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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优秀篇

2022-01-18
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实施方案该怎么写?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优秀方案: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优秀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我县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当前火灾防控,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决定自现在开始至4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依法监管、落实责任、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企业、不漏车间的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

为保障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扎实有序,成立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高新区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4日前)。高新区和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25日-20xx年4月5日)。扎实组织开展春季火灾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6日-20xx年4月10日)。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治理范围

(一)开展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对垃圾、杂草、杂物等可燃物进行清理。

(二)开展电路、设备、电器火灾隐患整治。1、对企业内配电线路和通信设施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老化脱落、私拉乱接、电线连接不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等引发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整治。2、开展企业生产设备和电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生产设备和使用电器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燃气火灾隐患整治。1.液化石油气使用企业: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2.天然气使用企业: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违规使用LNG储罐等。

(四)“三合一”场所检查治理:1.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工业类场所及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在生产经营场所同一防火分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直接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员工的;2.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等问题;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损坏、挪用或者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防火分隔不当、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违规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

(五)闲置厂房安全整治。闲置厂房房屋排查。重点排查电源线路设置情况,电源线路是否老化,房内储藏物资防火情况,院内及周围杂草和易燃垃圾清理处置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张贴标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人人知晓。

(二)做好信息反馈。各分包人员和各企业要将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情况,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牵头负责人、联络员名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高新区安监局备案;以后每天15点前报告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搞形势、走过场、排查不全面的、落实工作不利的严格按照威安委[20xx]3号文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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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城市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减少灰霾天气产生,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治理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三、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着力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实现“六个百分之百”治理目标到位:

1.施工现场实行100%封闭管理,城市主干道采用不低于2.2米,次干道、支路不低于1.8米硬质围挡。

2.严格按照场地施工条件设置过水沟槽、冲洗平台和三级沉淀池,安装冲洗设施,出入口车辆冲洗率达到100%。

3.建筑垃圾及余土清运实行100%密闭运输。

4.施工现场出入口及施工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100%覆盖或临时绿化。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必须配备洒水、喷雾等降尘设施,100%实施湿法作业。

6.工地出口两侧各30米路面100%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四、治理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工作职责。按照“谁建设、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完成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立即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施工扬尘治理细化标准。各工程项目须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扬尘治理施工管理水平。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细化为工地围挡、裸土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车辆清洗、密闭运输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打造扬尘治理示范工地。按照质量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每年度建设1-2个扬尘治理示范工地,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学习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规范,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识和技能,加强示范引领。

(四)强化施工扬尘前期监督。从严把关,加强监督,在建设项目招标时,应把达到施工扬尘治理标准作为要约条件写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承诺。项目开工前,县质监站将对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五)严控施工过程扬尘污染。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施工过程扬尘监管。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

20xx年年底前,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开展建筑扬尘治理专项督察行动,重点督查施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项目,按照扬尘治理规范要求进行督察,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

(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扬尘治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处理,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加强动态监管,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并进行现场核验。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年度内因扬尘治理问题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的,取消施工单位评选省、市优质工程资格,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建设单位采取约谈告诫、通报批评、公示违规行为等措施;对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中工作迟缓、推进不力、责任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警示、公开约谈等措施,依法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成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筑业管理股、质监站、施工管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各工程项目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扬尘治理进展情况至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有关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并整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抽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推动扬尘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规范管理,从严执法。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实施本系统执法检查,与县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防控执法监管体系。

(四)鼓励公众监督。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网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参与监督的权利。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受理扬尘污染监督举报信息,及时回复,限期办理。

优秀方案: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国网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具体负责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协调;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4月10日前)

组织召开全县20xx年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启动会,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排查时间、对象、人员及反馈整改机制等工作要求。

(二)现场排查阶段(4月10日-8月31日)

工作组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对全县企业有序开展用电隐患排查,形成隐患台账定期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县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联合向问题企业下发隐患告知单,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

(三)整改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各乡镇、园区要做好管辖区域内企业用电隐患治理整改监督工作,县供电公司做好隐患整治指导验收工作。对重大隐患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隐患,各乡镇、园区应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质量。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专项工作小组对隐患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整改是否具有长效性,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保障企业安全用电。

三、排点

(一)企业用电情况

1.企业用电性质。

2.变压器台数、容量。

3.现场运行状态。

(二)企业用电设备情况

1.产权分界点线路杆号及真空开关、跌落保险熔丝配置情况。

2.高压设备区、变压器是否有明显标志和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安全警示标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绝缘化,变压器充油设备油位指示是否正常。

3.配电房房屋有无渗、漏,门窗、玻璃、电缆沟盖板是否齐全完好,防小动物要求及配套附属设施是否齐全(空调、除湿机材等),JP柜封堵是否完好,开关保护是否正常。

4.电气设备五防闭锁装置、各进出线双向标识是否齐全,电缆沟内是否有积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重要电缆沿线是否有醒目警示桩,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可靠接地保护,接地电阻是否试验合格。

5.是否按照要求配备自备电源、有自备电源用户是否按照要求维护,并加装合格的防倒供电装置。

6.计量装置、负荷监控装置安装及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加封。

7.已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是否合理。

(三)企业用电运维情况

1.是否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2.企业是否有专人负责运维及用电管理,是否制定事故停电应急预案;

3.配电设备是否按照《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检修、清扫、及预防性试验,检修、试验报告及巡视记录是否齐全;

4.安全工器具应试验是否合格,试验及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备齐、合格。

5.消防设施、装置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是否有超周期使用情况,是否有检查记录,消防设施是否有定置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企业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有关部门、乡镇、园区的相关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研究部署,各司其职,配合开展专项行动。

(二)提高思想认识。电力是工业企业动力的基本来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各部门、各乡镇、园区、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密结合,切实推动企业规范安全用电。

(三)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用电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谁用电,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和电力调度命令,落实企业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提高企业用电的本质安全度。

(四)开展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园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企业自觉做好隐患整治及电力设备运维工作。

方案范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行业抽查、聘请省燃气专家的办法集中力量开展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燃气门站、气化站、储配站、加气站、管网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对天然气门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应急调峰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装站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开展情况,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情况;对地下燃气管网设施排查,检查老旧管网安全防护情况,建筑物占压、与其它市政管网交叉、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处理情况,第三方施工管控措施落实和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尤其对这次暴雪冰冻灾害导致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排查情况。

(二)排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等环节安全情况。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和非企业自有钢瓶充装使用;对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的排查,检查使用环境条件,操作人员必要的安全常识、基本技能及处置突发问题能力情况;防止不合格燃气燃具流向市场。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检查,了解燃气安全常识及开展情况。

(三)排查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重点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尤其是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以及餐饮场所、医院、学校、宾馆、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天然气管道、设施设备、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风设备、燃气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对城乡居民住宅、城乡结合部老旧平房、棚户区、出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宿舍等区域燃气用户的排查,加密检查频次,加快设施改造,加强安全宣传。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群体瓶装液化气用户的检查提醒,及时协助更换阀门、软管等燃具灶具。认真排查用户室内燃气、炉火双火源同时使用,卧室、浴室与燃气用具安全区不隔离等问题。

(四)排查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做到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应急力量配备情况,要求企业抢险救援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应急机制建立情况,建立起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经过相应培训,能够协调处理突发事件。通管道燃气的乡镇,企业也要结合农村用气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配备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抢险救援车辆和相关设备。

三、方法步骤

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住建局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将组成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对燃气企业、各类用户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中旬前,各燃气领域企业要根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形成横向责任明确、纵向工作到底的责任机制。各燃气领域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2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抽查的步骤,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梳理总结阶段。20xx年2月中下旬,各企业在加强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情况,查找燃气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分析报告,做好下步“补短板”的准备工作。各企业要对本行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合力推动。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城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防止用户端发生燃气事故。

(二)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行为,形成大抓排查整治的声势;结合入户排查加强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农村燃气用户要采取接地气的方式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认真总结,加强整改。各燃气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拿出具体措施,集中整治。

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天林发〔20xx〕16号及《市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天林发〔20xx〕14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对四川凉山州森林大火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全面执行《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和分类整治,摸清底数,梳理问题,登记建档,认真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对森林草原火灾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火灾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三、排点

要从根本上排查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因森林草原火灾引发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工程、重大次生灾害,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进行重点排查。

(一)重点设施。深入排查加油站、液化气站、储油库、危化品库、林内输配电线路、林区通信机房等重要设施,特别是重军事设施周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既要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又要防止重要设施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二)重要部位。深入排查林区、林缘区乡镇、村庄及县城周边、林区坟场墓地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三)重要区域。深入排查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庙宇寺院等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关键区域,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四)重点工程。深入排查林草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重点工作。依据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重点排查乡镇、村组、林场、各类林草经营单位、公墓主要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护林员是否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深入排查野外火源管理情况,重点排查进山路口、景区入口等关键部位是否设置防火检查站和防火二维码使用情况;深入排查护林员是否上岗到位,深入排查痴、呆、傻、精神病人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员监管情况;深入排查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深入乡村农户、旅游景区、庙宇寺院了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效果;深入排查扑火队伍到位情况,机具装备物资储备等情况;深入排查值班值守情况,重点检查预警监测、检查反馈、信息报送是否到位,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23日)。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林草地带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突出林区、林缘区、景区、坟场墓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监管着重安排部署。

(二)排查阶段(20xx年1月24日至1月31日)。各乡镇按照排查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抹清底数,梳理问题,并将排查出的各类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查。村委会要与痴、呆、傻、精神病人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员的监护人签订责任书,签订的责任书留村级备查。

(三)整改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8日)。各乡镇、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规范防火制度,完善防火档案,确保防火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防火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二)认真细致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人员查找火灾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建立台账,精准隐患描述,准确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对痴、呆、傻、以及林政处罚人员、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重点管理。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排查,特别要加强小年、春节、春分至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

(三)积极整改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问题。各乡镇、有关单位、各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县自然资源局防火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同时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真正把整改落实到位,彻底消除我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确保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完全。

请各乡镇将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结果以正式文件于2月10日报县自然资源局,并附各乡(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优秀方案: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巡查排查实施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6个镇办105个行政村129处的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开展年度巡查排查工作。为了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水利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坚决杜绝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在排查过程中,逐项对标过筛、再核查、再整改,补齐短板漏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切实摸清底数。按照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以及供水保障率四项指标开展全面摸排并建立相关台账,统计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梳理、及时归类,确保排查工作数据的准确性,为下一步全面整改奠定基础。

2.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谁投入谁监管”的原则,各镇办认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情况巡查排查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发挥行业监督作用,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摸排整改责任体系。

3.确保工作有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年度排查巡查方案,采取水管员日常排查与行业部门、镇村供水协会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工程从源头到龙头进行系统巡查,建立台账记录,落实巩固措施,实行动态清零,及时拓展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安全饮水政策落实。对全县所有农户安全饮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全县所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从源头到龙头开展网格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补齐工程、水质、管理、服务“四个短板”,健全农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村村过硬、户户过硬”。

2.安全饮水有保障方面。一要对部分村组供水设施老化失修、供水量不足、水质不达标、净化消毒措施未落实等问题进行排查。加强对管网的维护和问题排查反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水管员对消毒设备加药及管理,加快20xx年饮水安全提升改造项目进度,补齐非贫困村老旧供水工程改造短板,为高质量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对一些村组供水设施没人管、没钱管、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未落实等问题进行排查,如村供水设施周边卫生差。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及运行管理机制,全力做好水利项目后期管护,加强饮水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水管员管理水平,确保农村饮水工程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四、步骤措施

1.问题排查。对全县饮水工程,按照“五查”(查现状、查问题、查原因、查措施、查责任)和“五明确”(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整改、明确处理)要求,重点排查工程运行是否正常,水厂取水、输水、制水设施是否持续正常运行,净(配)水厂机电、泵站、消毒、净化等设备是否持续正常运转,输配水管网是否完好无漏水渗水现象;群众用水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入户和取水点水龙头没水的情况,水质是否合格安全,水量是否满足标准,用水是否方便有保证;工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建立有效的工程管理管护制度,管理人员和责任是否明确落实,水价、水费、维修养护财政补贴等管护经费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应急供水预案,是否公开服务热线和监督电话;工程建设管理是否规范,工程项目是否有设计方案批复,供水规模和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工程竣工是否验收和产权移交;各镇办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出台工程管理办法、成立管理机构、建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村组、水管员等供水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履行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2.问题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针对问题症结和制度漏洞,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坚决纠正农村饮水工程设计不科学、建而不管、建而不用等问题。坚持把“立即改”与“限时改”结合起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制定计划,明确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人,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5月底前整改到位。

五、责任分工

1.本次排查工作由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牵头,各镇办配合,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地毯式摸排统计,对排查出的饮水安全问题,以镇办为单位进行汇总后,于4月底前将存在的问题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水务局备案。

2.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负责全县区域内饮水安全资料的收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和维修方案,5月上旬对镇办排查结果进行实地核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步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

六、措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巡查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水务局副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为水务局分管领导同志,农村供水管理总站站长同志,成员单位为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及各镇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全面负责本县区域内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

2.压实整改责任。领导小组要把排查和整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协调;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带头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整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优秀方案: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合集


为充分吸取“1.4”绿晶花园火灾事故教训,防止火灾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上级领导工作部署,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20xx〕1号)和《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消联〔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切实解决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防控水平,促进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全力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疾”、“痛症”,为我街道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

三、整治范围及参加人员

(一)辖区老旧小区。

(二)社区挂点领导为牵头人,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局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为成员。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6日)。根据《关于成立街道消防及其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工委〔20xx〕5号)。各社区(村)挂点领导、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宣传,明确任务、落实分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7日—2月5日)。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及标准,整合力量,攻坚克难,在2月5日前完成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约谈责任人、行政罚款、停业整顿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落实,确保在2月5日前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清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开展验收,并结合街道督查情况,分析问题,找查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巩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成果,确保辖区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消防设施。一是排查老旧小区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以及数量是否达标,灭火器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容量),已配置的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指针在绿色范围内),确保正常运行;二是排查消防栓配置情况,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水管、枪头安装情况,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被遮挡、埋压、圈占。

(二)排查消防通道。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开展排查整治,实现辖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且有明显标识。配合城管、交警、消防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停车压力大,重新施划停车位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要积极协调老旧小区周边社会单位和公共停车资源。

(三)排查小区乱象。一是排查小区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现象;是否在公共空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居住三合一场所。二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的整治力度。三是要提醒居民严禁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督促物业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四)加强日常管理。各社区(村)要注重发挥社区楼道长、平安巡防志愿者的作用,每栋住宅明确1名楼长(低层多栋小区可连排设置),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求业主单位或物业公司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组织实施小区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六、报送要求

各社区(村)按照《街道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表》(附件)每日下午4点前将当日排查情况报送街道防火办。(联系人:朱莹,电话:8850380)

七、强化督查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各社区(村)、西门蔬菜大队要严格执行整治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整治效果不明显,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街道消防安全专项督导组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各社区(村)上报的整改内容,从整改进度、整改效果、整改质量、干部工作纪律等方面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并予通报。对督导中发现问题却仍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被市、区级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将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精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推进冶金、机械、有色、建材、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工贸行业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工作。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20xx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迅速传达到各工贸企业。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统筹安排部署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销号制度。同时,各乡镇(街)、各相关管理部门全面掌握辖区、行业内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危险场所、重点岗位及人数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企业台账,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组织召开一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会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会,使各工贸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认识标准、掌握标准、应用标准,切实提高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细化责任、全面开展自查。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全面自查,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全力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在排查过程中如发现自身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辖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处置,及时安排员工撤离、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将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企业完成自查后,编制自查报告报送至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三、强化领导,加强核查。

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行验收核查。在督查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发现或未报告的,应根据重大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责令企业立即采取全面停产或者局部停产等防范措施,并落实整改。针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企业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复工生产,确保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每月21日之前各相关部门需将排查和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报告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加盖公章)。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所有工贸企业逐户建立排查档案,档案中要包括企业的自查报告、执法文书、企业生产车间重点部位的图片等相关内容。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核查工作,并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提出改进措施。(10月30日前完成)

四、严格执法、严厉处罚。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义的认识,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坚持严惩重罚、严肃问责。针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必要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没有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或者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一律依法从重进行处罚,拒绝整改的提请市政府进行关闭。

五、追责问责,严肃考核。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出明查暗访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相关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瞒报漏报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建议纪检部门进行追责。同时,排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工作已被列入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没有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或落实不力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给予减分。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3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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