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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教体局教育扶贫工作方案优秀篇

2022-01-22
工作方案

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精选】教体局教育扶贫工作方案优秀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20xx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三、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排,确保扶贫对象精准。

1.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以区扶贫办建档立卡情况为依据,核实贫困家庭子女上学情况,将全区贫困家庭中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核实造册,分别建立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幼儿扶贫等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2.动态管理扶贫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生就读学校、家庭住址、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及时变更相应信息。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对已实现脱贫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贫困家庭,要继续扶持其子女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二)加大力度,严格落实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在我区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学校不得“先收后返”。资助标准为500-1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对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收取高于补助部分的学杂费)、免教科书费。“一补”即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小学685元/人/年、初中885元/人/年;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3.高中教育阶段。对在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助”即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4.中职教育阶段。在我区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一助”即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免学费1600元/人/年,免住宿费500元/人/年,免教科书费300元/人/年。助学金标准:2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5.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予以资助。资助标准:省内院校5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高考录取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三)协调联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在做好资助全覆盖的前提下,确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辍学”现象发生。如各相关学校发现学生“辍学”的情况下要立即向区教体局汇报,同时学校要向镇、村汇报,协同配合,做好劝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资助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教育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做到校长亲自抓,确保组织到位。

2.浓厚舆论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彩页、大家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扶贫内容、政策标准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关爱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工作的知晓度、透明度,努力营造教育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督导检查。区教体局将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对基层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针对教育扶贫目标要求、政策落实、效果反馈等方面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等情况,及时总结,适时,确保全区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对政策落实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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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民政局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合集


为更加深入贯彻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主要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州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具体安排;20xx年,在我县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为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持续保障和改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和其他困难户的生活实际,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扎实抓好县委、政府关于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做到保障对象“底数清、数据清、基数清”,做到脱贫攻坚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任务圆满完成。

二、对象范围

社会保障扶贫对象为:20xx年-20xx年精准脱贫中需农村低保兜底一批的人数。

三、目标任务

(一)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

(二)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三)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四)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登记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进度安排

(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确保到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根据阿县委发〔20xx〕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底做好低保兜底贫困户的收入测算工作。20xx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与农村困难群众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国扶办子系统”中低保兜底的对象进行兜底,实行动态管理。发放标准按照人均纯收入每人每年4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差发放(省、州标准提高后,按新标准执行)。20xx年低保兜底人数为按实际人数实施动态管理。资金预算:11893人(20xx年预计人数)*185元(20xx年预计金额)*12月=26402460元。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未脱贫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在20xx年由省级财政100%全额代缴。20xx年的三类人员养老保险资金按照省、州下达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资金预算:100元(残疾补助标准)*1135人(预计20xx年人数)*12月=13620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资金预算:1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271人(20xx年预计人数)*12月=325200元;70元(二度残疾人补助标准)*415(预计20xx年人数)*12月=348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5200元+348600元=673800元。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低保标准以下的贫困家庭,保障其达到低保标准,切实维护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其尽快脱贫。

2.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做到应扶尽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深入持久地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贫困乡、镇、村群众积极参保缴费。进一步摸清我县贫困乡、镇、村相关底数,切实提高参保率,确保应保尽保。

2.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3.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农村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确保贫困乡、镇、村参保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20xx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费1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资金;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六、社会保障扶贫资金预算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预算资金:2640246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算资金:67380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1362000元。

20xx年社会扶贫保障预算资金共计:28438260元(2843.83万元)

七、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社会保障扶贫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二)实行分工负责。按照社会保障扶贫各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政策,落实扶贫专项资金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健全投入增长机制。纳入预算安排,“两线合一”资金差额县财政局据实安排解决。

(四)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学习宣传关于精准脱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把握政策要求,确保落实到户到人、政策执行严格规范。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五)加强督查指导。加强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精选】扶贫对象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按照培训的要求,下面我和大家一起学习今年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内容。大家对这项工作并不陌生,特别在座的各位多数都是建档立卡工作的行家,从20xx年就开始从事这项工作,连续7年每年做一次,几年来,经过各级扶贫干部的不懈努力,我省扶贫对象的底数越来越精准,数据质量从建档立卡的初期的基本精准到比较精准,现在的更加精准,应该说这都离不开大家的辛勤付出,共和国的扶贫档案中会留下浓厚的一笔。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一年,也是动态管理最后一年了,既要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同时也是建档立卡工作完美收场的关键年,所以做好今年的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尤为关键。这次动态管理工作,也是依据国务院扶贫办年度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安排的。

下面今年的动态管理方案涉及的有关内容和大家一起交流。

一、今年动态管理工作涉及的主要内容(主要五项内容)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主要包括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返贫。

解读:这项工作国扶办已明确要求,各省可结合实际,实事求是进行识别,文件中必须涉及,但在工作把握中还要有灵活性,因为我们已经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进行识别帮扶,把贫困风险已经堵在门外。按照总书记讲的,现行标准下一个不落的要求,再在系统中出现新识别致贫返贫人口,工作中会非常被动,希望大家明白。

(二)对脱贫不稳定户和即时帮扶人口(以下简称“两类人群”)认定。对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和边缘户进行全面摸排,符合“两类人群”标准的,按照程序进行认定。

解读:各地要重点关注今年因灾因病因意外因肺炎疫情等原因,部分困难群众不能外出务工、生产经营项目损失、家庭成员生大病或发生意外,造成家庭收入骤减,支出聚增、财产损失较大、住房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对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群众要予以重点关注。

从目前全省这项工作开展来看,总体还是不错的,每月都有增加,但从全国来看,数量是比较少的,这里我所说的不是纳入的越多越好,但符合条件的应该一户不落。前期工作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基层不愿纳的现象,造成部分符合条件的风险群众没有识别进来问题,前期调研发现,有的地方对这项工作重视还真不够,甚至一个乡镇都没有一个符合条件的,那就有问题了。大家一定要利用这次动态调整工作的契机,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逐一进行排查,应纳尽纳。同时也要实事求是,不能无原则的将家庭有上学学生、生大病的、出车祸的、生产经营失败的等人员统统纳入,重点看这些家庭出现这些现象是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综合考虑家庭住房、家庭财产包括金融资产、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等因素)。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录入新识别的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所有基础信息和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有关信息;

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建档立卡扶贫工作重点村(包括所属自然村)发生变化的信息;

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相关信息。

解读:这部分内容和往年基本一样,需要从系统中打印有关对象信息对照表,入户采集更新变化信息。全省197.9万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仍是今年动态管理的重点,从系统中打印信息采集对照表是常规操作。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一下重点村的信息采集,从国家通报数据质量和我们数据分析看,我省重点村系统内数据信息的精准性还有不少差距,大家一定要利用进村入户的机会,把重点村信息重点核查清楚,这既是工作需要,更是为提高我们数据质量,完善脱贫攻坚档案打下坚实基础。当然其他扶贫对象的信息核实更新一样重要,特别是今年以来,各级反馈的一些疑似问题数据,一并要核实修正完善。

同时今年国务院扶贫办参照贫困人口的指标体系,对即时帮扶人口指标进行了完善,增加了“失学或辍学原因”、“是否会讲普通话”等23个指标。请各地对动态管理工作启动前已纳入的即时帮扶人口补充采集录入新增指标信息,20xx年纳入的同步采集录入20xx年数据库的新增指标信息(这是两个年度的数据库,大家要清楚,不能同步更新,需要人工录入)。

(四)继续做好“两类人群”跟踪监测。采集录入“两类人群”帮扶措施信息,评估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在信息系统中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解读:主要对已录入系统的致贫返贫风险户,采集新增加的基础信息,补采享受的帮扶措施,具体需要采集哪些帮扶措施,以系统打印的对照表涉及指标为准,我理解,多数帮扶措施还是靠项目关联贫困户、行业信息比对等方式获取。关于标注风险消除问题,经过对风险户实施针对性帮扶,风险已经解除的要在系统内进行“是否消除风险”标注,但按照我省文件政策规定,即使风险解除了,相应扶持政策还要持续跟进。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针对各级巡视、审计、年中督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二、关于动态调整的进度安排

(一)培训部署。9月24日,省扶贫开发办在济南举办全省培训动员会议,传达全国培训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对本方案进行解读。9月30日前,市、县、乡逐级进行部署培训。

解读:年度动态方案上周就发给各市了,相信大家也做了一些准备,今天培训后,市级要马上组织逐级培训传达学习,国庆节前,一定要把国家和省里的工作要求传达到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一名同志,节前省里也会进行调度,严禁拖到节后,防止打乱省里整体的工作节奏。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日至11月10日,组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动态调整,完成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的各项程序;完成各类信息的采集和更新。

解读:国庆节期间,原则上不提倡大家加班加点,值班的同志可利用值班期间提前打印工作表格。对当年新纳入的即时帮扶对象,一定要按要求履行纳入程序,对返贫风险户原则要履行民主评议。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11月11日至11月30日,各地根据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省扶贫办申请开通系统功能,进行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11月30日24时前全省关闭系统功能。

解读:应该说,今年的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任务与去年比,减少了不享受政策人口的信息采集工作,一会我还要专门讲这个问题。各地可结合实际提前申请开通系统功能,但要确保工作质量。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2月1日至10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开发办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梳理识别纳入不精准、录入信息不实不准等问题,形成到户到人的问题清单并反馈各市。各级扶贫部门也要通过数据分析查找问题。

(五)问题数据核查。12月11日至20日,各市根据问题清单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县、乡扶贫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12月21日至31日,各市组织县、乡扶贫部门在信息系统中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月31日24时关闭信息系统。

(七)工作总结。20xx年1月1日至10日,各市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省扶贫开发办。省扶贫开发办分析汇总后,报国务院扶贫办。

解读:这次国家会议上也安排了,今年不但要总结当年的建档立卡工作,同时也要全面总结脱贫攻坚以来的建档立卡工作。各地要提前对这几年的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回顾梳理工作经历、亮点、特色等,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大事件,届时按国家统一部署进行总结,建档立卡工作也是脱贫攻坚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这次工作的有关要求,同志还要具体讲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各级扶贫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标准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和程序,对新致贫户、返贫户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群众做到“应纳尽纳、及时帮扶”,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三)加强工作指导。动态管理工作期间,各级扶贫部门要克服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方式,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省扶贫开发办将组织对任务重、进度慢、问题多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数据采集不准确、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各地也要按照“市不漏县,县不漏乡,乡不漏村”的要求,开展业务指导和全面自查。

(四)严把数据质量。各级扶贫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开展数据清洗,加强与行业部门的信息比对,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贫困户家庭收入中的各项转移性收入,原则上通过与相关行业部门比对获取。对今年以来各渠道发现的错误数据信息,要在动态管理工作中一并解决。

(五)减轻基层负担。各地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今年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是关于家庭收入的计算的时间、标准、原则

农户家庭的计算周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我省年度贫困识别返贫标准3888元,年度稳定脱贫的标准4500元。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坚持应采尽采原则,20xx年底,全省建档立卡享受政策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为7490元,比全国人均9808元低2318元,分析原因,我省虽然有老病残占比高、社会保障水平低、务工收入占比低等因素,我认为,基层在入户采集时还是没有做到应采尽采,前期我们在半年督导时也发现,的确存在这种现象,比如,有务工收入的家庭,简单已1万2万元整数来体现,实际远不止这个数,当然也有农户自己不愿意多报等原因。再如,在赡养费计算方面,已经实行孝善基金的地方,算的比较清楚,没有执行的县区,赡养费几乎没有体现出来,有也是很少。也有的地方怕群众不签字,该算进来的收入没有采进来。总的看从行业部门获取的各类转移性保障性补贴,反而比较精准。希望各市在培训时,一定要跟基层讲清楚,本着应采尽采的原则,尽量把应算的收入一样不漏的全部计算进收入范围。特别是收入在5000元边缘的享受政策户,请予以重点关注。

另外,去年省办为进一步精准落实贫困户入户政策,在全省推行入户工作手册,从半年督导看,效果很好,这次动态管理中作中,大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入户时,以入户手册已经采集到的信息为准,不再重复采集,直接摘录就可以。建议今年不再重新印制入户手册,只把收入一页更新添加就可,其他内容可以在手册直接修改。

二是关于建档立卡问题数据质量问题针对各级巡视、审计、年中督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大家一定要利用好这次进村入户机会,把我省的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今年从国家反馈情况看,数据质量一直在下滑,最近两次排名都不理想。今年应该表扬一下济宁市,20xx年底最后一次通报的数据质量济宁几乎在最后几名,因此也问责了不少干部,包括某些县区副书记,但济宁扶贫办在调整新的领导班子后,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近期连续两次在全省排在第一名,最近一次在全国市级排名中也是并列第一,非常不容易,在这提出表扬。反而一些前期排名靠前的是市县,出现退步,这说明什么,同样工作,与认真地工作态度,严格地落实力度是分不开的。省里也有责任,20xx年花费了18万元,从三方公司购买问题数据明细返给各地,造成基层过度依赖上面,造成一线人员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基层同志一旦没了抓手,问题数据就多了起来。省办今年不会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了,国家反馈的问题数据也只限国标人口,各地要自己从源头抓起,或者利用监管评价子系统自行抽取等手段主动作为,确保下次国家通报取得好名次。

因此各地一定要抓住这最后一次机会,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是关于不享受政策人口标注及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国家已明确表示,今年不再进行不享受政策人口标注。按照总书记“四不摘”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标注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与国家大政方针不相符,国家计划待全国宣布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也就是明年年初再对稳定脱贫人口进行分类处置(不享受政策户、巩固提升继续享受政策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等)。今年巡视、审计等反馈家庭成员存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交纳基础养老金等问题,要求我们限期整改。据了解,被巡视县不分什么情况实行“一刀切”,立即按不享受户建立工作台账处置了,希望大家通过这次入户机会,综合判断这些户中到底生活是个什么状态,通过民主评议,据实做出结论。对整户存在这种现象的,群众意见大的,通过这次动态管理一定要理清楚,明年待国家统一部署后进行分类处置。对个别家庭成员存在这种现象的,我建议,可按自然减少暂做处理(指标解析中,明确规定共享开支的家庭成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上学的学生,当然,交纳机关企事业基础养老金人员同样属于这类现象,这也是我们正常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口径),毕竟巡视反馈我们,省办和被巡视县照单全收,总要有整改措施吧.提醒大家系统内这部分人还是显示享受政策人口,今年信息正常采集,年终还要纳入验收范围。但以上存在这些情况,原则上只限于巡视反馈的问题(省巡视组巡视省办的名单会后省办统一下发,被巡视县以各县巡视组反馈为主),其他方面问题待国家明年统一部署后再做分类处理。

另外,这次动态管理对系统内已经标注不享受政策人口,结合实际,不再进行信息采集更新基础信息和家庭人员自然变更,这一点与国办今天培训的内容略有不同,请各市以省扶贫办下发的年度动态管理通知为准。

四是关于规范建档立卡档案管理问题(纸质、电子)

20xx年,全省开展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以来,每年动态管理期间,对贫困对象识别退出,产生大量纸质档案资料,省办都有明确要求,按年度进行分类规范管理,也专门召开过现场观摩会。前期到基层调研看,各地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了归档,但个别乡镇还存在不规范,资料不全等问题。这次国家会议专门提出规范建档立卡档案管理问题,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各地按照省扶贫办办与省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脱贫攻坚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继续续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自20xx年以来,各年度建档立卡工作档案资料齐全,按年度分类规范管理,为脱贫攻坚留下一笔有据可循的宝贵资料。

五是关于开展贫困村定点观测村级信息采集工作

按照国办发展中心的统一要求,省办上周以转发的形式已发到有关市,请有涉及任务的市抓好工作落实,与年度动态管理工作同步推进,按照采集范围、采集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指导县、村两级做好实地采集、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我能补充的就这么多,大家有什么意见建议,会后交流,各市按照会前要求,国庆节前完成到乡村的培训任务,让每一名参与工作的同志,弄明白今年的工作内容和重点,按时间节点、按阶段性任务要求,顺利推进工作,坚决杜绝“翻烧饼”增加基层负担,确保高质量完成最后一次的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

【精选】县健康扶贫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汇编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脱贫攻坚收官的关键之年,扎实开展健康扶贫挂牌督战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是持续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重要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查找问题,挂牌督战,全面整改,确保打赢这场只许胜不许败的健康扶贫攻坚战。

二、督战范围

全县10930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督战内容

(一)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市第四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确保参保率100%。

(二)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特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落实情况。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请特病门诊享受第一档次的待遇。

(四)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以及国家和省巡视、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五)县域外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情况。

(六)驻村帮扶落实情况

四、督战方式

(一)查阅健康扶贫相关资料。

(二)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

(三)召开交流座谈会。

(四)会同卫健局一起开展工作。

五、督战人员

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征收股、结算股、财务股、信息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班,全面督促指导全县健康扶贫工作。

六、督战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20日前)。认真自查自纠、补齐完善短板。征收股负责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财务股负责资金到位情况,结算股特病办理和医疗救助情况,信息股负责筛查各医疗机构中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特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落实情况。各医疗机构核查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特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落实情况和特病办理。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底前)。机关各股室、各卫生医疗机构要结合“四大专项行动”、巡视巡察、国省考核、审计督查等发现问题,对标“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4月底,对发现的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5月,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查漏补缺。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前)。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七、督战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确保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划片包干督战。强化督导指导,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详见附件2),配合县卫健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民营医院)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战督办。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四大专项行动”要求,对本单位(辖区)20xx年10月1日以来就诊的贫困人口享受健康扶贫政策情况进行逐一清理,重点清理硬指标的完成情况,梳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进一步改进或逐步解决的,要在5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三)严肃追责问责。要把此次挂牌督战作为精准补齐短板弱项的重要机遇,督战中,发现有问题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滞后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按时报送资料。各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要强化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将问题清单报送县医保局。

【方案精选】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合集


为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带贫减贫作用,带动建档立卡农户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扶领办通〔20xx)3号)、《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及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委办字〔20xx)7号)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结合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责权”落实到县的实际,以明晰扶贫资产产权归属、确保扶贫资产安全为目的,以强化扶贫资产监管、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规范扶贫资产经营运行、明确资产权益分配为导向,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

二、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级主导。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切实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积极性。

(三)坚持权责一致。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办法和细则。

(四)坚持科学管护。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效益。

(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街道)、村级公告公示栏上将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有效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贫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按照“三定四管”模式,通过定资产范围、定资产类型、定资产权属,规范登记管理、规范运行管理、规范维护管理、规范处置管理,切实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一)安排部署阶段

按照国家、省、市扶贫资产管理相关要求,为规范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运营管理、资产收益、清查处置等程序,细化相关内容,我县已成立扶贫资产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指导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

第一步: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是非到户类资产,逐年逐个项目追溯资金来源、用途去向、资产状况等信息,核实形成扶贫项目资产情况,县、乡、村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时间为3月31日前。

第二步:准确区分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类型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固定资产等。各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类进行管理,4月15日前,县、乡、村三级均要按照分类情况建立管理台账。

第三步:科学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到户类资产,原则上属于农户所有;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参考目前管理现状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单独到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跨乡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按照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所有权比例,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归属于国有资产。

第四步: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清单。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对村内属于行业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各部门应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要切实担负起对确权到村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履行民主公开和决策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五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村集体的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农户的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指导和帮扶。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的问题,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劳动力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等易损耗、易损坏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费用。经营性资产可以釆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各地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第六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前,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收益分配。属于村集体收益的,由村委会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分配。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步:合规合法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民主决策经乡镇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核销。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总台账,准确记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情况,行业部门和乡村两级要同步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台账。

第八步:精准登记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各乡镇(街道)在确定扶贫项目权属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及构成、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扶贫项目资产状况发生变动的需及时更新登记,做到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7月30日前,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将完整的扶贫项目资产信息登记台账(附件3)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完善阶段

县直相关部门,对全县扶贫资产、台账及运行管护机制进行检查验收,看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彻不彻底,扎不扎实,是否建立相关制度,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没有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完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和成效提炼总结形成报告,于8月30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既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各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明确管理责任,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既不缺位,也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管理机制。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清查、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

(三)严肃追责问责。加强风险防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预防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隐藏不报、虚报、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用或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良好氛围。

优秀方案:县教育系统2021年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优秀篇


根据《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减办〔20xx〕7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5月12日我国第13个防灾减灾日活动,现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订《县教育系统20xx年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8日至14日。

二、活动主题

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三、活动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教中心。

四、活动要求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各校(园)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充分认识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要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宣讲、专家授课、平台宣传等方式,系统性开展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要坚持关口前移和问题导向,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减少学校及生命财产损失。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御知识技能。各校(园)要充分利用好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知识竞赛、有奖问答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专刊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促进师生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要进一步梳理掌握本校(园)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结合本校(园)灾害风险特点,有针对性扩充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储备等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将校内已有设施改扩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校园灾害防御能力。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隐患信息报送制度。各校(园)要组织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职工楼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校园及周边环境等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抓住重大风险重点隐患、重点部位重要环节,摸清全校及周边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教育引导师生提高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要将隐患及时录入应急平台,建立“六项清单”,筹足工作经费,安排具体人员看管跟踪整改隐患。要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制度,明确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责任人,至少安排1名灾害信息员,具体负责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报送工作。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4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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