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生活环境,提高全镇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延伸。依据省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以提升各类硬件基础设施为关键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切入点,坚持创卫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理念,推动卫生创建向基层延伸,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健康、文明乡村建设,组织动员全镇各村、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镇、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全镇人居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全面提高镇村综合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促进全镇社会、经济、环境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镇村创建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成立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卫生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实办事人员,明确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达标。(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2、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党委、镇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完善创卫资料档案。(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3、制定高标准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4、积极开展“六清六建”(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单位:生态环境建设局)
5、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镇卫生状况满意率≥90%。(牵头单位:镇爱卫办、水利站)
(二)健康宣传教育
1、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卫健中心、学校、村委会等健康教育机构网络能够发挥作用,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卫健中心、镇中小学校、各村委会)
2、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70%。(牵头单位:镇中、小学校,协助单位:镇卫健中心)
3、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医院)
4、村委会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协助单位:镇文化站、卫健中心)
5、各行业结合各自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医院,协助单位:相关单位)
6、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协助单位:镇文化站、卫健中心)
7、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乡镇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三)乡镇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镇区居委会)
2、把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3、环境卫生达到《城镇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镇区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4、有清扫保洁队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镇区垃圾袋装覆盖率≥80%,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7、各类市场科学规划、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镇城管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9、镇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10、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牵头单位:镇水利站。协助单位:镇各村居)
(四)环境保护
1、近三年镇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60%,(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乡镇范围内,并向域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3、河道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水体无黑臭现象。(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5、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1、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卫健中心,协助单位:镇安监所)
2、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牵头单位:卫健中心,协助单位:镇安监所)
3、各类公共场所(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5、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牵头单位:镇水利站)
(六)食品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3、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4、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牵头单位:镇卫健中心、镇安监所)
5、各类饮食店、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等设施齐全,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等。(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6、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牵头单位:镇安监所、镇食安办)
7、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镇安监所)
8、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牵头单位:镇安监所)
(七)疾病预防与控制
1、医院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2、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3、乡镇医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
4、落实免疫规划工作;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牵头单位:镇医院)
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牵头单位:镇中小学,协助单位:卫健中心)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7、乡镇医院、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收集、运输贮存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8、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牵头单位:卫健中心,协助单位:镇派出所)
(八)病媒生物防控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九)单位卫生
1、全镇各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积级开展创建卫生活动。(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相关单位)
2、镇所有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各种车辆停放整齐。(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协助单位:相关单位)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属地统一管理(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十)镇辖村及接合部卫生整治
1、村居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5%。无露天粪缸。(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2、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镇卫健中心、各村委会)
3、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牵头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协助单位:各村委会)
4、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牵头单位:镇爱卫办,协助单位:镇卫健中心、各村委会)
5、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六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6、镇村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牵头单位:镇创卫办。协助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村委)
(十一)、镇辖村卫生管理
1、村民积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100%(牵头单位:各村委会)
2、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符合《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配有医疗用房、设备,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方可上岗。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卫健中心)
3、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6)。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有水质检验室。开展余氯、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项目检测,卫生部门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牵头单位:镇水利站,协助单位:卫健中心)
4、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85%,无露天粪缸。(牵头单位:镇爱卫办)
5、村庄主干道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协助单位:镇生态环境建设局)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4月)
1、成立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卫生村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目标和任务。
2、对照省省级卫生镇标准制定创建方案、创卫任务分解表,详细分解工作任务,全面排查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召开全镇创卫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形成条块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整体推进的创卫格局。
4、通过各类自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5、开展创卫申报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向县爱卫办提交申请报告。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月—8月)
1、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创卫标准要求,分头逐项落实各自的分解任务。
2、收集整理并完成创卫申报资料,接受上级爱卫会的工作指导。
(三)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9月—10月)
1、镇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组织开展创建预检工作。
2、接受上级爱卫会的验收。
3、接受省验收组来镇暗访。
4、顺利通过省爱卫办考核评审,获得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命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
1、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照创卫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专项整治,巩固工作成果,迎接省检查验收。
2、总结创建工作,汇总整理档案材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各自的实施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强化明确职责、协调联动。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各村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镇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积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创建工作中,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创卫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群众“创卫”组织,各单位层层发动,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确保创建工作氛围良好。
4、切实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在创建过程中,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督导检查,建立检查、通报、评比、考评等考核评价机制,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形成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对创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落实上级下达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盘活存量,促进聚集,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规划引领,有序建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结合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村庄整治秩序,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土地整治。
(三)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
(四)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技术管理规定,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后期管护,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的目标
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和利用,逐步改善农村与矿山生态环境全面调整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升土地资源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服务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具体任务
镇自然资源所结合镇情实际,在各村(社区)寻找可复垦土地,并实地与各村(社区)对接,形成申报材料后组织实施,按照县自然资源局要求的时间复垦到位并通过验收。
四、拆迁补偿标准
项目区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拆迁由镇统一组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房屋进行丈量登记,测量时户主必须在场签字确认,由镇自然资源所同志指导、初审,镇分工干部、村干部审核,镇分管负责人签字把关,具体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庐政〔20xx〕22号文件执行。项目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及附属物补偿款,由村(社区)与农户签订拆迁协议书、自然资源所签字证明,分工镇干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拆除,经镇验收合格后,由村统一到镇办理补偿款打卡发放手续,房屋拆迁补偿款由镇负责结算支付。严格实行“一户一宅”,项目区涉及拆迁户仅此一处住房的,原则上统一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不再安排宅基地。对于拆迁中确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农户,必须严格审查把关,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原则上留地安置与美好乡村建设的中心村和永久性居民点结合,并报镇审批后方可安排宅基地。涉及一户两宅情况的,一律不予安置,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五、补助与奖励标准及处罚措施
(一)补助与奖励标准
项目区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工程,由所属村(社区)负责按照项目区设计图纸实施,镇自然资源所技术指导,直至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镇政府按照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依据测量规划批复面积)将资金补助到村(社区)。
1、补助标准:村庄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工矿废弃地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占补平衡、旱改水项目每亩补助5000元(视工程量可适当增加);有主房屋拆迁任务的项目区最高按5000元/户工作经费另行补助。
2、补助方式:村庄复垦及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10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拆迁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2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3、补助资金用途:
(1)工程经费:主要包括施工机械作业费、房屋拆除费、土方工程款、人员工资、地表附着物补偿款等款项;
(2)工作经费及绩效:主要用于拆迁、复垦等工作中发生的交通、通讯、误餐、矛盾协调等费用及绩效的发放。项目所属村(社区)成立以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组,按照项目区补助资金的10%用于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最高每年每人不超过1.2万元);
(3)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各村(社区)补助资金平均数予以考核发放;
(4)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补助资金较高的前三名村(社区)平均补助资金予以发放。
(二)处罚措施
将土地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村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镇政府每周督查一次,对未能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导致工程滞后的,由镇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区责任人进行调度约谈;对因工作不力,敷衍了事,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影响上级验收的,扣发所有补助资金,同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镇工作组成员必须明确分工,认真履职,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取得实效,镇成立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部长为副指挥长,各村(社区)分工联系镇干及自然资源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白山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三位同志为成员,负责土地整治工作的政策指导、项目入库、立项报批、监督管理、技术指导、拆迁房屋测量及各类附属物登记确认等工作;负责对相关村(社区)土地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项目所属村(社区)相应成立工作组,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同时镇政府统筹安排有关人员组成征地拆迁小组、工程施工协调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全程协助指挥部做好土地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科学规划,狠抓落实,所有项目由国土所负责测量、规划、编制、项目立项、入库、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报验材料等,直至验收通过。特别在规划设计和项目施工时镇村干部、国土所业务人员和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深入现场,按照省市验收标准,科学规划,指导施工,直至验收。所有拆迁及土方平整复垦全部由村自主招标自主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复垦任务,复垦结束后需在第一时间内复种庄稼。
根据《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
按照区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要求,20xx年度我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以预防为主。按照我镇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时空分布特征,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频度和强度,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为周边山区,以及切坡段,发生类型主要有山体的蠕变滑坡,周边山区的崩塌、滑坡、小型泥石流,工程切坡引起的滑坡塌陷,我镇的地质灾害主要以小型滑坡为主,通过前期排查,将我镇20xx年度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监测范围。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
按照区人民政府对地质灾害避险要求,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和应急治理,20xx年对齐心村及文明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整治,投入资金40余万元,高玉村杨家山治理工作也在同步进行,完成对文明、安平、锦屏、联丰、广安村9户村民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0xx年度我镇的重点监测防御的范围为建国村九组天台寺,拟通过工程项目实施对隐患点的治理。
(三)20xx年度重点防范期
根据历年来的降水资料及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特征分析,我镇地质灾害的高发时间段,降水多集中在梅汛期(4-7月),故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为梅汛期(4-9月)。
二、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体系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结构,我镇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防灾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坚持以群测群防为主。
(一)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无雨季非雨季之分,监测工作应为常态化。
(二)加强各监测人员工作预见性,及时观察村中危房、村内村边的地面、山塘井泉有无异常变化,雨天的雨势情况,以及检查危房户转移避让情况。
(三)加强重点时间监测,一般雨天根据各村内雨势情况自行决定,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3级(含)以上,每天必须有1—3次监测巡查,雨止后3天内每天巡查1次以上。
(四)监测巡查及时上报情况,巡查中如有异常应立即向镇国土建环所报告。
(五)各村驻村干部要加强对村防灾抗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地质灾害易发村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规及我镇地质灾害点的防灾预案。
(二)切实开展汛前险情巡查工作。在汛期来临之际,各村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工作。在汛期特别注意建房、挖土等破坏地层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制止,有条件的村要开展植被保护、开沟排水等工作。
(三)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各村在整个汛期要坚持值班制度,纳入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各驻村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立即将灾情速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应急调查,加强抢险救灾。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各村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须要立即速报灾情,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各项抢险救灾措施。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五)加强合作,作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通过电话、通知、手机短信群发等手段,及时将我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发送给各防灾责任人及有关人员,来确保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转。同时创造条件开展地质灾害长期监测,积累雨情资料,为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打好基础。
(六)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审批阶段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
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规范化建设、活动常态化开展,打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xx﹞78号)、《关于印发〈全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行工作方案〉》(萍办字﹝20xx﹞40号)及〈关于印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xx〕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市、区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首先牢牢占领基层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提升人民精神风貌,更广泛、更有效地动员和激励广大群众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为“实施‘五大战略’,建设赣西新门户,让人民过得更好”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工作目标
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成为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阵地”,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学校”,传播为民利民惠民政策的“大讲堂”,维护群众和谐平安的“大家庭”,开展科教文卫体活动的“大舞台”,推动基层宣传思想工作强起来,推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更富活力、更有成效、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组建机构
在全镇分级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两级机构,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
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在镇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由镇党委书记任所长,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按照统一规划部署,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落实,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活动。
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村(社区)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由村(社区)书记任站长,结合农村群众的生产劳动和实际需要,运用本地资源优势,用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活动。
(二)建立队伍
组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分队。镇党委书记担任队长,办公室设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按照统一规划部署,抓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组建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队。由村(社区)书记担任队长,办公室设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志愿服务联合队。充分发挥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专业性较强、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大的作用,引领社会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志愿者骨干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全镇党员;二是乡土文化人才、科技能人、科技特派员、律师、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乡贤、文艺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返乡创业人员等,志愿者所在单位要创造必要条件支持志愿者开展活动。
(三)完善平台
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打造七个平台:理论宣讲服务平台、教育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健身体育服务平台、卫生健康服务平台、社会治理服务平台。推动资源统筹使用,协同运行、集约高效。涉及各平台的机构、人员、资源设施等权属不变,根据文明实践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使用。
1.设立服务平台。一是设立理论宣讲服务平台,融合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综合服务中心等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二是设立教育服务平台,融合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儿童活动中心等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三是设立文化服务平台,融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多功能活动室等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四是设立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融合科技示范基地、农村科技创新室、科普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五是设立健身体育服务平台,融合农村健身广场、农村文化活动广场、学校文体活动中心等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六是设立卫生健康服务平台,整合二级医院、镇卫生院和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等健康服务职能,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七是设立社会治理服务平台,融合社会治理综合体就应急处突、农村社会事务等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2.统一建设标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在建设标准上做到“六有”,即有办公场所、有活动计划、有专人管理、有统一标识、有学习读本、有网络实践。一有办公场所。在志愿服务驿站因地制宜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文明实践办公场所,并配有智能电视或电脑等必要设备,确保“学习强国”平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二有活动计划。实践活动做到年有计划、季有主题、月有安排,在固定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便于干部群众及时掌握活动动态。三有专人管理。整合人员力量,并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有专门人员管理和维护,为实践活动提供常态化服务。四有统一标识。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一标识,统一悬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标牌。五有学习读本。文明实践所(站)必须备有《谈治国理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理论类、文化类、科普类、法制类等学习读本,供广大干群阅读。同时鼓励各文明实践所、站编写具有地方特色的宣讲教材。六有网络实践。文明实践所(站)要充分利用区、镇融媒体中心宣传展示文明实践活动。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总结、视频图片等有关资料,分门别类进行规范整理,并及时上传文明实践活动内容和信息,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文明实践信息互通共享、文明实践活动线上线下同频共振。
(四)深入开展七类活动
1.活动内容:
(1)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组织专家学者、“学习伙伴”志愿服务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深入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宪法与法律法规等。
(2)开展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结合四点半课堂,加强青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以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理想信念、道德建设、法制教育、体育教育等为重点,开展文化教育、知识讲座、文体展演、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法制宣传、心理健康辅导、亲子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广大儿童和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3)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发挥皮影、春锣、农民画、快板等优势,深入浅出向群众提供新型文化产品。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深化拓展节庆活动,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歌咏比赛、经典诵读、全民阅读、社区文艺汇演、广场舞表演、书法美术摄影创作展示、公益电影放映等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提振群众的精气神。
(4)开展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技术,聚焦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科技领域,广泛开展科学知识讲座、科技活动指导、现代农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推广、流动科普设施巡展、应急安全技能培训、科学辟谣及反伪科学等活动。加强无神论学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促进科普工作的群众化、社会化和经常化,提高群众科学素养和科技致富能力。
(5)开展健身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健康理念,传播健康知识,传授健身技能,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组织开展健康咨询、健康普查、健身表演、健身指导、健身讲座、体质监测、损伤康复、体育健身设施维护、比赛组织和赛事服务等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文明健康、科学健身,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6)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志愿服务与社会志愿服务相结合,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工作宗旨,围绕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实际需求,结合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文明城市帮创、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植绿护绿、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扶贫帮困、支教助学、无偿献血、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慈善捐助、义演义诊、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7)开展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突出安全教育、义务巡防、应急处置、矛盾调解、志愿服务五项基本服务职能,针对性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爱林护林、关爱特殊人群、护校护市(集市)、扫黑除恶及禁毒宣传等平安服务。
2.活动方式。根据基层群众思想特点和接受习惯,开展“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六进”文明实践活动,即组织志愿队伍进门宣传政策法规、进门赠送“微宣品”、进门传播文明新风、进门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进门调解邻里纠纷、进门为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学习伙伴结合群众熟悉的生活事例,以鲜活的形式开展“故事式”实践;对接群众需求,开展技术传授、健康义诊、政策咨询等“便民式”实践;融合皮影、快板、春锣等文艺形式,开展“演艺式”实践。
3.活动机制。建立健全开展日常活动、开展重要节点活动、加强活动管理等方面的机制。一是建立开展日常活动机制。把文明实践工作重点放在村(社区),把文明实践活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提供面对面的贴心服务,培植与群众的情感基础,提升实践活动人气。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每月要组织开展2次以上活动。二是建立开展重要节点活动机制。实践时间做到符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大众化、常态化,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也可根据传统节日、生活节点安排,使其逐步成为群众约定俗成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三是建立加强活动开展的管理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要建立和落实七大服务平台(服务点)活动的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集聚功能,统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与意识形态、党建、社会治理、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整合资源。整合各部门单位的人员、资金、平台、项目、阵地,将全镇爱国主义教育、科普、普法、社会实践、产业发展、公益场馆等各类资源打造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
(三)坚持志愿服务。要树立文明实践中心就是志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就是志愿服务的理念,坚持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各志愿服务队要有效采集群众各项需求,根据群众需求策划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全镇志愿服务项目库,形成服务清单。同时,要加强志愿服务人员培训,广泛宣传,带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四)党员干部带头。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深入农村群众,既组织推动又带头实践,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增强感召力,扩大覆盖面。
(五)用好管好网络。积极运用“学习强国”网络平台资源,运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党员远程教育等载体,注重发挥手机等移动终端的传播功能,向农村群众推送学习内容,开展学习交流。做好网上群众路线工作,实现网上网下同频共振、相映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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