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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11
实施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精选方案_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和市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工作重点,对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产业扶贫推进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以市县农广校为主体的培训体系作用,创新方法和模式,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分层分类分模块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项目投入中央资金220万元,分别在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澄江市、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7县(市、区)和市农广校组织实施。

(二)工作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132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66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660人,依托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以上,培训对象满意度高于85%。各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见下表。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各县(市、区)要结合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开展技能培训,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同时,可借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农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助力产业脱贫。红塔区、通海县、新平县要聚焦“一县一业”,以稳粮食、稳就业、促增收,发展生猪,打造“绿色食品牌”为重点,积极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带头人队伍,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大户为重点,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分类型分模块,培育现代农业带头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返乡创新创业者培训、专业生产型和技能型服务型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职业烟农培训纳入专业生产型,农药经销员培训纳入技能服务型管理。培训机构应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模块要求,分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模块,设计课程,开展培训。

(三)积极探索新机制,推动农民学历教育提质增效。按照农业农村部实施“双百计划”的要求,积极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组织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参训人员报考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探索农民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在学时、课程、教材等方面衔接的有效做法,形成一体化人才培养格局。03kKK.Com

(四)统筹培训资源,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健全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推广机构积极参与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优势,加强组织管理,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培训规范性。充分依托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发挥技术服务优势,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支持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承担实习实训任务。巩固管理队伍,强化支撑队伍,提升师资队伍,培养农民讲师,优化专兼职教师比例,整体提高师资水平。

(五)强化跟踪服务,拓宽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引导学员依法组织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加强学员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协作发展。持续跟踪指导农民学员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可举办论坛、展销会、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展示新时代高素质农民风采。培育工作中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好经验、好模式,选树好典型,加大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力度,吸引更多的农民群众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更好地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抓实抓细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一要明确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市农业农村局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各县(市、区)进行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受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委托,开展信息统计、质量监控和宣传,加强培训体系、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管理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所在地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培育工作计划(或方案),择优使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管理数据信息系统,对培训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积极遴选、推荐和组织学员到省、市参加更高层次的培训。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培训效果。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三要充分应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运用好培训形成的大数据,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确保线上培训质量。经营管理型线上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0%。四要加强指导,严格监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带头落实科长、校长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五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不仅要确保完成培训任务,还要落实农民学员应用“云上智农”手机APP对培训课程、培训基地、组织管理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确保参训农民学员满意度不低于85%。六要强化信息化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职业烟农培训录入专业生产型,农药经销员培训录入技能服务型。

(七)强化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考核。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监管,主动对接财政等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财务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对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领导重视、部门协作、任务完成、资金使用、创新探索、信息宣传、材料报送、信息录入、资料归档等方面。绩效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任务和资金分配挂钩,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引导项目资金和任务向地方重视支持、实施规范、培训效果好的地区倾斜。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套用、骗取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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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实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促进现代农业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紧密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等高素质农民培训,不断增强提高培育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形成促进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任务目标

按照市局的通知省乡村振兴考核要求,各县超额10%以上完成下达培训任务数量要求以及市局下达的“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20xx年县完成367人的培训任务,由县农广校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农广校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业领军人才与农业经理人培育工作。

(一)农业领军人才与农业经理人培养计划。承担培养农业领军人才18人、农业经理人27人,该项培训由县农广校在省农广校(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指导组织实施,开展集中分段培训,费用按每人3000元标准执行。

(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承担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任务322人。该项培训以市县为主实施,分经营管理培训、生产技能培训、实训实习(跟踪服务)三阶段。其中经营管理阶段培训由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生产技能阶段培训、实训实习(跟踪服务)由县农广校组织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按照今年确定的培训计划任务、培训类型,围绕全县特色优势产业,结合农民意愿,按照“培训什么产业的技能、遴选从事什么产业的农民”的原则,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提高对象遴选的精准性和培训的针对性,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报名参加培训。

农业经理人培养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业企业和主体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要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促进主体高质量发展;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主要面向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对有意愿但未参加过农民培训的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应培尽培,加强产业致富带头人培养;专业种养加能手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拓展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就业和提升产业效益。

(二)科学确定培育机构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遴选确定培训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建立开放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利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等教育培训资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鼓励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基础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监管、跟踪服务、能力评价和规范管理等工作。

(三)分层分类分模块开展培训

紧密结合当地的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分类施策、因材施教,改进培训模式,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科学设置综合素养、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等教学模块,提高教学效果。提升实习实训比重,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四)推进农民在线学习

继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农民在线学习,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人员上线服务。将“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农技汇”APP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确保本年度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实现上线可查。

四、工作创新

(一)建设线上教学平台

依托省农民线上教育培训系统,加大新媒体、新手段推广应用,切实保障线上培训质量。以农民获得感、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有效性。

(二)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

探索建立县级乡土专家库,开展乡土专家教学能力培训,提高“师傅带徒”能力。

(三)拓宽高素质农民服务路径

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利用论坛、展销会、技能大赛、对接活动等载体,提供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牵头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相关单位、科室要积极配合,形成协调沟通顺畅,齐心协力做好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提升培训质量

要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不断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促进教育培训质量提升。

(三)做好基础支撑

继续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推荐一批实训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的,纳入市级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培养推介农民讲师,充实农民培训师资队伍。

(四)严格资金管理

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用于农民培训、规范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训。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不得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全面完成各项培育任务。

(五)抓好宣传引导

要着力从实训基地、授课教师、农民典型等方面,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呈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成效。

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分享


根据《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20xx〕67号)以及《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预〔20xx〕69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20xx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体思路是:聚焦全面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围绕解决“谁来发展产业、谁来建设乡村”问题,着力机制创新和政策创设,构建农民教育培训新发展格局,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类施策、全程培育”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培训、评价管理、政策衔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提升素质能力与延伸服务协同,推动农民教育培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整体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理念、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管理技能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重点领域。

1.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聚焦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开展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水平,促进粮食丰收。突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良种识别、土壤培肥改良、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关键环节技术培训,提升农业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2.聚焦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发展“四优四化”、建设“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两个转型升级”为核心,围绕特色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开展生产管理培训,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畜禽类加强猪、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升养殖效益,加强疫病防控,助力生猪产能恢复;聚焦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开展培训,促进渔业提质增效;以农机农艺融合、规范安全操作为主题开展农机手培训,促进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配套。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村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助力增收致富。

4.促进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加强农业农村知识、支农爱农情怀、创新创业技术技能等方面培训,促使各类人才更快融入乡村,更好创新创业。利用好各类农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

5.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乡村组织振兴发展需求,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带头人。从农民中培养调解仲裁、信息电、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围绕文化振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方面培养,提高农民生活理念。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人才建设体系。

(三)重点任务。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四类并进”培养行动,培育各类高素质农民308人。其中,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任务78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种养加销能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230人。

各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补助标准如下: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包括种植、养殖、农机、水产及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摸底调研。充分发挥区域站作用,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通过发放问卷、现场问询、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针对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农村创新创业者、种养加销能手、农户以及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等各类农民,开展摸底调研,充分了解他们的培育意愿、培育需求和有关建议,把年满16周岁,品德端正,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档立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

(二)遴选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重点选择培训意愿较高,信誉较好,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条件,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遴选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精准遴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培育对象;以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后继者为重点人群,精准遴选农村创业创新者培育对象;针对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重点人群培育需求,精准遴选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围绕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小农户等,将长期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信息电、调解仲裁等培训需求,精准遴选种养加销能手、乡村事业促进者培训对象等,分类组建培训班。积极吸纳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残疾人等参加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与农牧渔业产业发展、农机化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人居环境、农垦管理部门等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各类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参加培训。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及有关院校、科研院所等配合,做好培训学员的信息入库及相关工作。

(四)分类开展培养。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专题班,落实落细培育任务关键环节,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

(五)优化培育内容、方式。按照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体系,线上线下课程组合,丰富培训内容,把安全教育、党史教育、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转基因科普知识等纳入培训课程体系,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整个培育过程。乡村治理带头人,要注意增加村庄建设管理、精神文明、优秀支部书记案例教学等。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组织农民学员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基地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培养用好农民讲师,在实训过程中提升能力水平。统筹用好区域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提倡学优学先,本地资源不足时可开展跨区域学习交流。完善学员培训信息线上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线下学员身份、来源等培训台账。

(六)创新培育机制、模式。紧紧围绕振兴乡村主导、特色产业,分产业、分类型开设培训专题班,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紧紧围绕乡村组织振兴中乡村规划、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分类型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村组干部及社会事业带头人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管理村镇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灵活分段开展培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坚持训育结合,强化培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落实落细师资选聘、优质教材、实训孵化基地、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严格受训学员评价颁证。继续与妇联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育、与共青团联合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领头雁”培养、与科协联合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等。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线下线上融合培训模式“12天+30学时”;专业种养加销能手、产业脱贫带头人等培训“5天+8学时”。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上线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八)探索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更多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提升学历层次。支持涉农高校探索定制定向培养模式,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的需求。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推进职业培训学时与职业教育学分转换。用好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资源,开展农民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试点。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能力。

(九)创设落实扶持政策。继续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xx〕178号)精神,在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的基础上,农业农村、人社、教育、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主办部门,继续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xx〕133号精神,加强与相关银行、保险公司、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焦点问题。鼓励培养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

三、服务保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充分征求财政部门同意,制定操作性强的县级培训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按要求报市级农业农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培育体系建设。以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为主,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作用,开展摸底调查、参与培训组织、颁证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建立符合条件培训机构资源库,规范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培育行为,加快形成各类资源在机构间和区域间“一体多元、优势互补、协调协同、高效协作”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需求。

(三)加强师资教材管理选用。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共享”师资库,用好各类共享师资资源,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培训机构要优先选用高素质农民优秀讲师为学员授课。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正规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十大优势特色产业”系列精品教材和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每个培训机构(基地)选择省部规划教材2本以上。

(四)加强条件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培育机构(基地)要改善多媒体教学条件,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和网络教室建设,为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提供条件保障。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上线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成果。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新型经营主体,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积极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选树高素质农民典型,推介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副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任务落实到人。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强化“三级联动”监管。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服务机制,抓住学员培训结业考试考核重点环节,统一考试标准,严格监督培育合格证书发放,建立不及格补考制度,每个培训班合格率不低于80%。

(三)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范围,细化培育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教材购买、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费用支出。结合实际,严格控制学员食宿费用支出。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落实粮食安全省长(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按照《省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管理和评价,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评优奖励挂钩。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

【方案精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立足县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壮大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任务

20xx年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260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组织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培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技能培训。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立足产业培育、突出培育重点”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县实际,确定以蔬菜为主导产业。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结合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以食用菌、蔬菜特色产业提升及高效生产为目标,以提高农民收入为方向,实施食用菌、蔬菜生产人才工程,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在全县范围内按照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遴选培育对象。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可到所在镇(街道办)农技站报名,也可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须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育对象。对于“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先审核录入。具体遴选标准如下:

1、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农业,积极服务农村,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

3、在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符合县现代农业的发展及产业要求,并达到一定产业规模的。

4、20xx年、20xx年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农业从业人员不再参加此次培育对象遴选。

(二)科学确定培训机构

统筹利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为保证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结合20xx年培训目标,遴选确定由县农广校(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培训机构,承担260人的培训任务,县齐发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等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基地。

(三)不断创新培训模式

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对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分类开展系统培训和精准培育。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四)努力提升培育能力

1、强化师资管理。强化师资选聘管理,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能够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为培训师资。师资聘请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和省市农民教育师资库中选取。也可聘请部分具有实践经验土专家授课。

2、选定培训教材。根据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提供与培训内容相对应的正规教材。培育教材及学习用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免费发放。

3、严格培育时间。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分两段进行,生产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经营管理培训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不少于40学时。

4、把握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制定教学计划和培训班课程安排表,精心组织教学。采用集中授课和“田间课堂”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少理论,多实践。培训内容要切合主导产业,按照培训、考察的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学习需求,解决生产经营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5、实行痕迹管理。培训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和方案组织实施,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均要求照相(或录相),填写相应表册留存,实行过程痕迹管理。

6、开展后续服务。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现有惠农富农政策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包括教育培训、土地流转、生产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评选表彰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注重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的示范带动能力,强化其辐射带动作用。做好定期回访、电话远程咨询、资源对接等工作,帮助学员解决运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与需求。

(五)严格认定管理制度

1、科学认定。依据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具有一定从业技能和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自愿接受职业农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认定合格后颁发职业农民证书。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2、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产业发展情况、带动增收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按年度由培训实施单位实施跟踪服务,帮助其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引导其更好地履行责任义务。引领更多农民增收致富。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政策挂钩。坚持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作为政策扶助的主要依据,保证具有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六)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培育对象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教育学习平台、新型职业农民在线培训知农云课堂平台在线学习,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职业农民获取相应的奖励与激励。将“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农技汇”APP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建立跟踪服务信息平台,为学员提供远程学习、信息推送、沟通交流等服务。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10月20日)

1、制定方案。搞好培训调研,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

2、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培训学员,登记造册,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3、科学遴选确定培训机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15日)

按照培训计划全面开展集中授课、田间课堂、参观考察、跟踪服务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15日)

1、考核评价。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学员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网上评价。县新型职业农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学员的系统评价进行汇总,以学员网上评价作为培训教师以及培训机构的考核标准。

2、集中培训完成后,由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开展检查验收,通过查阅资料、电话抽查、实地回访等形式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拨补助资金。

3、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办法和政策支持体系,提交工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项目协调管理、资金落实、督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科教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讲课费、教师和学员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实习实训费、参观考察费、培训场所租用费、培训资料和耗材费、培训证书印制费、组织招生费、认定和档案管理费、专家评审费、跟踪服务费、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三)严格督导考核

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监督的方法推进项目的有效实施,重点检查完成培训任务情况及培训成效。

实施农民培训督导员制度,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选派专职人员担任督导员。督导的权利和义务按《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督导员制度》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

在工作中,认真进行总结,注意发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及时进行推广宣传。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培育质量不断提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扶持政策,广泛宣传农民培育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为农民培训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方案精选】农民收入保障玉米收入保险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脱贫攻坚的重大任务,充分发挥“保险期货”金融主体职能作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大连商品交易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切实维护农民收入,以玉米产业带动为依托,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助力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共同做好我县玉米收入保险工作。

三、保险方案

(一)投保要求

凡玉米种植的所有者、管理者均可作为投保人,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玉米(以下简称“保险玉米”),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向保险人投保:

1、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玉米品种必须在当地种植一年以上;

3、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行洪区;

4、生长和管理正常。

投保人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约定理赔周期内因产量或价格变化造成保险玉米实际收入低于约定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负责赔偿。

所涉及的玉米价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数据为准。

(三)保险金额

1081(元/亩)

(四)赔偿处理

赔偿金额=(约定收入-实际收入)×保险面积

(五)保险费率

5.55%

(六)保费

60(元/亩)

四、保费补贴

大连商品交易所承担40%,县财政承担20%,农户自缴40%。全县建档立卡易返贫人员自缴保费部分由承办保险公司承担。

五、资金申报及拨付

承保工作结束后,承办保险公司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及时将配套资金拨付到承办保险公司专用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玉米收入保险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办)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并对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宣传、业务承保、专家鉴定、防灾防损、查勘理赔、组织培训等全面工作;承办保险公司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规范经营,强化内控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发挥保险职能作用。

(三)强化具体落实。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配合承办保险公司做好核准数据、协助做好农户投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具体工作,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监督检查。承办保险公司对玉米收入保险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办)及相关单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考评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农业农村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进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xx〕11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我县20xx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农民为目标,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坚持聚焦产业、分级负责、分类培养、精准务实、开拓创新原则,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培育任务。按照省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配,全年完成县级培训任务80人,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20人、专业生产型40人、技能服务型20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任务安排选派我县各类培育对象参加省级培训。

(二)培育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三位一体”培育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增强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三)培育体系。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实行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为培育机构主体,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为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其他各类市场主体适度参与的多元培育机制。

三、主要工作

(一)遴选培育对象。各乡(镇)根据产业分类,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培育对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开展摸底调研,了解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带头人的产业类型、产业规模、发展规划、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

(二)确定培育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培育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实行备案管理。形成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公益性机构为支撑的培训体系。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相结合,建立实训基地,主要承接现场教学和实训任务。(三)开展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地点、考试考核等做出具体安排,确保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1.培训内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带头人主要开展全产业链技能教育培训,侧重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重点培训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农机农艺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农业知识技能以及法律基础与农村法规、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市场营销等知识。

2.培训时间。经营管理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12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1/3,线上学习课时占比不低于1/10;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为40课时,其中实习实训(现场教学)课时占比不低于2/3。

3.培训形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关键技术,分段安排课程。要突出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将培训点设在企、社、场,把培训班办到田间地头,开展模块化、情景式、互动式教学。

4.实行全过程培养。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培育对象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和创业发展条件。在课堂培训与参观交流或实训基础上,采取现代化、信息化培育手段进行培养。可通过“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在线学习平台,实现在线学习、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建立网络书屋,共享教学资源信息。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健全经常性的指导培养机制,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四)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按照农业部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制定《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考核合格的培育对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创设扶持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农村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享有优先、优惠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对接。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分配。中央财政安排我县补助资金13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经营管理型7万元,专业生产型4万元,技能服务型2万元。

(二)补助标准。培育补助标准具体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

(三)支出范围。1.教材支出,主要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等方面的支出。2.师资支出,主要指用于授课散师(含实训指导老师和班级辅导员)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调等方面的支出。3.学员支出,主要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考试考核等方面支出。4.信息化支出,主要指用于在线教育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及信息器材购置等方面支出。5.其他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场租、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剧、踪服务及认定管理等方面相关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工作会议,落实目标任务。要从我县水稻种粮大户中遴选好培育对象,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根据省下发文件培育任务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二)加强培育管理。建立完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台账(见附件2),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手册,全面记录培育对象基本情况、接受教育培训和指导员服务情况,要加强培育过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电子建档,做到有影像记载,并及时录入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以备随机抽查。

(三)实施分类培训。加强培训班次分类管理,组织指导承办机构高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特色,区分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3种类型,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行动。选择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并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培训农机手和乡村休闲民宿从业人员。落实“一班一案”要求,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精准设置培训模块内容,灵活运用课堂、现场和线上等教学形式,足额保证课时要求(培训模块和课时要求详见附件4)。施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农民上第一课和学员评学评价制度。

(四)确保培育效果。培训机构要强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吸收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机构的专家、教师和技术人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组建师资团队;要建设和认定一批职业农民创业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加强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教材规划与建设,确保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针对性强,做到人手一套。要加强认定后的职业农民的管理和知识更新,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

(五)做好跟踪服务。鼓励各地根据农业产业生产周期开展跟踪服务。运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答疑解惑,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引导成立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培训质量效益。

(六)开展绩效评估。年度农民培训任务应在11月30日前内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应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跟踪服务可根据农时变化适当顺延。完成县级培训任务后,要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5),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项创新性工作,为确保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培育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县财政局核算中心主任)

成员:(县农发办副主任)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县农业农村局粮油站副站长)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内,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案、计划、制度的制定落实和对培育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农业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培育需求申报,制定工作方案,认定培育机构,工作进展报送、师资组建管理,资金审核拨付,信息录入,宣传培育典型,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培育机构对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选编培训教材,组织培训实训,建立培育档案,后续跟踪服务,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补助资金,自觉接受各级检查督导。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及时拨付。

(三)加强资金管理。为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建立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冒领、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农业和财政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组织、参加农民培训相关认定、评审、考核等活动的,一律不准收受任何形式的劳务费用,一律不准收取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四)加强总结宣传。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模式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发动。要广泛报道新型职业农民典型,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2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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