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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市场监管职能守护戎装专项行动方案分享

2022-01-26
市场监管局外出考察方案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怎样才能写好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范文:市场监管职能守护戎装专项行动方案分享",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为巩固深化去年非法制售军服治理成果,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军服行为,切实维护军队形象和荣誉,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守护戎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净化网络环境。按照军地协作、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约谈整改、限制发布、关闭封堵、落地查人等措施,开展一体化监管执法。重点查处:①利用“军”字招牌搞商业营销宣传,借用“正品配发”“军队专用”“军工生产”等名义,打擦边球、欺骗群众。②利用应用软件搞公开销售,以迷彩、特战、迎宾护卫等与军队关联的敏感词语命名 APP、小程序,开店铺、拉客户,售卖军服及其仿制品。③利用隐蔽包装搞暗中销售,在网上把军服图片主要部位和标识打马赛克,由明目张胆展销改为隐藏标识推销,躲避执法监管。④利用社交平台搞私下交易,在亲朋好友、社会关系中建立“朋友圈”,搞推送、发链接,开展亲情式买卖。⑤利用直播视频搞人气积攒,在推销商品等活动中穿着军服及其仿制品。(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管股、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整治市场秩序。依法依职责,突出重点线索和典型案件,采取跟踪督导、执法巡查、挂牌督办等措施,发现苗头紧盯不放,抓住问题一查到底,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①军服承制企业超合同规定数量生产,违规处置残次品,以批发、零售等形式向社会出售;擅自改变军服包装、材料、样式,以新产品、纪念品、礼赠品等名义售卖。②纺织服装厂家私自生产或购买军服专用材料,加工制作军服;在服装产品中,擅自使用军旗军徽、军种标识、部队番号等专属图案和有关文字;在生产学生军训、团体活动等服装时,模仿军服颜色和样式。③服装市场、劳保店铺采取熟人引荐、异地交货、店库分离等方式,销售、囤积军服及其仿制品。④商场、宾馆、旅游景点等场所,开辟专店专柜,售卖军服及其仿制品。(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县局监督稽查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3日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全面展开。12月23日前,向县局报送1名专项行动联络员(附件1)。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8月底)。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相关股室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围绕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网络清理、宣传报道等工作。及时收集辖区内违法违规信息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6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附件2)。

(三)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9月底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相关股室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于20xx年9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办理和意见建议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安排部署。军服是国威军威的标志和象征。加强军服管理,是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军队形象和荣誉的实际举措。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加强军服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环节,从严治理整顿。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相关股室要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检查力度,摸清工作底数,坚持线上线下全面整治,重点查处网络平台、服装和劳保用品市场以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非法销售、生产行为。要坚持疏堵结合监管方式,在严查同时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与军地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优势互补作用,大力宣传涉及军服的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切实提高军服管理法规意识。全方位多渠道展开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提升打击震慑效果。对涉军服管理重点敏感问题,要即时报告、及时回应,强化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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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合集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营造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省20xx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使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种业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促进现代种业加快创新发展。

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健全监管队伍。开展县域内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按时办结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并及时反馈。建立并公布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四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是否做到;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随机抽取市场上种子样品,开展常规指标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结合实际适时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抖音、火山、快手)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阻止违法种子脱离监管销售。

(二)开展制繁种基地专项检查行动。在种子基地播种前后一个月内,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的制种情况和落实基地情况进行排查,全面准确掌握种子生产者名称、品种名称、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等信息。严厉打击制繁种基地无证生产、违规生产、套牌侵权、生产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种子入库和加工环节监管行动。在秋冬季种子入库的关键时期,对县域内已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全面排查无标识标签的“白包”种子,抽取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指标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把种子入出库关。

(四)开展非法转基因种子查处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把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贯穿到种子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行动中,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强化制繁种生产环节监管,对备案制种田块实行全覆盖检查,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制种生产;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县域内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设置转基因种子检测点,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手段,为农民提供检测服务;三是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结合实际开展以玉米种子为重点的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发现问题玉米种子,要固定证据,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四是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采取明察暗访查找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水稻作物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严格执行案件调查处理程序,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为公安机关调大种子案件等提供质量检验、田间鉴定等技术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种子监管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种业监管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把种子监管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完善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检查发现无需检测即可定性的违法事实,要立即查处;对检测后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尽快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警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住送科技、送法规、送放心农资等下乡进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制定20xx年种子市场监管方案并在县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信息随时报送省厅种业管理处,及时上报年度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和种业典型案例。

方案范文: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检查方案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守法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做好20xx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托自身职能和工作分工,于20xx年1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1年的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规范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销售非标汽柴油和车用尿素、销售无醇汽油、油品掺杂掺假、利用网络工具违规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及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标识侵权、计量作弊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构建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成品油经营市场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牵头开展成品油销售企业联合检查。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商务、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成品油存储、批发企业和加油站(点)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查营业执照。重点检查是否亮照经营,依法查处出租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其他检查内容由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开展联合检查。二查质量。负责组织对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尽快提高快速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力争做到即时检测、现场查处。三查计量。重点检查在用加油机依法强制检定情况,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精准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

(二)配合开展道路运输管控联合检查。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公安、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成品油违法运输稽查,积极参与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油品质量情况,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油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

三、成立组织

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市场底数。配合商务等部门对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全市成品油加油站数量以及在用加油机底数,列出详细台帐,填写排查统计表,按省厅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省厅;分析违规成品油流通轨迹,为全面开展治理奠定基础。(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科,责任部门: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各基层分局)

(二)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相关科室、执法机构和技术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与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以去年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以及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计量问题的加油站为重点,结合市加油站的实际情况,从01月中旬开始,按计划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线索追查常态化,保持严管态势。(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科,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各基层分局)

(三)推动开展快速检测。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配置成品油质量快速检测车方面给予支持的同时,充分利用上级部门成品油质量快速检测资源、计量隐避罐车和我局现有计量检定资源,突出近年来问题多发的重点地域、重点单位,对去年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以及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加油站,进行重点筛查,采取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扩大筛查范围,为依法查处质量案件提供线索。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加油机计量问题较多的加油站,进行重点检查。(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科,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

(四)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对检查、筛查中发现的涉嫌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案件,要快速立案调查,会同检验机构对不合格油品立即抽样,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认后,依法予以查处。对确认的不合格油品要立即查清来源和流向,及时通报所在地协查。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从案源登记到最后的处罚决定公示录入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科,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法规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

(五)纳入信用管理记录。各部门执法办案人员要及时将相关处罚信息按规定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牵头部门:信用管理分局,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8日—1月25日,组织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20xx年1月25日—12月10日,

由市场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大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组织成成品油执法检查工作组,全面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加强信息共亨,协同配合,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做到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线索追查常态化,保持严管态势。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0日—12月31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自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底前,对各部门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总结成果、完善机制。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调度全局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各相关科、所、队、分局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行业指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据职责分工明确检查标准,照单检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全市专项治理情况,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共性问题,加强工作协同,做好行政司法衔接,规范案件交接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部署下步工作。

2.积极争取经费。立即打报告,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所需经费情况,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申请成品油质量快速检测和抽检经费,为实现“全覆盖”监管提供有力的保障。

3.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群防群治氛围。要及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结果,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强对合法经营企业的宣传,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4.严格督促检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都要做好“回头看”,及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好对口工作自查,督促各相关科、所、队、分局和执法检查工作组做好本部门工作落实,各相关科、所、队、分局和执法检查工作组每月25日前要按时向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相关情况汇总后,按时报送给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5.加强协同配合。要主动动与商务、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沟通,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面支持,妥善应对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

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

20xx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的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阅之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整治市场乱象,谋划长效机制建设。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应有效果,现制定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以“走前列、探新路、创特色、当标杆”为目标,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以及监督检查中问题多、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及服务领域,逐步构建涵盖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动态监测等方面的市场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通过经济违法案件执法稽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酒店饭店等重点地区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途径,加大线索排查收集力度,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情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完善线索管理台账,主动对接政法机关,掌握线索侦办进度。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个体工商户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做到按时办结;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排查金融类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平台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五)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六)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明确目标导向,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行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好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及时工作信息,动态展示成效进展,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围绕方案中的工作重点,结合区局前期下发的《20xx年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查缺补漏,找准扫黑除专项斗争中的短板,明确改进的路线图、时间表,力争短板变长板,逐步形成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台账材料。

(三)系统总结提升。区局扫黑办将及时梳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

精选方案_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总体要求,不断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实现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转变,突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防范管理长效机制体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市场主体更具活力,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为实现我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突出打防结合、源头治理,强化对市场监管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区域的日常监管,在整治行业乱象和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上持续发力,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综合研判施策,实施精准打击,从源头上、制度上入手,强化监管。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要求,突出边整治推进、边总结完善,将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治理经验和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监督制约等制度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一)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始终把“四个最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积极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严格落实《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创造性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助推大中型餐饮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完善药品“六大体系”建设,优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模式,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股、药械股、大队、各所

(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以电梯、索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防止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事故。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帮助并督促单位、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演练等制度,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特设股、大队、各所

(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材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以及舆论关注的热点产品,督促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推动建立行业和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健全和完善缺陷消费品监测机制,组织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共治的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产品质量股、大队、各所

三、建立健全依法治理惩戒机制

(一)线索摸排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系统的举报信箱和12315投诉电话等渠道和途径,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和案件线索。采取问卷调查、实地暗访、走访市场主体等多种形式,对集市、商场、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滚动摸排,在加强日常监管和走访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本单位发现和受理的线索,要按照部门法定职责和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做好线索反馈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稽查股、消保股、大队、各所

(二)信用监管惩戒机制。持续加强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统一的信用信息规范标准,完善监管对象的信用档案,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监督抽检等监管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同时强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与其它部门协同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公示系统,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监督检查、“黑名单”等信息,将“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特别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股、大队、各所

(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管机制。聚焦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把打击传销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范围,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持续开展年度打击整治传销行动。开展反垄断执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和集中促销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完善广告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广告监测网络,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着力铲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稽查股、消保股、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质量股、大队、各所

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联动机制

(一)“三书一函”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书一函”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协调对接,建立问题移交、案件会商、联合办案、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实现有效联动。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与公安、检察院的线索互通、信息共享、紧密协作、协调办案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股、所、大队

(二)舆情监测工作机制。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的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建立组织保障机制;依托国家和省级广告监测平台,持续对重点领域开展广告监测,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全面推进“以网管网”,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建立技术保障机制;实施网络舆情收集,形成舆情工作报告,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消保股

(三)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充分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信息,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和专项整治的成果和进展。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沟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宣扬专项斗争的有力举措,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稽查股

(四)考评激励机制。结合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客观实际,建立考核考评台账,完善考评考核体系,综合研判工作成效。对专项整治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延伸到平时工作考评,将考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把考评结果作为“创先评优”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评先树优,树立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觉,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协作、无缝衔接,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确保管理防范措施跟进配套,长效常治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将扫黑除恶列入年度中心工作,把建立和运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掌握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引导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全程领导、全面把关、狠抓落实,深入推进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精彩范文 市场监管局“三打一护”工作方案优秀篇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履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点领域打击实施市场混淆行为、误导性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和保护商业秘密暨“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及省委十届八次会议要求,集中整治市场生产经营活动中实施市场混淆、误导性宣传、商业贿赂和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促进经营者公平竞争、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企业创新发展、我市经济振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在全面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基础上,突出以下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

(一)实施市场混淆行为

1.日用百货、手机及配件、家具、建材、儿童用品、烟酒经销、医疗等领域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医疗机构字号、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

2.家用电器经销、油品经销、汽车维修、保养中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装饰或配件,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

3.平合经济中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

(二)误导性宣传行为

1.装修装饰材料、农药、化肥、种子等商品经营中对商品性能、功能、用户评价、所获得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2.“美容”“保健”及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行业对其销售的商品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3.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或其他形式对其资质、荣誉或合作关系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4.平台经济中的经营者通过“虚假刷单”及利用未经科学检测、没有科学依据的“评比、推荐、评奖”结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商业贿赂行为

1.大宗物资采购或旅游服务中通过贿赂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2.医药购销或医疗服务领域通过贿赂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

在其他领域通过贿赂有职权或有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而影响交易,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四)保护商业秘密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手段获取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行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行为。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行为。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其他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月8日-2月10日):安排部署阶段。

认真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加强经菅者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南》《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2月11日-10月20日):组织实施阶段。

2月11日-4月20日,围绕春节和两会期间群众消费的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以打击市场混淆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为主,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21日-7月20日,以保护商业秘密为重点,根据本地实际扩展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的范围,加强对畜产品品牌企业的保护,联系点数量比去年增加30%以上,建立1个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扎实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实质性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积极查处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7月21日-10月20日,以查处商业贿赂为重点,整治各类经营主体以贿赂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第三阶段(10月21日一30日):总结验收阶段。

总结集中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案例、查找存在的问题,上报“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安排部署。开展“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的重要手段,按照“宽进严管”要求,相关工作已列入国家对政府的考核内容。要充分认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依法履职的现实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抓工作落实。

(二)集中执法力量,积极查办案件。充分借助12315投诉举报中心收集案件线索,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集中执法力量,积极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大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加大“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促进市场主体自律经营。

【精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强化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质量监管,切实将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绿色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上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整改的环保问题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过硬整改。对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汇总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做到生态环保监管对象和监管任务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围绕黑加油站点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部门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对环境管理体系获证组织进行双随机抽査,重点检查认证机构的认证过程是否合法规范。对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査,重点检查伪造数据、超范围检测等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督促强化环境保护计量检定,对申请检定和送检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按要求及时进行检定。

(四)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加强民用散煤抽检力度。加大对政府指定供煤点煤炭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査散煤等煤炭产品中的灰分、硫分等环保质量指标。针对供煤点制定具体抽样计划,动态管理抽检对象,做到批批抽检,实现全覆盖。对灰分、硫分验结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子以处理。

(五)加强油品及车用素产品质量监管。对车用油品销售企业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品、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流通领城车用汽柴油、企业自备油库汽柴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车用尿素抽查以国道、省道的企业为主,力争全县全覆盖,公布抽检结果,对监督抽查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打击力度。以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市场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可能从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经营户,严查经营资质;严格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加强对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广告媒介的监测,依法查处售卖、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全面清除网上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信息坚决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上非法交易的链条。

(七)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一是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节能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43号)文件要求,持续取缔35吨以下燃煤锅炉,及时注销已取缔锅炉的使用登记证。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合建设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xx〕28号)要求,全面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注销、报废一张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局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提实要求、抓实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评选评优中“一票否决”。

(二)紧盯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点,全面排查细致梳理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措施和时限。对督察组反馈的新问题,主动认领、迅速行动、力行力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局相关股室要切实加强与政府和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指导各基层所扎实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能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商务、公安等部门间的整体合力,加强各环节监管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各部门联合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送。县局各相关股室在对本业务条线环保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的同时,要加强进度跟踪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由专人负责,务必于每月月底前,将所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县局办公室。

精彩范文 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文旅发[20xx]33号)文件精神,决定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绿色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主题,加强旅游市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提升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旅游领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目标

有效整治“低价游黑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市场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竟争的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放心游”品牌形象。摸清违法违规活动规律特点,综合施策,从根源铲除“低价游黑链”等旅游乱象的生存土壤。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旅游产业高质量稳定发展。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30日止。

四、整治重点

(一)旅行社相关业务。无证导游、非法运营车辆司机等未经许可的个人、企业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团组织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康养活动等名义,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旅行社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不签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

(二)在线旅游经营者。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不落实、销售“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及信息;平台经营者未核验、登记平台内经营者身份、行政许可等信息。

(三)导游人员相关活动。未取得导游资格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擅目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行业指导。结合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统筹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对《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现场指导检查,规范旅游包车、团队档案管理等。采取集体约谈、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旅行社、导游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旅游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红线意识和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性。

(二)加强执法检查。针对旅游目的地,加强车站、机场、景区等游客集散地和旅游团队、地接社以及主要景区中旅游团队的执法检查,严查无证导游、非法运营车辆司机招徕旅游者行为。针对旅游客源地,加强对招徕游客环节的检查,将保险、保健品等各类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旅游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特别将关注以中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各种免费、赠送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形式招徕旅游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网络巡查。按照《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许可擅自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百度推广、微信平台等互联网渠道,组织执法力量于5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排一批线索并组织查处。

(四)加强案件查办。以执法办案为重点,聚焦“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活动,从严从快查办一批案件。通过交叉检查、以案施训、公布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件、现场督办等方式,锻炼队伍,提升旅游案件查办能力。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示范作用,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专项行动开展。

(五)加强执法协作。强化纵向、横向沟通联系,遇到需要跨县域协查协办的案件,将报市局执法支队协调进行转办、协查,主动做好沟通,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检查,全链条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活动。发现违反消费者权益、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及时移送抄告有关行政机关查处。涉嫌触犯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诈骗等刑法罪名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投诉受理。认真落实“放心游”服务承诺机制,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旅游投诉受理职能部门和投诉受理岗位人员,严格首问责任制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投诉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联系投诉人,妥善处理好旅游投诉件。加强诉转案工作,对办理旅游投诉举报件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迅速移送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密切关注和稳妥处置网络、微博等涉及本辖区的旅游舆情信息,避免负面舆情酝酿发酵扩大。

(七)加强平台管理。旅行社要全面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出团前一天在监管服务平台上填报团队行程单、游客名单、散客拼团等信息,实现旅游团队监管“全程网办,全程监管”。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立即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电子合同管理”功能模块;己使电子合同的要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电子合同数握实时上传以及统一的电子合同编码和二维码的嵌入。

(八)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信用惩戒手段运用,进一步规范“双公示”系统填报,按照“谁生成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黑名单生成、移出等工作,在黑名单生成过程中,切实履行列入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程序;移出过程中切实履行信用修复、复核、确认等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六、整治步骤

(一)部署启动。4月下旬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情况、举报途径和方式。通过单位网站、公众号、报纸等各类媒体,集中一批“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典型旅游违法违规指导案例,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举报,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4月至5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对投诉举报信访件等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排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以“不合理低价游”、网络违规信息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为重点,组织集中执法检查。开展集中办案、以案施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6月至8月,采取“交叉执法”、“体检式”暗访评估等手段,集中执法力量整治突出问题,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并及时公布专项行动成果,形成震慑影响。

(三)总结提升。8月,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梳理成效和主要问题,逐步健全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指导、行政执法、信用惩戒等各环节有效衔接的旅游市场长效治理机制,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市文体旅游局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20xx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和执法机构队伍改革成果的一次检验,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研究部署,集中力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舆论宣传,切实传导整治压力。各旅行社要结合当前旅游复苏旺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市文体旅游局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社会义务监督员和作用,做好法规宣传、市场监督、线索报告等工作,把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向行业通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向市场传导压力,向公众传递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荐】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用


为全面贯彻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精神,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全市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有效整治“天价岩茶”乱象,维护茶叶市场秩序,推动整治“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富农惠民的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我市前期“天价茶”专项整治基础上,持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整治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抓起,加强茶叶生产、加工、营销等全过程监管,全力规范岩茶市场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等各类违法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一批不法茶企,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吊销一批严重违反食品生产许可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规范超承诺价销售搭售茶叶、私下交易或上市销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市场恶意炒作、价格虚高、恶俗花名等问题,有效遏制天价岩茶乱象,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维护武夷岩茶市场秩序,助推武夷岩茶市场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涉茶产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包括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包装生产经营企业、包装设计单位、各类茶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和高端茶馆,以下简称“茶企茶商”),特别是价格高昂、名称恶俗的茶叶生产经营者。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食药总监)

协助管理:(市管干部、一级主任科员)

(市管干部、一级主任科员)

(市管干部、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分工:全面负责整治行动;负责督促、指导、参与各市场监管所整治行动的开展及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整治期间有关茶企茶商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整治期间发现的案件办理和督促;负责整治期间的材料收集和工作信息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协调股,具体负责协调整治行动,为联络员。

四、整治工作专班

经研究决定,在领导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综合股:

党委办:

知识产权股:

安全协调股:

食品安全股:

产(商)品质量安全股:

市场服务股: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稽查大队\市场监管所:

景区\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

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要专门负责整治行动,遇有重要任务随时集中办公,服从调度,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推进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五、整治重点

(一)开展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涉茶企业信用监管档案,重点核查茶叶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督促茶企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责任股室:市场服务股、食品安全股、审批股)

(二)开展茶叶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专项检查。突出强化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检查茶叶生产企业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查处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茶叶原料来源和产地不明、加工过程中违规添加香精色素和其他非茶类物质、未按照要求开展产品检验、标签标识不规范、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茶叶产品、未有效落实“一品一码”等问题,督促生产企业如实标注茶叶产地来源,如实标注产品信息,如实宣传产品信息。(责任股室:食品安全股)

(三)开展茶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对生产企业直营、连锁经营等重点茶叶销售者的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产品质量等级虚标乱标等违规行为,督促重点茶叶销售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股室:产(商)品质量安全股、食品安全股)

(四)开展茶叶市场价格巡查。对茶叶市场开展价格巡查。认真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串通操纵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上架销售“非卖品”“品鉴茶”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旅游市场中出现的“天价茶”现象加大检查力度,坚决防止不良商家通过炒作、销售“天价茶”进行非法获利,扰乱茶叶市场秩序,损害武夷岩茶品牌形象。(责任股室:安全协调股)

(五)开展茶叶虚假广告专项检查。开展茶叶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加大对在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宣扬低俗庸俗媚俗等“恶俗花名”以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虚假广告监管,聚焦重点平台,加大对辖区内传统媒体、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茶叶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责任股室:市场服务股)

(六)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茶叶市场虚假宣传、过度炒作等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通过非广告宣传形式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虚假宣传行为。(责任股室:安全协调股)

(七)开展“武夷岩茶”“大红袍”等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引导鼓励茶业生产企业、经营户申请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指导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权利人,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的使用许可和授权;指导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被使用许可人和被授权人,规范地理标志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查处未经“大红袍”商标注册人使用许可或未经“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权利人授权的违规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使用“大红袍”地理标志商标或“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行为;查处假冒、仿冒“大红袍”地理标志商标或“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行为。(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

(八)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茶叶专项行动。开展茶叶线上线下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办、督办重大、特大、有影响力的案件,重点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虚假标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奖信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稽查大队)

(九)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茶叶市场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制度,积极受理各类扰乱茶叶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分流至各辖区市场监管所,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科室: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六、整治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阶段(2月中旬至2月底)

立即开展调查,约谈核心茶企,实地检查媒体报道的茶商、茶企,落实媒体报道反映问题;摸清全市茶企、茶商底数,准确掌握茶叶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行动。

(二)开展专项检查阶段(3月初至4月中旬)

工作专班所列各部门应从经营许可、食品质量、价格、广告、地理标识保护等十个方面入手,对本辖区内价格排名靠前、名称恶俗、高端知名的茶企茶商予以重点综合检查,对核心茶企直营、连锁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发现的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天价岩茶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问题线索和在营销中渲染享乐奢靡、特权思想的不良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置。同时,综合运用舆论宣传、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约谈重点对象等手段,集中开展政策宣传,督促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合理定价、规范定价,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4月中旬至4月底)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应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开展约谈,加强行政指导,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各办案机构要集中查处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基础上,应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七、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天价岩茶市场乱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恶劣,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武夷岩茶”的品牌形象,助长了不良风气,甚至有可能诱发“四风”和腐败问题。茶叶是我市重要的富民产业之一,关系到整个市茶农和茶企的可持续发展。开展茶叶生产加工的专项整治是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所在、是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有利时机,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茶产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二)讲究方法,注重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在规范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的思路。同时,要将整治行动的开展与支持我市经济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支持、服务和促进茶企茶商发展相结合、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相结合等,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达到最优效果。

(三)强化沟通,形成合力。一是要强化内部沟通。各股、直属单位要强化业务协作和沟通,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工作的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主动按要求向局食品安全股报送有关材料和信息,确保工作的衔接。二是要强化协作。要注重加强同茶业局、农业局等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研究解决对策、强化共管意识,形成监管合力。

(四)宣传引导,舆情监测。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报道我局加强茶叶市场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树立“平价也能喝好茶”的消费理念,消除“以价论质”等错误认知,维护武夷茶清新、清亲的品牌形象。督促茶叶生产经营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规范宣传,引导形成理性消费的市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全面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真实信息,澄清网络谣言,维护茶叶市场价格秩序。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综合股负责收集当日、每周及整治行动各阶段的检查成果和检查图片,形成经验材料和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于每阶段工作结束后2日内要及时将阶段性行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和行动小结报送至综合股,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分享


为做好全镇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依据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环函(20xx)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工作任务

(一)排污口排查整治

1.范围及对象

(1)排查范围。各村(社区)要组织各方力量,对镇域内12村1社区、工矿企业和乐素河、窑坪河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左右一侧延伸2公里范围内的农村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力求符合实际,确保应统尽统。

(2)排查对象。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辖区内以上2条河流排放的排口,以及所有通过河流、滩地等间接排放的排口。

2.目标责任

(1)对全镇范围内居民、农户、机关单位、工矿企业、尾矿库、种养殖业、个体摊点及经营场所私自设立的污水排放口进行排查及整治。

(2)排查示范村(社区)生活污水收集情况,完善镇域内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最终实现全面收集。特别关注街村集镇农户、农贸市场及餐饮店排污黑臭水体的重点摸排。

(3)负责镇域内所有企业排放口的排查及整治。按照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环函(20xx)64号)文件要求,抓好整治工作。

(二)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镇安环办牵头,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涉水重点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执法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开展联合调查并及时处置,严厉打击水污染违反犯罪行为。

(三)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1)建设集镇污水管网。争取475万元资金,在集镇建设2245米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备,实现雨污分流,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该项目今年12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建设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争取移民安置点后续建设项目,在坪沟村、杨家岭村、木瓜院村、北河沟村4个移民安置点建成污水处理站并投入使用,保证生活污水排放达标。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采取建设污水处理站的行政村为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制定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

(四)加快推进我镇农村改厕工作进度

20xx年度全镇改厕任务260座,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210座,卫生厕所5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与卫生厕所比例为8:2。10月10日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10月底进行验收。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镇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驻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辖区内污水治理行动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摸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并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每月上报工作进度。

(二)加强巡查整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推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制度,镇、村两级成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加强日常管护,同时积极组织群众进行自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院坝会、“主题党日+”活动、微信朋友圈、建立村规民约等方式,不断加强对群众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实现乡风文明。

(四)加强沟通协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重,涉及村居和站办所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全镇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精彩范文 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推进我镇农村改厕工作,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及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镇完成户厕改造任务5474户,镇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到20xx年,各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基本原则

农村“厕所革命”在处理好政府与群众、选址与用地、建设与标准、改厕与用厕、示范与推广等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

(一)村委主导,农民主体。各村重点抓好示范引导,不强迫命令。要充分尊重民意,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基本要求,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投工投劳,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村要先规划、后建设,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以户厕改造为主,统筹衔接污水处理设施,与乡村产业振兴、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村要根据各自经济状况和基础条件,充分考虑地理环境、村人口结构等因素,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推进,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

三、重点内容

(一)科学制定改厕方案。各村要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任务、保障措施等,方案要确定改厕范围、模式和时间节点,建立改厕用厕台账。各村要摸清村内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

(二)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农村户厕改造要根据《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xx)、《省农村户厕建设规范》和有关要求,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解决好冬季如厕难、改厕成本高、使用不方便等问题。鼓励户厕改造退街进院、入室。农村公共厕所建设要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乡村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科学选址,合理设计,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施工建设砖混结构贮粪池时把不渗不漏作为基本要求,采用一体化厕所产品时注重材料强度和密闭性,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突出重点整村推进。要加紧进度确保我镇今年南坡、石淙头、上掌、下町等上报的4个整村推进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其他村也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开展清洁厕所改造工作。

(四)建立管护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和群众监督,尽可能实现村内自我管理。确保长效可持续运行。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工作人员培训,引导农民群众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

(五)同步推进粪污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推行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防止随意倾倒粪污,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六)着力推进旧厕拆除。修建卫生厕所和旧厕拆除要同步开展,各村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旧厕拆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村支书主任要亲自上手,做好宣传发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农村旧厕拆除顺利推进,好事办好,建立旧厕拆除档案,留下拆除前后照片资料。

(七)规范档案严格验收。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建立改厕工作台账,逐户编号建档,逐村登记造册,保存改厕前、中、后的照片及农户信息、审核验收等档案资料,达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册”要求。严格改厕验收程序,采取施工单位自验、镇村两级初验、县级综合验收的方式进行。以村为单位的改厕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进行逐户自验,自验全部合格后,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由乡村两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户验收,并核对改厕农户信息,初验完成后,镇政府向县新农办提出验收申请,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县级验收组,对改厕产品、改厕施工、改厕档案等进行综合验收。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改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村支书主任要亲自上手,做好宣传发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各项工作,确保农村“厕所革命”顺利推进,好事办好。

(二)加大资金支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改厕。对农村户厕改造,省、县按照1:1的比例共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或村集体承担。中央、省、市财政对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高且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整村推进村给予奖补,奖补资金要统筹用于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公示制度,补贴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考核监督。镇政府已将这项工作列入全镇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质量全程监督制度,各村要加强对改厕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各村改厕全过程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确保工程质量。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每日向镇政府报送本月厕所改造进展情况,镇政府每月将通报各村农村“厕所革命”进展情况。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要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把使用卫生厕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

文章来源:http://m.03kkk.com/shishifangan/4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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