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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2022-01-08
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写实施方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荐】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合集”,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精神,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根据根据县机管局、县发改委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机字〔20xx〕1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要求及职责分工

(一)目标要求

到20xx年底,确保30%以上,力争40%的机关各(股)室建成节约型(股)室。

到20xx年底,确保50%以上,力争60%的机关各(股)室建成节约型(股)室。

到20xx年底,确保70%以上,力争80%的机关各(股)室建成节约型(股)室。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机关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工作。

(二)推进绿色办公。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省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为准则的通知》(赣管字〔20xx〕4号)要求,积极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实行垃圾分类。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严格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确保各类垃圾规范处置。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四、成立工信局节约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节能型机关创建型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创建期限,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营造氛围。各股(室)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支持的工作氛围。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整体工作提升。各股(室)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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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发展和改革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


落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政办发〔20xx〕65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突出节约型机关创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营造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工作环境,形成人人讲节约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制度体系。按照《县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政办发〔20xx〕6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机关办公区域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加大绿色采购力度,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践行绿色出行,严禁公车私用,在下乡、出差等公务活动中尽量合乘公务用车;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外,尽量不开汽车,以步行、自行车等形式上下班。

(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食”“剩菜打包”等措施,持续开展“文明餐桌”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上当示范、作表率,引导社会文明节约用餐风尚。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执行《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发改发〔20xx〕68号)文件,按照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投放等相关工作开展。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相关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创建节约型机关的自觉性。利用周一例会学习,干部讲业务等活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学习宣传,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宣传实践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成立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夯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有效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此次创建行动为契机,推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成效,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养成绿色办公习惯,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局综合股要加强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参考方案: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即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通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到20xx年底,总结推广绿色社区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力争区35%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多方联动、统筹推进。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重点在理念、行为、政策、制度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形成部门联动、制度管理与自觉参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推进格局。

(二)积极引导、广泛参与。积极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创建行动,不断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居住环境、小区管理、社区文化等绿色化水平,避免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成为少数对象参与的评优选先活动。

(三)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创建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要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合理确定创建范围和创建内容,充分考虑社区自身特点,明确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

三、创建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要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住建、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同指导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指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措施,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街道办

配合单位: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分局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推动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持续推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公安局、发改局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住建、发改、民政等部门指导做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住建、发改、公安等部门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停车场,改造小区内停车场配套统一充电处,安装智能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从源头上清除飞线充电安全隐患。住建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路规整,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肺炎疫情防控暴露出的问题,住建、卫健、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监察,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以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积极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面提高小区风险隐患的预知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打造无刑事发案、无邪教、无传销、无涉毒、无涉黑涉恶、无命案、无群体性事件、无治安灾害事故的“八无”小区。全面提高小区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

(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利用“爱玉门”APP、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信息化媒介,定期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编制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融媒体中心、区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区街道办、发改、公安、民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健等单位积极参与,成立工作组(附件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相关工作情况,共同指导各社区开展创建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发展改革、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单位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创建目标和时序,科学制定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城市社区结合创建行动,开展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宜居环境、培育绿色文化。

(三)抓好示范引领。街道办事处要对所辖社区进行全面摸底,切实掌握社区底数和基本情况,为开展创建工作奠定好基础。工作组根据各街道办摸底调查结果进行研究分析,20xx年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的做法的基础上,再选择所辖社区总数20%—30%的的社区开展创建行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xx年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再选择所辖社区总数20%—30%的社区开展创建行动,建设一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示范教育基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创建活动。到20xx年底,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已实施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应全部纳入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试点。“十四五”期间纳入中央财政支持改造的老旧住宅小区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四)做好评估总结。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照《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和评估内容(试行)》,对本地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年度评估,总结创建进展成效,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年度总结评估报告上报市住建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加强与住建、财政等上级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

(二)强化技术支撑。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

(三)加强宣传动员。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宣传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

【精选】科技局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精神,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根据《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xx〕3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鲁事管发〔20xx〕8号)以及《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入节能市场机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过程中做出表率。

二、创建对象、目标要求及职责分工

(一)创建对象

科技局机关及各中心、股、室。

(二)目标要求

20xx年底,科技局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职责分工

办公室牵头负责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中心、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局各中心、股、室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工作。

(二)推进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实行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充分发挥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确保各类垃圾规范处置;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系,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创建期限,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审核。要加强对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进度。核查验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标审核,确保创建质量。

(三)注重营造氛围。各中心、股、室要及时挖掘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荐】某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为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全镇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例》《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二)目标任务。从20xx年12月到20xx年12月,利用一年的时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建立起“规建管”有序衔接、管理执法高效联动、城乡统筹推进的违法建设查处模式,实现全镇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治违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显著提升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和程序

(一)治理范围

镇域内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侵占公共场地、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整改项目以及公用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建筑,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范围。

(二)治理程序

1.违法建设的认定

社区组织对辖区内的疑似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国土分局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对违法建设是否属于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认定。

(1)国有建设用地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未经批准进行临时性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性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违法建设的拆除

(1)督促自行拆除。镇城管执法分局对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在社区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2)帮助拆除。当事人自愿拆除违法建设但不具备实施拆除能力的,由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社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帮助拆除。

(3)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镇城管执法分局依法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报请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并组织风险评估,制定强制拆除预案。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各社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月汇总后报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查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面积、结构、成因、性质和所有人,分类梳理并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档案,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违法建设摸底情况进行汇总、抽查、核实,建立全镇违法建设本底资料,实行边排查边整治,实时督察、逐一销号。

(二)有序推进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各社区、相关单位相应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目标管理任务,重点治理违反城乡规划、妨碍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形成查违、防违、治违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全镇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镇城管执法分局要对违法建设实行一案一卷,建立档案,及时对前期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组织回头看,对违法建设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管执法分局,镇分管城市管理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镇党政办、镇治安办、镇司法所、镇国土分局、镇建设办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治理专项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考核等,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宣传办负责对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情监测、应对、引导等工作。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惩戒机制。镇治安办负责现场及时制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违法建设拆除政策合法性审核,做好拆违案件行政复议等工作。镇财政分局负责保障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经费。镇国土分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标注,暂停该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和变更登记,同时将标注信息提交房产管理部门,暂停该房产的买卖合同网签。镇建设办对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督促自拆,负责对依法承揽违法建设拆除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业主违建行为,对失职失责的物业单位,建立相关监管失信名单。镇应急办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疑似违法建设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将违法建设信息移交镇国土分局进行界定,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立即整改。镇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提出的处理意见,依法进行违法建设查处。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根据镇国土分局认定的违法建设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对已经批准发放有关证照的依法责令整改;对违法建设涉及违规加装电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情形,依法进行查处。镇信访办负责牵头做好涉及违法建设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负责市民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举报涉及违法建设事项的受理和转办工作。镇林业站负责国有林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公路站负责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镇水利站负责国有河流红线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摸排上报。镇供电公司、水厂、深燃天然气公司对已认定的违法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工作原则

1.强化属地责任原则,明晰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社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辖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社区、相关部门要对辖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排,落实日常巡查防控和拆除工作。镇治安办要与镇城管执法分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执法保障,对查违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针对可能引发矛盾的重难点违法建设,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对参与鼓动、组织妨碍执法行为或暴力抗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要落实专项经费,违法建设治理所需装备、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2.实行公开举报原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镇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为:,各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同时公布违建举报电话并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3.坚持宣传先行原则,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决策部署,指导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重要信息、重大政策解读、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舆论引导,遇重大突发舆情应当及时报告并在宣传、网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舆情处置,确保正面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完善查违执法责任链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处置办法。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程序、文明执法,确保专项行动依法有序开展,特别是要依法定程序界定,依法定程序拆除,科学合理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实现查处工作零事故。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纷争,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要坚持零补偿的工作原则,对所有违法建设的拆除,一律实行零补偿,增加当事人违法经济成本,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相对人的牟利心理。

5.实行联合惩戒原则,强化失信惩戒。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单位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及时归集违法建设行为信息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用档案,强化失信惩戒。待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出台惩戒措施后,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能,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失信主体采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惩戒措施。对住宅小区内疑似违法建设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切实履行发现、制止和报告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由镇建设办收集信息并上报住建物业管理部门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同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评先评优资格,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现行规定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足为由,在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外增设惩戒措施或在法定惩戒上加重惩戒。

6.严肃责任追究原则,落实惩防并举。镇党委、政府将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通过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治理进展快、效果好的社区、相关部门予以激励。镇纪委、组织办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监督,对参与违法建设不主动拆除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在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组织办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涉及县管以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有关管理单位查办。

(四)明确工作要求

1.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勤联动,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制度,定人、定岗、定责任、定标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区域,做到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2.严格审批监管。镇国土分局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核,切实做好规划管理,强化对批后事项尤其是在建项目的巡查监管,优化部分常见易识别的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建立与城管执法分局共享渠道,减少违法建设发生的可能性。

3.强化示范引导。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存在违法建设的要带头拆除。对拆违可能引发的维权、上访等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协同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化解矛盾,促进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4、统筹拆建结合。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着力拆除沿街沿路、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里面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拆后建设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土地性质、周边环境等因素,开展绿化、景观提升、停车场等民生工程建设;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常态监管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做到监管常态化,不断提升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成效。

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八斗镇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八斗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标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等六大要素,大力实施六项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遏制回潮反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整治目标

对全镇文明创建和市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现道路平整畅通、卫生干净整洁、市容优美靓丽、绿化品质提升、街景靓丽美观、镇区文明和谐、设施完善便利,推动乡镇面貌显著变化,市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市容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农贸市场市场整治提升行动

1.重点加强传统集镇的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保持农贸市场内部整洁有序;显著位置有展示诚信主题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相关的内容。(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分局、镇城管中队)

2.加大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取缔流动摊点,有效管控车辆停放;依法整治和取缔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的骑路、露天等临时市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二)老区政府和镇政府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对老区政府和镇政府要切实有效解决院内车辆乱停、乱搭乱建、乱挂乱晒、乱涂乱贴、毁绿种菜、乱扔垃圾等重难点问题。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及时修复整治破损路面、楼道内墙面、楼梯、玻璃等。(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三)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

1.依据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取缔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摆设摊点、兜售物品。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逢集期间在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由城管部门引入到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摆摊设点。进入特定路段摆设摊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内经营,配备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管理顽疾,城管部门要突出执法手段,彻底打破以往“教育——整改——再教育—再整改”的无休止循环。探索以“一次教育劝导——二次立案处罚——再次加重处罚”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新突破,使经营者对出店经营行为从“不惧”到“不敢”转变,自觉养成文明、规范的经营习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严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的违规行为,对违反《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乱悬挂、乱张贴的,城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清除,并按照《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使用人应当协助城管部门追查违法行为人,及时清除乱涂写、刻画、张贴造成的污损。(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3.严厉处罚并彻底解决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占道设摊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四)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常态化开展主干道交通秩序提升的基础上,将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提高管控的覆盖面和成效。集中优势力量,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主要道路出入口、公交站点、施工路段等区域,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通办、镇城管中队)

2.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三轮车、低速电动车各种乱象,要建立交警、城管、交通办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客运站、学校、集镇等区域为重点,运用现场摄录、视频监控等取证手段,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联合行动的要求,有力打击非法营运乱象,及时消除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交通办、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

3.加大对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含盲道)乱停乱放、设置广告等阻碍通行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路权,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的工作目的。(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交通办)

(五)“三小”整治提升行动

1.“背街小巷”环境专项提升工程。及时梳理、摸排不达标“街巷”底数,及时维修、更新街巷两侧公共设施和标识(路名牌、指示牌等),保持整洁、美观、完好。加大背街小巷维修、改造和提升力度,重点解决路面坑洼不平、露天排水沟渠、井盖缺失破损、架空缆线等问题;落实网格化管理,全面清理乱涂乱贴、乱丢乱放、损毁绿化等乱象。全面推行环卫规范作业,街巷深度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道板砖等,完善无障碍设施,按要求漆画道路交通标线,保持路面平整清爽、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民政所)

2.文明养犬提升工程。加强对主次干道、集贸市场的日常巡查管理,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相关主管单位在机关、学校、医院、饭店等明令禁止携带犬只的公共场所设置提示牌,严查严禁携犬出入。将“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将道路和绿化带内犬粪纳入清扫保洁范畴。以《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加大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力度,畅通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镇宣传办)

3.“小广告”专项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乱发小广告专项整治,以集镇范围内的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宾馆饭店、公共停车场等场所为整治重点,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散发、张贴小广告等行为。广泛开展小广告“牛皮癣”清理行动,采取同色覆盖等形式,清理建筑物立面脏污问题,倡导志愿者参与清理净化立面行动,对单位围栏、建筑物立面等小广告进行集中清除。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立广告便民信息栏,引导市民依法依规服务信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宣传办)

(六)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重点整治市民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在医院、学校等禁烟场所吸烟,在公共场所争抢不排队、躺卧公共座椅、占用公共休息区域打牌赌博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卫健办、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加强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突出综合性、注重适用性,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责任单位:镇文化站、各社区)

3.发动群众推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完善帮扶制度,加强荣誉称号的管理;运用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文艺创作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卫健办、镇工会、镇城管中队)

4.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妇联、镇残联、镇扶贫办、镇派出所、镇卫健办、镇司法所)

四、实施步骤

提升行动从20xx年3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动员大家迅速参与到提升行动中来;同时广泛宣传六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整治内容、实施步骤,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支持、配合镇级做好此次六项提升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对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绿化带等卫生死角、盲区全面开展卫生大扫除以“治脏”;对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扔垃圾、乱设广告、乱穿乱行等行为全面开展秩序大整治以“治乱”;对部分街巷基础设施差、道路慢行条件差、绿化缺损管养差等问题全面开展设施大检修以“治差”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底)。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分析,认真总结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对整治过程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加以整改,通过落实责任的精细化、日常督导的精细化、解决问题的精细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属地有责、主动担当、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强大合力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全镇文明创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乡镇环境关系到乡镇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全镇改革发展大局。各部门、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六项提升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此次提升行动由镇城管中队总牵头,负责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研究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参考方案: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实施方案


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全民素质和民族未来。健康促进在应对公共卫生问题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发〔20xx〕16号)、和《区创建省健康促进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xx〕4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镇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提高机关工作环境,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健康素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以全面提高机关职工健康素质为目标,以开展健康机关创建工作为载体,形成良好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促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坚持运用可行干预措施,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健康促进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通过1年的努力,使机关成为温馨的健康环境、有序的健康管理、良好的健康服务、和谐的健康人群的机关,使机关工作人员的健康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20xx年8月)。组织学习《镇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镇创建职工大会。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xx年9月一20xx年9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第三阶段:迎接评估(20xx年11月-12月)。完善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标。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1.镇政府承诺把创建健康促进机关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成立镇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镇各部门按照“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将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三)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

1.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镇创建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部门对健康促进机关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并发挥优势,提升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职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职工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

3.开展健康中国行活动。围绕“健康中国行”主题,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4.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四)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1.书面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建设活动。

2.督促镇机关各部门对健康促进创建工作有书面承诺;制定机关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每年开展4次健康讲座和2次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等活动。

6.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每年组织职工开展4次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集体文体活动。

7.环境整洁舒适,垃圾日产日清,厕所清洁卫生,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膳食结构合理。

8.每年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资料统一收集汇总,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危险因素干预措施。

9.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80%以上。

10.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抓好建设工作。为加强创建工作的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组织实施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拟定镇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

(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党政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要根据职责分工,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机关的良好氛围。

【荐】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管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一20xx)》《市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明电〔20xx〕15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为突破口,以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抓手,全面规范施工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负责、综合治理”原则,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细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各功能区,到20xx年底,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初步建立起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机制体系建设

1.严格审批核准。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园林工程、河道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应到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不得交给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未经核准的处置单位处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录入建筑垃圾产生企业、运输企业(车辆)、消纳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能力及场所位置等基本信息,公开建筑垃圾产生量、各类资源化利用需求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备定位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加强信用管理,同步建设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违法信息(黑名单)模块,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处理处罚情况。(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遗撒垃圾清理机制。对建筑垃圾施工、运输过程中道路遗漏、带泥上路造成的污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工地出入口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清理,运输车辆产生的由运输企业负责清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清理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代履行;对无法查证责任人、责任车辆的,由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

1.狠抓工程渣土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住建、水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弄清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产生量、就地利用量、外运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狠抓拆除垃圾管控。完善房屋拆除工程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拆除施工企业要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拆除工程管理机制,弄清每个拆除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规范装修垃圾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制定装修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物业公司负责确保装修垃圾集中定点存放和及时清运,与业主签订《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协议》,并监督业主分类投放。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要与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装修垃圾运输处置协议,或与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业主、物业公司、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处置企业清运联单制度,弄清每个装修工地装修垃圾产生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分类处理。其中,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按有害垃圾(油漆桶等)、可回收物、其他废弃物标准实行分类堆放、分类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砖块及混凝土弃料类为可资源化利用类建筑垃圾,进入特许经营企业加工为再生产品;碎木料等可燃物类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类进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规范处置;金属等可回收物类进入废旧物资资源系统回收利用;石膏板等其他无法综合利用的废弃物类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1.严格运输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定期公开纳入名录的运输企业名单,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严格考核并落实违规企业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运输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单位回执联单制度。施工单位选择跨县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必须到当地建筑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将运输企业、车辆信息录入当地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垃圾跨县区运输的,要落实转运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扬尘防治和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检查房屋建筑工地洗车台是否使用,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办理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检查超量装载的车辆,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车辆是否驶出工地;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无牌无证、无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推广新型环保车辆。大力推行智能环保车和帆布平滑式全密闭箱盖车,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购置适合城区通行的装修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实现规范运输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四)加快消纳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消纳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建筑垃圾消纳场要落实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喷淋、作业现场覆盖、周边道路保洁等措施,并按照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有序分类存放。(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辛店街道办事处)

2.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存放。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工程渣土的,要做好覆盖,临时堆放超过3个月以上的,要进行绿化。需要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往施工工地外自行临时存放的,必须到政府指定消纳场存放,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确需要在其他地方通过填坑等方式存放,改变土地现状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并出示书面意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国有储备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区水利局对区管河道确权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余区域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对占用农田、河渠、绿地、铁路及公路保护用地的存量建筑垃圾,限期清理;对规定期限内未清理的,依法处罚;对符合规划,土地产权人同意进行绿化的,应在安全加固、地形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鼓励直接应用。在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坑塘、填海造地。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和填垫材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利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供求信息。(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政府投资的工程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前提下,率先使用再生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再生产品目录,定期再生产品市场指导价。划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部位和产品种类。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资源化利用项目优先供地,属于《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纳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范围、绿色建材推广目录、《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利用各级支持政策,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成立以区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广泛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治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机制体系,加强源头减量,强化运输管控,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

(三)验收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各镇街、商贸园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成效验收评估,并结合每季度工作情况,形成考核成绩,列入对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会商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全方位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和城市品质提升考核。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

(三)强化督导调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治理行动全过程。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及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合集5篇)


零思考方案网相关专题:“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

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 篇1

一、提高认识,创建无烟校园

控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涉及到全体师生员工及学院管理的方方面面。要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控烟和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号召,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和控烟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促使烟民自觉戒烟,降低各类人群的吸烟率,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力争达到“无烟学校”的标准。并努力构建“无烟学校”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成立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为学院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控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后勤管理办公室;各部门成立控烟工作小组。

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公共区域无烟督导工作,对学校无烟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全面做好控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控烟共识

学院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一切宣传媒体的舆论造势工作,在全院形成“抽烟有百害而无一利,校园无烟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号召广大师生员工及商业网店人员、外来人员“不吸烟、不递烟、不卖烟”。学院主页、广播站、校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和帮助吸烟学生、职工及家属戒烟,积极参与无烟学校的创建工作。

学院相关部门要积极利用教职工培训、学生班会等各种途径,在教职工和广大学生中开展控烟、戒烟、禁烟教育,使控烟、戒烟成为全校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通过宣传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无烟校园”创建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控烟戒烟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控烟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是部门无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无烟宣传和劝导的责任。为落实工作职责,现就学院相关单位控烟职责明确如下:

1.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各系(部):负责全校师生无烟化的宣传工作。

2.学生处、团委:负责学生控烟落实、监督和管理工作。各系要制定本系控烟管理相关办法,明确控烟工作辅导员负责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控烟检查,重点关注抽烟成瘾学生。对抽烟宿舍摸底排查,进行不定期检查。各系要充分发挥好学生党员队伍、自律会、学生会等学生干部队伍、社团组织在控烟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宣传作用与文明劝导作用。通过组织志愿者服务、控烟宣传督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学生不吸烟,督促吸烟学生努力戒烟。

3.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院商业网点(三毛超市有管理系负责、大学生创业园有团委负责)、食堂等单位所在的公共场所禁烟的落实、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控烟管理具体办法,要求校内食堂、各商家签订拒绝售卖香烟及责任区域无烟保证书或承诺书,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坚决从源头上管控校园吸烟问题。

4.各系(部)、处室: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及部门人员和来访客人的控烟的落实、监督与管理工作。

5.基建办公室:负责施工单位区域内控烟的落实、监督与管理工作。

6.后勤办公室:负责制定学院控烟实施方案,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学院及各部门控烟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市创卫办;同时,负责吸烟点的设置、制做禁烟标示、吸烟区标示。

7.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部门控烟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控烟工作办法(含奖惩制度和标准),落实明确控烟工作实施步骤,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管理。要求每个教职工做到不在校园内、办公区吸烟,并主动劝阻学生吸烟行为。

8.各责任部门在12月25日之前将本部门控烟工作实施办法及控烟工作监督员名单(每个部门一名)统一报送后勤管理办公室,便于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完善奖惩机制,巩固控烟成效

1.学生方面:

学生抽烟违规处罚措施以教育为主、纪律处分为辅,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

2.教职员工方面:

教师为人师表,应以身作则,主动戒烟,从严要求,严格遵守学院创建“无烟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在控烟检查评比中发现在校园内吸烟的教职员工,应通报所在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各部门控烟工作成果纳入部门工作考核。对在学院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在年度考核中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等级。

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为动力,积极响应“创建无烟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的号召,完善活动措施,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和控烟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控烟、戒烟活动,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创建“无烟学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吸烟有害健康”已为人们所共识。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每年因吸烟造成的死亡人数达1000万,我国每天有2000人因吸烟死亡。更触目惊心的是,约有70%的家庭,32.5%的公共场所和25%的工作场所成为被动吸烟场所,被动吸烟率为52%以上。因此,创造良好的无吸烟环境,不仅有益于身心健康,而且对民族体质的增强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良好风尚的建立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为此,我们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我们倡导学校领导班子、广大教师要率先垂范,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确保孩子健康成长是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创建“无烟学校”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创建“无烟学校”工作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把禁烟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轨道。创建“无烟学校”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在于教职工能否认识到吸烟对他人造成身体危害和自觉的履行控烟职责。

三、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学校成立创建“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网络组织,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建立严格的禁烟规章制度,专兼职人员负责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一)创建“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管理、监督工作,控烟办成员如下:

主任:

成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的具体分工表:

工作组名称

四、创建要求及目标

1、学校不设置吸烟室。校内所有场所均为无烟区、无烟室。无烟室无烟区内不得吸烟,不得摆放烟具;无烟蒂、无烟味。

2、学校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的禁烟标志。

3、教职工不准在校园内吸烟,拒绝来访者敬烟,同时也不给来访者敬烟。

4、学校工作人员吸烟率有明显下降趋势,师生对控烟工作满意率达100%。

5、来访者不在学校吸烟。

6、定期对教职工吸烟状况进行调查,教职工要了解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主动自觉参与戒烟。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11月12日——11月23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建立制度,部署工作任务,大力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控烟自觉性,提高教职工的控烟能力。

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各种形式,对全校师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

工会组织“烟民”召开座谈会,在教职工中开展控烟、戒烟、禁烟教育,使控烟、戒烟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并签订戒烟承诺书。

政教处组织全校师生召开创建“无烟学校”动员大会,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创建“无烟学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创建“无烟学校”的重要性、必要性。

团委在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谢绝敬烟”等禁烟标志,定期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让全体师生了解《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及掌握烟草危害健康知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控烟禁烟签名”活动。

第二阶段:(2011年11月24日——11月30日)为创建实施阶段。落实专人管理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无烟办公室”创建活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力促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1、每个教职工要做到不在校园内吸烟,并主动劝阻本处(室)人员和外来人员在本处(室)内吸烟。能自觉接受他人监督并不隐瞒本处(室)、其他办公室成员违反禁烟活动的行为。

2、实施无烟处(室)检查。检查分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日常督查。对不遵守禁烟规定的处(室)及相关人员提出劝阻,并认真作好记录。

3、各处(室)、实行控烟责任制,处(室)负责人为控烟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控烟工作负总责;

4、教职工不准在校园内任何场所吸烟5、领导要带头控烟,不吸烟;教职工在学校要努力做到不吸烟,吸烟者积极戒烟;接待校外来访者不准备香烟。

6、各处(室)要认真落实控烟工作精神,对照无烟单位标准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3年4月30日)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档案资料,组织开展“无烟办公室”创建活动,写出创建工作总结。

1、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如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给来访者敬烟或接受来访者的敬烟者,发现(包括学生监察举报)一次校级领导、中层、教职工分别处以人币民200、100、50元罚款;在办公室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处罚违规者的同时对办公室各成员罚50元。

2、发现学生吸烟除及时劝阻和教育外,要进行登记,通报批评,扣除班级当日量化考核分数;再犯者(包括第二人次)连带其班主任,处以每人次人民币5元罚款;同时鼓励师生之间互相监督。学生检举教师吸烟的,一经查实,对检举人给予表扬。

3、对于违规的来访者,应劝其放弃抽烟。

4、把创建无烟学校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把不吸烟作为文明处室、先进教职工评定的内容之一。

5、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办公室,严格按照罚款标准执行。

第四阶段:(2013年5月1日——5月31日)完成创建工作,实现无烟学校目标,迎接无烟学校评审工作。

总之,全校师生要进一步明确控烟、禁烟的意义,为创造良好校园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不吸烟习惯,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做出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

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 篇3

一、创建“无烟办公室”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吸烟有害健康”已为人们所共识。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每年因吸烟造成的死亡人数达1000万,我国每天有2000人因吸烟死亡。更触目惊心的是,约有70%的家庭,32.5%的公共场所和25%的工作场所成为被动吸烟场所,被动吸烟率为52%以上。因此,创造良好的无吸烟环境,不仅有益于身心健康,而且对民族体质的增强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良好风尚的建立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为此,我们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创建“无烟办公室”活动。我们倡导学校领导班子、老师要率先垂范,学校的所有教室、办公室、会议室、餐厅、报告厅、活动室、实验室、图书室等一切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倡导并形成学生规劝家长、老师戒烟的良好氛围,把禁烟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轨道。

二、成立创建“无烟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邵守灿校长

副组长:李葵方文杰

组员:蒋斌赵燕刘景平成建芳王德前许红波岑利丰

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管理、监督工作,控烟办成员如下:

主任:李葵

副主任:方文杰赵燕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__年3月22日——3月3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大力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控烟自觉性,提高教职工的控烟能力。

第二阶段:(20__年4月1日——4月30日)为创建实施阶段。落实专人管理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无烟办公室”创建活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力促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20__年5月1日——7月4日)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检查,整改问题,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档案资料,写出创建工作总结。

四、无烟办公室标准

1、有创建无烟办公室规划或计划,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2、全面落实《创建“无烟办公室”活动实施方案》。会议室、办公室、餐厅等公共场所要张贴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牌,不得摆放烟具,不得有烟蒂等吸烟行为。

3、学校教职工、家属及任何来访者均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对于学生吸烟现象一经发现交由政教处进行严肃处理。

4、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禁止吸烟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控烟检查员,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5、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到健康教育工作中。

6、定期对教职工吸烟状况进行调查,教职工要了解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主动参与戒烟。

7、师生对办公室控烟工作满意率至少达到90%以上。

五、无烟办公室申报、评审程序

1、3月底由处室、各年段、教研组提出申请,填写《慈溪实验高级中学创建“无烟办公室”申请表》

2、4月—5月由学校工会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学校创建领导小组。

3、学校创建无烟办公室领导小组复审后,报学校党支部审查,审查合格后授予“无烟办公室”称号颁发标识,并给予奖励。

4、无烟办公室每学期确认一次。对于群众反映较大、问题突出,不符合标准的,令其限改,逾期不达标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六、几点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达到共识。利用学习等各种途径,在教职工中开展控烟、戒烟、禁烟教育,使控烟、戒烟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控烟能力。通过宣传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到“无烟办公室”创建活动的意义。在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地方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2、丰富载体,提高实效。一是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远离烟草,珍爱生命”主题活动教育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禁烟。二是树立典型示范、组织板报展评等活动,促进控烟活动稳步有实效的开展。三是将“吸烟有害健康”的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计划,培养教职工良好的卫生习惯。

3.建章立制,定期考评。制定《慈溪实验高级中学创建“无烟办公室”活动实施方案》等制度,加强对控烟工作的评估管理,把创建“无烟办公室”活动纳入学校文明办公室考评中。对不遵守禁烟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为文明办公室。

4、每个教职工要做到不在校园内、办公区吸烟,并主动劝阻本组室人员和室外人员在本室内吸烟。实施无烟办公室检查。检查分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日常督查。对不遵守禁烟规定的办公室及相关人员提出劝阻,并认真作好记录。对做得好的进行表扬。

##结束

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高校工委、省卫生厅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和创建无烟学校活动的号召,完善活动措施,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健康知识教育和控烟舆论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控烟、戒烟活动,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力争达到无烟校园的标准.

二、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建设无烟校园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需要,是促进全校师生身体健康的需要,也是校园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所有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使青少年学生远离烟草危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在创建无烟学校领导小组指导下,各职能部门、院、系工作小组要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院系党政领导是开展无烟校园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全校师生医护员工是此项工作的推动者;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要切实明确所属各级部门、科室、教研室、实验室、年级、班级、宿舍、班组等一线位置的控烟工作责任人,细化责任,责任到人,不折不扣地落实控烟措施,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杜绝青年大学生吸烟,鼓励吸烟的员工戒烟.

(三)领导带头,狠抓落实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精神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但要做控烟监督员,更要自觉做戒烟的宣传员、检察员,带头执行学校控烟的相关规定,带头宣传吸烟的各种危害,带头少吸烟、不敬烟、不吸游烟,带头戒烟;全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山西医科大学创建无烟学校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人人树立“远离烟草珍爱生命”的意识,争做控烟事业的表率,共创一个没有烟草危害的清新的校园环境.

三、实施步骤

创建无烟学校活动分阶段进行,以新校区为试点,新校区达到创建目标后,在老校区全面推行.

(一)工作目标

创建阶段目标: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新校区达到《无烟学校参考标准(普通高等学院)》;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全校达到《无烟学校参考标准(普通高等学院)》.

(二)工作方案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月-2014年4月)

1、成立创建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

2、印发实施学校《山西医科大学创建无烟学校管理办法》,号召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到争创活动中去.

3、组织协调组、宣传评估组、后勤保障组在校园内禁烟区域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在适当位置设立指定吸烟区,并摆放环保吸烟桶.

4、宣传评估组、学生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媒体进行控烟宣传,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5、学生工作组在学生中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在学生中征集无烟校园的行动主题和行动标识;制定大学生控烟的相关规定和奖惩制度.

6、各部门(单位)建立控烟详细目标,并上报督察工作组.

第二阶段:实施督查阶段(2014年5月-2014年11月)

1、对督察工作组进行控烟知识和技巧方法的培训.

2、督察工作组采用随机抽查和每月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全校师生员工及各单位各部门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各部门创建工作记录,并定期公布、公示督察工作情况.

3、学生工作组将创建无烟学校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利用主题班会、健康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无烟教育,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控烟核心知识点.

4、学生工作组在学生中成立山西医科大学控烟协会,在5月31日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推动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开展.

5、学生督察组和教师督察组定期组织抽查和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并进行惩处.

第三阶段:自查巩固阶段(2014年12月)

1、根据第二阶段新校区控烟工作实际,创建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山西医科大学创建无烟学校管理办法》以及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办公室职责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2、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办公室各工作组对新校区的各项控烟工作进行小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制定切实管用的解决措施.

3、各部门、院系对新校区的控烟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

4、创建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新校区各部门、院系的控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未达标单位进行批评和处罚,提出整改要求并限定整改时限.

5、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办公室确认各整改单位达到整改要求后,对新校区控烟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山西医科大学创建无烟新校区工作报告》.

第四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1月-2015年11月)

1、2015年1月-3月,宣传评估组、学生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在老校区以校园网、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控烟氛围,公示控烟各项工作制度,并进行第一至第三阶段控烟成果展示;组织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在校园禁烟区内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并在适当位置设立指定吸烟区.

2、2015年4月,在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办公室指导下,老校区建立控烟监督员、控烟巡查员、学生督察员、教工督察员四支督查工作队伍;在学生工作组指导下,在老校区学生中成立山西医科大学控烟协会老校区分会,老校区各部门、院系建立控烟工作目标并上报督查工作组.

3、2015年5月,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办公室对老校区建立的四支督查工作队伍及控烟责任人进行控烟知识的培训;学生工作组在学生中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4、2015年6月-11月,督查工作组带领四支督查工作队伍以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实施督查工作,检查结果记入各部门创建工作记录,并定期公布、公示督查工作结果.

第五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12月)

1、创建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含老校区)各部门、院系的控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控烟体制机制的运行进行评估,对未达标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2、创建无烟学校工作领导组根据前四个阶段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禁烟工作制度和措施,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接受省高校工委、省卫生厅考核评审,力争评审通过,真正达到无烟学校标准.

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 篇5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成立创建“无烟学校”活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单位创建“无烟学校”工作计划,校长担任组长,书记和副校长任副组长,由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校办、总务、学工各处的工作,各处室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不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做好疏导工作,保证创建活动有序保质开展。

二、专题宣传,形成共识

我校在学校的门口、教学楼、走廊、实验室、会议室、教室办公室、图书馆等都有明显禁烟标示。在校门口处也有“禁止吸烟”的警示语。从而让外来人员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还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视员。年级组长、值周教师、学校领导都不定时巡查校园内控烟情况,对学校和外来吸烟者进行主动的劝阻。

此外,学校还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控烟知识,培养师生不吸烟行为的好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同时,学校还利用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开展教职工的控烟、戒烟、控烟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控烟能力。

三、领导带头,开展控烟

学校领导带头控烟,我校上至校长,下至普通教职员工,自开展控烟活动以来,原来有吸烟习惯的男教师,现在基本都做到了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学校积极倡导无烟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的主人,相互监督,有力地提高了师生员工的控烟责任感,增强了控烟能力。

四、以活动为载体,切实注重控烟实效

在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活动是确保禁烟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途径。我校的做法是:

(1)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学校领导在升旗仪式上和教职工大会上号召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控烟活动中来。为了营造控烟氛围、掀起控烟宣传高潮,我校以舆论为引导,多渠道进行宣传。教学过程中,各科教师均能将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有机地融入到自己的教学内容中。学校在各科室、走廊等公共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语、禁烟标志,形成禁烟控烟的大环境。以人为本,多渠道的宣传教育,使控烟知识深入人心,我校100%的教师和99%的学生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的科学知识,养成自觉控烟的良好习惯。

(2)开展控烟主题签名活动今年11月19日我校全体师生举行了“远离香烟,珍爱生命,构建绿色校园”的主题签名活动,校长带头宣誓、签名,对控烟工作起到了模范和表率作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举办控烟健康教育知识讲座通过国旗下讲话让全校师生了解吸烟的严重危害,使全校师生对控烟知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4)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教职工中吸烟者的戒烟决心。学校开展各种活动,如教职工运动会、社团活动、文体活动等,丰富了全校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从而推进我校控烟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控烟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吸烟者可能会加入吸烟者行列,已戒烟者仍有再度吸烟的可能。今后我校的禁烟控烟工作将向“防复吸,防反弹,防新增”的目标转换,争取早日把我校建设成为“无烟学校”。提高全体师生的身体素质,进一步做好控烟工作,为后代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荐】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为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xx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覆盖。新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执行,严格施工质量把控。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要求。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应在项目相关招标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内容。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区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绿色建筑各项标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形成绿色建筑执行情况的闭合管理。

(三)推进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利用全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按照省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要求,强化既有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

(四)稳步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以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逐步提升装配率。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

(五)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探索市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鼓励各项目主体合理选取建筑外遮阳、节能门窗、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等改造措施,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六)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能效水平。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能耗建筑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七)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加大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绿色建材应用力度,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宣传,指导建材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

(八)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明确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建立民用建筑能效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住宅绿色性能信息及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要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开发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认真执行绿色建筑政策标准。

1.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立项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在编制建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要有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将有关成本纳入投资概预算。建设单位在组织分部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应复核绿色建筑施工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绿色施工要求执行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2.设计单位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绿色建筑设计理念,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在编制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说明,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篇。

3.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进行专项审査,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明确注明结论意见。

4.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详细的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绿色施工要点,明确绿色建筑施工措施,确保绿色建筑实施质量。加大对优质、诚信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企业的宣传。

5.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

(二)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

区住建局将把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绿色建筑工作的落实。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现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情况、专项监理编审情况等,严格执法,督促各项标准和规定的落实。

(三)做好宣传培训

认真贯彻《方案》内容,大力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面向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重点围绕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工作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成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培训。加强行业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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