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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

2022-01-09
实施方案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那么如何写一份实施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

20xx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的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阅之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整治市场乱象,谋划长效机制建设。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应有效果,现制定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以“走前列、探新路、创特色、当标杆”为目标,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以及监督检查中问题多、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及服务领域,逐步构建涵盖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动态监测等方面的市场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通过经济违法案件执法稽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酒店饭店等重点地区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途径,加大线索排查收集力度,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情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完善线索管理台账,主动对接政法机关,掌握线索侦办进度。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个体工商户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做到按时办结;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排查金融类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平台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五)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六)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明确目标导向,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行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好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及时工作信息,动态展示成效进展,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围绕方案中的工作重点,结合区局前期下发的《20xx年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查缺补漏,找准扫黑除专项斗争中的短板,明确改进的路线图、时间表,力争短板变长板,逐步形成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台账材料。

(三)系统总结提升。区局扫黑办将及时梳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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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总体要求,不断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实现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转变,突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防范管理长效机制体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市场主体更具活力,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为实现我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突出打防结合、源头治理,强化对市场监管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区域的日常监管,在整治行业乱象和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上持续发力,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综合研判施策,实施精准打击,从源头上、制度上入手,强化监管。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要求,突出边整治推进、边总结完善,将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治理经验和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监督制约等制度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一)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始终把“四个最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积极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严格落实《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创造性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助推大中型餐饮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完善药品“六大体系”建设,优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模式,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股、药械股、大队、各所

(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以电梯、索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防止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事故。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帮助并督促单位、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等制度,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特设股、大队、各所

(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材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以及舆论关注的热点产品,督促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推动建立行业和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健全和完善缺陷消费品监测机制,组织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共治的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产品质量股、大队、各所

三、建立健全依法治理惩戒机制

(一)线索摸排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系统的举报信箱和12315投诉电话等渠道和途径,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和案件线索。采取问卷调查、实地暗访、走访市场主体等多种形式,对集市、商场、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滚动摸排,在加强日常监管和走访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本单位发现和受理的线索,要按照部门法定职责和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做好线索反馈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稽查股、消保股、大队、各所

(二)信用监管惩戒机制。持续加强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统一的信用信息规范标准,完善监管对象的信用档案,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监督抽检等监管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同时强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与其它部门协同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公示系统,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监督检查、“黑名单”等信息,将“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特别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股、大队、各所

(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管机制。聚焦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把打击传销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范围,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持续开展年度打击整治传销行动。开展反垄断执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和集中促销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完善广告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广告监测网络,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着力铲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稽查股、消保股、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质量股、大队、各所

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联动机制

(一)“三书一函”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书一函”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协调对接,建立问题移交、案件会商、联合办案、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实现有效联动。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与公安、检察院的线索互通、信息共享、紧密协作、协调办案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股、所、大队

(二)舆情监测工作机制。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的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建立组织保障机制;依托国家和省级广告监测平台,持续对重点领域开展广告监测,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全面推进“以网管网”,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建立技术保障机制;实施网络舆情收集,形成舆情工作报告,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消保股

(三)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充分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和专项整治的成果和进展。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沟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宣扬专项斗争的有力举措,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股

(四)考评激励机制。结合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客观实际,建立考核考评台账,完善考评考核体系,综合研判工作成效。对专项整治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延伸到平时工作考评,将考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把考评结果作为“创先评优”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评先树优,树立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觉,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协作、无缝衔接,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确保管理防范措施跟进配套,长效常治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将扫黑除恶列入年度中心工作,把建立和运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掌握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引导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全程领导、全面把关、狠抓落实,深入推进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方案精选】网络市场监管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继续推进《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

一、《通知》印发背景

20xx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函复原工商总局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原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组成,原工商总局为牵头单位。20xx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函复同意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完善后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网信办、林草局、邮政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等14个单位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从20xx年开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联合开展网剑行动,加强协同联动,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是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完善后首次开展的专项行动。

二、《通知》制定依据

以落实《电子商务法》为统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依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价格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

三、《通知》主要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将围绕七项重点任务开展:一是落实电商平台责任,夯实监管基础。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集中整治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二是重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按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三是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守住安全底线。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化妆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居家装、汽车及配件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线上线下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严肃查处通过微博、微信、视频网站、直播平台等网络社交平台,、直播和恶意传播、转发违法猎捕、杀害、吃食、加工、虐待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视频和网络直播行为;加大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监管力度,全面禁止网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五是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上违法广告行为,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六是依法整治社会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网络市场环境。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依法惩处“直播带货”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依法打击借众筹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整治社会热点问题。七是依法查处其他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积极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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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并扩大平安建设成效,切实提升"三率"水平,进一步夯实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根据县上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镇综治平安建设有效提升,现成立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扫黑办,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三、活动目标

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标准推进"平安"建设。营造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的黑恶势力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治安,健全农村、企业单位群防群治网络,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确保我镇公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平安建设知晓率测评排名有显著提升。

四、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综治平安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意义。

2.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

3.宣传政法系统在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政法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4.宣传预防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基本常识、防范措施,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6.宣传《国家安全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宣传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宣传涉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

7.宣传常用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五、活动形式

1、入户走访。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入户走访,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了解群众心声和愿望,重点是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也要相应召开动员大会,将会议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二是开展为期6天的集中宣传,落实干部进村入户访视工作,平安建设责任人进行入户走访、面对面宣传教育。三是各村(社区)、各单位做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群众诉求,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综治平安建设"三率"有效提升。

2、行业、领域重点宣传。根据最新综治动态编排不同的宣传内容,在人员密集地设立固定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制作宣传栏在社区街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利用街面商家、企事业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制作一些宣传资料向群众发放或张贴至旅馆、商场及网吧、村庄让全镇人民真正了解政法综治工作成绩。

3、电话模拟抽查。党政办、镇扫黑办、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干部组成电话访查小组,进行模拟抽查,落实镇村干部是否开展入户宣传,并进行再一次电话培训。

六、活动要求

开展此项工作,是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和平安建设知晓率。为我镇政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重要措施。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摒弃厌烦、敷衍思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由镇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开展督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综治"三率"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领导重视,行动迅速,组织周密,效果明显,公众安全感和平安建设知晓率高的村(社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能按照要求安排落实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工作进度缓慢影响综治"三率"提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精彩范文 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合集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营造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省20xx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使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种业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促进现代种业加快创新发展。

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健全监管队伍。开展县域内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按时办结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并及时反馈。建立并公布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四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是否做到;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随机抽取市场上种子样品,开展常规指标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结合实际适时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抖音、火山、快手)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阻止违法种子脱离监管销售。

(二)开展制繁种基地专项检查行动。在种子基地播种前后一个月内,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的制种情况和落实基地情况进行排查,全面准确掌握种子生产者名称、品种名称、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等信息。严厉打击制繁种基地无证生产、违规生产、套牌侵权、生产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种子入库和加工环节监管行动。在秋冬季种子入库的关键时期,对县域内已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全面排查无标识标签的“白包”种子,抽取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指标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把种子入出库关。

(四)开展非法转基因种子查处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把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贯穿到种子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行动中,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强化制繁种生产环节监管,对备案制种田块实行全覆盖检查,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制种生产;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设置转基因种子检测点,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手段,为农民提供检测服务;三是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结合实际开展以玉米种子为重点的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发现问题玉米种子,要固定证据,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四是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采取明察暗访查找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水稻作物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严格执行案件调查处理程序,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为公安机关调大种子案件等提供质量检验、田间鉴定等技术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种子监管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种业监管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把种子监管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完善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检查发现无需检测即可定性的违法事实,要立即查处;对检测后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尽快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警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住送科技、送法规、送放心农资等下乡进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制定20xx年种子市场监管方案并在县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信息随时报送省厅种业管理处,及时上报年度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和种业典型案例。

【精选】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措施,加大线索摸排和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在办理市场主体许可时,严格落实设立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等前置条件的场所不得批准许可;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严格落实自然人实名身份验证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对相关人员身份严格审查,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黑名单”等信息,依法严格审查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对涉黑、黄、赌、毒等情形的人员,不得允许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被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和被处以刑罚的人员,限制其担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线索摸排

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文化旅游市场暗访,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认真落实划片执法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全覆盖,结合常态化的部门内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在监管过程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办,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依照职权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与“扫黄打非”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书籍和涉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全面排查整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安全隐患。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疫情安全防范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靠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场所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长期不整改、场所地址变更不及时办理消防安防手续等问题,消除文旅市场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职能股室、文旅系统下属各单位要紧盯文旅行业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内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文化旅游行业乱点乱象,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针对以下目标任务,集中攻坚,开展专项整治。

1、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涉黄、涉赌、涉毒和影响治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提供违禁歌曲、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2、影剧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等问题;

3、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4、旅游市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旅游行程中侵犯游客权益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旅游“黑导”、旅游“黑车”等问题;

5、文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问题;

6、出版物印刷市场:严厉打击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盗版、盗印、销售侵权盗版书籍和非法出版物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6日至10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文旅局局长、文化执法队队长

副组长: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温泉管委会主任

成员:文化馆馆长

图书馆馆长

博物馆副馆长

党建办公室主任

文化股股长

旅游股股长

规划技术股股长

体育股股长

文化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执法队综合股股长

执法一组组长

执法二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的日常工作。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把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要把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作为规范文旅市场经营行为的有效抓手,与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协作配合,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工作,找准着力点,大力整治涉黄、涉赌、涉黑涉恶、涉俗等社会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案件。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线索摸排、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现象,提高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精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强化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质量监管,切实将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绿色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整改的环保问题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过硬整改。对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汇总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做到生态环保监管对象和监管任务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围绕黑加油站点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部门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对环境管理体系获证组织进行双随机抽査,重点检查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是否合法规范。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査,重点检查伪造数据、超范围检测等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督促强化环境保护计量检定,对申请检定和送检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按要求及时进行检定。

(四)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加强民用散煤抽检力度。加大对政府指定供煤点煤炭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査散煤等煤炭产品中的灰分、硫分等环保质量指标。针对供煤点制定具体抽样计划,动态管理抽检对象,做到批批抽检,实现全覆盖。对灰分、硫分验结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子以处理。

(五)加强油品及车用素产品质量监管。对车用油品销售企业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品、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流通领城车用汽柴油、企业自备油库汽柴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车用尿素抽查以国道、省道的企业为主,力争全县全覆盖,公布抽检结果,对监督抽查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打击力度。以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可能从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经营户,严查经营资质;严格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加强对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广告媒介的监测,依法查处售卖、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全面清除网上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信息坚决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上非法交易的链条。

(七)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一是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节能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43号)文件要求,持续取缔35吨以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已取缔锅炉的使用登记证。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合建设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xx〕28号)要求,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注销、报废一张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局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提实要求、抓实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评选评优中“一票否决”。

(二)紧盯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点,全面排查细致梳理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措施和时限。对督察组反馈的新问题,主动认领、迅速行动、力行力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局相关股室要切实加强与政府和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指导各基层所扎实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能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商务、公安等部门间的整体合力,加强各环节监管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各部门联合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局各相关股室在对本业务条线环保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的同时,要加强进度跟踪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由专人负责,务必于每月月底前,将所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局办公室。

方案范文:市场监管职能守护戎装专项行动方案分享


为巩固深化去年非法制售军服治理成果,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军服行为,切实维护军队形象和荣誉,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守护戎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净化网络环境。按照军地协作、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约谈整改、限制发布、关闭封堵、落地查人等措施,开展一体化监管执法。重点查处:①利用“军”字招牌搞商业营销宣传,借用“正品配发”“军队专用”“军工生产”等名义,打擦边球、欺骗群众。②利用应用软件搞公开销售,以迷彩、特战、迎宾护卫等与军队关联的敏感词语命名 APP、小程序,开店铺、拉客户,售卖军服及其仿制品。③利用隐蔽包装搞暗中销售,在网上把军服图片主要部位和标识打马赛克,由明目张胆展销改为隐藏标识推销,躲避执法监管。④利用社交平台搞私下交易,在亲朋好友、社会关系中建立“朋友圈”,搞推送、发链接,开展亲情式买卖。⑤利用直播视频搞人气积攒,在推销商品等活动中穿着军服及其仿制品。(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管股、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整治市场秩序。依法依职责,突出重点线索和典型案件,采取跟踪督导、执法巡查、挂牌督办等措施,发现苗头紧盯不放,抓住问题一查到底,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①军服承制企业超合同规定数量生产,违规处置残次品,以批发、零售等形式向社会出售;擅自改变军服包装、材料、样式,以新产品、纪念品、礼赠品等名义售卖。②纺织服装厂家私自生产或购买军服专用材料,加工制作军服;在服装产品中,擅自使用军旗军徽、军种标识、部队番号等专属图案和有关文字;在生产学生军训、团体活动等服装时,模仿军服颜色和样式。③服装市场、劳保店铺采取熟人引荐、异地交货、店库分离等方式,销售、囤积军服及其仿制品。④商场、宾馆、旅游景点等场所,开辟专店专柜,售卖军服及其仿制品。(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县局监督稽查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3日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全面展开。12月23日前,向县局报送1名专项行动联络员(附件1)。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8月底)。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相关股室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围绕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网络清理、宣传报道等工作。及时收集辖区内违法违规信息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6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附件2)。

(三)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9月底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相关股室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于20xx年9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办理和意见建议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安排部署。军服是国威军威的标志和象征。加强军服管理,是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军队形象和荣誉的实际举措。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加强军服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环节,从严治理整顿。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相关股室要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检查力度,摸清工作底数,坚持线上线下全面整治,重点查处网络平台、服装和劳保用品市场以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非法销售、生产行为。要坚持疏堵结合监管方式,在严查同时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与军地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优势互补作用,大力宣传涉及军服的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切实提高军服管理法规意识。全方位多渠道展开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提升打击震慑效果。对涉军服管理重点敏感问题,要即时报告、及时回应,强化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精彩范文 市场监管局“三打一护”工作方案优秀篇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履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点领域打击实施市场混淆行为、误导性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和保护商业秘密暨“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及省委十届八次会议要求,集中整治市场生产经营活动中实施市场混淆、误导性宣传、商业贿赂和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促进经营者公平竞争、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企业创新发展、我市经济振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在全面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基础上,突出以下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

(一)实施市场混淆行为

1.日用百货、手机及配件、家具、建材、儿童用品、烟酒经销、医疗等领域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医疗机构字号、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

2.家用电器经销、油品经销、汽车维修、保养中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装饰或配件,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

3.平合经济中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

(二)误导性宣传行为

1.装修装饰材料、农药、化肥、种子等商品经营中对商品性能、功能、用户评价、所获得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2.“美容”“保健”及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行业对其销售的商品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3.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或其他形式对其资质、荣誉或合作关系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4.平台经济中的经营者通过“虚假刷单”及利用未经科学检测、没有科学依据的“评比、推荐、评奖”结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商业贿赂行为

1.大宗物资采购或旅游服务中通过贿赂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2.医药购销或医疗服务领域通过贿赂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

在其他领域通过贿赂有职权或有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而影响交易,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四)保护商业秘密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手段获取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行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行为。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行为。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其他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月8日-2月10日):安排部署阶段。

认真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加强经菅者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南》《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2月11日-10月20日):组织实施阶段。

2月11日-4月20日,围绕春节和两会期间群众消费的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以打击市场混淆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为主,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21日-7月20日,以保护商业秘密为重点,根据本地实际扩展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的范围,加强对畜产品品牌企业的保护,联系点数量比去年增加30%以上,建立1个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扎实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实质性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积极查处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7月21日-10月20日,以查处商业贿赂为重点,整治各类经营主体以贿赂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第三阶段(10月21日一30日):总结验收阶段。

总结集中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案例、查找存在的问题,上报“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安排部署。开展“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的重要手段,按照“宽进严管”要求,相关工作已列入国家对政府的考核内容。要充分认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依法履职的现实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抓工作落实。

(二)集中执法力量,积极查办案件。充分借助12315投诉举报中心收集案件线索,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集中执法力量,积极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大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加大“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促进市场主体自律经营。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1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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