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市森防办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森防办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野外用火失管失控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情况;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在平均5公顷/次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85%以上;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今年防火形式依然严峻。所以,要引起高度重视,杜绝侥幸心理及麻痹思想。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推进实施依法治理、专群结合、科学防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及行政村要与林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林业管护人员,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全乡在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包保领导带头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记录,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值宿工作,保证火灾报警电话、通讯电台等通讯设备完好,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二)做好野外用火管控
坚持以野外用火监管无死角、无盲区的标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加强巡查和瞭望,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在主要入山口设岗把守,严格做好入山人员登记排查,防止将火源带进山里。高火险期、高火险区域、火灾易发区、野外用火高峰期要重点监管,增加监管人员,加大监管力度。
在防火期的林区内,一是要注意新清收林地和造林地中蒿草、秸秆等易燃物多,容易引发火灾且蔓延速度快,处置难度大,危险系数高。二是要注意对上坟、烧纸等祭祀活动的看管。三是对旅游风景区周边的林地要重点防范。严控旅游、踏青、采山菜人员的野外吸烟、烧烤等用火。四是为避免诱发森林火灾,要注意加强对农林交错地带农事用火行为的监管。
清明节和五一、十一期间,深入到重点村屯、风景区、重点企业等地,对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责任制的落实、火源管理的措施、应急预案、扑火机具装备等情况开展督查。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野外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禁止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加强“五类”人的管理,落实监护和监管责任人。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要提前1个星期派出人员对重点地段、墓地和进山主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按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全乡在春秋两季防火期的重点时期开展两次以上森林防火大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同时还要通过运用乡村“平安之声”广播喇叭、宣传车、宣传栏、宣传画、警示旗、警示牌、宣传标语等,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各行政村都要宣传到位。在宣传对象上要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在组织形式上要做到因人、因事、因时灵活宣传,不留死角。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短信彩信等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在清明、五一、十一、林区习俗节等人员活动密集的时段,要针对进入林区人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案例警示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火法规。加强与靠前驻防森林消防队伍配合,联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
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根据隐患类型和严重程度分类分级建立台账,特别是对火灾多发区、高危区要实行重点排查,做到排查无死角、无盲区,对发现的隐患要即查即改,建立整改清单;不能即查即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全程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整改结果要报市森防办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五)做好森林火灾前期处置及扑救工作
森林火灾扑救是一项抢险救灾工作,火场形势千变万化,危险性大,稍有不慎就会有生命危险。因此需要加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建设、专业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其中,加强扑火战术和扑火安全训练及开展实战化演练尤为重要。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做到立即集结,快速赶往火场进行前期处置;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有效确保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国家森林资源损失。
最后,为确保全乡在20xx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全乡实行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年终考核责任区管理到位、无火灾发生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责任区内管理、巡护工作不到位、空岗、漏岗。发生火灾的,按灾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保障我镇农户居住安全,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加强我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管理,防止民房坍塌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在20xx年排查的基础上,全面重新摸排全镇所有房屋,做到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风险隐患比较集中的10大类房屋:
(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三)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四)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五)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六)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七)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卫生院、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
(八)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
(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
(十)食用菌厂房、菌包厂、烘干厂等。
二、排查整治期限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5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部署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明确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挂点领导为各挂点村第一责任人,驻点干部及村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原则,全面抓好落实。
(二)排查阶段及整治阶段(4月30日前)。各村要立足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并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居住在危房中的老人立即动员搬至子女安全住房中,其他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农宅中的农户要动员其改建或搬迁,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31日前)。各村要结合排查情况,集中整治,动员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农宅中的农户改建或搬迁,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四复核考评(6月30日前)。规范验收程序,组建验收队伍,对处置房屋逐栋验收,及时上报验收结果。配合县指导服务组,对验收质量组织全面复核。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所有整治工作必须全部录入系统,建账销号。
三、排查处置规程
(一)排查
由乡镇组织村协同县下派的技术人员以派出所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作为基础,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采集摸排整治重点房屋户主和房屋信息(包括违建、出租情况),检查房屋墙体、大梁、柱子、地基等,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拍照取证,村、乡镇行业负责人层层签字确认后,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评估
将汇总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技术组专家进行评估。经确认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镇负责督促房屋户主整治。
(三)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经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技术组专家评估后存在疑义的,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结构安全性鉴定)。经鉴定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镇负责督促房屋户主进行整治。
(四)处置
1.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我镇及企业、业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2.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由镇责令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由镇责令当事人三日内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建筑,消除安全隐患。对改扩建厂房破坏承重结构的,责令、监督厂房产权人进行整改,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由镇组织清退人员,关闭生产,责令产权人限期恢复原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由镇组织村督促业主退租和整改。装修破坏结构的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院出具补强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拒不整改的,由镇组织实施整改,费用由业主承担。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由镇组织清退人员,关闭生产,责令厂房产权人限期恢复原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7.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卫生院、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由各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牵头,镇、村及镇直相关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8.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由镇组织清退人员,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
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镇村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要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10.食用菌厂房、菌包厂、烘干厂等。由各有关单位牵头,镇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五)验收
1.需进行全部拆除的房屋。由镇上报申请,县政府组织赴现场审核确认。
2.需进行局部拆除或恢复原使用功能的房屋。由镇牵头,组织村、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至县政府复核。
3.需进行加固补强的房屋。由镇牵头,组织村、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县政府复核。
4.镇、县级总体验收。镇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后,申请上报县政府组织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高度,对房屋排查整治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排查的财力、人力、物力,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细化目标任务,提升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工作任务。按照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拉网式检查,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先急后缓、远近结合的原则,制定方案,逐个进行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危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立安全警戒标志,尽快采取封房、新建、搬迁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存在C级隐患的危房,要及时采取房屋安全加固改造,消除隐患。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备汛工作重要指示,深入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清除隐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隐患排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排查时间
20xx年3月30日-4月7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按照责任、预案、物资队伍、整改措施、时限"五落实"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市政建设、物业小区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确保防汛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强化责任,整改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实时跟踪各地工作落实的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走形势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对因隐患排查责任人不履行职责,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场、整改治理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运行安全事故的,坚决做到"四不放过",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社会监督范围。大力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为认真贯彻关于“522”白银景泰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突发事件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公共安全三大当前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学区、一所一校,覆盖所有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系统事故隐患“大起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损失、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及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忽会强为组长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制度、保卫值班、课间活动、食品安全、电器设施、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监控设备管理等情况以及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做到全县各学区学校全覆盖。安全生产方面,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督查检查与自查自改相结合,突出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震减灾、校园欺凌、防溺水教育等重点领域,紧盯制度制定执行、三防建设、防范措施落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员培训等重要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自然灾害方面,以监测预警预报、防汛减灾、地震灾害防范等为重点,以转移避险、应急预案落实、灾害风险防治除险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灾害防御水平;公共安全方面,围绕校园周边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大型活动组织等重点内容开展排查,通过整治全面提升设防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针对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本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重点实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4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对清单台账进行完善,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6月9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学区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学区学校要对督查发现问题设定整改期限抓紧落实,同时,各学区要对辖区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管控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研判总结阶段(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各学区学校要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并于6月16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台账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学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学区学校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学区学校要重视实地、现场检查,坚决克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扎实、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对大排查大整治中非法违法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帮助解决。排摸和整治工作,每周要给局包抓科级干部汇报,整治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分管或主要领导汇报加以解决。
(三)及时报送资料。各学区学校要认真负责,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整改台账,于6月2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及台账报县教育局,所有的排查和整治资料要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上报。以后每周报送1次整治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报和协调联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要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电话第一时间接听,指令第一时间下达,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安全责任到人、到岗、到底,对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与我们的行动息息相关,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单篇精选: 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为贯彻批示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前阶段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和重要大型活动涉及区域、场馆等为重点,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的建筑合法性及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3、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
4、重要大型活动场馆及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
6、辖区内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二)排查整治的措施:
1、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4、重要活动场所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四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5日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重要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守重点场所,严管重点单位,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到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整治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对自身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整治验收情况书面上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将抽调人员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由公安部消防局、省、市统一部署,是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下半年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我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抓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治行动。对此,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有效途径,广泛排查,深入整治,确保火情持续稳定。以时不我待的态度和顽强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对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务求实效。要借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集中解决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四)措施到位,提高水平。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投入,在人员、经费、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五)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多层面推动全县传播媒体通过专刊专栏专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跟踪报道专项行动。要充分协调媒体,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报道先进典型,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六)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分析研判工作,整治过程中,要实行进展情况小结和相关数据每月一报,以便县政府全面掌握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12月23日前将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县消防大队。
近期我县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当前火灾防控,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决定自现在开始至4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依法监管、落实责任、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企业、不漏车间的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
为保障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有序,成立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高新区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4日前)。高新区和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25日-20xx年4月5日)。扎实组织开展春季火灾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6日-20xx年4月10日)。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治理范围
(一)开展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对垃圾、杂草、杂物等可燃物进行清理。
(二)开展电路、设备、电器火灾隐患整治。1、对企业内配电线路和通信设施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老化脱落、私拉乱接、电线连接不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等引发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治。2、开展企业生产设备和电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生产设备和使用电器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燃气火灾隐患整治。1.液化石油气使用企业: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2.天然气使用企业: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违规使用LNG储罐等。
(四)“三合一”场所检查治理:1.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工业类场所及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在生产经营场所同一防火分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直接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员工的;2.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等问题;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损坏、挪用或者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防火分隔不当、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违规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
(五)闲置厂房安全整治。闲置厂房房屋排查。重点排查电源线路设置情况,电源线路是否老化,房内储藏物资防火情况,院内及周围杂草和易燃垃圾清理处置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张贴标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人人知晓。
(二)做好信息反馈。各分包人员和各企业要将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情况,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牵头负责人、联络员名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高新区安监局备案;以后每天15点前报告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搞形势、走过场、排查不全面的、落实工作不利的严格按照威安委[20xx]3号文件追究责任。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3·7"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赣市安办〔20xx〕8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石府办字〔20xx〕15号)要求和省、市、县会议精神,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3·7"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房屋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排查范围、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排查范围
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既有房屋以及国有资产房屋(包括储粮仓库办公楼)。
(二)排点
1.闲置出租的房屋、门店、仓库、办公楼。
2.违规改变土地性质、房屋使用功能的房屋。
3.70、80年代及以前的老旧房屋、不符合防震要求的空心楼板房屋、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
4.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水域或包含玻璃幕墙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房屋。
5.群众反映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排查主要内容
1.房屋质量安全状况。房屋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无法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受力构件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房屋玻璃幕墙是否安全可靠,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房屋是否局部或整体出现险情,是否存在违规加层,是否存在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
2.房屋管理维护状况。房屋管护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维修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3.去年排查出存在局部危险、经修缮且已安排人员管护可以继续使用的房屋状况。是否出现新的危险隐患,是否对新的危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
三、明确安全排查责任
(一)各粮食收储企业、收储库点负责本单位所属房屋的安全排查(自查)。
(二)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在各收储企业排查基础上,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
四、实施分类整治
对疑似危房的,各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要委托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危房鉴定,并且根据鉴定结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消除隐患。涉及的危房鉴定费用,属中心办公用房的,危房鉴定费用由中心负责;属下属企业、生产工作用房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一)对经危房鉴定为C级的房屋,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消除隐患。
(二)对经危房鉴定为D级的房屋,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拆除房屋。
(三)对还未进行危房鉴定,但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或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立即进行危房鉴定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对经危房鉴定为C级和D级的房屋,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维修加固或拆除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处理。
五、工作步骤
(一)边查边改阶段(20xx年3月18-31日)
各房屋安全排查责任单位要重点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或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立即进行危房鉴定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疑似危房进行危房鉴定,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4月1-30日)
各房屋安全排查责任单位完成或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完成对鉴定危房等级为C和D级的既有房屋的安全处置工作。
(三)组织"回头看"阶段(20xx年5月1-10日)
各房屋安全排查责任单位对房屋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城镇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粮食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收储公司、加工厂收储库点、中心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排查、监督等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收储企业、库点要深刻认识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收储公司、各库点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排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落实,并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对所负责安全排查整治房屋有重点的开展排查与整治,确保不漏一栋(户)危房。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边查边改、彻底整改,实行销号管理。
(四)确保整治到位。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排查情况,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确定房屋危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对隐患实施销号管理,逐一整治到位,确保各类房屋的安全。对鉴定为危险的房屋,要采取强制搬离、限期整改等果断措施,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
(五)严肃追责问责。收储企业、各库点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以及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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