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xx〕6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入贯彻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交安[20xx]37)要求,全面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通过健全一个体系和实施“一部门一行动”,推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层基础,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xx年至20xx年三年行动期间,努力实现“一个坚决防止、两个下降5%、三个持续下降”,即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输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与前三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度。加强事故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二)实施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配合各级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平台,配合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虑排查整治,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组织;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开展校车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维修报废等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标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四)实施路面交通安全提升行动。提升事故预防及对策能力水平,深度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形势;配合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交通秩序整顿、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基础建设、交通出行结构等。加强人、车、路源头安全监管,提升重点车辆检验率、注销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严格落实营运车辆驾驶人“两个教育”;部署开展各级公路隐患排查,推动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出台隧道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推进公路隧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加强和严管路面交通秩序,部署开展“两客一危一货”“百吨王”“滴洒漏”等专项整治,严查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深化全省卡、联网联控,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和假套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违法行为的研判查处力度。大力拓展交通文明宣传,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进校园宣讲活动,聚焦农村“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巩固“声屏报网端”阵地,鼓励VR、AR新技术应用,推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配合健全完善“一墙一橱一阵地”载体阵地规范化建设。到20xx年底,配合公安部门建成1个综合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县农路所、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五)实施城市道路和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健全完善渣土管理安全监管机制,参与渣土车专项整治。配合市、县两级渣土车管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渣土处置行政许可制度,督促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督促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渣土车超速、超载、禁行等违法实时预警抄告制度,并适时通报、约谈有关牵头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单位:局计建股、质监站、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六)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
一是推进公路安全设施治理。持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根据上级下达任务,完成农村公路提级改造,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和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县农路所、局计建股)
二是做好运输安全源头管理。推进营运车辆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督促“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置,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依法查纠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加大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的打击力度,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箱半挂车治理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配合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xx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运管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是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工作;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规范长途客车接驳运输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部署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治超并推动科技治超工作,推动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依法打击违法运输行为;加强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推动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督,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七)实施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配合文旅等部门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行社租赁旅游车辆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旅游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旅游车辆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推动加大对旅行社租旅游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车辆;组织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严查违法租赁旅游包车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切实把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密切配合,联合部署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定期协商会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做到职责明晰,分工不分家,各有关单位要厘清各自负责的项目,加强对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确保“一部门一行动”顺利开展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实时跟踪指导。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本行业本部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走形式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追责问责。各单位、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向县局安办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加报三年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全县将围绕2个专题实施方案、1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度,普及公众安全知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范围
20xx年6月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束。
二、宣传内容和方式
1.宣传标语标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各责任单位使用的宣传标语内容可参考附件1,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规范的宣传内容。
2.强化媒体宣传。县级新闻媒体、县直相关单位新媒体要精心组织策划,细化宣传方案,开设专题专栏,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报道。
3.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打造一批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政务中心、主题村部等,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防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三年行动督查督导和考核重要内容。
2.坚持创新,注重实效。宣传报道要坚持深入现场,深入群众,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报道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提高报道实效。要坚持移动优先,注重融合传播,用好县媒体“两微一端”平台,策划推出动漫、微视频、H5等适合互联网传播特点的新媒体产品,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3.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县媒体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强化协同配合、不折不扣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期间相关报道长期性、延续性,确保宣传热度。要注重中央省市县宣传联动,统筹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联合网上网下、打通县内县外,形成报道合力。
4.遵守纪律,严把导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跨度长、任务重、要求高、考核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县网信部门要强化舆情监测,妥善应对敏感舆情,及时回应舆论热点,确保舆情稳定。
今年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实现冲刺“两连冠”的关键之年,为扎实做好迎检工作及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为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市容市貌秩序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围绕打造“规范、干净、有序、宜居、美好”的城市定位,紧扣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从20xx年6月20日起,利用一百天时间,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通过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市容市貌秩序,集中力量消除城市脏乱差问题,不断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城市环境,为扎实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9月30日,为期100天。
三、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的33条道路、12个安置小区、22个老旧庄台。
为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推进,特成立20xx年街道环境提升专项整治“夏季百日行动”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检查验收、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整治任务
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分期治理。以全面清理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摊点疏导规范行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进行环卫设施消杀行动、清除沿街“五乱”为重点,全方位提升城市环境秩序。
(一)全面清理垃圾和卫生死角
1、主要任务。全面清理社区及周边存在的生活垃圾和积存垃圾,治理乱倒建筑垃圾现象。各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要求,全面清理辖区内存在的各类垃圾,建立保洁队伍和巡查监督力量,保持集中整治效果。
2、重点工作。7月10日前将目前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全面清除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进行监管,特别是对罗桥小区西南角田地上和废旧停车场等重点部位,要实行24小时监管,彻底整治乱倒垃圾行为。
3、长效管理。各社区要每周进行一次排查、环卫队每天排查积存和乱倒垃圾问题,对排查发现的积存垃圾和建筑垃圾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处理,不能过夜。
(二)进行摊点疏导规范行动
1、主要任务。全面取缔主次道路、公园广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居民小区等附近各类擅自摆摊经营摊点,坚决杜绝占道经营、破坏环境、影响交通秩序等行为。加强沿街商铺经营管理,加大店外洗车修车、展示商品、搭建展台、加工作业等巡查管控。
2、重点工作。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规范、背街疏导”的原则,对漓江路高架桥底、贺兰山路、雪峰山路、赣江路等各路口摊点、门面的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不听劝阻的进行严管重罚。
3、长效管理。在日常执法管理巡查中,对发现沿街聚集行为,要及时疏导劝离,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
(三)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根据市市容环境管理的规定,将辖区沿街区域的机关、团体、学校、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市容环境“门前五包”责任制。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立面整洁等职责。一是要包卫生环境。遵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整洁,遇有雨、雪天气,应当及时清除积水、积雪等;二是包园林绿化。不擅自改变绿化规划,制止和举报破坏绿化、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三是包公共秩序。不得超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不擅自挖掘、占用道路、人行道等。四是包立面整洁。保持门头牌匾、建筑物立面的整洁、规范,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五是包城管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和提供破坏卫生、破坏绿化、破坏秩序、破坏立面及其他行为。要求队员根据以上标准进行日常整治巡查工作。
(四)进行环卫设施消杀行动
围绕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做好公厕、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消杀工作,重点区域和部位要适当增加消杀频次,并及时对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对环卫保洁人员的防护和身体状况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卫保洁人员在环卫作业服务和相关消毒杀菌工作中防护安全。
(五)进行沿街“五乱”清除行动
重点整治主次干道两侧、居住小区等区域乱扯乱挂、乱晾乱晒、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问题。全面清除乱扯乱挂的各类条幅、布幔、绳子等物品;清理室外乱晾乱晒衣物,以及在树木、护栏、绿篱及其他公共设施晾晒、扯线、挂物等行为;清理乱摆乱放拖把、扫帚、花盆等杂物和流动灯箱,以及沿街店面门前乱堆放装饰装潢材料、工具等;清除公共区域内的各类设施、墙面、地面乱贴乱画小广告等行为。按照“线内停放、同向停放、车头一条线停放”的标准要求,持续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常态保持车辆规范有序停放。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此次“夏季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30日)。各社区根据本方案,排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同时要围绕此次行动内容,组织开展各类问题大排查,对动态问题要运行大数据分析,加强源头管控,对问题要制定详细列表,实行清单管理,推进整改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27日)。各社区紧扣工作方案、整治内容和排查问题,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统一行动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声势强大的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坚决杜绝各类问题的蔓延回潮,切实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28日至30日)。集中整治提升结束后,由街道组织专人进行检查验收,通报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并据实评定得分及排名,结果将作为各社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日以后)。各社区在前期集中整治提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维护好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切实巩固整治提升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开展市容环境提升“夏季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是助力疫情防控的有效举措,是集中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社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全身心投入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此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社区要紧扣此次行动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标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工作。
(三)督查问责。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督查检查,进行全方位的巡查督导,对工作落实开展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履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限期整改,定期组织现场检查,通报进展情况。为加强对“夏季百日行动”工作动态管理,实行工作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各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汇总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数据,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反馈至街道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工作实效。
为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发〔20xx〕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68号)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xx年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xx1〕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全县完成改造1252户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公司、供电公司、安然燃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推动成片区改造,加快推动镇龙湖路与道周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改造提升项目及学府一号安置房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按照房屋安全管理平台要求,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推动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城管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局、民宗局、卫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县城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0公里,实施得仙路(江滨景观路至龙湖大道)道路、溪美西路(阳光路至金鹿路)道路、阳光路(江滨景观路至龙湖大道)道路、印石南区西侧区间路、九曲岭片区区间干道、黄仓路(龙湖路至绥城路)、一中人行过街天桥、中华路与国道交叉口人行天桥、金浦大道南段道路、鹿溪北岸东段生态环境整治及配套工程项目、龙泉路改造项目、金鹿中路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5.农村公路。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全县新改建农村公路10公里,包括赤岭畲族乡乡道石土线(Y346)石椅至土塔段、玳油线(Y344)油坑村段、山平村(Y345)大路边至大行村东山后道路拓宽工程等。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
6.公共交通。开展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公交专用道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全县新增公交线路2条,延伸优化1条。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全县至少改造完成1条。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交警大队、邮政局
7.公共停车设施。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全县新增350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其中中心城区新增200个;完成印石花园南侧停车场、文庙西侧停车场等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
8.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完成1个慢行示范区建设,打造串联西湖公园-龙湖公园-鹿溪两岸景观带的慢行示范片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9.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全县完成麦市街、朝阳大道等2条主次干道“微整治”,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结合易涝低洼区域治理和滞洪整治、海绵城市建设,启动建设鹿溪滨水绿带景观项目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实施龙湖路锐光医院十字路口、金鹿路劳动局十字路口、蓝理路红馆门口路段等易涝点整治工程和文体中心北侧、九曲岭片区等2个排洪工程,全县新改建雨水管网(渠)8公里。加快完成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11.城市供水。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全县新改建供水管网10公里,实施县迎宾大道给水二次加压站工程和县大南坂给水加压站工程,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改造老旧小区、单位宿舍等供水设施,开展老旧自来水表更换,完善老旧市政管网更新改造,有效降低管网漏损,推进桥内水库至县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12.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我县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xx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以上,20xx年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均比20xx年减少2%。强化鹿溪、南溪水生态环境整治,确保水质稳定提升。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县新建改造修复县城生活污水管网10公里,实施县东线排洪渠污水主干管提升改造、鹿溪北岸江滨片区东段污水主管改造、县城区九条道路及污水主干管清淤检测、东胜路污水改造、鹿水金城排水管道改造、鼎元路、大亭路、朝阳大道污水改造、县滨江南岸及大南坂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工程,完成市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目标。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14.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持续推进近岸海域-东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可研修编建设内容包含16个镇区村及21个镇区外村共37个行政村)及临江流域-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可研修编建设内容包含14个镇区村及11个镇区外村共25个行政村),开工建设前亭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启动盐场、厦门湾南岸和六鳌镇翡翠湾旅游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重点建设鹿溪、南溪、浯江溪、赤湖溪、佛昙溪等5条流域沿线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入河排污口,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村镇污水处理全覆盖的目标,全县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30公里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15.农村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加快推进7个村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城市园林绿化。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全县新建、改造提升0.1平方公里郊野公园和公园绿地110亩、福道10公里;完成金绿欧洲城等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和中华桥等8处立体绿化建设。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临河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或透空围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17.城乡建筑风貌。推进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启动1项城市设计。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新建农房审批按图集管控。18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开展无裸房行动。全县再整治既有裸房2400栋。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8.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各乡镇大力挖掘海湾岛礁、滨江滨水区域、红树林、沙滩、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加强滨海岸线环境整治提升,启动火山地质公园、七星海、龙美湾至翡翠湾“百里海景”观光栈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文体旅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林业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交通运输局、海洋渔业局
19.城市夜景照明。进一步完善城市夜景照明管理机构,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全县推进LED节能改造300盏,建设完善印石南区、文体中心、一中、绥东溪等夜景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城管局
20.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进牯镇港(旧镇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整治提升,推进旧镇镇后垅村石牛尾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再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县财政局
21.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加快编制县域村庄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用好村庄分类成果,优先编制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坚持“多规合一”,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全域全要素编制,将自然村纳入规划范围,做到整体规划、一体推进,力争到20xx年前实现全县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
(五)管理品质提升
22.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一张网”。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县城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智慧安防小区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23.杆线设施整治。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全县更新主干道路灯杆80根,包括蓝理路、工业南路等主干道路灯更新。制定公共空间“多杆合一”建设改造标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结合道路改造、背街小巷整治提升继续完成一批“共杆共箱”整治。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公安局、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2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成集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和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为一体的垃圾协同处置基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旧镇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圣元环保公司
2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长桥镇作为试点,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南浦乡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供销社
26.村庄清洁行动。突出季节特点、区域特点,抓住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春季、夏季、秋冬战役。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支持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全面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成效,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住建局
27.绿盈乡村建设。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全县新增22个绿盈乡村。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8.新区(组团)建设样板。谋划建设鹿溪江滨(组团)区域,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规划投建一中分校、实验小学分校及幼儿园,推进健康公园、落实民生工程,助推产业落地,完善生活区功能配套。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入驻开发建设,全力打造鹿溪母亲河及两岸景观带为南岸片区“会客厅”特色载体,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乡建设新标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29.县城品质提升样板。打造老旧县城中心地区府前唐街县城品质提升样板,包括传统商业街区、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及周边环境开展整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
30.花漾街区建设样板。打造府前唐街花漾街区建设样板,推进街道、广场、零星杂地、街头小绿地等综合整治,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林业局
31.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启动金浦大道南段园林风情道路建设,在新建和改造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打造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2.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绿波通行、街巷微循环改造等,其中县城区重点整治龙湖大道、金浦大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交警大队
33.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推进绥东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绥东溪河道两侧污水主干管提升改造工程,重点以黑臭水体整治、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等,建设雨洪公园或“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生态示范河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34.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抓1条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治理、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交警大队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总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任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两个分项指挥部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各乡镇场、工业区(园)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细化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气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三)落实资金保障。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县级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县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对各乡镇场、工业区(园)的正向激励,各地也要加大激励资金投入。在县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各地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成立县级融资专家团队,为各地提供咨询服务。支持各地政府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组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组织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赴各乡镇场、工业区(园)挂职服务。支持各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执行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全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县绩效考评内容,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县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
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即将进入易发多发期,为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于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作为“六稳六保”保基本民生事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面控制群体性事件,有效管控舆情,加大国家转办交办欠薪线索处理和源头处置力度,压降上行反映欠薪案件线索数量,努力化解疑难历史积案,积极处置信访讨薪案件;全面排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欠薪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欠薪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从源头根治欠薪问题;深入落实工程实名制管理规定,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资金落实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系统考勤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按月及银行工资等情况;按照国家、省、市、区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要求,推进落实《条例》及实施方案各项职责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切实落实到实处。
通过春节前集中攻坚,实现“两清零”的目标,即:20xx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项目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实现动态清零。
二、行动对象
(一)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各类在建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重点是房地产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业厂房项目等开发建设单位。(责任单位:乡生态环境和建设局、乡经济发展局)
(二)建设工程领域施工企业。各类承建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分包企业,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乡生态环境和建设局)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制造、服装加工、餐饮服务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重点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进出口贸易企业。(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局)
(四)存在欠薪的企业。今年以来曾发生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局)
(五)历史遗留疑难积案和信访案件等。(责任单位:乡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及涉及到的单位。)
三、行动内容
1.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2.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
3.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
4.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全力化解疑难历史积案,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5.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积极处置信访讨薪问题,有效管控舆情,减少越级反映欠薪案件线索数量;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13日)。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并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进度,细化措施手段。
(二)宣传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14日至20日)。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条例》、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摸清全乡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分布范围和位置,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存在欠薪隐患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逐一过堂、逐个排查,通过承诺书、约谈、通报等方式,要求企业迅速整改到位,严禁走过场,防止出现因排查不到位而发生新的欠薪。
(三)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春节前)。各单位要统筹协调,抽调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情况(含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和处置情况,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迅速集中全部力量,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二)强化职责分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单位务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民生事务局对接收的欠薪举报投诉信息线索,统一调度和快速查处,加强与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等单位工作衔接,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派出所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侦办工作,共同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等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经济发展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农村工作局要积极做好农业项目、养殖场、水利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力,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部门和单位报送乡纪委进行问责。
(三)强化应急处置。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旦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情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分阶段做好专项检查材料报送和行动总结工作。
1.20xx年12月30日前总结报送行动阶段进展情况、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调查记录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和本地区省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此后每周五报送行动情况表和省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20xx年2月1日起每日报送,截止20xx年春节前。
2.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欠薪恶性突发事件、涉及10人(含)以上欠薪群体性事件的,应在24小时内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发生的,每周五上午下班前“零报告”。第一次报告日期为20xx年12月11日,20xx年2月1日起每日报送,截止20xx年春节前。
3.报送行动总结报告。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集中攻坚要做到点面结合,严格隐患整改。首先是全场面上,对照我场隐患清单,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销号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进督办未完成整改的各类隐患,通过八十天的时间对已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其次是突出重点,围绕消防、燃气、烟花爆竹、加油站、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彻底地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我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攻坚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领域。由工业科牵头负责,扎实开展“小化工”、“小字头”企业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辖区内是否存在危化品单位和库房;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二)消防安全领域。由城管科牵头负责,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沿街商铺、集贸市场消防设备是否充足、有效,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2.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
(三)教育、卫生领域。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切实保障各项民生安全。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医院诊所是否存在消防、用电安全隐患,是否规范医疗废品清运;2.幼儿园是否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宿舍、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管理到位。
(四)场安委办将主要街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消防安全等知识常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
各科室、各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作为,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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