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好我县20xx年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市政府下达我县20xx年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任务为4086户,根据我县实际,集中在镇进行实施。
二、改造方式
(一)设备采购。“煤改电”清洁取暖工程设备采购采取“统招分签”的办法。市级负责设备的统一采购、资金的统一结算,县能源局代表县政府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设备供货合同并负责设备安装。
(二)设备选型。全县“煤改电”统一选用空气源热泵类电采暖设备。
(三)设备补贴。用户分单位用户和居民用户两类进行。居民用户,设备统一按每户三匹标准执行设备和配套工程政策性资金补贴,财政资金按照132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700元/户(含末端改造费用2000元/户),市本级财政资金3000元/户,县(市、区)财政资金5500元/户;单位集体用户,财政资金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00元/户。
三、职责分工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
县人民政府是我县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安装实施责任主体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级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核后执行。
县人民政府根据我县“煤改电”具体数量等情况,自行选定设备安装主体及方式,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具体负责“煤改电”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并协调“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和后期电网逐户连接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原则上镇及各乡村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县直相关单位职责
1.县能源局负责全县“煤改电”设备仓储安装及监理单位的招标,负责全县“煤改电”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等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修订和完善我县“煤改电”电价政策等相关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向上级争取我县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健全完善并落实清洁取暖“煤改电”财政支持政策,会同县能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全县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的下达工作。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供电公司支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供应保障、确定收费方式;
2.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我县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3.监理中标企业负责对设备中标企业供应的产品进行验收,对电采暖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全程监督,负责工程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完成,保障供暖设备正常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20日前)
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市20xx年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本行政区清洁取暖“煤改电”目标任务,在逐村逐户摸清清洁取暖“煤改电”居民和单位的数量及对应的各类设备型号、数量过程中,在征得群众同意后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工作方案要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
(二)组织实施(7月20日—10月15日)
1、县能源局要立即确定施工方案,需要进行招标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要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2、县人民政府“煤改电”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供电公司和各中标企业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解决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和居民户内设施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三)验收总结(10月16日—10月31日)
县“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对“煤改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五、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煤改电”项目工作专班和“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机构附后)。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煤改电”工程既是一项造福老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好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的主体责任,县“煤改电”项目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清洁取暖具体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细化工作方案。县能源局要按照“工作方案化、任务指标化、目标台账化、责任清单化”的要求,明确具体措施、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工。
(四)建立调度制度。县“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建立工作调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以旬报形式上报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五)保障各类要素。县能源局要结合“煤改电”改造计划组织设备供应合同,优先保障全县改造居民温暖过冬;县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9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六)做好群众工作。县“煤改电”工程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煤改电”工程真正成为“学党史办实事”的民心工程。
为全面完成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同政办函[20xx]20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目标,以“生物质能引领农村能源革命”为抓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解决农村秸秆焚烧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户数3000户,计划在卅里铺乡孙家店村实施600户、谷前堡镇袁才庄村实施320户、南河堡乡南河堡村实施625户、王进堡村255户、季冯夭村400户、东沙河村800户。
三、补贴政策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资金补贴主要用于炉具和燃料补贴,按照户均2898.3元实施,主要由市级奖补资金承担,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每户补贴1台生物质清洁取暖炉具以及2—2.5吨生物质燃料,同时配备一个CO报警器。
四、确村确户
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以整村推进为主,优先在秸秆资源丰富、贫困村实施。生物质取暖改造确户对象为在村常驻农户,户在人不在村,长期在外生活的农户不得享受生物质取暖补贴,已享受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要把生物质取暖与乡村提质工程相结合,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提高政治站位,争当能源革命尖兵。推进生物质清洁取暖,是进一步贯彻践行关于能源革命重要论述,推进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我市争当“能源革命尖兵”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作为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协作推进改造工作。为更好地推动全县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安洪涛为组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张策、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林为副组长,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物质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村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县能源局负责推动规范生物质清洁取暖的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生物质燃料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各乡镇负责确村确户和补贴物资的发放。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有序推进,齐心协力,完成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任务。
3、加强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项目工程。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参与意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演示,专题宣讲,把清洁取暖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提升全民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农村清洁取暖改革氛围,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能源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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