程,城市绿道建设提升行动,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化、多样化、色彩化、香溢化、本土化。对城区闲置裸露土地力争100%绿化美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增加道路绿化乔木比重,强化街道树池管理,城市主要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软覆盖。保护古树名木,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和大树进城。加大小绿地、小游园、小憩园建设力度和覆盖面。因地制宜推行建筑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窗台绿化。(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林业局)

23.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道路和公园海绵城市建设,实行海绵管控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新建小区“两证一书”、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全面完成城区低洼易涝点的治理,告别“城市看海”。(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财政局)

(六)开展“特色彰显”行动

24.开展城市设计。把城市设计作为彰显城市特色风貌的总遵循。完成总体城市设计,框定城市总体景观结构,明确城市特色景观风貌,控制好景观视线廊道范围内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貌,打造中心城区地标、天际线。做足“显山露水、治山理水”文章,保护城市水体和山体。打造下埠特色小镇。(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25.实施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做好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传统风貌区域的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历史建筑的登记造册、归档管理和挂牌保护,对濒危建筑进行抢险维修。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成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既有建筑的价值,对其进行功能更新、环境改造和合理利用,传承时代记忆,杜绝简单粗暴的“一拆了之”。(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七)开展“亮化美化”行动

26.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水平,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98%以上。重点打造云程公园、龙舟公园、太阳广场、月亮广场、萍水河沿河两岸等夜景亮化,强调有层次、人性化,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在居住区避免造成光污染。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景观照明按照重大节庆模式、节假日模式、平日模式设计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

27.实施城市细部美化工程。全面提升城市雕塑、标识标牌、“街道家具”内涵和美学美感,建成行政路、沿河北路皮影戏等特色雕塑。改善城市道路步行、骑行环境,提升人行道板、盲道、牙石铺设标准,增设林荫道座椅,增设红绿灯路口遮阳雨棚。(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治理创新”行动

28.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新一代无线移动通讯网和物联网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工地等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推动智能技术、绿色技术与建筑业深度结合,新建建筑一律实施绿色建筑,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新建商品住房配备智能化停车、安防等系统,预留家居智能管理系统接入、智能快件箱基础设备。(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区科学技术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广新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邮政局)

29.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城管平台全面投入运行,开通数字城管APP。充实管理执法力量,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30.开展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做好区本级基础工作。加强城市人文形象宣传,设置彰显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标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文广新局)

31.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强化市民公德意识,进一步落实市民公约,规范市民行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礼仪教育。加大对车窗抛物、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充分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区委、区政府成立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协调、督查、考核、通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的领导,参照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制。

(二)尽责真抓实干。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设施投入。创新多元化资金筹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特色街区、街头游园、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鼓励全民参与。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采取专栏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宣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根据实施行动方案,按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落实工作。

(四)狠抓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日常督查工作,一月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并列入全区项目观察考核内容,对于工作进展较好的,给予奖励,对于工作进展较慢、考核评价靠后的,定期通报,建立约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具有量化指标、明确标准、清晰流程的城市建设管理标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治理”向“日常监管”转变,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长效化、常态化发展。

农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农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集中攻坚要做到点面结合,严格隐患整改。首先是全场面上,对照我场隐患清单,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销号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进督办未完成整改的各类隐患,通过八十天的时间对已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其次是突出重点,围绕消防、燃气、烟花爆竹、加油站、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彻底地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我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攻坚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领域。由工业科牵头负责,扎实开展“小化工”、“小字头”企业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辖区内是否存在危化品单位和库房;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二)消防安全领域。由城管科牵头负责,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沿街商铺、集贸市场消防设备是否充足、有效,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2.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

(三)教育、卫生领域。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切实保障各项民生安全。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医院诊所是否存在消防、用电安全隐患,是否规范医疗废品清运;2.幼儿园是否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宿舍、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管理到位。

(四)场安委办将主要街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消防安全等知识常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

各科室、各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作为,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精彩方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零事故、零伤亡”安全管理目标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严格落实执法责任,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立案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和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法科,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等工作。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执法重点

认真吸取省内外重特大事故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以往事故的教训,对倾向性、苗头性、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对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和被国务院、省、市安全督导巡查通报曝光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开展精准执法;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坚决立案查处。

(一)公路领域

违法设置非公路标志和广告,违法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桥梁下部空间非法利用。运输车辆车货总体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限定标准行驶;车辆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批准超限运输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行为等。(责任单位:道路综合执法大队、公路处、各交管所)

(二)航道领域

未依法办理航评手续开工建设;不按规定设置、维护专设标志;擅自建设与通航有关设施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下降;向航道内倾倒、排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航道处、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道路运输领域

未经许可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擅自接收他人转让、变相转让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客、货运经营;无道路运输证件、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件;普货车辆夹带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客运车辆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未按规定线路行驶;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客、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未对“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等。(责任单位:道路综合执法大队、运管处、维管处、各交管所)

(四)水上交通领域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超载运输货物、旅客;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或者操作;恶劣天气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周庄、锦溪、淀山湖、巴城等通航水域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危险化学品船舶不按规定进行申报、航行、作业等。(责任单位:海事处)

(五)城市公交领域

城市公交企业和轨道交通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新能源车充电、场站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首末站的电动车、公交车、私家车停放管理不规范;未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未进行备案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情况。(责任单位:道路综合执法大队、运管处、各交管所)

(六)公路水运工程领域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劳动防护用品不足;施工现场特种设备未备案,施工前未组织安全评估,未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或者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等。(责任单位:质监站)

(七)港口领域

港口码头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装卸作业;未依法报告并经同意擅自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不依照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考核合格,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港口经营人未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责任单位:局港口科、各交管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结合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加大惩戒力度。各执法单位要突出事前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要强化违法违规多发领域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群众投诉举报集中、近年来重复发生事故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大安全生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发挥监管合力。要加强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文广旅和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处罚,发挥部门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督查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涉及安全生产整改内容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导,对行动开展不力,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约谈提醒、督办通报,对于行动期间因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发生事故的,严肃问责。

(五)积极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采取多种形式,对集中执法“雷霆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督促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并上报。

方案推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保障“一年小灶”圆满收官,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强化岁末年初和冬季运输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xx]16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发[20xx]18号)以及县安委会通知要求(安委发[20xx]12号),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五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刻汲取近期重庆煤矿、吉林松原等重特大事故教训,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做好”大灶”衔接,针对做好岁末年初和冬季运输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查找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各类交通运输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双胜利和”十四五”顺利开局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全面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各类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措施,集中整治客运站场、建设工地驻地等人员密集区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一批”两客一危”、超限超载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等,强化冬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有效管控各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元旦、春运、”两会”等重要时段运输安全,确保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2日至20xx年3月31日

四、重点任务

本次“百日行动”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明确要求的任务、”一年小灶”需要持续深化的任务、”三年大灶”需要启动的任务以及岁末年初重要时段需要强化的任务为重点,巩固”一年小灶”取得的经验亮点和工作成效,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聚焦道路运输、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疫情防控消防维稳应急等重点方面开展专项行动。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1.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深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督促危险货物装货人落实”五必查”工作的通知》,了解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现状,排查治理存在的隐患,落实管控措施。

3.开展车辆、人员的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无牌无照等)、有吸毒行为记录和罹患精神病等有安全隐患的驾驶人员进行排查,杜绝驾驶车辆。

4.强化道路运输联合执法。要建立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整治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超范围经营、违规托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车辆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和维护等严重违法行。加强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应用,实行精准执法、联合执法和全链条抄告,对非法运输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二)、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1.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治理。重点排查交通工程项目的桥梁施工,对未完工程的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三)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专项行动

1.强化公路运行安全管理。要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三类及三类以下桥梁,重要平面交叉口、集镇段、急弯陡坡、临水临河路段等重点部位的排查。

2.加强公路防护设施规范管理。要对农村公路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合规性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要求。

(四)、疫情防控、维稳、应急专项行动

1.做好冬季交通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重点枢纽的疫情防范,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境外返回人员”点对点”转运。

2.抓好20xx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维稳工作。积极做好行业信访工作,加强源头信访治理。

3.强化全时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时快速有效的处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组织领导。成立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执法中队、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安监所、公路站、各学校幼儿园、各村(居、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隐患治理。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挖掘事故问题隐患,加强对道路运输超限超载、非法从事”两客一危”运输和农用车载客、散装水泥车的高危运输行为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做到立整立改,切实做到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大力开展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方式,让全社会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fanganfanwen/4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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