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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2022-01-06
实施方案

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实施方案该怎么写?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精选方案_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总体要求,不断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实现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转变,突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防范管理长效机制体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市场主体更具活力,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为实现我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突出打防结合、源头治理,强化对市场监管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区域的日常监管,在整治行业乱象和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上持续发力,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综合研判施策,实施精准打击,从源头上、制度上入手,强化监管。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要求,突出边整治推进、边总结完善,将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治理经验和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监督制约等制度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一)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始终把“四个最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积极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严格落实《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创造性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助推大中型餐饮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完善药品“六大体系”建设,优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模式,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股、药械股、大队、各所

(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以电梯、索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防止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事故。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帮助并督促单位、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等制度,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特设股、大队、各所

(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材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以及舆论关注的热点产品,督促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推动建立行业和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健全和完善缺陷消费品监测机制,组织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共治的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产品质量股、大队、各所

三、建立健全依法治理惩戒机制

(一)线索摸排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系统的举报信箱和12315投诉电话等渠道和途径,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和案件线索。采取问卷调查、实地暗访、走访市场主体等多种形式,对集市、商场、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滚动摸排,在加强日常监管和走访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本单位发现和受理的线索,要按照部门法定职责和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做好线索反馈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稽查股、消保股、大队、各所

(二)信用监管惩戒机制。持续加强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统一的信用信息规范标准,完善监管对象的信用档案,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监督抽检等监管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同时强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与其它部门协同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公示系统,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监督检查、“黑名单”等信息,将“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特别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股、大队、各所

(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管机制。聚焦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把打击传销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范围,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持续开展年度打击整治传销行动。开展反垄断执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和集中促销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完善广告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广告监测网络,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着力铲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稽查股、消保股、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质量股、大队、各所

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联动机制

(一)“三书一函”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书一函”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协调对接,建立问题移交、案件会商、联合办案、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实现有效联动。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与公安、检察院的线索互通、信息共享、紧密协作、协调办案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股、所、大队

(二)舆情监测工作机制。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的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建立组织保障机制;依托国家和省级广告监测平台,持续对重点领域开展广告监测,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全面推进“以网管网”,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建立技术保障机制;实施网络舆情收集,形成舆情工作报告,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消保股

(三)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充分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和专项整治的成果和进展。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沟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宣扬专项斗争的有力举措,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股

(四)考评激励机制。结合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客观实际,建立考核考评台账,完善考评考核体系,综合研判工作成效。对专项整治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延伸到平时工作考评,将考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把考评结果作为“创先评优”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评先树优,树立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觉,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协作、无缝衔接,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确保管理防范措施跟进配套,长效常治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将扫黑除恶列入年度中心工作,把建立和运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掌握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引导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全程领导、全面把关、狠抓落实,深入推进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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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网络市场监管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继续推进《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

一、《通知》印发背景

20xx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函复原工商总局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原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组成,原工商总局为牵头单位。20xx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函复同意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完善后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网信办、林草局、邮政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等14个单位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从20xx年开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联合开展网剑行动,加强协同联动,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是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完善后首次开展的专项行动。

二、《通知》制定依据

以落实《电子商务法》为统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依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价格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

三、《通知》主要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将围绕七项重点任务开展:一是落实电商平台责任,夯实监管基础。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集中整治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二是重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按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三是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守住安全底线。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化妆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居家装、汽车及配件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线上线下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严肃查处通过微博、微信、视频网站、直播平台等网络社交平台,、直播和恶意传播、转发违法猎捕、杀害、吃食、加工、虐待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视频和网络直播行为;加大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监管力度,全面禁止网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五是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上违法广告行为,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六是依法整治社会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网络市场环境。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依法惩处“直播带货”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依法打击借众筹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整治社会热点问题。七是依法查处其他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积极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精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强化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质量监管,切实将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绿色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整改的环保问题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过硬整改。对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汇总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做到生态环保监管对象和监管任务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围绕黑加油站点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部门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对环境管理体系获证组织进行双随机抽査,重点检查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是否合法规范。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査,重点检查伪造数据、超范围检测等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督促强化环境保护计量检定,对申请检定和送检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按要求及时进行检定。

(四)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加强民用散煤抽检力度。加大对政府指定供煤点煤炭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査散煤等煤炭产品中的灰分、硫分等环保质量指标。针对供煤点制定具体抽样计划,动态管理抽检对象,做到批批抽检,实现全覆盖。对灰分、硫分验结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子以处理。

(五)加强油品及车用素产品质量监管。对车用油品销售企业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品、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流通领城车用汽柴油、企业自备油库汽柴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车用尿素抽查以国道、省道的企业为主,力争全县全覆盖,公布抽检结果,对监督抽查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打击力度。以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可能从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经营户,严查经营资质;严格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加强对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广告媒介的监测,依法查处售卖、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全面清除网上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信息坚决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上非法交易的链条。

(七)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一是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节能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43号)文件要求,持续取缔35吨以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已取缔锅炉的使用登记证。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合建设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xx〕28号)要求,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注销、报废一张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局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提实要求、抓实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评选评优中“一票否决”。

(二)紧盯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点,全面排查细致梳理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措施和时限。对督察组反馈的新问题,主动认领、迅速行动、力行力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局相关股室要切实加强与政府和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指导各基层所扎实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能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商务、公安等部门间的整体合力,加强各环节监管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各部门联合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局各相关股室在对本业务条线环保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的同时,要加强进度跟踪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由专人负责,务必于每月月底前,将所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局办公室。

精彩方案:保障教师工资待遇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保障教师工资待遇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发〔20xx〕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53号),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含非义务教育高中教师,下同)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政府办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区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人社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具体工作,推动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落到实处。组成人员因职务调整,由继任者自行接替,不再另行下文。

二、建立健全教师工资待遇动态监测和联动机制

1.落实义务教育教师薪级工资每年正常晋升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政〔20xx〕40号)精神,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健全教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薪级工资每年正常晋升。

2.落实每两年调整工资标准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两年一次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

3.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动态监测和联动机制。坚持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从20xx年起,对全区干部的综治平安奖、文明奖等奖励金进行综合平衡,在发放公务员综治平安奖、文明奖等奖励金时,优先保障教师的综治平安奖、文明奖等奖励金发放。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情况动态监测机制,根据监测结果将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差额部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调整安排。

4.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及时调整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确保绩效工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惠及千家万户重要民生事业,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

【荐】落实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我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绿色发展、特色发展,打造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我单位的相关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科学规划,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和谐魅力参乡,共享发展成果。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分局、所为辖区范围内第一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责任主体负责各属地生态环境护工作、组织实施和落实。

(三)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原则。在树立正面典型的同时,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出现消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和曝光。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特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监管原则

(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五、总体职责

各单位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部门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本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同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环境保护任务。

六、具体职责

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对本部门监管领域辖区和各自办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如下:

(一)负责对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负责对销售的经环保部门抽样检测、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不合格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处罚。

(三)负责依法对流通领域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依法查处集贸市场为违法销售野生保护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核发营业执照时,严把审核关。

(六)负责在办里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把好节能安全关。严把燃煤锅炉使用审批关。对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锅炉,不予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依法实施处罚。

(七)负责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单位的资质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生产领域的环保产品实施监督。

(九)负责对市内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管。

(十)负责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处罚。

七、工作措施

(一)加大无照经营清理力度

各单位要加强对散煤、成品油经营户市场准入管理,认真开展全县散煤、成品油经营户无照经营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销售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流通领域质量抽检

组织开展流通销售领域煤炭质量和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以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线、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集中地、水上及农村边远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历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为重点,实施靶向式抽检和跟踪抽检,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煤炭、成品油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三)强化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

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煤炭、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煤炭、成品油质量等突出问题。

(四)强化协同监管,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积极配合环保、工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定向抽查。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全面公示企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将其他部门提供的失信“黑名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生态意识,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党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各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广播电台、移动网络等多种渠道强化宣传,营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促进各项工作举措有力推进。

(三)加强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强化协同监管,加强各部门的工作协作,通过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等途径,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逐步建立标本兼治、奖惩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四)创新监管,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打造新型监管平台,落实工作成效。

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及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荡涤一切污泥浊水,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依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及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现在早、打击在小,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坚持依法严惩,明确政策法律界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平安、法治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为全乡“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和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坚决扛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大政治责任

(一)主动担当扛责。乡党委书记和乡长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支持。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五个纳入”,将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学习内容,做到常学习、常领会、常对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作为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经常性开展研究;纳入党委重点工作计划,及时推动解决扫黑除恶斗争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党委平安建设,加大赋分权重,强化结果运用;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内容,强化履职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依法履职尽责。在党委领导下,统筹全乡政法、纪检、派出所及各村支部、村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机制。乡平安办、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惩治犯罪“主力军”作用,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依法严惩、持续发力、重拳出击。乡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将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内容,高质高效推进惩腐打伞。换届办及组宣室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失职渎职追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的,要加大约谈、通报批评力度,综合运用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等平安建设政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通风报信、给案件侦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及时通报乡纪委查处。

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拓展线索来源。要坚持情报先行、专群结合。紧紧依靠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派出所要充分运用警务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及110警情系统中排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期梳理排查,实时发现掌握由乱生恶的动向、由恶变黑的信号。信访办要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及时移送派出所核查处理。

(二)铲除经济基础。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查控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的同时深挖利益链条。对于涉案资产要专门抽调入员组成财产清查组,制定周密的查扣财物方案,对已查明的涉黑涉恶资产迅速出击,及时查封其非法经营场所及成员居住地,冻结其非法资金,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相关证据内容进行提取梳理,全力发现、查扣涉案“黑财”,全力消除转移“黑财”的时机和空隙。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快涉案财产执行处置切实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四、持续整治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

(一)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全乡要建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对掌握权力的重点对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厘清权力底数和边界,切实把好“源头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净化政风行风,坚决防止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二防范和遏制“村霸”问题滋生。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坚持把依法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作为惩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形成有案必查、露头就打的常态化机制。紧盯城乡结合部、资源富集村、信访矛盾问题突出村、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依法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侵占和垄断集体资产资源、滥开滥采、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紧盯村“两委”换届选举、村民议事、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工程项目等重要事项及关键节点,依法打击操纵破坏换届选举扰乱社会秩序、强揽工程、严重侵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非法侵占或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同步“打财断血”铲除“村霸”等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专项整治;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境整治;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开展黄、赌、毒、食、药、环专项整治;开展“执行”难专项整洽;开展减、暂、缓等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深化重点人群管理。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

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医疗和管控工作,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司法所、派出所要建立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通报;民政所要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措施;平安办要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推动相关单位对服刑人员家属提供必要救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性安置工作,激励引导刑满释放人员遵纪守法。

五、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组织书记在带领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中的骨干作用,切实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善抓善管。建立包村包点制度,对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乡党委书记带头联系,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村,结合移民搬迁、撤并行政村等工作,及时跟进村党组织设置调整。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和“数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通过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规民约,预防和化解问题矛盾。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广大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乡村对涉黑涉恶间题的“免疫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徳建设,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三)深化“三零”单位创建。把“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和企事业单位创建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载体,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完善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工作共进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信访矛盾化解、社会治安防控、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将“三零”单位创建做细做实,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努力打造“无黑无恶”村和企事业单位。

六、领导机构

组长:党委书记

政府乡长

人大主席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乡派出所所长

成员:一级主任科员、片工委书记

副乡长、片工委书记

副乡长、片长

副乡长、片长

副乡长、副片长

副片长

乡派出所副所长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具体承办人。

七、加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保障

(一)层层落实责任。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继续负责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乡扫黑除恶斗争,研究提出向党委、政府报告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保障常态化运行。

(二)强化队伍建设。乡政府领导班子要加强正风肃纪,结合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建立专项整顿和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推动重要岗位交流,着力从制度设计上为维护司法公正,铲除“保护傘”“关系网”滋生土壤提供组织保障。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通风报信、给案件侦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三)充分依靠群众。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扫黑除恶评价制度,主动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保护民利。健全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人民群众主动提供线索,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重大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舆论引导、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精彩范文 建立散煤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分享


自散煤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上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散煤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有序推动散煤整治清理,为进一步加强散煤持续管控,防止“死灰复燃”,建立散煤防治工作持续推进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夯实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巩固全镇散煤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全镇散煤管控。

二、工作目标

(一)压实责任分工,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强散煤监管常态化

一是落实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散煤治理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要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研究、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确保散煤流通过程全监控,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常态治理。各社区、各部门要保持散煤治理严管态势,持续抓,细致抓,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做到监督治理常态化,整改落实常态化。要试行“村自查、社区监控、镇督导”制度,层层落实散煤管控责任,严防死守,盯住不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打好散煤治理攻坚战、持久战。

三是以民为本。各社区、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群众工作,消除工作中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要积极回应解答,化解矛盾。同时,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散煤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坚持清洁取暖,做好后续管护,持续推进清洁取暖长期效益发挥

一是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加快推进村内清洁取暖改造,促进改造工程长效运行。全镇上下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清洁取暖工作要求,严格落实20xx年全镇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目标,结合镇域内情况,科学选择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清洁取暖任务。

二是建立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全镇要结合县委“83”工程关于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及县清洁取暖及供应保障和散煤治理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建立制度完善、队伍健全、服务规范、监督到位的后续管护机制,促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切实让清洁取暖改造惠及群众、展现作用,发挥社会效益。

三、主要任务

一是谋划工作思路。各社区、各部门要针对辖区内实际情况,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的要求,总结经验,探索创新,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巩固散煤治理成果,提高散煤治理长效性。

二是增强巡查排查力度。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不间断开展“拉网式”排查,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行动,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并严格责任追究,以高压态势遏制散煤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治理成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多形式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自律意识,让保卫碧水蓝天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呼吁群众积极参与,及时举报违规经营散煤的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同防同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落实督察督导。镇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严格落实履职责任和对责任社区的定向督查责任,采取不定时向社区及镇域内对散煤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每次督查要对上次查处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按要求解决整改。并以点带面、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效果。

五是全面开展工作。6月底前,全镇范围内开展排查、督导工作,7月份起,全县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和一次实地督查。各责任单位务必于每月29日前将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督导报告及现场照片交办公室。

【精选】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措施,加大线索摸排和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在办理市场主体许可时,严格落实设立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等前置条件的场所不得批准许可;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严格落实自然人实名身份验证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对相关人员身份严格审查,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黑名单”等信息,依法严格审查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对涉黑、黄、赌、毒等情形的人员,不得允许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被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和被处以刑罚的人员,限制其担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线索摸排

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文化旅游市场暗访,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认真落实划片执法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全覆盖,结合常态化的部门内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在监管过程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办,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依照职权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与“扫黄打非”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书籍和涉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全面排查整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安全隐患。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疫情安全防范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靠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场所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长期不整改、场所地址变更不及时办理消防安防手续等问题,消除文旅市场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职能股室、文旅系统下属各单位要紧盯文旅行业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内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文化旅游行业乱点乱象,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针对以下目标任务,集中攻坚,开展专项整治。

1、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涉黄、涉赌、涉毒和影响治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提供违禁歌曲、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2、影剧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等问题;

3、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4、旅游市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旅游行程中侵犯游客权益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旅游“黑导”、旅游“黑车”等问题;

5、文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问题;

6、出版物印刷市场:严厉打击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盗版、盗印、销售侵权盗版书籍和非法出版物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6日至10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文旅局局长、文化执法队队长

副组长: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温泉管委会主任

成员:文化馆馆长

图书馆馆长

博物馆副馆长

党建办公室主任

文化股股长

旅游股股长

规划技术股股长

体育股股长

文化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执法队综合股股长

执法一组组长

执法二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的日常工作。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把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要把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作为规范文旅市场经营行为的有效抓手,与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协作配合,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工作,找准着力点,大力整治涉黄、涉赌、涉黑涉恶、涉俗等社会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案件。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线索摸排、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现象,提高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精彩范文 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合集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营造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省20xx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使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种业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促进现代种业加快创新发展。

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健全监管队伍。开展县域内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按时办结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并及时反馈。建立并公布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四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是否做到;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随机抽取市场上种子样品,开展常规指标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结合实际适时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抖音、火山、快手)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阻止违法种子脱离监管销售。

(二)开展制繁种基地专项检查行动。在种子基地播种前后一个月内,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的制种情况和落实基地情况进行排查,全面准确掌握种子生产者名称、品种名称、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等信息。严厉打击制繁种基地无证生产、违规生产、套牌侵权、生产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种子入库和加工环节监管行动。在秋冬季种子入库的关键时期,对县域内已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全面排查无标识标签的“白包”种子,抽取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指标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把种子入出库关。

(四)开展非法转基因种子查处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把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贯穿到种子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行动中,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强化制繁种生产环节监管,对备案制种田块实行全覆盖检查,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制种生产;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设置转基因种子检测点,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手段,为农民提供检测服务;三是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结合实际开展以玉米种子为重点的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发现问题玉米种子,要固定证据,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四是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采取明察暗访查找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水稻作物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严格执行案件调查处理程序,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为公安机关调大种子案件等提供质量检验、田间鉴定等技术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种子监管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种业监管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把种子监管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完善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检查发现无需检测即可定性的违法事实,要立即查处;对检测后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尽快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警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住送科技、送法规、送放心农资等下乡进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制定20xx年种子市场监管方案并在县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信息随时报送省厅种业管理处,及时上报年度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和种业典型案例。

方案范文:完善因病致贫长效救助机制实施方案合集


近年来,我区通过积极推进实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大病保险制度,逐步加大对残疾人照顾体系建设等措施,初步实现了基本医疗均等化以及全覆盖。但是,通过调研,全区仍有因病因残致贫家庭1.46万户,占全区建档立卡户56%以上,占全区总户数的15.8%。为进一步破解因病因残致贫难题,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推进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长效救助机制,努力破解全区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致贫问题。进一步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救助水平,为全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任务分工(共计6项)

(一)实施“扶贫保险1+2”工程

1.总目标: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小额人身和财产两项保险,有效解决低收入户因疾病、意外等因素导致家庭贫困加重情况的发生,同时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精准扶贫。(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2.资金测算:110万元/年,由区专项扶贫资金切块支付。

3.完成时限:20xx年9月招标,10月份完成。

(二)建立重大病残事故预救助机制

1.总目标:建立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全区突发性因病因残致贫特困家庭“救助专项基金”,对困难家庭发生在医保范围内的40种重大疾病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事件导致重度伤残的(参照一、二级伤残评定标准),可在有关费用报销前,给予一次性2000元至10000元的预救助金,预救助金在受助人后期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上予以相应抵扣。特殊情况突破以上救助标准的,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确定,最高50000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资金测算:基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纳入20xx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其他调节资金、社会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

3.完成时限:20xx年2月资金筹集完毕,并常态化实施。

(三)建立重大疾病特别救助机制

1.总目标: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含补充保险)、扶贫小额人身保险理赔、城乡医疗救助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对住院医疗费用的剩余部分,再按职工医保报销目录范围进行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资金测算:500万元/年,纳入20xx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其他调节资金、社会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

3.完成时限:20xx年2月资金筹集完毕,先在中扬镇、屠园乡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成效适时在全区推广。

(四)建立“大爱”社会救助平台

1.总目标:组织开发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将社会救助平台与民政、教育、残联、卫计等各行业部门的业务系统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措施互动,避免重复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资金测算:约25万元,由区专项扶贫资金切块支付。

3.完成时限:20xx年11月。

(五)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救助办法

1.总目标:采取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审核患者建档立卡户身份,对符合条件的患者采取不缴纳住院押金即可入院治疗。医院在患者出院前出具发票和总费用清单,并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费用。(责任单位:区卫计委、人社局)

2.完成时限:20xx年8月。

(六)推广农村建档立卡特困户住院医疗“0付费”模式

1.总目标:推广“蔡集模式”,向建档立卡户中特别贫困户每人发放“惠民卡”,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在乡镇医院就诊患者予以住院费用全免除(不符合医保补偿范围的除外)和享受门诊检查费30%优惠,让群众享受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

2.费用测算:约400万元/年,由各乡镇财政承担。

3.完成时限:20xx年8月-12月在中扬、屠园两乡镇试点,20xx年1月全区推广。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区扶贫办统筹全区因病因残致贫长效救助机制建设,各项救助事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保证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政策宣传。各项救助事务牵头部门切实加大对各自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救助工作的透明度、知晓度,提高群众的认同度、参与度。

3.加强绩效评估。区审计局、财政局要加强救助资金的审计和评估,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方案范文:市场监管职能守护戎装专项行动方案分享


为巩固深化去年非法制售军服治理成果,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军服行为,切实维护军队形象和荣誉,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守护戎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净化网络环境。按照军地协作、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约谈整改、限制发布、关闭封堵、落地查人等措施,开展一体化监管执法。重点查处:①利用“军”字招牌搞商业营销宣传,借用“正品配发”“军队专用”“军工生产”等名义,打擦边球、欺骗群众。②利用应用软件搞公开销售,以迷彩、特战、迎宾护卫等与军队关联的敏感词语命名 APP、小程序,开店铺、拉客户,售卖军服及其仿制品。③利用隐蔽包装搞暗中销售,在网上把军服图片主要部位和标识打马赛克,由明目张胆展销改为隐藏标识推销,躲避执法监管。④利用社交平台搞私下交易,在亲朋好友、社会关系中建立“朋友圈”,搞推送、发链接,开展亲情式买卖。⑤利用直播视频搞人气积攒,在推销商品等活动中穿着军服及其仿制品。(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管股、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整治市场秩序。依法依职责,突出重点线索和典型案件,采取跟踪督导、执法巡查、挂牌督办等措施,发现苗头紧盯不放,抓住问题一查到底,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①军服承制企业超合同规定数量生产,违规处置残次品,以批发、零售等形式向社会出售;擅自改变军服包装、材料、样式,以新产品、纪念品、礼赠品等名义售卖。②纺织服装厂家私自生产或购买军服专用材料,加工制作军服;在服装产品中,擅自使用军旗军徽、军种标识、部队番号等专属图案和有关文字;在生产学生军训、团体活动等服装时,模仿军服颜色和样式。③服装市场、劳保店铺采取熟人引荐、异地交货、店库分离等方式,销售、囤积军服及其仿制品。④商场、宾馆、旅游景点等场所,开辟专店专柜,售卖军服及其仿制品。(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县局监督稽查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3日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全面展开。12月23日前,向县局报送1名专项行动联络员(附件1)。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8月底)。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相关股室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围绕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网络清理、宣传报道等工作。及时收集辖区内违法违规信息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6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附件2)。

(三)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9月底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相关股室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于20xx年9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办理和意见建议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安排部署。军服是国威军威的标志和象征。加强军服管理,是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军队形象和荣誉的实际举措。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加强军服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环节,从严治理整顿。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相关股室要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检查力度,摸清工作底数,坚持线上线下全面整治,重点查处网络平台、服装和劳保用品市场以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非法销售、生产行为。要坚持疏堵结合监管方式,在严查同时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与军地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优势互补作用,大力宣传涉及军服的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切实提高军服管理法规意识。全方位多渠道展开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提升打击震慑效果。对涉军服管理重点敏感问题,要即时报告、及时回应,强化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1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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